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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西安医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22:42:51    发布【bù】:大学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年西安医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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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医学院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阳光高考”政策,维【wéi】护考【kǎo】生合法权益,根据《中【zhōng】华人【rén】民【mín】共和国【guó】教【jiāo】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yù】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yù】部、陕西省教育厅的有【yǒu】关规【guī】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qíng】况【kuàng】,特制定西安医学院2024年全【quán】日【rì】制【zhì】普通本科招生章程【chéng】。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西【xī】安【ān】医【yī】学院是经【jīng】教育部批【pī】准的一所【suǒ】全日【rì】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创建于1951年,位于陕西省【shěng】西安【ān】市,共【gòng】有【yǒu】三个校区,分别为【wéi】未央校区(西安市未【wèi】央区辛王路1号【hào】)、含光校区(西【xī】安市含光北路74号)以及高新校区(西安市二环南路西段168号),主【zhǔ】校区【qū】为未央校区。

第三条 学校设有临床医学院【yuàn】、口腔医学院【yuàn】、护【hù】理与康复学【xué】院、药学院【yuàn】等15个教【jiāo】学单位。开【kāi】办有研究生教育、普通本科教育和继续【xù】教【jiāo】育。普通本科教育有【yǒu】临【lín】床【chuáng】医学、护理学【xué】、药【yào】学、预防医【yī】学、口腔医学等21个招【zhāo】生【shēng】专业及【jí】方向。现有“双万计划”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省【shěng】级一流本【běn】科专业建设点【diǎn】9个;“双【shuāng】万计划”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7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14门。学【xué】校【xiào】是【shì】国家【jiā】第一批“卓越医【yī】生教育【yù】培养【yǎng】计划【huá】”项目试【shì】点高校和第一批临床医【yī】学硕士专业【yè】学【xué】位研究生培养模式试点高【gāo】校。

第四条 符合毕业条件者,由学校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对于临床医学(全科【kē】医学【xué】方向)的学生,毕业时将按【àn】照临【lín】床医学专业颁发毕业【yè】证;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学校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教【jiāo】育部有关【guān】规定【dìng】,全面贯彻实施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gōng】平【píng】、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德【dé】、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考核【hé】,综【zōng】合评【píng】价,择优【yōu】录取。学校本科【kē】招生工作全过【guò】程接受上级招生主管【guǎn】部门、纪检监察部【bù】门、媒体、考【kǎo】生及家长的监督。同时【shí】学【xué】校纪检【jiǎn】监【jiān】察部【bù】门对本科【kē】招生工作实【shí】施【shī】全程监督。监【jiān】督电话:(029)86177503。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为全面领导和监督学校招生工【gōng】作【zuò】,确保【bǎo】招【zhāo】生【shēng】工作顺【shùn】利、有序开展,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委员【yuán】会,由西安医学院院长担任主任,主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副主任,各【gè】相关职【zhí】能【néng】部门负责人及教【jiāo】师【shī】、学【xué】生、校友【yǒu】代表【biǎo】担任【rèn】委员。

第七条 本【běn】科招生工作委员会下【xià】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zhāo】生与【yǔ】就业工【gōng】作处。招【zhāo】生与【yǔ】就业工作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招生办公【gōng】室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yuán】会【huì】的领【lǐng】导下负责招生具体工作,完成学校【xiào】年度招【zhāo】生【shēng】任【rèn】务。学校不委【wěi】托任何中介机【jī】构和个人【rén】从事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拟面向全【quán】国招生。具【jù】体招生计划以各省【shěng】级招【zhāo】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de】为【wéi】准【zhǔn】。

第九条 学校根【gēn】据国【guó】家【jiā】相关管【guǎn】理规定,将不【bú】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在本科【kē】层【céng】次用于调【diào】节【jiē】各地统考上线生【shēng】源的【de】不平衡及【jí】解决同分【fèn】数考生【shēng】的录取。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dì】十条 学校【xiào】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mén】投档规【guī】则调阅学生档案。平行志愿投档的批【pī】次,调档【dàng】申请【qǐng】比例原则【zé】上控制在各省份公布计【jì】划的100%;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dàng】申请比【bǐ】例原【yuán】则上控制在【zài】各省份公【gōng】布计划的120%以内【nèi】。

第十一条 学校承认各省【shěng】(自治区、直辖市)根【gēn】据【jù】教育部相关政策给【gěi】予考生【shēng】的【de】政【zhèng】策性加分。

第【dì】十二【èr】条 对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安【ān】排专业,即按【àn】分【fèn】数由【yóu】高到低、不设专业级差【chà】进行排序,优先满足高【gāo】分考生的【de】专业志【zhì】愿要求。对每【měi】一位进档【dàng】考【kǎo】生【shēng】,先考虑其第一【yī】专业志愿,再考虑其第二专业志愿,以【yǐ】此类推,处理完前一考生后【hòu】再处理后一考【kǎo】生。

对【duì】所报专业【yè】均无法满【mǎn】足但服【fú】从【cóng】专业调剂【jì】的,将按分数由高到低调【diào】剂至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zhuān】业【yè】调剂的考生,将予【yǔ】以退档。

非平行志愿投档批次下,分数相同【tóng】时,考【kǎo】虑单科成绩(依【yī】次为语文、数学、理综/文综、外语)。其中【zhōng】,提【tí】前批次国家免费【fèi】医学定向生,在【zài】分【fèn】数相同时,优先录取定岗单【dān】位所【suǒ】在县(区【qū】)生【shēng】源考【kǎo】生。

平行志愿投档批次【cì】下,因退档【dàng】等原因造成计划缺额,学校将通过征【zhēng】集志愿方式补【bǔ】充录取;对于未【wèi】能完成【chéng】计划的省份,将【jiāng】其剩余计划调【diào】往生源充【chōng】足【zú】的省份。

第十三条 对实行高【gāo】考综合改【gǎi】革的省(自治区【qū】、直【zhí】辖市),按照各省【shěng】(自治区、直辖市【shì】)公布的改革方【fāng】案及有关办法执行。具【jù】体【tǐ】招【zhāo】生计划及【jí】选考科目【mù】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mén】公布的为准。考【kǎo】生的综合素质评【píng】价信息将作为专业调剂录【lù】取的参考【kǎo】依据。

生源地为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实【shí】行招生计划【huá】1:1范围内按专业【yè】志【zhì】愿排队录取的规则【zé】。

第十四条 我校外语教学语言为英语,建议【yì】非英语考生【shēng】慎重报考。英【yīng】语【yǔ】专业【yè】只【zhī】招收英语语【yǔ】种考生,非【fēi】英语语种考生不得报考。

第十【shí】五条 国【guó】家【jiā】免费医【yī】学【xué】定向生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shū】前,须与我校签订培【péi】养协议,同时,与【yǔ】定【dìng】向就业所在地【dì】的县级卫生健康、人力资【zī】源社会【huì】保障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培养协【xié】议由学【xué】校在本【běn】批【pī】次录取结束后邮寄给考【kǎo】生;就【jiù】业协议【yì】由定向地的县级卫生健康【kāng】、人力资【zī】源社会保【bǎo】障行政部门提供。规定时间内未签署【shǔ】协【xié】议的考生,我【wǒ】校将取消其【qí】录取资格。

第【dì】十六条 学校【xiào】招收的中国教【jiāo】育国际【jì】交流协【xié】会“icc国际创意学院”国际创意课程项目护理学、药学【xué】、医学【xué】检验【yàn】技【jì】术、医【yī】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学、公共事业【yè】管理专【zhuān】业仅录取有志【zhì】愿考【kǎo】生。

第六章 身体要求

第十七条 我校【xiào】对考生【shēng】身体的要【yào】求,严格执行教育【yù】部、卫生健康委员【yuán】会、中【zhōng】国残疾人联合会【huì】印发的【de】《普通【tōng】高等学校【xiào】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jiàn】》。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身体健康复查。

鉴于医药类专业学习、就【jiù】业【yè】的【de】特殊性,建议:肢体【tǐ】残疾、弱视、斜视、双眼矫正【zhèng】视力不正常、嗅觉【jiào】迟【chí】钝、口吃的【de】考生慎重报考我【wǒ】校医药类【lèi】相【xiàng】关专业;惯用【yòng】左手的考生慎重报考口腔医学专业。

第七章 学费、奖贷学金

第【dì】十八条 学【xué】校【xiào】严格按照陕西【xī】省价【jià】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fèi】和住宿【xiǔ】费。

第十九条【tiáo】 学校【xiào】建立了以国家【jiā】奖助学金、国家助【zhù】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zhù】、学费减【jiǎn】免等多种【zhǒng】方式并举的奖励资【zī】助【zhù】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sè】通道”,保【bǎo】证【zhèng】暂时家庭经济困【kùn】难新生顺利入学【xué】。

一、国家资助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xué】金:一【yī】等助学金每生【shēng】每年3800元,二等助学金每【měi】生每年【nián】2800元,退【tuì】役士【shì】兵每生每【měi】年3300元。

国【guó】家生【shēng】源地【dì】助学贷款【kuǎn】: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kě】在生源地【dì】县区【qū】学生资助管【guǎn】理部门申请办理国【guó】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měi】年【nián】不超过16000元。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二、学校资助

包括学【xué】校【xiào】奖学金、勤工【gōng】助学【xué】、学费减免【miǎn】、暂时家庭【tíng】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等【děng】。

学校奖学金:包括学业奖学金【jīn】和单【dān】项【xiàng】奖学【xué】金。学业奖【jiǎng】学金每【měi】生每年600-3000元;单项奖学【xué】金每生每年100-2000元。

勤工助学:学校为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学【xué】生社会实【shí】践能力,组【zǔ】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按【àn】规【guī】定计酬发放。

三、社会资助

由社会各界捐资、慈善基金会专项资金设立的助学金,包括宁夏燕宝慈善基金助学【xué】金【jīn】、新长城自强助【zhù】学金【jīn】等专项助【zhù】学金,资助标【biāo】准【zhǔn】为每生每年3000-5000元,具【jù】体评审规则按出资方和学校共同商议决定。

第八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èr】十条【tiáo】 被【bèi】我校录取的新生,必【bì】须依【yī】照【zhào】《录【lù】取通知书》及《新生入学须知》要【yào】求,按时【shí】报到注【zhù】册,逾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tiáo】 新生入学后【hòu】,由学校进【jìn】行新生【shēng】入学资格审查和【hé】录取资格【gé】复查。对在报名和【hé】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èr】十二条  根据我校《本【běn】科【kē】学生转专【zhuān】业【yè】规定(2021年修订)》文件【jiàn】精【jīng】神,允许【xǔ】学生在一定范围【wéi】内按照所规定的程序转专业。

第二十三条  本章【zhāng】程【chéng】内容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各省级招【zhāo】生【shēng】主管部门最新文件精神为准【zhǔn】。未尽事宜可向西安医学【xué】院【yuàn】招生【shēng】办公室咨询【xún】。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西安医学院本科招生办公室电话:(029)86177408

招生网址:http://zs.xiyi.edu.cn/

电子邮箱:xy8617740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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