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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北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22:01:00    发布:大学生【shēng】必备【bèi】网      纠错

2024年湖北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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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健康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guī】范招生行为【wéi】,实施招【zhāo】生“阳光工程”,落【luò】实招生【shēng】工作公【gōng】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招生工作的【de】顺利进行,特【tè】制定本章【zhāng】程【chéng】。

第二【èr】条 学校中【zhōng】文全称【chēng】:湖北健康职业【yè】学院,湖北省代码为:C612。学【xué】校地【dì】址:湖北省【shěng】咸宁【níng】市梓山湖生【shēng】态新城桃源大道66号,邮政【zhèng】编码:437000。

第三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制:三年。办学性质:民办高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四条 学校招生专业21个。具体【tǐ】为:护理、助【zhù】产、药学、康复治疗技术、康复工程【chéng】技术、健康【kāng】管【guǎn】理、口腔医【yī】学技术【shù】、卫【wèi】生检【jiǎn】验与检疫技术、云计【jì】算技术应用、中医养【yǎng】生保健、医学【xué】检验技术、老年保健与管理【lǐ】、医学营养、社会体育、健康大数据管理与服务、智【zhì】慧健康养【yǎng】老服【fú】务与管理、婴幼【yòu】儿托育服务与【yǔ】管理、医【yī】学【xué】美容技术【shù】、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商务、大数据与会计。

第二章  招生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学【xué】校成立招生工作委【wěi】员会,全面领导学校招生【shēng】工作,其主【zhǔ】要职责是:制定招生章程,审核招生计【jì】划【huá】,确定招生政策和【hé】录取规则【zé】,审核招生宣【xuān】传材料,受理【lǐ】考生申【shēn】诉,决策其他重【chóng】大【dà】事【shì】项。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就业处,负责日常招生工作。

第【dì】七条 学校成立招生监察领导小【xiǎo】组,监督学校招生【shēng】计划【huá】的落【luò】实【shí】、宣传材料【liào】的真【zhēn】实性、录取过程的规范性【xìng】和【hé】录取信息公开等事【shì】项。

第三章  招生计划的分配原则和方法

第八【bā】条 根据【jù】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jiàn】等实际【jì】情况【kuàng】,统筹【chóu】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shù】、生源质【zhì】量、区域协调发展等【děng】因素,结合近年来学【xué】校生源计【jì】划编报【bào】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xué】校招生计划,经审【shěn】核后,由【yóu】各省(区、市)招【zhāo】生主管部门【mén】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根据生源报【bào】考情况需调整招生计划时【shí】,学校招生工作【zuò】委员会按照招生【shēng】计划的使用办法集体研究后,由学校招生就业处向有关省(区、市)招【zhāo】生计划【huá】主管部门【mén】、招【zhāo】生录取主管部门提【tí】出申请【qǐng】,经【jīng】同【tóng】意后执【zhí】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实【shí】行【háng】“学校【xiào】负责、省【shěng】(区、市)招办监督【dū】”的录取管理【lǐ】体【tǐ】制,按照公平、公正【zhèng】、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měi】、劳等发展情况、择优录取【qǔ】。

第【dì】十一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gōng】作全部实行【háng】远【yuǎn】程网上录【lù】取,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按照考生所在【zài】省(区、市【shì】)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wěi】员会划定的各【gè】批次【cì】录取分数线和考生填报我校志愿情况进行。

第十二条 按投档【dàng】规则档案投进学【xué】校的考【kǎo】生,学校【xiào】按【àn】照各【gè】省(区、市)确【què】定【dìng】的录【lù】取【qǔ】规则进行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和分数级差,招收【shōu】男女生比【bǐ】例不限。

第十三条 对于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qū】、市)遵循【xún】“分【fèn】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yuán】则录【lù】取。对于省(区、市)级招【zhāo】生部门规定的各种增加分【fèn】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de】考生,在录取及专业【yè】安排上【shàng】予以承认。

第十四条 考【kǎo】生投档成【chéng】绩【jì】(排位【wèi】成绩)相同时,高考【kǎo】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成绩依次按语【yǔ】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成绩、数【shù】学单科成绩、外【wài】语单科【kē】成绩【jì】、首选科【kē】目【mù】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zuì】高成绩、再【zài】选科目单【dān】科次高成绩【jì】由高到低排序进行录【lù】取【qǔ】;传统【tǒng】高考省份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由【yóu】高到低排序【xù】进【jìn】行【háng】录取;湖北省技能高考考生按照【zhào】文化【huà】课总成绩、技能操作总成绩由【yóu】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按照【zhào】以上规则排序后【hòu】,如【rú】仍【réng】相【xiàng】同,综合衡量考生德【dé】智体美劳发展情况,择优录取。

第十五【wǔ】条 原则上均满足考生填报的【de】第一专【zhuān】业志愿,同时【shí】对服从【cóng】专业调【diào】剂的考生实行专业调剂,学生【shēng】入校后可以【yǐ】申请调整专业一【yī】次。

第十六条【tiáo】 考生【shēng】的身体健【jiàn】康状况要【yào】求【qiú】,按【àn】照教育部、卫生部、中【zhōng】国残疾【jí】人联合会【huì】制【zhì】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标准执行【háng】,新生进校后进行体检复查。

第十七条 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统一组织英语教学。

第十八条 凡填【tián】报我校【xiào】志愿的【de】投档考【kǎo】生,按规【guī】定录取后【hòu】,一律不换录、不【bú】退档。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为【wéi】成【chéng】绩优异的学生设立奖学金。根【gēn】据教育【yù】部和湖北省【shěng】政府有关【guān】规定,品学兼优的【de】学生可获得【dé】国【guó】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jīn】(5000元/年);学校【xiào】还单独评定【dìng】院级特、一、二、三等奖学金【jīn】(400元/年~2000元/年)。

第二【èr】十条【tiáo】 家庭经【jīng】济困难学生可自愿申请【qǐng】获得一、二、三等国【guó】家助学金(2200元/年【nián】~4400元/年),还可按相关政策规【guī】定自愿申请【qǐng】生【shēng】源地助学【xué】贷款。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nán】学生设有勤工助【zhù】学岗位,凡取得学【xué】籍的学生,经本人【rén】申请,院【yuàn】系推荐,学【xué】务【wù】部审核,用【yòng】工【gōng】单位【wèi】考核合格【gé】可【kě】获【huò】得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二条 新生应按录取通知规定时间入学。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相【xiàng】关规定【dìng】进行新生【shēng】入学资格【gé】复【fù】查,经学校复查【chá】不符合条件或【huò】有【yǒu】舞弊行【háng】为者【zhě】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收费标准:学生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按湖北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四条 毕业证书:达到毕【bì】业合格标准毕业时由学【xué】校颁【bān】发毕【bì】业证书。证书名称为“湖北健【jiàn】康职业学院”,证【zhèng】书种类为“普通【tōng】高【gāo】等教【jiāo】育学历【lì】证书”。

第二十五条 学校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咸宁市梓山湖生态新城桃源大道66号

邮政编码:437000

电话:0715-8618699  8618969  8618399

传真:0715-8618699

网址:http://hbjk.chunlaiedu.com/

第二十六条【tiáo】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委托招生就业处负【fù】责解【jiě】释。本章程【chéng】若与国家和生【shēng】源省(区、市)的规定不一【yī】致,以国家和生【shēng】源省【shěng】(区、市)的【de】政策、规定为准【zhǔ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