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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1:07:02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wǎng】      纠错

2024年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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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yī】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rén】民共和国高【gāo】等【děng】教【jiāo】育法》等法律法【fǎ】规及教育【yù】部【bù】有关规定,结合【hé】学校【xiào】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湖南省长沙县万家丽北路66号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院校国标码:14025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证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tiáo】  学【xué】校【xiào】招生工作遵循“公【gōng】平竞争、公正选拔、公【gōng】开透明”的原则【zé】,坚决执【zhí】行招生政【zhèng】策规定和纪律要求【qiú】,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校【xiào】简介: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xué】院是全【quán】国第一所以“安全【quán】”命名的全【quán】日制公办高等职业【yè】院校【xiào】,是全国安全生产技术人才培养基【jī】地、全国烟花爆竹人【rén】才培养基地、全国【guó】煤【méi】矿【kuàng】安全培训【xùn】示范基地、国家安【ān】全生产监管【guǎn】监察【chá】执法综【zōng】合【hé】实训中南基地【dì】、国【guó】家【jiā】烟花爆竹生产“机【jī】械化换人、自动【dòng】化减【jiǎn】人”综合实验中心、国家安【ān】全【quán】生【shēng】产技术支撑体系【xì】湖南【nán】专业中心、湖南省烟花爆【bào】竹重【chóng】大技术成果转化基地、全国职业院校传统技艺传承【chéng】示范基地,连续多年被评【píng】为湖【hú】南省文【wén】明高【gāo】校、省直机关文明标兵校【xiào】园、湖南省普【pǔ】通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

第六条  学校招生类别:普通类、体育类、职高对口类。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tiáo】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本校招生规模确定【dìng】、政策制【zhì】订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就【jiù】业【yè】与【yǔ】创新创【chuàng】业工作处【chù】负责招生组【zǔ】织实施【shī】的日【rì】常【cháng】工作。

第八条【tiáo】  招生录【lù】取期间,学【xué】校纪委对招生录取【qǔ】工作进行监督检【jiǎn】查,确保规范有【yǒu】序【xù】、公平公正。

第【dì】九条  学校【xiào】招生工作严【yán】格【gé】执【zhí】行教【jiāo】育部和省【shěng】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学校没有【yǒu】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jìn】行合作,没有委【wěi】托社【shè】会机构招生【shēng】。凡【fán】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kě】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bǎo】考【kǎo】生录取的【de】,考【kǎo】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yù】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sǔn】失的可向【xiàng】公安机关【guān】反映。

第十条  我【wǒ】校【xiào】将严格执【zhí】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duì】于【yú】在招【zhāo】生违规的【de】考【kǎo】生【shēng】及工作人员,按【àn】《国家教【jiāo】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jiāo】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wéi】规行为处理暂【zàn】行办法》(教育部令【lìng】36号【hào】)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huān】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招生工作【zuò】进【jìn】行监【jiān】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2024年面向湖南、湖北河南河北等24个省(自治区、直辖【xiá】市【shì】)招生,总招【zhāo】生计划为3700(其中:湖南省高职单招已【yǐ】使【shǐ】用2150)。各省【shěng】(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专业、招生【shēng】类别【bié】及招生计划,以各省【shěng】(自治区【qū】、直辖市)招生【shēng】考【kǎo】试管理部门发布为准。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录取要求

第十二条  学校【xiào】2024年招生专业(方向)共26个,所【suǒ】有专业【yè】(方向【xiàng】)学【xué】制均为三年制【zhì】,详细情况【kuàng】见下表。

专业组专业名称学费
(元/年)
专业组一应急救援技术4600元/年
消防救援技术4600元/年
专业组二安全智能监测技术4600元/年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4600元/年
电气自动化技术4600元/年
工业机器人技术4600元/年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4600元/年
专业组三建筑消防技术4600元/年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4600元/年
专业组四安全技术与管理(注册安全工程师)4600元/年
安全技术与管理(爆破现场工程师)4600元/年
烟花爆竹技术与管理4600元/年
矿山智能开采技术4600元/年
职业健康安全技术4600元/年
工程安全评价与监理4600元/年
专业组五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规划与设计)7800元/年
计算机网络技术(云安全技术与应用)7800元/年
软件技术(企业电子商务运营管理)7800元/年
软件技术(高级软件开发工程师)7800元/年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4600元/年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4600元/年
专业组六大数据与会计3500元/年
市场营销3500元/年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4600元/年
人力资源管理3500元/年
专业组七商务英语3200元/年

备注:

1.商务英语专业【yè】,外语语【yǔ】种需为英语,且【qiě】普通类【lèi】外【wài】语【yǔ】单科成绩不【bú】低于70分(含【hán】70分),职高对口类外语单【dān】科成绩不低于60分(含【hán】60分);

2.应急救援技术、消防救【jiù】援技【jì】术专【zhuān】业报考条件需符合《国家【jiā】综合性【xìng】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人【rén】社部发〔2021〕58号)要求,请【qǐng】达不到条件的考生慎重报考,避免【miǎn】后续就【jiù】业【yè】困难;

3.各专业(方向【xiàng】)最终【zhōng】学费标【biāo】准以2024年【nián】湖【hú】南省物【wù】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湖南省【shěng】招生【shēng】考试委【wěi】员会领【lǐng】导【dǎo】下,在【zài】各省(自【zì】治区、直辖市【shì】)级招办统【tǒng】一【yī】组织下进行,实行“学校负【fù】责,招办监督”的招生工作【zuò】体制。

第十四【sì】条  学校坚持“公平【píng】、公【gōng】正、公开”的【de】录取原则,认可各【gè】省(自治区、直辖市【shì】)教育行政主管部【bù】门、招生考试机【jī】构有【yǒu】关【guān】加分或降【jiàng】分政策【cè】以【yǐ】及投档比例规定,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jiāo】育行【háng】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提供【gòng】的投档成绩(含全【quán】国【guó】性高考加分)提档。

第十五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de】原则【zé】进行录【lù】取【qǔ】。若【ruò】遇到同分情况,按【àn】语、数、外比较单【dān】科成绩。考生所有专【zhuān】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cóng】专业调剂,则【zé】按照考生【shēng】成【chéng】绩从高到低调剂到【dào】其它按【àn】志愿未能【néng】录取满额的专【zhuān】业;若【ruò】不服从专业调剂,或【huò】服【fú】从专业调剂【jì】但【dàn】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的作退档处理。对不符合【hé】国家招生有关规定的考生作退【tuì】档处理【lǐ】。

第六章  附则

第十【shí】六条【tiáo】  学生如需转专业,需【xū】按照《湖【hú】南安全技【jì】术职业【yè】学院关于印发〈学院全【quán】日制专【zhuān】科【kē】学【xué】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湘【xiāng】安职院教〔2019〕6号)实施【shī】,具体可咨询学校教务处。

第十七条【tiáo】  对品学兼【jiān】优的学【xué】生设有【yǒu】多种奖【jiǎng】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jīn】每年5000元,学校奖学金一等【děng】1200元,二等1000元,三【sān】等800元。对【duì】家庭经【jīng】济【jì】困【kùn】难的学生,根【gēn】据有关政策规定,可【kě】以申请国家生【shēng】源地助学【xué】贷款(最【zuì】高可贷16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助【zhù】学金。同【tóng】时,学校【xiào】可以提供有勤工俭【jiǎn】学岗【gǎng】位。大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含【hán】直招士官),可申【shēn】报【bào】在【zài】校期间【jiān】缴纳的学费补【bǔ】偿或国家生源地贷款【kuǎn】代偿,最高可补偿或代偿16000元【yuán】。退役士兵可申报减免【miǎn】学费,每人每年最高可达16000元。退役士兵和【hé】退【tuì】役复学学【xué】生学制内在读每学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jīn】(退【tuì】役【yì】士兵类)1650元,具【jù】体可咨询学校【xiào】学【xué】生工作与保卫部(武装部【bù】)。

第十八【bā】条  录取【qǔ】考生的体【tǐ】检标准【zhǔn】按照教育部、卫生部【bù】、中国残【cán】疾人联【lián】合会颁布【bù】的《普通高等学【xué】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zhí】行。

第十九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pǐn】德考【kǎo】核和【hé】身【shēn】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cǎi】用考生【shēng】报考普通高校招生【shēng】考试或【huò】对口【kǒu】招生考试时所采集【jí】的信息,学生对【duì】提供的信【xìn】息真实【shí】性负责。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hòu】3个月【yuè】内【nèi】,学校按照招【zhāo】生政策规定对【duì】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xù】、录取资格、优惠资格【gé】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jìn】行【háng】复查复核。对【duì】复查复核发【fā】现【xiàn】的【de】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jiǎ】者【zhě】,一经【jīng】查实,取消其【qí】入学资格【gé】。对于弄虚【xū】作假情节严【yán】重或涉嫌【xián】冒【mào】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一【yī】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píng】台和学院官【guān】网向【xiàng】社【shè】会【huì】发布,对于各【gè】种媒体节选公布的【de】章程内容【róng】,如理解有误,以学【xué】校公布的完整招【zhāo】生章程为【wéi】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适用【yòng】于我校【xiào】2024年普通高【gāo】校招生。其【qí】解释权属于湖南【nán】安全【quán】技【jì】术【shù】职业学院。如【rú】遇上级招生政策【cè】调整,以公布【bù】的最新政策为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三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万家丽北路66号

邮政编码:410151

招生咨询电话:0731-84396555

招生咨询邮箱:879893531@qq.com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zs.hnvist.cn

监督投诉电话:0731-84396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