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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9:33:54    发布【bù】: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湖南科技大学【xué】潇湘学院招生章程,主要【yào】包含办【bàn】学类型【xíng】、办学【xué】层次、招生【shēng】计【jì】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jiǎng】助学金、学校地址【zhǐ】等信息,以下是详细【xì】内【nèi】容,希望对大家有所【suǒ】帮助。

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yī】条 根据《中华【huá】人民共和【hé】国教【jiāo】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jiāo】育【yù】法》等法律法规及教【jiāo】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

办学地点:湖南省湘潭市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本 科

院校国标码:12649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证种类: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

第四【sì】条 学校【xiào】招生工作遵循【xún】“公平竞争、公【gōng】正选拔【bá】、公开透明”的原则,坚【jiān】决执行招【zhāo】生政策规定和纪【jì】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wǔ】条 学校简介:湖南科【kē】技大学潇【xiāo】湘学【xué】院位于湖南省湘潭【tán】市,毗邻湖南【nán】科技大【dà】学,占地面积【jī】688亩。学校拥有一支规模【mó】适当、专兼【jiān】结合、结构合理、敬业【yè】奉献的教师队伍,任课教师中,拥有博【bó】士学【xué】位的达到【dào】47%,拥有硕士学【xué】位的达到【dào】80%以上。学校依【yī】托湖南科技【jì】大学的综合办学【xué】优势【shì】,设立了机电、土建艺术、经济、人文社科体育等4个学部,11个教【jiāo】学系,3个公【gōng】共课教学单位。校园环境优【yōu】美【měi】,基本设施【shī】完善,办学条【tiáo】件【jiàn】优良。

第六条 学校招【zhāo】生【shēng】类型:学校【xiào】普【pǔ】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pǔ】通类、艺术【shù】类、体育类和【hé】专升本。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学校加强招生委员【yuán】会的建设,充分发挥民主管理和监督的作用。学【xué】校成【chéng】立由院【yuàn】领导和【hé】有【yǒu】关职能部【bù】门负责【zé】人组成的本科招生【shēng】录取工作领导【dǎo】小组,全面负责贯【guàn】彻执行教育部【bù】和相关省(区、市【shì】)招生委【wěi】员会的招【zhāo】生【shēng】工作政策,负责研究决定本校招【zhāo】生规模确定、政策【cè】制定【dìng】等重大事【shì】项,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xì】则和规定,领导、监督招生工【gōng】作的具体实施,协【xié】调处理招【zhāo】生【shēng】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tiáo】 湖南科技大【dà】学【xué】潇湘学院招生办公室为【wéi】学【xué】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cháng】设【shè】机构,负责【zé】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zé】是执行学校招生规【guī】定和实【shí】施细【xì】则【zé】,编【biān】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chuán】和招生录取工【gōng】作,做好招生工作【zuò】计划与总结,上报招【zhāo】生数据。

第九条 招生录取期【qī】间,学【xué】校成立由纪委办、监察专员【yuán】办和相关职能【néng】部【bù】门负责人组成的【de】招生【shēng】工作监督【dū】小组,遵循“参与【yǔ】中监督、监督中服务”的【de】原则,对招生【shēng】录【lù】取工作进行【háng】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yǒu】序、公平公正【zhèng】。

第十条【tiáo】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jiāo】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hé】纪律要求,学校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háng】合作【zuò】,没有委托社会机【jī】构招生【shēng】。凡是有【yǒu】社会机构【gòu】和【hé】个人宣传与我校有【yǒu】合作、可以通过“内【nèi】部指标”方【fāng】式【shì】确保考生录取【qǔ】的,考生【shēng】可第【dì】一时间【jiān】向教育【yù】主管部门【mén】反【fǎn】映,遭受相关损失【shī】的可向【xiàng】公安机关反映【yìng】。

第十一条 我校将严格【gé】执【zhí】行招生政策和招【zhāo】生【shēng】纪律,对【duì】于在招生过程中【zhōng】违规【guī】的【de】考【kǎo】生及【jí】工作人员【yuán】,按【àn】《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pǔ】通【tōng】高等学【xué】校招生违规行【háng】为【wéi】处理【lǐ】暂行办【bàn】法》(教育部令36号)所【suǒ】确定的程序和规定【dìng】进【jìn】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招生工作进行监【jiān】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2024年计划面向全国21个【gè】省(区、市)招【zhāo】生。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yuàn】教务部根据学校发【fā】展规划、办【bàn】学【xué】条件【jiàn】、生【shēng】源状况、人【rén】才市场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年【nián】度专业招生计【jì】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院【yuàn】务【wù】会议审【shěn】定后,报上级主管【guǎn】部门【mén】审批【pī】。

第【dì】十三条 学校招生办公【gōng】室根【gēn】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dá】的招生【shēng】计划和学校审定的分专【zhuān】业计划,制定分省(区【qū】、市)、分专业生源计划【huá】,经主管校领导审定后,报上级主【zhǔ】管部【bù】门审【shěn】核备【bèi】案。并通过各种【zhǒng】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 根【gēn】据教育部规【guī】定【dìng】,按照本【běn】科招生总计划的【de】1%预留部分本科招【zhāo】生计划,用于【yú】调节【jiē】各省【shěng】(区、市【shì】)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yōu】先、公开透【tòu】明的投放【fàng】原则。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录取要求

第十五【wǔ】条 学校2024年具体招生专业的【de】专业名【míng】称、所在院系、学【xué】制【zhì】、学费标准、高考综合改革省市【shì】的选科【kē】要求、非【fēi】改革省份的文【wén】理科要求等相关要求见《湖【hú】南【nán】科【kē】技大学潇湘学院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shēng】专【zhuān】业一【yī】览表》,具体在各省的【de】招生【shēng】专业及【jí】相关类别,待我校分省分【fèn】专业【yè】计划【huá】确定后,以各省招生考【kǎo】试机构公布【bù】的为准。高考改革省市的考生【shēng】必须满足我校的【de】招生专业选科要求,非改革省份【fèn】的【de】考生必【bì】须满足我校【xiào】的招生【shēng】专【zhuān】业文理科要求。

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专业一览表

序号招生专业所在院系学制学费标准(元/年)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非改革省份文理科要求
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电工程系四年14950物理+化学理工
2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信息与电气工程系四年13000物理+化学理工
3电子信息工程信息与电气工程系四年14950物理+化学理工
4通信工程信息与电气工程系四年13000物理+化学理工
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系四年14950物理+化学理工
6土木工程土木工程系四年13000物理+化学理工
7汉语国际教育外国语系四年12500物理/历史+不限文理
8英语(师范外国语系四年12700物理/历史+不限文理
9会计学商学系四年12700物理/历史+不限文理
10财务管理商学系四年12700物理/历史+不限文理
11法学法学与公共管理系四年14605物理/历史+不限文理
12语言文学(师范)人文系四年12700物理/历史+不限文理
13新闻学人文系四年16000物理/历史+不限文理
14美术学艺术系四年18000物理/历史+不限文理
15建筑学建筑与艺术设计系五年13000物理+不限理工
16视觉传达设计建筑与艺术设计系四年18000物理/历史+不限文理
17产品设计建筑与艺术设计系四年18000物理/历史+不限文理
18体育教育(师范)体育系四年12700物理/历史+不限文理

学【xué】校按照相关【guān】部门核【hé】定的标准收【shōu】取学费,如收费【fèi】标准有更新【xīn】,以【yǐ】相【xiàng】关部门发布的最新收费标准为准,最终学费标【biāo】准【zhǔn】将在新生入学须知中公布。

第十六条 英【yīng】语【yǔ】专业限招英【yīng】语语种考生;其【qí】它专业不【bú】限考【kǎo】生应试【shì】外语语【yǔ】种,学校仅安排英语和日语作为公共外语教【jiāo】学。

第十七条 学校专业对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第【dì】十八条 对于实行高【gāo】考综合改革省市的考生选考【kǎo】科目具体要求【qiú】可查询考生所在【zài】生源省份教育考试院【yuàn】网站或【huò】学校本科【kē】招【zhāo】生网。

第十九【jiǔ】条 学【xué】校不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认可各省份统一【yī】组【zǔ】织【zhī】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符合各省(区、市)专【zhuān】业成绩要求的考生须【xū】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xué】校【xiào】招生统【tǒng】一文化【huà】考试【shì】。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原则【zé】上认可各省(区、市)教育【yù】厅【tīng】有关加分【fèn】投档的政【zhèng】策。

第二十一条【tiáo】 学校按【àn】照上级【jí】部门要求确定各省(区、市)投档比例【lì】。录取结束后【hòu】不再退档。

第二十二条 对【duì】于实行高考【kǎo】综【zōng】合改革省(区、市),录取过【guò】程中,学校【xiào】不设专【zhuān】业志愿分【fèn】数级差【chà】,根据生源所在省市招生工【gōng】作文件要【yào】求,按投档【dàng】成绩优先,择优录取。投档成【chéng】绩相同条件下,按生【shēng】源所在省市排序规则确【què】定录取专业。考生的综合【hé】素【sù】质评【píng】价按【àn】照教育【yù】部有关规【guī】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在非高【gāo】考综合【hé】改革【gé】省(市),按【àn】照理工类、文史类分【fèn】类录取【qǔ】,普通文理科专业录取原则:学校不设定专业志【zhì】愿分数级差,按“分数【shù】优先、遵循志愿【yuàn】”的原则确定考生【shēng】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条件下,按【àn】生源【yuán】省份同【tóng】分排序规【guī】则【zé】进行录【lù】取,生【shēng】源省份没【méi】有统一排序【xù】规则的【de】,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综合成绩较高者优先【xiān】录【lù】取。

第二十【shí】四【sì】条 艺术类专业录【lù】取原则:报考我校艺术【shù】类专【zhuān】业的考【kǎo】生【shēng】,必须参加生源省份艺术类专【zhuān】业统【tǒng】考且成绩合格【gé】,高考文【wén】化成绩达到同【tóng】批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zhì】分数线。湖南省艺术类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

第二十五条 体育类【lèi】专业录取原则【zé】:报考我【wǒ】校体育类专业【yè】的考生,专业成【chéng】绩和高考文化【huà】成绩必须达【dá】到【dào】生源省份同批【pī】次体育类【lèi】专业录【lù】取控制分数【shù】线。湖南省【shěng】按专业成【chéng】绩和文化成【chéng】绩的总分进行排名录取;其它【tā】省份【fèn】,在投档的考生范围内【nèi】,按考生【shēng】所在生源省份的【de】投档成【chéng】绩【jì】进行排名录取。

第六章 附则

第【dì】二十六条【tiáo】 学生入校一学期后可以提出申请转换专业,具【jù】体规则和【hé】程序根据《湖南科技大学潇湘【xiāng】学院【yuàn】学生转专业管理【lǐ】办【bàn】法》相关要求【qiú】执【zhí】行,学校转专业工【gōng】作坚持公【gōng】开、公【gōng】平和公正【zhèng】。

第二十七条 学【xué】校【xiào】设有各种奖【jiǎng】、助学金,以激【jī】励学生全【quán】面发展【zhǎn】,帮助经【jīng】济困难学生克服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shí】八条 录【lù】取考生的【de】体【tǐ】检标准按【àn】照【zhào】教育部【bù】、原卫生部【bù】、中【zhōng】国残【cán】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tōng】高【gāo】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jiǔ】条 录【lù】取考生的思想政【zhèng】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kuàng】检查均采用考生【shēng】报【bào】考普【pǔ】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shì】时【shí】所【suǒ】采集的【de】信息,学生对【duì】提【tí】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三【sān】十条【tiáo】 新生入学后3个【gè】月内【nèi】,学校【xiào】按照【zhào】招生政策规【guī】定对新生【shēng】报名资格【gé】、身心状【zhuàng】况、录取手续【xù】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xiàng】关证【zhèng】明材料等进行复【fù】查复核【hé】。对复查复核发现的【de】问题【tí】,学校将集中研究【jiū】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chá】实,取消其入【rù】学资格。对【duì】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shè】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dì】三十一条【tiáo】 本章程【chéng】通【tōng】过【guò】“阳光高考”平台【tái】和学校官网【wǎng】向社会发布,对于【yú】各种媒体节【jiē】选公布【bù】的章程内容,如理解【jiě】有误,以学校【xiào】公【gōng】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shí】二【èr】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普通高校招【zhāo】生。其解释权属于【yú】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招生【shēng】办公室【shì】,如遇上级【jí】招【zhāo】生【shēng】政策调【diào】整【zhěng】,以公布的最新【xīn】政策为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三十三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桃园路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

邮政编码:411201

办公电话:0731-58290670

招生咨询电话【huà】:0731-58273804,58273805,58273808,58273839(9-21月【yuè】招生【shēng】录取及新生报到期间)

招生咨询QQ:800106333

传真:0731-58290147

招生咨询邮箱:zsb@hnust.edu.cn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http://xxzs.hnust.cn/

监督投诉电话:0731-5829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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