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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金融职业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0:23:40    发布:大【dà】学【xué】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浙江金融职业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浙江金【jīn】融【róng】职业学【xué】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chéng】,主要包含【hán】学校概况、招【zhāo】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为切实做好2024年高职提前招生工作,根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zhāo】生【shēng】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浙政发〔2014〕37号)、《浙江省【shěng】高【gāo】职【zhí】提前招生试【shì】点【diǎn】管理暂行办法》(浙教【jiāo】试院〔2016〕13号【hào】)等【děng】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jì】情况,特制订本章程【chéng】。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选拔人才,促进中学【xué】全【quán】面实施素【sù】质教育,体现考生【shēng】与【yǔ】学校依法【fǎ】双向互动【dòng】选择的平等权利。

(二)基本原则

坚【jiān】持自主与自律的原则;坚持科学选【xuǎn】才与体现【xiàn】特色的【de】原则;坚【jiān】持公平【píng】、公【gōng】正、公【gōng】开与择优录【lù】取的原则;坚【jiān】持学校负责与省教育考试院指导【dǎo】、监督和管理的原【yuán】则。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lì】高职提前招【zhāo】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jī】构,确保高职提前招生工【gōng】作【zuò】顺利进【jìn】行【háng】。

(一)高职【zhí】提前【qián】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zé】高【gāo】职提前招【zhāo】生工作,制定招【zhāo】生政【zhèng】策,研究、决【jué】定【dìng】招生重【chóng】大事【shì】宜【yí】。由校【xiào】长担任组长,分管校领导【dǎo】和职能部门、招生专业教学负责【zé】人任副组长、成员。

(二)高职提前招生工作机构,根据高【gāo】职提前招生章程【chéng】开展各【gè】项【xiàng】工作,制订相【xiàng】关【guān】制度,处理【lǐ】各招生环节【jiē】的日常工【gōng】作,研究决定【dìng】在招生过程【chéng】中的技术性【xìng】问题。由学校招生职能部门负责人和相关职能部门、教学负责人组成。

(三【sān】)高职提前招生综【zōng】合素质测【cè】试【shì】考评组,负责制订高职提前招生【shēng】专业综合素质【zhì】测【cè】试内容【róng】,负责【zé】对招生专业【yè】考生进行综合【hé】素质测试,给出测试结果。成【chéng】员由相关教学负责人及专家组成【chéng】,吸收一定数【shù】量的校【xiào】外考评专【zhuān】家。

三、招生计划

学校【xiào】高职【zhí】提前招生面向浙江【jiāng】省,总【zǒng】计【jì】划200名,各专业招生计划详见下表:

序号专业名称计划数(名)招生对象学制

学费标准

(元/学年)

综合素质测试形式学习地点
1金融服务与管理40普高招生考生三年6900面试杭州校区
2财富管理30普高招生考生三年6900面试绍兴校区
3保险实务35普高招生考生三年6000面试绍兴校区
4大数据与会计25普高招生考生三年6900面试杭州校区
5大数据与财务管理25普高招生考生三年6000面试杭州校区
6国际经济与贸易45普高招生考生三年6900面试杭州校区

合计200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条件

符合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且符合下列条件的普高招生考生。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3.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B等级及以上。

4.身体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xiào】招生体【tǐ】检工作指【zhǐ】导意见》相关【guān】要【yào】求。

5.必选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门。

6.自【zì】选科目:按物理、历史、化学、地理、技术、思想政治、生物学【xué】的顺【shùn】序,选取学【xué】考【kǎo】等级最高的3门作为计分科目【mù】,即自选科目1、自选【xuǎn】科【kē】目2、自选科目3。

7.选【xuǎn】取语文、数学、外语【yǔ】、自选科目1、自选科【kē】目2、自选科目3的6门有效【xiào】计分科目高中【zhōng】学【xué】考等级需要满足以下要【yào】求:①无E等级;②高中学考【kǎo】等级以浙江省教育考试【shì】院提【tí】供为准【zhǔn】。

8.考生学考科【kē】目中含【hán】有信息技术【shù】、通用【yòng】技术,取【qǔ】学考等级高者计入技术【shù】科目。

9.高中学考等级折算方法。高中学考【kǎo】等级折算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自选科【kē】目【mù】1、自【zì】选【xuǎn】科目2、自选科目【mù】3组成,满分【fèn】450分,科目折算方法如下。

科目A等B等C等D等备注
语文、数学、外语90分75分60分45分必选科目
物理、历史、化学、地理、技术、思想政治、生物学60分50分40分30分自【zì】选【xuǎn】科【kē】目(按物理、历史、化学【xué】、地理、技术、思想政治、生物【wù】学的顺【shùn】序,选取学考等级最高【gāo】的3门作为计【jì】分科【kē】目,即自选【xuǎn】科目1、自选科目2、自选科目3)

(二)报名方式

遵循考生【shēng】自愿【yuàn】的原【yuán】则,采【cǎi】用网上报名的【de】方【fāng】式,符合报【bào】名条件的考生可在规定时【shí】间【jiān】内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高职提前招生报名系统(https://zsb.zfc.edu.cn/tqzs.shtml,以【yǐ】下简称报名系【xì】统)进【jìn】行网上【shàng】报名。

(三)志愿填报

考生在【zài】网上报名的【de】同时【shí】填报【bào】专业志愿,每位【wèi】考【kǎo】生只能填报1个专业志愿。

五、招生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核

学【xué】校按报名条件逐个认真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gé】,组【zǔ】织专业人【rén】员对考【kǎo】生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审【shěn】核【hé】,报名系统【tǒng】内【nèi】已审【shěn】核的考生信息不【bú】得更改【gǎi】。

(二)入围测试确认

1.网上确认。报名系统中报名资格审核合格【gé】的【de】考【kǎo】生务必在规定时【shí】间内登录我【wǒ】校招【zhāo】生信【xìn】息网完成网上确认《浙江金融【róng】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提【tí】前【qián】招生考生【shēng】须知》(招生【shēng】信息网:http://zsb.zfc.edu.cn),逾期未确【què】认的【de】考【kǎo】生视为放【fàng】弃报名资格。根【gēn】据【jù】网上确认结果确定入围测试考【kǎo】生名单(招生【shēng】信息网【wǎng】公布)。

2.网【wǎng】上缴费。入围测试的【de】考生缴纳招生【shēng】考【kǎo】试费140元/人【rén】,采用【yòng】网上缴费方式(缴费说明详见招生信息网【wǎng】公【gōng】告)。逾【yú】期未缴费的考【kǎo】生视为自【zì】动放弃测试资格。

3.现场确【què】认。网上缴费【fèi】的【de】考生备齐相关材【cái】料在规定时间【jiān】内到学校办理现场确认。未经【jīng】现场确认【rèn】的【de】考【kǎo】生视为自【zì】动放弃,不得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考生【shēng】现场确认时需核【hé】对【duì】本人身份证、《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证》和加盖所在中学教【jiāo】务【wù】部【bù】门公章【zhāng】的《浙江【jiāng】省普通高中【zhōng】学生综【zōng】合【hé】素质信息表》,并领取现【xiàn】场【chǎng】打【dǎ】印的《浙江金融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提前招生【shēng】资格确认【rèn】证》。现场确认地点:浙江金融职业【yè】学院【yuàn】杭州【zhōu】校区【qū】。

(三)综合素质测试

学校组【zǔ】织考生分专业【yè】进行【háng】综【zōng】合素质【zhì】测试。考生须持本人身份【fèn】证、《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证【zhèng】》和【hé】《浙江金【jīn】融【róng】职业学院2024年高【gāo】职提前招生资格确认【rèn】证》(以【yǐ】下简称“三证”)参加测试,测试时需“三证”(原件)齐【qí】全。

1.测试形式:面试;测试地点: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杭州校区。

2.测试内容:综合知识测试、能力素养测试和专业素质测试。

3.测试成绩:满分300分。

4.测试【shì】组【zǔ】织:学【xué】校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chéng】立若干【gàn】个综合素质【zhì】测【cè】试【shì】考【kǎo】评组,每个考评组由【yóu】7名专家【jiā】(设【shè】组长1名)组【zǔ】成,根【gēn】据《浙江金融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提前招生【shēng】综合素质测试实施方案》(招生信息网公布)组织【zhī】测试。

5.测试监督:学校纪【jì】检监【jiān】察办公室全【quán】程参与测试过程的监督【dū】,全【quán】程【chéng】录像。

(四)确定各类考生名单

学校根据高职提前招【zhāo】生计划【huá】,分专业【yè】依据综合素质测试【shì】成绩【jì】加【jiā】学考等级折算成绩【jì】(语文、数【shù】学、外语、自选科目1、自选科目2、自选科目3)按照录取规则从高分【fèn】到【dào】低分依次确定“拟【nǐ】录【lù】取”“备【bèi】录(含顺序号【hào】)”“未录取”考【kǎo】生名【míng】单【dān】。

六、录取办法

(一)按照公平、公正、公开与【yǔ】择优【yōu】录取的原【yuán】则,实行“学生自愿报考、院校综合测评【píng】、双向互动【dòng】选【xuǎn】择”的办法。

(二)网上确认【rèn】考生根据学考等级【jí】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专业按【àn】招生【shēng】计划【huá】数【shù】300%比例确定入围测【cè】试考生名单【dān】。

分【fèn】专业按【àn】招生计划数300%比例确定入围测试考生名【míng】单时,出【chū】现最低分相同的【de】情况【kuàng】,按语文、数学、外语、自选科目1、自选科目【mù】2、自选科目【mù】3学考【kǎo】等级折【shé】算【suàn】分的顺序排序,其【qí】中自选科【kē】目1、自选科【kē】目2、自选科目3按物理、历史、化学【xué】、地理、技术、思想【xiǎng】政治、生物学的顺【shùn】序排序。按本款规【guī】则确定的考生入围最低分同分【fèn】同名次的【de】情况,则同分同名次【cì】的考生【shēng】均入【rù】围【wéi】。

(三)考【kǎo】生总【zǒng】分 = 考生综合素质测试【shì】成【chéng】绩 + 学【xué】考等级折【shé】算成绩【jì】(语文、数学、外语、自选【xuǎn】科目1、自选科【kē】目2、自选科目【mù】3),考生总分满分750分。

(四)根据考生总分从高【gāo】分到低分先按专业招【zhāo】生【shēng】计划数100%确定拟录取考生名【míng】单,再【zài】按专业招生【shēng】计划数50%确【què】定备录(含顺序【xù】号)考生名单【dān】(有小数部分【fèn】的按进一法计【jì】算)。

(五)招生专业【yè】实际参【cān】加综【zōng】合【hé】素质测【cè】试考生人数少于或等于招【zhāo】生计划数【shù】时,该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按实【shí】际参加综【zōng】合素质【zhì】测试考生人数的90%确定(有小【xiǎo】数部分的按进【jìn】一法计算),不递【dì】补备录考生。

(六)9-21,按照考生总分,分“拟录取”“备【bèi】录(含【hán】顺序号)”“未录取”从高分到低【dī】分确定各考【kǎo】生录取【qǔ】情【qíng】况。总分相【xiàng】同时【shí】,按综合素质【zhì】测试成绩【jì】、语文、数学、外语、自选科目1、自【zì】选科【kē】目2、自选【xuǎn】科目3学考【kǎo】等级折算分【fèn】的顺序排序,其【qí】中自选科目1、自选科目【mù】2、自选【xuǎn】科目3按物【wù】理、历史、化【huà】学、地理、技术【shù】、思想政治、生物学的顺【shùn】序排序,上述排序后仍有同分同【tóng】名次的情况,高中阶段具备【bèi】相关选修课【kè】程学分或相关【guān】选修课程成绩优【yōu】良的,在同等【děng】条件下优先【xiān】录【lù】取。

(七)考生选定录取。考【kǎo】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shěng】教育考试院指定【dìng】的高职【zhí】提前招生服【fú】务平台(以【yǐ】下简【jiǎn】称服务【wù】平台)查询本人所报考各院校(专业)录取情况。被“拟录取”的考生,可选定其【qí】中1所院校【xiào】(专【zhuān】业)作【zuò】为录取结【jié】果。考【kǎo】生【shēng】一轮选择结束【shù】后,已【yǐ】被正式录取【qǔ】考生的其他学校【xiào】拟录取和【hé】备录取资【zī】格【gé】随之失效。院【yuàn】校的缺额计划再按上述流程,根据备录取顺序递【dì】补。备录取考生根【gēn】据录取进【jìn】程,待转【zhuǎn】为拟录【lù】取【qǔ】后再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lù】取学校。未【wèi】在规定时间内【nèi】登【dēng】录服务平【píng】台选【xuǎn】定录【lù】取学【xué】校的考【kǎo】生【shēng】视为自动放【fàng】弃该批次所有拟录取资格。

(八)学校根据考生【shēng】选择确认【rèn】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当计划已【yǐ】足额完成,或虽未完【wán】成【chéng】但已【yǐ】无【wú】备录考生时,该【gāi】专业录取工作结束【shù】。9-21-30日,学校与省教育考试院公【gōng】示【shì】录取名单。

(九)公【gōng】示结束【shù】后,学校【xiào】按规定办【bàn】理录取手续。高职提前【qián】招生已录取考生不【bú】再参加当年后续各类普通高校招【zhāo】生。

(十)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理规定

考【kǎo】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gòng】真【zhēn】实准确的报名【míng】申【shēn】请材料,如有以虚报、隐【yǐn】瞒【mán】或伪造、涂【tú】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shǒu】段取得高职提前招生【shēng】资格的【de】,将按照有【yǒu】关规定取消【xiāo】其【qí】高职提前招生报名资格【gé】。

根据教育部令【lìng】第36号规定【dìng】,考生有下【xià】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rú】实【shí】记入其【qí】考试【shì】诚【chéng】信档案。下列行为【wéi】在报名阶段发现【xiàn】的,取消【xiāo】报考资格;在【zài】入学前发现的,取消【xiāo】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xiāo】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zé】令收【shōu】回或者【zhě】予以没【méi】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guān】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sù】质【zhì】评【píng】价、相关申【shēn】请材料【liào】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lù】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七、时间安排

序号时间安排工作内容
1

9-21—

3月20日16:00

考生网上报名和填报专业志愿

(https://zsb.zfc.edu.cn/tqzs.shtml)。

2

3月22日8:30—

4月2日17:30

在报名系统中资格【gé】审核合格的考生【shēng】务必登录学校招【zhāo】生信息网(http://zsb.zfc.edu.cn),按【àn】照公告要求【qiú】点击确认《浙江【jiāng】金融【róng】职业学院2024年【nián】高职提【tí】前【qián】招生【shēng】考生须知》。
39-21学校招生信息网【wǎng】公布入围测【cè】试考生名【míng】单【dān】,考生【shēng】缴费说明详【xiáng】见公告内容。
4

9-21

8:30—17:00

考生本人现场确认,提交报名材料。
59-21考生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69-21考生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79-21分“拟录取”“备录【lù】(含顺序号)”“未【wèi】录取【qǔ】”确定【dìng】各考生录取【qǔ】情况。
8

9-21

8:30—17:30

将考生(备录考生含顺序号)名单提交至服务平台。
9

9-21

8:30—17:30

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拟录取考生进行选择确认。
10

9-21

8:30—17:30

根据缺额计划将备录考生递补为拟录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务平台。
11

9-21

8:30—17:30

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guǒ】。递【dì】补后转为拟录取的考【kǎo】生进【jìn】行选【xuǎn】择确认。
12

9-21

8:30—17:30

根据缺额计划将备考考生递补为拟录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务平台。
13

9-21

8:30—17:30

考生登录服务【wù】平台查看【kàn】录取结果。递【dì】补为拟录取的【de】考生进行选择确【què】认。
14

9-21

8:30—17:30

如仍有缺额计划和备录考生,继续递补。
159-21结束网上录取。
169-21—30日公示录取名单。
179-21根据公示结果形成最终录取名册。

八、招生监督

(一)高职提【tí】前招生是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gé】试点方案的重要举措,所有参加招生考试【shì】的工作人员【yuán】都要认真学习招生政【zhèng】策、规定【dìng】,严格遵【zūn】守招【zhāo】生考【kǎo】试纪【jì】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yuán】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xīn】的选【xuǎn】拔环境【jìng】,确保【bǎo】高职提【tí】前招生【shēng】工【gōng】作顺利完成。

(二)高【gāo】职提前【qián】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shì】的【de】全程监督【dū】下进行【háng】,自觉接受【shòu】省教【jiāo】育考【kǎo】试院和社【shè】会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1-86766921。

九、附则

(一)招生咨询

咨【zī】询电话:0571-86739200、86739000(兼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zfc.edu.cn

杭州校区:浙江省杭州【zhōu】市【shì】钱塘区学源【yuán】街118号(邮编【biān】:310018)

绍兴校区:浙【zhè】江【jiāng】省绍兴市越【yuè】城区开元东路118号(邮【yóu】编:312366)

(二)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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