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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兰州现代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20:32:33    发布【bù】:大学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年兰州现代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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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现代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确保兰州现代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kǎo】生的【de】合法权益,使广大考生更清【qīng】楚【chǔ】地了【le】解学院具体录取规则,确保教育部招生有关信息公开【kāi】工作要求【qiú】和【hé】“30个【gè】不得”招生工作禁【jìn】令落【luò】到实【shí】处【chù】,依据《中【zhōng】华人民共和国教【jiāo】育法》、《中【zhōng】华人民共和国高等【děng】教【jiāo】育法【fǎ】》、《中华人民【mín】共和【hé】国职业教育【yù】法【fǎ】》、教育部《普通高等学院招【zhāo】生工作规【guī】定》等法【fǎ】律、法规,结合学院具体情况【kuàng】,制【zhì】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院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普【pǔ】高【gāo】招生录取【qǔ】)、中高【gāo】职贯通培【péi】养转【zhuǎn】段录取、普通高中生综合【hé】评价录取、中【zhōng】职升学考试录取和单考单招录【lù】取工【gōng】作。

第二条【tiáo】 学院招生【shēng】工作【zuò】实施“阳光工【gōng】程”,贯彻“公平竞【jìng】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xù】、全面考核、综合【hé】评价、择优录取【qǔ】”的原则。

第三条【tiáo】 学院招生录【lù】取【qǔ】工作坚【jiān】持全程公开、信【xìn】息【xī】透明,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jiā】长和社会各【gè】界的监【jiān】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兰州现代职业学院

英文名【míng】称:Lanzhou Modern Vocational College

第五条 院校标识码:4162014594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学院

第八条 学院地址:甘肃省兰州新区九龙江街500号

第九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十条 学院校区:学院现【xiàn】有两【liǎng】处校区——兰州新区主校【xiào】区【qū】和兰州城关校区。城关校区为兰州现代【dài】职业学院继续教【jiāo】育【yù】学院,我【wǒ】院录取的【de】各类考生均在【zài】新区主校【xiào】区【qū】进【jìn】行学习及生活。

第十一条 二级学院:学院目前下设八个二级学院,分别为:财经商贸学院、城市建设学院、教育艺术学院、理工学院、旅游航空学院、农林科技学院、卫生健康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第十二条 住宿条件:学生宿舍均设在新区主校区【qū】内。宿【xiǔ】舍均采用4人间、上床【chuáng】下桌带【dài】储物柜布【bù】局,使用公共【gòng】卫生间【jiān】。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人员

第十三【sān】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zuò】领导【dǎo】小组【zǔ】,具【jù】体负责协调【diào】有关部门【mén】拟定【dìng】招生计划【huá】,研究招生相【xiàng】关政策,组【zǔ】织实施招【zhāo】生【shēng】录取,讨论决定招生中的重大事【shì】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yóu】学【xué】院领导班子和招生就业处负责人组成。

第十四【sì】条 学院招生就【jiù】业处具【jù】体负责招生的日常【cháng】事务工作【zuò】。

第十五【wǔ】条 学院【yuàn】纪委对招生【shēng】工作【zuò】实施全【quán】程监督,并加【jiā】强对招生录取过程中重【chóng】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diǎn】时【shí】段的监督,以维护考生的合【hé】法权【quán】益。

第四章  招生类型

第十六条 我院高职(专科)招生共分两大类:普通高考招生、分类考试【shì】招【zhāo】生。普通高考招【zhāo】生包含:建档立【lì】卡专项(原精【jīng】准扶贫专【zhuān】项【xiàng】)、普通类、艺【yì】体类及其他专项招生。分类考试招【zhāo】生包【bāo】含:高中生综合评价招生、中职升学考试招生、中【zhōng】高职【zhí】贯通培养转段招生、单考【kǎo】单招招生【shēng】。各种【zhǒng】招生【shēng】类型【xíng】,按【àn】时间先后依次为:普通高中生综合评价招生、中【zhōng】高职贯通【tōng】培养转段招生、中职升学考试【shì】招【zhāo】生、普通高考【kǎo】招生【shēng】、单考单招招生。最终【zhōng】招生类型以甘【gān】肃省教育【yù】厅【tīng】、甘肃省【shěng】教育考【kǎo】试院公布信息【xī】为【wéi】准。

第十七条 我院的中高职贯通培养模式采【cǎi】取【qǔ】“3+2”中高【gāo】职贯通培养,即先在与我院有联合培养协议的中职学【xué】校学习【xí】3年,然后进入兰【lán】州现代【dài】职业学【xué】院(高职)继续学习【xí】2年。中职【zhí】阶【jiē】段在中职学【xué】校学习,费用【yòng】按中职学校标准收取;高职阶段在兰州现代【dài】职【zhí】业学院【yuàn】学习【xí】,费【fèi】用按我院标【biāo】准收取。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十八条 学【xué】院经教【jiāo】育部核准招生专业并【bìng】下达招生人【rén】数【shù】。学院根【gēn】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shēng】源状况和社会【huì】需求制定当年【nián】分类、分专业招生计【jì】划。

第十九条 学院在规【guī】定时间内将招【zhāo】生计划报送【sòng】上级【jí】主管部门,并由上级【jí】主管【guǎn】部门向【xiàng】社会公布。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tiáo】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上级行政部【bù】门以及各省(自治区【qū】、直辖市)招【zhāo】生【shēng】委员【yuán】会【huì】(考【kǎo】试院、招生【shēng】办公室)统【tǒng】一组织下【xià】进【jìn】行,实【shí】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二十一条 学院【yuàn】同意并执【zhí】行各省(自治【zhì】区、直辖市)教【jiāo】育行【háng】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yǒu】关【guān】加分或【huò】降分投档【dàng】的政【zhèng】策规定。

第二十二条 学院【yuàn】对考【kǎo】生的体检【jiǎn】要求按照教育部、卫【wèi】生【shēng】部、中国残【cán】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pǔ】通高等学院招生【shēng】体检【jiǎn】工作【zuò】指导意见【jiàn】》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èr】十三条 学院【yuàn】按照各省级教【jiāo】育考试院【yuàn】所公布的【de】最低录取控制线及投档原则,按实【shí】际投档情况【kuàng】进行录取【qǔ】,经首轮投档后仍【réng】未满足【zú】招生计划,则按照志愿征集批次,继续征集志愿再投档录取。

1、进档考生录取原则

进档考生专业录取遵【zūn】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zé】,按照考【kǎo】生【shēng】投档成【chéng】绩为依据【jù】从高分到【dào】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tián】报【bào】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考生在所报专业【yè】计划满【mǎn】额的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diào】整到计划未满额专业【yè】;对不【bú】服【fú】从者,将【jiāng】予以【yǐ】退档【dàng】。

2、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录取原则

若【ruò】考生【shēng】投档分数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zhí】辖市)确定的同分【fèn】排序规则进行【háng】录取。

如未确定排序规则,同等条【tiáo】件下将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相关科目【mù】成绩比较顺序为:理工【gōng】类(老高考)或【huò】选考物理类(新高【gāo】考)按【àn】数学【xué】、语文、外【wài】语【yǔ】顺序确定;文【wén】史类(老高考)或选【xuǎn】考历史类(新高考)按语文、数学、外语顺【shùn】序【xù】确【què】定。

第【dì】二十四【sì】条 普通高考录取按【àn】照各省(自治区、直辖【xiá】市【shì】)规【guī】定批次及办法进行录【lù】取。

第二十五条 艺体类招生按《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艺术类专业【yè】招生【shēng】工作【zuò】实【shí】施办法》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xiá】市)相关规定执【zhí】行。

第二十六条【tiáo】 综【zōng】合评价招生,按照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shì】成【chéng】绩【jì】排序【xù】录【lù】取。当排序成绩相【xiàng】同时,按语文、数学【xué】、英语单【dān】科顺序【xù】及单科原【yuán】始成【chéng】绩高低排【pái】序。已经被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jiā】我省2024年普【pǔ】通【tōng】高等学院【yuàn】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其他形式的考【kǎo】试招生录【lù】取。

第二十七条 中高【gāo】职贯通培【péi】养【yǎng】转段招【zhāo】生,成绩由综合评价、笔【bǐ】试、获奖加分三部分构成(详见【jiàn】《兰【lán】州现代职业学【xué】院2024年“中【zhōng】高职【zhí】贯通【tōng】培养”转段升学工作实【shí】施方案》)。录取采取分数优先原则,总分【fèn】相【xiàng】同时综合【hé】评价成绩高者优先【xiān】录取。

第二十八条 中职升【shēng】学考试招生【shēng】,按照甘肃省教育【yù】厅公布的考【kǎo】试大纲【gāng】划分【fèn】的【de】8个专业类【lèi】别(农林【lín】牧渔类、医药卫生类、工业类【lèi】、土【tǔ】木【mù】水利类、信息技术类、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教育与【yǔ】文化【huà】艺术类【lèi】)分别【bié】录取【qǔ】。当【dāng】排序成绩相同时【shí】,按考生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总分、公共基础测试总分、公共基础【chǔ】测试语文单【dān】科成绩顺序及分【fèn】数【shù】高低【dī】排序。

第二十【shí】九条【tiáo】 单考【kǎo】单【dān】招录取采用“文化素质+职【zhí】业【yè】技能”的【de】考【kǎo】试评价方【fāng】式。参【cān】加过甘肃省2024年普通高考及中职升学考试且具有【yǒu】成绩的考生,按照不【bú】低于【yú】报考院校2024年高【gāo】考录取第一【yī】次投档相应类别最低录取分数线要【yào】求择优录【lù】取【qǔ】;参【cān】加招生院校统一组织文化素质测试的考生【shēng】,由【yóu】招生院校【xiào】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公布的招生【shēng】计【jì】划择优录【lù】取【qǔ】(详【xiáng】见我院《2024年单考单招实【shí】施方案》)。

第【dì】三十条【tiáo】 凡通过普【pǔ】通类或艺术类报考我院“空中【zhōng】乘【chéng】务”和“民航【háng】运输服务”专业【yè】的考【kǎo】生需满足以下要求,否则将【jiāng】可能影响学习【xí】及就业,请谨慎【shèn】报考。

1、身高:女生160-173cm,男生170-185cm;

2、视力:双眼矫【jiǎo】正【zhèng】视【shì】力不【bú】低于4.8(E字表),无对视、斜视,无色盲色弱;

3、五官端正,肤色好;无明显疤【bā】痕、胎记【jì】;无【wú】纹身;牙【yá】齿【chǐ】排列整齐;无明显体味【wèi】;

4、口齿清楚;听力正常;性格开朗、心理素质好;

5、形体匀称,无“X”型腿、“O”型腿、无跛脚;

6、无精神病史,按照民航专业体检合格,无各类慢性传染疾病;

7、政审合格(含父母及其他直系亲属)。

除“空中乘务”和“民航运输服务”专业外,其他专业不做限制。

第七章  新生入学和证书颁发

第三十一条 录【lù】取名单经省教育考【kǎo】试院审批后【hòu】,由学院招生就业【yè】处打印【yìn】《普通【tōng】高考录取通知》,加盖兰州现代职业【yè】学院公章【zhāng】和院长签【qiān】名后邮寄给考生。考生收到《通知书》后【hòu】,凭《通知书》到毕业学院或市(县、区)招生办公室领【lǐng】取纸质档【dàng】案,办理【lǐ】户籍迁移等手续;学院凭【píng】《普通高【gāo】考录取通知书》和经省教【jiāo】育考试院核【hé】准备案的数【shù】据【jù】库核【hé】实【shí】资格后,按《新生【shēng】报【bào】到须知》办理新生入学、注册手续。

第三十二条【tiáo】 新生入学后由学院统【tǒng】一【yī】组织进【jìn】行体检【jiǎn】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wǔ】弊行为【wéi】者,学【xué】院将取消其入【rù】学资格,退【tuì】回生源地。

第【dì】三十三条【tiáo】 不能按时报到的【de】已录取考【kǎo】生,应向学院提出【chū】书【shū】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dào】;对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不报【bào】到的考生,根据【jù】教育部有关规【guī】定视为自【zì】行放弃入【rù】学资格【gé】。

第【dì】三【sān】十四条 我院学生学习期满并【bìng】经考试合格【gé】,颁发国家承认【rèn】的普通高等学院(专【zhuān】科)毕业【yè】证书。

毕业证书学院名称:兰州现代职业学院

毕业证书信【xìn】息可通【tōng】过【guò】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查询。

第八章  收费标准、助学金和助学贷款

第三【sān】十五条 学【xué】院收费【fèi】标准按“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件执行【háng】:

学费:4500元/年·生

住宿费:1100元/年·生

部分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准届时将根据相关文件及批示予以收取。

第三十六【liù】条【tiáo】 依【yī】照国发[2007]13号文件【jiàn】精神【shén】,学生可享受【shòu】国【guó】家助学金和奖学金,凡符合【hé】条件的【de】学生还可以办理生源地【dì】国家信用助学贷款【kuǎn】。

第九章  招生联系方式

第三十七【qī】条【tiáo】 凡有意报考兰州现代职业学院的考生,可登【dēng】录学院官网或来电【diàn】咨【zī】询我院【yuàn】办学情【qíng】况和有【yǒu】关【guān】招生资讯。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新区九龙江街500号

邮政编码:730300

学院官网:https://www.lzmvc.edu.cn

微信公众号:gs-lzmvc-dy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 0931-6515061

二级学院招生咨询电话:

财经商【shāng】贸学院【yuàn】:  0931-6515311

城市【shì】建设学院:  0931-6515266

教育艺【yì】术【shù】学院:  0931-6515227

理【lǐ】工学院【yuàn】:    0931-6515337

旅游航【háng】空学院:  0931-6515358

农林科技【jì】学院【yuàn】:  0931-6515159

卫生【shēng】健康【kāng】学院:  0931-6515203

第十章 其他

第三十八条 学院未【wèi】委托任何【hé】机构和个人办理招【zhāo】生相关事宜。对假冒兰州【zhōu】现代职业【yè】学【xué】院名义进行非【fēi】法招生【shēng】、宣传等活【huó】动的机构或个【gè】人,学【xué】校将依【yī】法追究其法律责【zé】任。

第三十九条 学院所【suǒ】有公共【gòng】课外语教学语种仅有英语【yǔ】,非【fēi】英语【yǔ】语种【zhǒng】的考【kǎo】生请谨慎报考。

第四【sì】十【shí】条 本章【zhāng】程若【ruò】与国【guó】家或各省【shěng】(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mén】有关政策【cè】不【bú】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四十一条【tiáo】 本章程自发【fā】布之日【rì】起【qǐ】执【zhí】行,由兰州现【xiàn】代【dài】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