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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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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山东职业学【xué】院高职【zhí】单独【dú】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zhāng】程,主要包含【hán】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shēng】计划【huá】、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山东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3〕28号【hào】)要求,经山东【dōng】省教育厅批准【zhǔn】,我【wǒ】校【xiào】2024年在部分专业中实施单独【dú】考试招生和综【zōng】合评价招生。为确保招生工作【zuò】的顺利进行,切【qiē】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quán】益【yì】,结合山东职业学院招生工【gōng】作的具体情况【kuàng】制【zhì】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běn】章程适用【yòng】于山东职业【yè】学院2024年【nián】单独考【kǎo】试招生和【hé】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èr】条【tiáo】 山【shān】东职业学院【yuàn】招生工【gōng】作遵循【xún】“公平【píng】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xù】、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qǔ】”的原则。

第三【sān】条 山东【dōng】职业学院【yuàn】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tǐ】、考生和家【jiā】长【zhǎng】以及【jí】社会各【gè】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2328

第五条 学校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23000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山东职业【yè】学【xué】院成【chéng】立以学校【xiào】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xiǎo】组,负责制定招生政【zhèng】策和招生计划【huá】,讨论决定招生【shēng】工作【zuò】重大事【shì】宜。

第九条 山东职业学院招生就业与校【xiào】企合作处【chù】是组织【zhī】和实【shí】施招【zhāo】生及其相【xiàng】关工作的常【cháng】设【shè】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山东职业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报名条件、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高职(专科)单【dān】独考【kǎo】试招生(以【yǐ】下简称单独招生【shēng】):面向我省【shěng】中【zhōng】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

高【gāo】职(专科)综合评【píng】价招【zhāo】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shēng】):面向我省【shěng】普通【tōng】高中应届毕业生开【kāi】展。

(二)考试报名

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1.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条件要求。

(1)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xuǎn】报专业,选报专业【yè】对【duì】应的专业类【lèi】别应与本人【rén】春【chūn】季【jì】高考报考【kǎo】的专业类别一致。

(2)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2.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条件要求。

(1)高中阶段学业【yè】水平合格【gé】考试成绩必须全【quán】部合格,非全部【bù】合格考生报【bào】名后【hòu】不予录取【qǔ】。

(2)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3)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hù】、铁道工程技【jì】术(中外【wài】合作【zuò】)、铁道交【jiāo】通运营【yíng】管理专业就业岗位适宜男生,建议女生慎重报考。

(4)所有专业无选考科目要求。

(5)报考铁道机【jī】车运用与维护、铁道【dào】工程技术(中外合作)、铁道交【jiāo】通运【yùn】营管【guǎn】理、城【chéng】市轨道【dào】车辆应用【yòng】技术专业【yè】辨色力必须正常(无色盲、无色弱),辨色力异常考生【shēng】报【bào】名【míng】后【hòu】不予【yǔ】录取。

3.申请单独招生免试的考生,春季高考准考证专业类别、填报志愿专业类【lèi】别及【jí】获奖专业类别三者一致。在【zài】提交免试【shì】材【cái】料的同时,还需在山东省教育招【zhāo】生【shēng】考试院招生平台(网【wǎng】址:http://wsbm.sdzk.cn/gzdz/)完成网上报名工【gōng】作,二者缺一不【bú】可。

(三)思【sī】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yù】部【bù】《普通高等学校【xiào】招【zhāo】生工作规【guī】定》。

(四)报名参【cān】加单独【dú】招生和【hé】综合评价招【zhāo】生的考生、或已被单独【dú】招生和综合【hé】评价招生录【lù】取的考生须【xū】参加山【shān】东省【shěng】教【jiāo】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4 年普通高【gāo】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tǐ】检【jiǎn】或体检项目不完【wán】整将影响考生后续【xù】录【lù】取信息报【bào】送并无法【fǎ】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参加【jiā】综合【hé】评价招生铁道机车运用与【yǔ】维护、铁道工程技【jì】术(中外合作)、铁道交通【tōng】运营【yíng】管理、城市轨【guǐ】道【dào】车辆【liàng】应用技术专业志【zhì】愿填报【bào】的考生,除完成山东省教育招生【shēng】考试院【yuàn】统一【yī】组【zǔ】织的2024年普通高【gāo】校招生体检外,还【hái】需要在县级【jí】及以【yǐ】上【shàng】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为辨【biàn】色【sè】力【lì】,体检报【bào】告必须【xū】包【bāo】含考生姓名、性别【bié】、身份证信息、辨色力是否正常的体检【jiǎn】结论【lùn】,还需【xū】加盖医院公章,以上内容如有任【rèn】意【yì】一项缺项视为不【bú】合格体检【jiǎn】报告。体检【jiǎn】报告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2024年单【dān】独考【kǎo】试招【zhāo】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生数据平台”(网址:https://www.sdp.edu.cn/zs/ddzshzhpjzs.htm)提交电子扫【sǎo】描版。未通【tōng】过“2024年单【dān】独【dú】考【kǎo】试招生【shēng】和综合评价招生考生数据平台”提交体检报告电子扫描【miáo】版、提【tí】交不合格体【tǐ】检【jiǎn】报【bào】告或【huò】报告中【zhōng】辨色力异常(色盲或者色弱)考生不予录【lù】取。因弄虚【xū】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kuàng】不符【fú】者,将按教【jiāo】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chù】理。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食【shí】品检验检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网【wǎng】络营销与直【zhí】播电【diàn】商、现代物流管理、港口与【yǔ】航运管【guǎn】理专业的【de】考生无需提供上述体【tǐ】检报【bào】告【gào】。

(五)单独招生免试条件

在校期间获得【dé】全国职业【yè】院【yuàn】校技【jì】能大赛【sài】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全省【shěng】职业院校技能【néng】大赛一等奖奖项的中等【děng】职业学校的【de】应届【jiè】毕业生(春【chūn】季高考准考证【zhèng】专业类别、填报【bào】志愿专业类别及获【huò】奖专业类【lèi】别三者一致【zhì】方可申请报【bào】考,任意【yì】一项不一致【zhì】不能享受免试资格),或具【jù】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huò】得【dé】县【xiàn】级以【yǐ】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chēng】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jiāo】育学历【lì】的在职在岗【gǎng】人员。

免试录取的具体办法详见本章程“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招生专业与计划

学校招生计【jì】划通过【guò】省级招生主管【guǎn】部【bù】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形【xíng】式向【xiàng】考【kǎo】生和社会公布【bù】。分专业【yè】招生计划以【yǐ】山【shān】东省教育厅审批公布【bù】的为准。

备注:所有专业不限外语应试语种,新生入学后,铁道供电技【jì】术(中外合作)、铁道信号【hào】自动控制【zhì】(中外合作)、铁【tiě】道工程技术(中外【wài】合作【zuò】)专【zhuān】业的外语教学为俄【é】语,其它专【zhuān】业外【wài】语【yǔ】教学均为英语。

(一)招生计划调整原则

招生【shēng】计划【huá】可在招生类别和专业间调剂使用。未完成的计划可转入【rù】普通【tōng】高校【xiào】招生统一考【kǎo】试【shì】(含春季【jì】高考和夏季高考)录【lù】取【qǔ】时【shí】使用。

(二)学制

全日制专科(高职),学制 3 年,实施学分制教学管理。

第十三条 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jià】招生的考生须【xū】于9-21—23日,登录【lù】山东【dōng】省教育招生考试院【yuàn】招生平【píng】台【tái】(网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报高校和专业。

(二)报名方式

1.考生在山东省教【jiāo】育招生考【kǎo】试院招生平台选报高校和专【zhuān】业,选【xuǎn】择【zé】“12328山东职业学院”相【xiàng】关【guān】专【zhuān】业进行志愿填报。

2.考生网上缴【jiǎo】纳费用。我校2024年单【dān】独招生【shēng】与综合评价【jià】招生考【kǎo】试【shì】费按照【zhào】省发改委、省财【cái】政厅要求收取。缴费成功,可自行下【xià】载电子【zǐ】发票。网上缴费流程以学【xué】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sdp.edu.cn/zs/ddzshzhpjzs.htm)公告通【tōng】知为准【zhǔn】,学【xué】校将【jiāng】于9-21前公布【bù】。未在规【guī】定时间按照规定渠道足额缴【jiǎo】纳报名【míng】考试费的考【kǎo】生视【shì】为自行【háng】放弃报名及考试资格。

3.考生缴费成功【gōng】,在学校招生信息网【wǎng】“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shēng】和综合评价招【zhāo】生考【kǎo】生【shēng】数据【jù】平台”上传数据【jù】。

以上三个步骤缺一不可,缺项考生不予录取。

(三)考生数据上传

1.考生在学校招生信息网“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生数据【jù】平台”上【shàng】传数据,时间:2024年【nián】2月26日8:9-21:00。数据上【shàng】传完成,考生确认后系统平台【tái】锁定,已【yǐ】锁【suǒ】定【dìng】的数【shù】据不得替换。学【xué】校不接受考生在【zài】其【qí】他【tā】时间采用其他方【fāng】式提交【jiāo】数据。

2.上【shàng】传数【shù】据包含以下【xià】材料【liào】,只需提交电子【zǐ】扫描版【bǎn】,证【zhèng】明材【cái】料必须真实有效。文【wén】件存储格式:PDF格【gé】式;命名规则:考生姓名+材【cái】料类别.pdf,如某某身份证.pdf、某某【mǒu】获奖证.pdf、某某体检报告.pdf。

(1)考生本人【rén】身【shēn】份【fèn】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或当地公安机【jī】关出【chū】具的带照片【piàn】身份证明盖章原件【jiàn】。

(2)获奖情况或者其他特长的证明资料。

(3)参加综合评【píng】价【jià】招生【shēng】食品检验检测技术、建筑工【gōng】程【chéng】技术【shù】、网络【luò】营销与直播电【diàn】商、现代物流管理、港口与航运【yùn】管理【lǐ】专业的考生【shēng】无需提供体检报告。

(4)参【cān】加综合评价招生铁道机车运用与【yǔ】维护、铁道工程技术【shù】(中【zhōng】外合作)、铁道交【jiāo】通运【yùn】营管理、城市轨道车辆【liàng】应【yīng】用技术专业志愿填报的考生,必【bì】须提交辨色【sè】力体检报告。电【diàn】子版【bǎn】体检报告必须包含考生姓【xìng】名、性别、身份证【zhèng】信息、辨【biàn】色力是否【fǒu】正常【cháng】的体检结论【lùn】,还需加盖医【yī】院公章,以上内容【róng】如有任意一项缺项视为【wéi】不合格体检报告【gào】。

(四)准考证打印

考生在完成①山东省教育招【zhāo】生考试院【yuàn】招生【shēng】平台志【zhì】愿填报②缴费③考生数据上传三个步骤后,在学校招生【shēng】信息网【wǎng】“2024年【nián】单【dān】独考试招生【shēng】和综合评价【jià】招生考生数据平台”打印准考证。

第十四条 招生考试

(一)考试形式及内容

1.单独【dú】招生:采取“文化素【sù】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总【zǒng】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shì】成绩【jì】230分,文化素质【zhì】考试成绩200分,均【jun1】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考生必须参加【jiā】专业技能测试和【hé】文化素质考试【shì】两个环【huán】节,缺少一项,不予录取【qǔ】。专业技能测试由山东省教【jiāo】育招生考试院【yuàn】统一组【zǔ】织,考生参加春季【jì】高考【kǎo】统【tǒng】一考试招生【shēng】专业技能【néng】测试,测【cè】试成绩由我校认可,按【àn】考生【shēng】实【shí】际得【dé】分计入总分。文化【huà】素质考【kǎo】试由我校组织【zhī】实施,包【bāo】括笔试和面试环【huán】节,其中笔【bǐ】试100分,面试100分。笔试考【kǎo】试依【yī】据国家相【xiàng】关课程标准【zhǔn】和考试大纲【gāng】要求命题,机【jī】械制【zhì】造及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jì】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业互【hù】联网应用专【zhuān】业考试科【kē】目为【wéi】语文和数学【xué】,各占50分;计算机网络技术专【zhuān】业考试科目为【wéi】语文【wén】和英【yīng】语,各占50分。面试由学校依据考生类别及报考专业制定【dìng】考核内【nèi】容【róng】及相关规【guī】则。

2.综【zōng】合评价招生:采【cǎi】取“综合【hé】素质【zhì】评价+面试”的方式。总分为430分,综合素【sù】质评价成绩200分,面试成【chéng】绩230分,均以原【yuán】始【shǐ】成绩【jì】计入总【zǒng】分。考生必须参加综合【hé】素质评价赋【fù】分和面试两个环节,缺少一项,不【bú】予录取。综合素【sù】质评价【jià】根据山东省教育【yù】招生考试院提供的【de】考生高【gāo】中综合素质评价信【xìn】息(含学【xué】业水平合格考试成【chéng】绩【jì】)赋【fù】分。面试【shì】由学校依据考生报【bào】考【kǎo】专业制【zhì】定考核内容及【jí】相【xiàng】关规则,主要考察形体五官、风度举止、动作反应、语言表达等。

(二)考试安排

学校【xiào】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考试,具体要求【qiú】以【yǐ】学校招【zhāo】生信【xìn】息网(网址【zhǐ】:https://www.sdp.edu.cn/zs/ddzshzhpjzs.htm)公告通知为准【zhǔn】,学校将于9-21前【qián】公布。

(三)免试考生说明

申请免试考【kǎo】生于2024年2月21日【rì】15:00前(以【yǐ】快递实际接收时间为依【yī】据【jù】)将免试申请【qǐng】表及相关材【cái】料使用快递【dì】方式邮寄至【zhì】山东职业学院【yuàn】招【zhāo】生就业与校企合作处,进行免试【shì】资【zī】格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1.申请免试考生提交纸质相关材料具体要求。

(1)《山东省【shěng】2024年高职(专科)单【dān】独招生免试申请【qǐng】表【biǎo】》原件一式两【liǎng】份(表格详见附件)。请【qǐng】务【wù】必打印后【hòu】手工填【tián】写、签名、毕业学校【xiào】盖章。

(2)有效期内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纸上一式两份。

(3)2024年【nián】高考准考证或高考【kǎo】报名【míng】信息确认【rèn】单复印件一式两份。

(4)近期【qī】一寸免冠彩色【sè】白底照片2张,照片背面【miàn】手【shǒu】工签名【míng】和身份证号码。

(5)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6)免试考生承诺书一式两份。

免试【shì】考【kǎo】生承诺书要求:白色背景下,考生左手持有效【xiào】期【qī】内身份【fèn】证原件(带照片一面【miàn】),右手持2024年高考准考证或高考报名信息确【què】认单原件,拍摄【shè】半身免冠照片(考生【shēng】相貌及【jí】证件信息清【qīng】晰可【kě】见),使用【yòng】A4纸横向彩色打印。考生在纸张空【kōng】白【bái】区域手工书写【xiě】如下内容(书写信【xìn】息与【yǔ】网上填报志愿【yuàn】信【xìn】息须【xū】完【wán】全一致)。

①申请免试考生基本信息如下:

考生姓名:*********,

身份证号码:*********,

2024年高考准考证号:*********,

联系方式:*********,

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山东职业学院*********专业。

②本人自愿【yuàn】申【shēn】请2024年单独【dú】招生【shēng】考试免试【shì】资格,承诺提交全部材【cái】料真实【shí】有【yǒu】效。如有【yǒu】造假,按照上【shàng】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本人自行【háng】承担所有责任。

③考生签名,按右手食指手印。

落款日期:2024年*月*日。

注【zhù】:以上所有纸【zhǐ】质材料缺一不可,统一使用A4纸【zhǐ】格【gé】式【shì】。如有任意【yì】一项纸质材料缺项,学校不予录取。

2.邮寄要求及地址

(1)邮寄地址【zhǐ】:济南市经十东【dōng】路23000号山【shān】东职业学【xué】院招生就业【yè】与校企合作处,赵老【lǎo】师收,电话0531-66772211、66772233、66772188。

(2)快递使用EMS或顺丰邮寄,不接【jiē】收其他【tā】邮寄方式。如【rú】出现快递寄送丢【diū】失【shī】、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位等情况【kuàng】,相【xiàng】关责任【rèn】由考生自【zì】行承担。

(3)快递封面标【biāo】注“山东职【zhí】业学【xué】院【yuàn】2024年单独招生免试申请【qǐng】材料”字【zì】样。

(4)申请免试【shì】考生【shēng】快【kuài】递发出后,务必【bì】将【jiāng】考生姓【xìng】名、高考准考证号、联【lián】系方式及【jí】快【kuài】递单号发送至邮箱【xiāng】zs66772233@163.com,同时联系学校【xiào】电话0531-66772211、66772233、66772188,以便学校【xiào】核实快递【dì】收取情况。

(四)命题与评卷

1.组织专门的老师命题、阅卷。

2.评卷:学【xué】校将【jiāng】科学合【hé】理【lǐ】地制【zhì】定评判标准【zhǔn】,加大信息公【gōng】开及结果【guǒ】公示力度,确保考【kǎo】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dì】十【shí】五条【tiáo】 录取【qǔ】原则:根据【jù】教育【yù】部和【hé】山东省教育【yù】厅的要求,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shí】六【liù】条 单独招生录取资格线为综【zōng】合【hé】成绩260分,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资格线为综合成绩260分,综合成绩(单独【dú】招【zhāo】生:由考生文【wén】化【huà】素质考试与专【zhuān】业技能测试原始【shǐ】成绩【jì】相加构成;综合评价招生:由考生高中【zhōng】阶段【duàn】综【zōng】合素质【zhì】评价成绩与面试【shì】成绩构成【chéng】)低于录【lù】取【qǔ】资格线不予录取。

第【dì】十七【qī】条 单独招生优【yōu】先录取免试考【kǎo】生,如免试考生人数【shù】多于招生计【jì】划【huá】,在招生计划【huá】调整仍不能满足情况下,依【yī】据考生参赛【sài】级别和【hé】获奖等【děng】级由高到【dào】低排序依次录取,排序规则如下:国家级【jí】、省级依次递减;一等奖、二等【děng】奖、三等奖【jiǎng】依次递减,同等情【qíng】况下优【yōu】先录取【qǔ】应届毕业生。

单独招生免试考生【shēng】在【zài】山东省【shěng】教育招生考试【shì】院招生【shēng】平台报名截止、缴费及学【xué】校【xiào】资【zī】格【gé】审核【hé】通过后3天【tiān】内在学校招生【shēng】信息网公【gōng】示。如某专【zhuān】业具有免试资格考生人数多于招【zhāo】生计划人数,不再组【zǔ】织该专业非免试考生相关测【cè】试与录取环节(此类特【tè】殊情况,非【fēi】免试考生全额【é】退费【fèi】)。

第十八条 参加单独招生的【de】非【fēi】免试考生录取遵【zūn】循分数优先的原则;考【kǎo】生综合成绩相同【tóng】,优先录取专【zhuān】业【yè】技能测试成绩高的【de】考生,综合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jì】相同优【yōu】先录【lù】取面【miàn】试成【chéng】绩高【gāo】的【de】考生。

综合评价招生录【lù】取遵循【xún】分数优【yōu】先的原则;考生综合【hé】成绩相同【tóng】,优先录取面试成【chéng】绩高的考生【shēng】。

1.铁道机车【chē】运用与维护、铁道工程技术【shù】(中外【wài】合作)、铁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dào】车辆应用技术专业考生体检不【bú】符合要求【qiú】(“2024年单独考【kǎo】试【shì】招生和综合评价【jià】招生考生数据平台【tái】”未【wèi】提交【jiāo】体【tǐ】检报告、提交不【bú】合格体【tǐ】检报告或报告中辨色力异常(色【sè】盲或者色【sè】弱))的不予【yǔ】录【lù】取。

2.高中阶段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chéng】绩必【bì】须【xū】全【quán】部合【hé】格,非【fēi】全部合格考生报名后不予【yǔ】录取。

第十九条【tiáo】 综合成绩【jì】和单项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报招【zhāo】生领导小组【zǔ】审批同意后,获得如下省【shěng】市地区奖励【lì】的考生优【yōu】先录【lù】取。

1.获得地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2.学习阶【jiē】段获得由【yóu】地市【shì】级及以上教育主【zhǔ】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de】科【kē】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yī】、二、三等奖【jiǎng】。

3.获得地市级及以上的在体育、文艺等方面比赛中前三名或获三等奖及以上的,以及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

4.拥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职业技能证书。

5.其他学校认可的特长。

第二十条 录取公示

(一)拟录取名单在【zài】第一时间【jiān】通过【guò】山东职业【yè】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二)拟录取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查并办理录取手续。

(三)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复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根据【jù】山东省教育厅【tīng】管【guǎn】理规定,凡被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lù】取【qǔ】的考【kǎo】生【shēng】,不再参加【jiā】后【hòu】续的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tǒng】一考试(包括体育【yù】专业【yè】测试)及录取。

第二【èr】十一条 录取数【shù】据按规定时间【jiān】上【shàng】报山东省【shěng】教育招生考【kǎo】试院,确保进入高【gāo】校学生学籍信息库【kù】。

第二十二条 申诉复核

根据教育部、山【shān】东省教育厅要求,在规定时【shí】间范围内公布考生成绩,考生【shēng】可以登录【lù】山【shān】东职业学【xué】院招【zhāo】生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jì】。考生本人对成绩如有疑【yí】问【wèn】,可按相关规定向学校【xiào】提出申诉及成【chéng】绩复【fù】核申【shēn】请【qǐng】。成绩正式公布之日起【qǐ】3个工作日【rì】内提交申请【qǐng】,逾期不予受理。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sān】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cái】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zhǔn】及有关规【guī】定收费。退费【fèi】按照【zhào】国家和省相【xiàng】关规定执【zhí】行。

第二【èr】十四条【tiáo】 学校通过奖、贷、助【zhù】、补、免【miǎn】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wán】成学业。家庭【tíng】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lǜ】色通道”、奖助【zhù】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xué】等资助项目【mù】。资助条件和标准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yù】厅等5部门【mén】《山【shān】东【dōng】省学生【shēng】资助资金管理【lǐ】办【bàn】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yǐ】及学【xué】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rù】学后【hòu】,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jìn】行政治、文【wén】化、健【jiàn】康等方面的【de】入学资格【gé】复查。复查不符【fú】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取【qǔ】消入【rù】学资【zī】格。

第二【èr】十六条 对【duì】在报名和考试过程【chéng】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jì】违规行为【wéi】的考【kǎo】生,报山东省【shěng】教育招生考试院,取【qǔ】消其入【rù】学资格,并将档案退回户【hù】籍所在地。

第二十七条【tiáo】 具有学籍【jí】的学生完成【chéng】教学【xué】计划【huá】规【guī】定的全部课程,考【kǎo】试合格,颁发教育【yù】部统一【yī】印制的普【pǔ】通高等教【jiāo】育专科学历证书,盖“山东职业学院”印章【zhāng】。

第八章 监督机制

第二十八条 为保证单独招【zhāo】生和综合评价招【zhāo】生【shēng】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xué】校【xiào】成立【lì】由相【xiàng】关职能【néng】部门、纪检【jiǎn】部门【mén】和专职教师组【zǔ】成【chéng】的专家组【zǔ】,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jié】果经学【xué】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zǔ】审【shěn】批,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èr】十【shí】九条 考【kǎo】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zé】,参加此次考试【shì】,提供材料必须真【zhēn】实。如【rú】有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招生【shēng】录取【qǔ】资格。

第九章 违规处理

第三十条 凡【fán】在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zhāo】生中违规的【de】考生及工作人【rén】员,依据【jù】《国家教育考试【shì】违规处理办法》(教【jiāo】育部令第33号【hào】)和《普【pǔ】通高等学【xué】校招生【shēng】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fǎ】》(教育部令第36号【hào】)严肃处理。考【kǎo】生的违规【guī】情况将报山【shān】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记入【rù】高考【kǎo】诚信档案。

第十章 其他

第三十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zuò】的【de】领导,凡属【shǔ】考试【shì】、录【lù】取中重大【dà】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第三十二条 学校纪委建【jiàn】立健【jiàn】全监督机制,保证【zhèng】招【zhāo】生考试录【lù】取工作公平、公【gōng】正【zhèng】、透明。

第三【sān】十三【sān】条 选派【pài】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dào】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cān】加【jiā】招生考试工【gōng】作。凡有直系亲【qīn】属当年【nián】报考者不【bú】得参与【yǔ】招生考【kǎo】试录取工作。

第三十四条 加强招生【shēng】考试人员的培训和【hé】政策宣传【chuán】工【gōng】作,实【shí】施“阳光工程”。

第【dì】三十五条 学【xué】校不委【wěi】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bàn】理招生相关事宜,没有任何派出机构和【hé】招【zhāo】生代理。对以【yǐ】山东职【zhí】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chuán】等活动【dòng】的【de】机构或【huò】个【gè】人,学【xué】校保【bǎo】留依法追究【jiū】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 咨询方式

通【tōng】信地址【zhǐ】:济南市【shì】经十东路【lù】23000号山东职业学院招生就业与校【xiào】企合作处

邮政编码:250104

招【zhāo】生信息网【wǎng】网址:https://www.sdp.edu.cn/zs/

E-mail: zs66772233@163.com

招【zhāo】生咨询电【diàn】话:0531-66772233、66772211、66772188(工作日)

考试成绩复核电话:0531-66772232(工作日)

考纪监督电话:0531-66772218(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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