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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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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浙江长征职【zhí】业技【jì】术学院高【gāo】职【zhí】提前招【zhāo】生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kuàng】、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zhāo】生制度综合改革【gé】试【shì】点方案》(浙政【zhèng】发【fā】〔2014〕37号【hào】)、《浙江省高职提【tí】前招生试【shì】点管理暂行办法》(浙【zhè】教【jiāo】试院〔2016〕13号)等【děng】文【wén】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èr】条【tiáo】 校名和校址。校名全称为浙江长征【zhēng】职【zhí】业技术【shù】学院,并以此校名颁发学历【lì】证书。校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小和山高教园区留和路525号。

第三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二章 高职提前招生模式及原则

第四条 招生【shēng】模【mó】式。采用“高中【zhōng】学考+学校测评”或“职业【yè】技【jì】能考试+学校测评”模式,即以考生高【gāo】中学考成绩或职业【yè】技能考试成【chéng】绩+学校【xiào】综合测评成绩为【wéi】依据,提前招生,单独【dú】录取【qǔ】。

第【dì】五条 招生原则。实施招【zhāo】生“阳光工程【chéng】”,遵循“公平竞争、公正【zhèng】选拔、公开程序、综合【hé】评价、择优录【lù】取”的原则,自【zì】觉接【jiē】受社会【huì】监督,切实保障考生公平【píng】竞争权利。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组织机构。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dǎo】小【xiǎo】组,下【xià】设招生【shēng】办公室、命【mìng】题考务组、安全保卫组和纪检【jiǎn】监察组。

第七条【tiáo】 职责【zé】分工【gōng】。招生工【gōng】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学校高职提前招生政策、确定招【zhāo】生计划、制订实施方【fāng】案,讨论并决定【dìng】高职【zhí】提前招生选拔【bá】和【hé】录取【qǔ】工作【zuò】中的【de】重大问题。招【zhāo】生办公室负责【zé】高【gāo】职【zhí】提前招生【shēng】工【gōng】作【zuò】的宣传与录检工作,编制和发布高职提前招【zhāo】生章程、提前招【zhāo】生指南,开展招生【shēng】咨询和宣传【chuán】。命题考务组【zǔ】负【fù】责综【zōng】合素【sù】质测【cè】评命题和考试【shì】考务工作。安全保卫组负责招生【shēng】整个【gè】过程的【de】安保【bǎo】工【gōng】作。纪检监察组【zǔ】负责监督考试、录取过程的【de】规范【fàn】性,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监督投诉电话:0571-85076588)。

第四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科类

第【dì】八条 招生专业、科类及计【jì】划。招【zhāo】生专业【yè】31个,招生计划1200名。其中面向普【pǔ】高招【zhāo】生考生计划【huá】570名,面向单独考试招生【shēng】考生计划630名,学制均为【wéi】三年,具体专业【yè】计划如下表:

2024年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第五章 报名办法

第九条 报考对象及条件。

符合浙江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单独考试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并已办理当年报名手续的毕业生

第十条 网上报名办法。凡符合报考条【tiáo】件的【de】考【kǎo】生【shēng】均须通过网上【shàng】规【guī】定的【de】报【bào】名方式提出申请。

第十一条 网上报名时间【jiān】:2024年3月1日【rì】8:30至【zhì】4月9日16:00。

第十二条 网报流程。申【shēn】请报名考【kǎo】生登【dēng】录【lù】浙江长【zhǎng】征【zhēng】职业【yè】技术学院招【zhāo】生网(http://zs.zjczxy.cn),根据网上【shàng】提示的“报名流【liú】程”办理报名相关手【shǒu】续。

第十【shí】三条 网上确认。已经在浙【zhè】江省教育考试院【yuàn】高职提前招生系统提交报【bào】名【míng】信息的考【kǎo】生,从提交信息后次【cì】日起,需在浙【zhè】江长征职业【yè】技术学【xué】院提【tí】前招生【shēng】系统(入【rù】口在学校招生网报名流程提【tí】示)进行网上确【què】认。确【què】认时【shí】间:2024年3月2日8:30至【zhì】4月10日16:00。

第十【shí】四条【tiáo】 网上确认【rèn】内容【róng】和要【yào】求。完善个人信息,并确保联系【xì】信息的准确性。

第十五条网上缴【jiǎo】纳报名费用。报名费140元/人。网上报名【míng】完【wán】成的考生【shēng】,请于4月10日【rì】16:00前,通过学校网上报名确认系统,以支【zhī】付宝的【de】方【fāng】式【shì】进【jìn】行缴纳,报名费【fèi】概不【bú】退还。

第十六条 报考信息确定。报名审核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得修改。

第十七条 专业志愿填报。普高招生考【kǎo】生可在【zài】面【miàn】向普高【gāo】招【zhāo】生【shēng】的专【zhuān】业【yè】中,选择一【yī】个专业填报;单独考试招生【shēng】考生可根据自【zì】己单独考【kǎo】试招生报考【kǎo】类别和【hé】我校各个招生专业面向的招生类别,选择一个专业填报。

第六章 考评形式及计分方法

第十八条 综合成绩计分。

考生的【de】综合成绩由高中学考成绩(满分300分【fèn】)或浙【zhè】江【jiāng】省职业技【jì】能考试成绩(满【mǎn】分【fèn】300分)+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满【mǎn】分300分)两【liǎng】部分组成,总分满分【fèn】为600分。

第十九条 高中学考成绩或职业技能考试成绩。

1.普高招生考生高中学考成绩

普高【gāo】招生考生高中学考成绩(满分300分【fèn】)=各科成绩等级换算分【fèn】值相加的总【zǒng】和(信息技术【shù】与通【tōng】用技术学【xué】考分设【shè】的考生,信息技术与通用技【jì】术成绩等级换算分值以50%计【jì】)。各科【kē】成绩等级【jí】转换【huàn】成分数如【rú】下表所示【shì】: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ABCD
换算分值30262218

考生高中学【xué】考科目的成绩等级以浙江省教育考【kǎo】试院提供【gòng】的【de】成绩等级为【wéi】准【zhǔn】。从外省转入浙江【jiāng】省【shěng】的高【gāo】中学【xué】考成绩等级,须【xū】经浙【zhè】江省教育考试院认定后方为有效。

2.单独考试招生考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

单独考试招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为准。

第二十条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满分300分)。

综合素质测评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及与专业学习相关的能力与【yǔ】特长,具体详见《浙【zhè】江长征职业技【jì】术学院【yuàn】2024年【nián】高【gāo】职提前招生综合【hé】素【sù】质测评实施方案》(另行制定,将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bù】)。

凡符合学【xué】校高职提前招生报考【kǎo】条件并【bìng】已【yǐ】办理【lǐ】报名手续的考生均可参加综合素【sù】质测评。

第七章 录取

第【dì】二十一条 拟【nǐ】录取【qǔ】考生和备录取考【kǎo】生【shēng】名【míng】单确【què】定【dìng】。 按照各类别考生专业综合成绩,从【cóng】高分到低分【fèn】排序,按【àn】计划数与拟录取数1:1确定各类【lèi】别各专业拟录取考生【shēng】名单,按计划【huá】数与备录取数1:6确定备录取考【kǎo】生名单,其余考【kǎo】生为未录取【qǔ】考【kǎo】生。实际【jì】参【cān】考人数少于或等【děng】于原定计划【huá】数时按【àn】参考人数的95%录取(录取数出现小【xiǎo】数时四舍五入取整),不【bú】再设【shè】置备录。

考生总分相同时,普【pǔ】高招生考生依次按高中学考【kǎo】成绩总分【fèn】、综合素【sù】质测评总分、语【yǔ】文高【gāo】中学考成绩等级、数学高中【zhōng】学考成绩等级、英语高中【zhōng】学【xué】考成绩等【děng】级进行排序;单独【dú】考试【shì】招生考【kǎo】生依次按综【zōng】合素质【zhì】测评总分、职业技【jì】能【néng】理【lǐ】论【lùn】考试成绩进行排序。

高【gāo】中【zhōng】阶【jiē】段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课程成绩优良的【de】,在同等条件下优【yōu】先录【lù】取。

第【dì】二十二条 拟【nǐ】录【lù】取及备录【lù】取考【kǎo】生名单公【gōng】布。首【shǒu】次确【què】定的拟【nǐ】录取及备录【lù】取考【kǎo】生信息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录取确认平台【tái】查【chá】询,随着拟录取考生录取确认进程的推【tuī】进,备录取考生有可能转【zhuǎn】变为拟录取考【kǎo】生,转【zhuǎn】变后【hòu】的信息将在浙江省教育考【kǎo】试院【yuàn】网录取确认【rèn】平台适时【shí】更新。

第二十【shí】三条【tiáo】 拟录取【qǔ】考生录取【qǔ】确认。每位【wèi】拟【nǐ】录取考生须按时登【dēng】录服务平台,选择一所拟录取本人【rén】的高校确【què】定录【lù】取,未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选定【dìng】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批次所有拟【nǐ】录取资格。考生由【yóu】备录取状态【tài】转变为【wéi】拟录取状【zhuàng】态时,可以【yǐ】进【jìn】行录【lù】取确认【rèn】。

第二十【shí】四【sì】条 录取结【jié】果【guǒ】确定。学校根据考生选【xuǎn】择结果【guǒ】确定录取【qǔ】名单。当计划已足额完成,或虽未完成计划但已无备录考生时,该【gāi】专业录取【qǔ】工【gōng】作结束。

确定录取的考生名【míng】单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yuàn】,经审核同【tóng】意后【hòu】向考生发【fā】放录取通知【zhī】。提前招生已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高考;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当年高考不影响其正常录取。

第二十【shí】五条 对考生的【de】身体健康要【yào】求,参照【zhào】《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tǐ】检工作指【zhǐ】导意见》的【de】规【guī】定。凡考生【shēng】体检符合【hé】“学【xué】校可以不予【yǔ】录取”条【tiáo】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háng】。学生入学后【hòu】进行身体健康【kāng】复查,凡复检不合【hé】格者将作退学处理。

第二十六条 录取新生的男女生【shēng】比例不限【xiàn】。外语语种:所有【yǒu】专业外语教学【xué】语种均【jun1】为英语【yǔ】语种。

第八章 招生监督

第【dì】二十七【qī】条 高职提前招【zhāo】生工作,是【shì】深化高【gāo】校考试招生【shēng】制度改革的重【chóng】要举措,所有参加招生考【kǎo】试的工作人【rén】员都要认真学【xué】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zūn】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chí】“公平、公正”原则。对违【wéi】反【fǎn】高职提前招生有【yǒu】关规定【dìng】的【de】人员,一【yī】经查实,将视情【qíng】节按有关规定【dìng】作【zuò】出相应【yīng】处理。

第二十八条 学【xué】校精心【xīn】组【zǔ】织高职提前招【zhāo】生报名与考务工作,严格【gé】考生本人【rén】、身【shēn】份证核对,合理设置【zhì】综合素质【zhì】测【cè】评标准【zhǔn】和内【nèi】容,牢固树【shù】立【lì】安全意识,严肃管理制度【dù】、规范操作【zuò】行为,确保各项测试安全、平稳、有序和公正【zhèng】。

第二十九【jiǔ】条【tiáo】 高职提前【qián】招【zhāo】生工作的全过程【chéng】,由学校【xiào】纪检【jiǎn】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dū】,并主动接【jiē】受浙江省教育考【kǎo】试【shì】院和社【shè】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综合素质【zhì】测试考场全【quán】程录像监控。

第【dì】三十条 考生应本【běn】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信息,认真完成综【zōng】合素质测【cè】评等环【huán】节。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yī】的,将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xìn】档【dàng】案。下【xià】列行【háng】为在报名【míng】阶【jiē】段发现的,取消报【bào】考资格;在入【rù】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xiàn】的,取消录取资【zī】格或者学籍;毕业后【hòu】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其学历【lì】、学【xué】位证书【shū】无效,责令收回【huí】或者【zhě】予以没【méi】收;涉嫌犯罪的,将【jiāng】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lǐ】。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děng】个人信【xìn】息,伪造【zào】、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zhèng】明、荣誉证书等,骗取【qǔ】报名资格、享受优【yōu】惠政【zhèng】策的;

2.在综合素质【zhì】评价等相关申【shēn】请材料中提供虚假【jiǎ】信息【xī】、影响【xiǎng】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出现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的。

考【kǎo】生所在中学【xué】应对所出具的推荐和【hé】证明材料认真核【hé】实,出现弄虚【xū】作假情【qíng】形【xíng】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quán】利【lì】。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实施进程。

1.2024年【nián】3月1日8:30~4月9日16:00,考生【shēng】网上报名。

2.2024年3月2日8:30~4月10日16:00,考生网【wǎng】上确认。

3.2024年3月2日【rì】8:30~4月【yuè】10日16:00,考生【shēng】网上缴费。

4.2024年4月16日9:00~4月17日24:00,考【kǎo】生在学校网上报名系统【tǒng】打【dǎ】印准【zhǔn】考证

5.9-21~9-21,学生参加综合素【sù】质测【cè】评。具体【tǐ】情况如下【xià】表【biǎo】:

测评时间参加测评专业

9-21

(周五)

上午9:9-21:30

软件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jì】算机【jī】网络技【jì】术、大数【shù】据技术、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lǐ】、云【yún】计算技术应用、数字媒体技术;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汽车电【diàn】子【zǐ】技术、工业【yè】机器人技【jì】术、无人机应用技术【shù】、物联网应用【yòng】技术;

工【gōng】程造价、建筑【zhù】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室内设计、建设工程【chéng】管理、护【hù】理、健康【kāng】大数据管理与服务【wù】。

9-21

(周五)

下午14:9-21:00

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工商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药品经营与管理;

电【diàn】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现【xiàn】代【dài】物流【liú】管理、跨【kuà】境电子商务;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网络新闻与传播。

9-21

(周六)

8:9-21:00

空中乘务

6.9-21 8:30,考生可【kě】在学校招生【shēng】网站查【chá】询高【gāo】中学考成【chéng】绩【jì】或职业技能成绩、综【zōng】合素质测成绩,若对各项得分有疑【yí】问,可凭准考证【zhèng】和身份证【zhèng】号【hào】申请查询,申请查询截止【zhǐ】时间为4月26日16:00。

7.2024年【nián】5月9日8:30~17:30,考【kǎo】生【shēng】登录浙江省教育考【kǎo】试【shì】院网【wǎng】服务平台(网址另行通知)查看拟录取或备录取或未录取结【jié】果【guǒ】。拟【nǐ】录取【qǔ】考生选择确认。

8.2024年5月11日8:30~17:30,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shì】院网服务平台查看录【lù】取结果【guǒ】。递补后转为拟录取【qǔ】的考【kǎo】生【shēng】选【xuǎn】择确认。

9.2024年5月13日【rì】8:30~17:30,考【kǎo】生登【dēng】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服【fú】务平台查【chá】看录取结果。递补后转【zhuǎn】为【wéi】拟【nǐ】录取的考生选择【zé】确认。

10.2024年【nián】5月14日8:30~17:30,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wǎng】服务【wù】平台查看录【lù】取结果。递补后转为【wéi】拟录取的考生选择确认【rèn】。

11.2024年5月【yuè】15日8:30~17:30,如仍【réng】有缺额计划和备录考【kǎo】生,继续递补【bǔ】,递【dì】补后转为拟【nǐ】录取的考生选择确认。

12.9-21~30日【rì】期间,录取名单在学校招生网及浙江省【shěng】教【jiāo】育考试院网【wǎng】公示。

13.2024年5月底,录取考生名【míng】单报浙【zhè】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办理【lǐ】录取【qǔ】手续【xù】。

第三十二条 学校招生咨询等方式。

1.院校网址:http://www.zjczxy.cn

2.联系电话:0571-85076777

3.招生QQ 群:487031180 493266586

4.学校微信:ZJCZZYJSXY

5.传真:0571-85076628

6.招生邮箱:zs@zjczxy.cn

7.联系【xì】地址:浙江省杭州【zhōu】市西湖区【qū】小和山高教【jiāo】园区留和路【lù】525号,邮政编码【mǎ】:310023

8.监督电话:0571-85076588

第三十三条 学费、住【zhù】宿费标准,高职提前招生录取学生与【yǔ】本校同年同专业其【qí】他【tā】高职【zhí】学生【shēng】收费相同。

第三【sān】十四【sì】条 学校建立了【le】完【wán】备的优秀学生【shēng】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shēng】资助制度。设【shè】有国家奖【jiǎng】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guó】家励志奖学【xué】金、国家助学金;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xiàng】奖学金【jīn】和各【gè】类专项【xiàng】奖学金【jīn】等。

第三十五条 如遇重【chóng】大突【tū】发情况,学校将视【shì】情保留对相【xiàng】关考核内容【róng】、方式、时间地【dì】点【diǎn】等调【diào】整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若有【yǒu】与国家【jiā】相关政【zhèng】策不一致【zhì】之处,以国家和上级【jí】有关政策为准【zhǔn】。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由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