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强基计划39所一流大学名单一览表
强基计划主要选【xuǎn】拔培养有志于服务【wù】国家【jiā】重大战略【luè】需求【qiú】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chǔ】学【xué】科拔尖的学生,聚焦高【gāo】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xīn】材料、先【xiān】进制造和国【guó】家安全等关键领【lǐng】域以及国家人【rén】才【cái】紧缺【quē】的人文【wén】社会科学领域,以下是【shì】强基计划39所一流大学名单,供大家参考。
1、强基计划39所一流大学名单一览表
这39所大学全是985大学,其中东北大学、湖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为2022年新加入高校。
序号 | 学校名称 | 省市 |
1 | 北京大学 | 北京 |
2 | 中国人民大学 | 北京 |
3 | 清华大学 | 北京 |
4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北京 |
5 | 北京理工大学 | 北京 |
6 | 中国农业大学 | 北京 |
7 | 北京师范大学 | 北京 |
8 | 中央民族大学 | 北京 |
9 | 南开大学 | 天津 |
10 | 天津大学 | 天津 |
11 | 大连理工大学 | 辽宁 |
12 | 吉林大学 | 吉林 |
13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黑龙江 |
14 | 复旦大学 | 上海 |
15 | 同济大学 | 上海 |
16 | 上海交通大学 | 上海 |
17 | 华东师范大学 | 上海 |
18 | 南京大学 | 江苏 |
19 | 东南大学 | 江苏 |
20 | 浙江大学 | 浙江 |
21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 安徽 |
22 | 厦门大学 | 福建 |
23 | 山东大学 | 山东 |
24 | 中国海洋大学 | 山东 |
25 | 武汉大学 | 湖北 |
26 | 华中科技大学 | 湖北 |
27 | 中南大学 | 湖南 |
28 | 中山大学 | 广东 |
29 | 华南理工大学 | 广东 |
30 | 四川大学 | 四川 |
31 | 重庆大学 | 重庆 |
32 | 电子科技大学 | 四川 |
33 | 西安交通大学 | 陕西 |
34 | 西北工业大学 | 陕西 |
35 | 兰州大学 | 甘肃 |
36 | 国防科技大学 | 湖南 |
37 | 东北大学 | 辽宁 |
38 | 湖南大学 | 湖南 |
39 |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 陕西 |
2、强基计划招生程序及录取管理要求
一、制定招生简章
有关高【gāo】校应【yīng】根据本校的办学【xué】定位【wèi】、学科特色等,制定强基计划【huá】招生简【jiǎn】章,内容【róng】包括领导机构、招生专【zhuān】业【yè】及计划、报考条【tiáo】件及方式、入围高校【xiào】考【kǎo】核的办法、考核程【chéng】序及【jí】办法、学生【shēng】综合素质评【píng】价使用办法、综合成绩折算办法及录取规则【zé】、监督机制、咨询及申诉渠【qú】道【dào】等【děng】。招生简章报经教育【yù】部【bù】核准备案后【hòu】,于3月【yuè】底前向社会公布。
二、考生申请报名
符合生源所在地当年高考报名条件以及强【qiáng】基计划【huá】招生学校【xiào】报【bào】考条件的考生,由本人提出申请【qǐng】,于4月份【fèn】按高校招生简章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对本地报名考生的高考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核。
三、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报名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各省级招生【shēng】考试【shì】机构原则上于【yú】9-21前根据【jù】高校招生简章确【què】定【dìng】的规则,向有关高校提【tí】供报名【míng】考生高考成绩(不含高考加【jiā】分【fèn】)。
四、确定入围高校考核名单并公示
对于以高考成绩入【rù】围【wéi】高校考核【hé】的,有关高校在各【gè】省【shěng】(区、市)本科一批【pī】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qǔ】批【pī】次省份应单独划【huá】定相应分数【shù】线【xiàn】,下【xià】同)上,按照在【zài】生【shēng】源所在省份强基计划招生名【míng】额【é】的一定倍数【shù】,以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确定【dìng】参加高校考核名单。
对于符合高校破格入围条件的考生【shēng】,考【kǎo】生高考成绩应达到高校招生简【jiǎn】章确【què】定的要【yào】求,且【qiě】原【yuán】则上【shàng】不得低于各省(区、市【shì】)本科一批【pī】录取最【zuì】低控制【zhì】分数线。
有关高校原则【zé】上应于9-21前【qián】确定【dìng】入围高校考【kǎo】核的考【kǎo】生名单并【bìng】公示入围标准。
五、组织高校考核
有关高校于9-21前完成对入围考生组织高校考核(含笔试、面试)和体育测试,其中体育测试结果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
高校【xiào】考核是国【guó】家教育考试的【de】组成部分,由招生高校负责【zé】组织实施。有关高【gāo】校要严格执行教【jiāo】育部【bù】关于【yú】特殊【shū】类型考试招生工作相关规定,合理确【què】定【dìng】高校考【kǎo】核的【de】内容和形【xíng】式【shì】。积极探索通过笔试、面试、实践操作等【děng】方式【shì】,考【kǎo】查学生分析【xī】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思维,增强选【xuǎn】才的科学【xué】性。要【yào】充分运用学【xué】生综合素【sù】质【zhì】档【dàng】案,全面、深入地考察学【xué】生的能力和素养。要加强命【mìng】题安【ān】全【quán】管理和质【zhì】量管【guǎn】理,加强面试专家等相关人员名单【dān】的安全保密,认真执行回避制【zhì】度。高【gāo】校考核的笔试【shì】、面试应安排在国家教育考【kǎo】试标准化考点进行,面试采取【qǔ】专【zhuān】家、考生“双【shuāng】随机”抽签的方式【shì】,全程【chéng】录音录【lù】像。
考生综合素质档案由【yóu】省级教育行政部【bù】门或【huò】中学【xué】根据入围高校考核的考生名单于9-21前【qián】提供。已建立省【shěng】级【jí】统一信息平【píng】台的省份,由省级【jí】教育行政部【bù】门统一【yī】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dàng】案提供招生高校。未建立省【shěng】级统一【yī】信息平台【tái】的省份,由考生就读中【zhōng】学提供经【jīng】中【zhōng】学校【xiào】长【zhǎng】签【qiān】字确认的【de】综合素质档案。综合素质档案须提前在【zài】考【kǎo】生就读【dú】中学【xué】详尽公示。
六、确定录取名单并公示
有关高校将考生【shēng】高考【kǎo】成绩、高【gāo】校【xiào】综合考核结果及综【zōng】合素【sù】质【zhì】评价情况等按比例合【hé】成考生综合成绩(其中高考【kǎo】成绩所占比例不得【dé】低于85%),并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录取名单【dān】,提交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办【bàn】理【lǐ】录取【qǔ】手续。各省级招办【bàn】应在提前批【pī】次录取开【kāi】始前完成【chéng】录【lù】取备【bèi】案【àn】。破格录取【qǔ】的考生,按照【zhào】高校招生【shēng】简章【zhāng】公布办法【fǎ】进行录取。被录取考生不再【zài】参加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有关高校须于9-21前确定录取考生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
七、严格遵守强基计划招生“十严禁”
高校不得【dé】发布未经教育部备案的强基计划招生【shēng】简章或【huò】进行虚假招生宣【xuān】传;不得以任【rèn】何形式组织与强基计【jì】划招生挂钩的【de】冬令营、夏令营【yíng】及考核【hé】工作,或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报名、考核等有【yǒu】关工【gōng】作【zuò】;高校【xiào】招【zhāo】生工作人员、专【zhuān】家评委不【bú】得参与社【shè】会机构组织的各类培训、辅【fǔ】导【dǎo】活动【dòng】;不【bú】得以“新生高额【é】奖学金”“入校后重新选择【zé】专【zhuān】业【yè】”等方【fāng】式【shì】进行恶【è】性生源竞争或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未经批准不得【dé】突破强基计划的招生计划录取【qǔ】;不得在发放新【xīn】生录取通【tōng】知【zhī】书或【huò】新生入学报【bào】到【dào】环节【jiē】更【gèng】改考生录【lù】取专业;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shēng】入校后原则上不得转到相【xiàng】关学【xué】科之外的专业就读。省级高校【xiào】招生委员会和【hé】省级教【jiāo】育行政部门不得擅自扩大强基计【jì】划招生高校范围或出台与【yǔ】国【guó】家招生政策相抵【dǐ】触的招【zhāo】生办法【fǎ】。省级招生考【kǎo】试【shì】机构【gòu】不得为不符合要求的【de】考生或违反规定程序【xù】办理【lǐ】录取手续。有关【guān】中学等不【bú】得出具【jù】与事实不符的考生【shēng】推荐【jiàn】材【cái】料【liào】、证明材料等或在考生综合素质档案【àn】中虚构【gòu】事实或【huò】故意隐瞒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