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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海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简章

更新:2024-9-21 16:10:14    发布【bù】:大学生【shēng】必备【bèi】网      纠错

2024年江海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简章

本文为大【dà】家整理的是2024年江海职业技术学院提【tí】前招【zhāo】生简【jiǎn】章,主要包含学【xué】校概况、招生专业【yè】、招生【shēng】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4年江海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简章

为深化高校招生录取【qǔ】制度改革,进一【yī】步【bù】拓【tuò】宽优秀生源选拔渠道,切实维护【hù】考【kǎo】生合法权【quán】益,促进高职教育健康发展,根据【jù】教育部【bù】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jì】情况,坚持自【zì】主、自律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zhèng】、择优【yōu】原【yuán】则,坚持院校负责【zé】、江苏【sū】省教育【yù】考试院监督原则,规范提前招生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特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代码:1988

学校名称:江海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扬州市扬子江南路5号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学历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三年

二、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一)招生专业【yè】(含专业名【míng】称、专业代码【mǎ】、学制等信息【xī】)及招生计划,以省【shěng】级招生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二)学费收费标准【zhǔn】依据《省发展改革【gé】委省教【jiāo】育厅关【guān】于优化民办高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xiàng】的通知【zhī】》(苏发改收【shōu】费发[2023]677号)文件【jiàn】。

(三【sān】)住宿收【shōu】费标准依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sū】省财政厅江苏省【shěng】教育【yù】厅关【guān】于【yú】高等学校社会【huì】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lǐ】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hào】苏财综[2002]162号文件【jiàn】。

(四)收费标准【zhǔn】最终以【yǐ】上级收费主管部门备【bèi】案审【shěn】批或出台【tái】的相关【guān】文件为准。

三、报名条件

(一)已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且考【kǎo】生须参加【jiā】普通【tōng】高【gāo】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wài】语、思想【xiǎng】政治、历史、地理、物【wù】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hé】格性考试并取得成【chéng】绩【jì】。

(二)考生需身体健康,符【fú】合教育部【bù】规定【dìng】的相【xiàng】关【guān】专业的身体要【yào】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jiǎn】工【gōng】作指导意见》要求。

四、报名时间与日程安排

(一)报名时间

第一轮:9-21至【zhì】8日17时,考生须在规定【dìng】的时间【jiān】内登录省教【jiāo】育考试院高考综合业务【wù】信息管理系统 (gk.jseea.cn)的高职【zhí】院校【xiào】提前【qián】招生申请平台,进【jìn】行网上报名。每个考【kǎo】生可向【xiàng】1所院校提【tí】出申请,可【kě】填报6个【gè】专业并明【míng】确【què】专业调【diào】剂意向,并按【àn】院校招生简章的规定【dìng】参加校测。

第二轮【lún】:4月【yuè】9日【rì】9:00至【zhì】15:00,未【wèi】被录取且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tái】向1所院校提【tí】出申请,并按院校招【zhāo】生【shēng】简章【zhāng】的规定参加校测。已【yǐ】完成公布计划的院【yuàn】校或者院校已完成【chéng】公【gōng】布【bù】计划的专业不再进行【háng】第二轮【lún】招生录取。

注:2024年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和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校测综合素质远程面试

(二)日程安排

9-21前,学【xué】校依据【jù】省教育考试院【yuàn】提供的报考考生【shēng】信息对考生所【suǒ】填报名信息【xī】进行第一轮审核【hé】;9-21前【qián】,进【jìn】行第二轮资格审核。

时间高职提前招生工作进程安排
9-21-8日17时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shì】院高考综合【hé】业务信息【xī】管理系统(gk.jseea.cn)的高职院校【xiào】提前【qián】招生申请平【píng】台,进行【háng】网上填报志愿
9-21前学校对第一轮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审核
9-21第一轮报考我校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参加校测
9-21学校将第一轮拟录取考生数据通过录取系统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9-21前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
4月9日9时至15时未被录取且【qiě】符合【hé】条件的考生可在高职院校提【tí】前招生申请【qǐng】平台向【xiàng】1 所院校【xiào】提【tí】出申请
9-21学校对第二轮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审核
9-21第二【èr】轮报考我校且未被其他院校录取,并通过我校资格【gé】审【shěn】查的考【kǎo】生须【xū】参【cān】加【jiā】校测
9-21前学校将第二轮拟录取考生数据通过录取系统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5月初公布录取结果

五、考核办法

报【bào】考【kǎo】我【wǒ】校的考【kǎo】生参【cān】加我校组织的测试,在省教育考试院【yuàn】指导与【yǔ】监督【dū】下,由【yóu】学校统一组织命题、考试和评卷。

(一)考试对象和时间

第一轮报考我校且符合报【bào】名条件【jiàn】,并【bìng】通过【guò】资格审查【chá】的考生【shēng】,考试时间为9-21。

具体安排:普【pǔ】通类、艺术类考【kǎo】生参加校测综【zōng】合素质远程面试,时【shí】间【jiān】:9-21上午9:9-21:30。

第二轮【lún】报考我校【xiào】且未被其他院校【xiào】录【lù】取,并通过我【wǒ】校资【zī】格审查的考生,考【kǎo】试时间为9-21。

具体【tǐ】安排:普通【tōng】类、艺术类【lèi】考生参加校测综合【hé】素【sù】质远程面试【shì】,时间:9-21上午9:9-21:30。

(二)考试方式

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线上面试。

(三)考试科目

普通类、艺术类校测【cè】主【zhǔ】要考【kǎo】察考生综【zōng】合素质【zhì】,采用远程面试综合素质面试测试总分【fèn】100分,重点【diǎn】包括:语言表达、逻辑思【sī】维、专业认知、反【fǎn】应【yīng】能力、心理素质【zhì】、创新能力等方面。考试方式【shì】将于【yú】9-21后通过学【xué】校招生官网发【fā】布。

六、录取规则

(一)考【kǎo】生须参加普通高中【zhōng】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dì】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bìng】取得【dé】成绩【jì】。按照“合【hé】格+10分,不【bú】合格不计分”折算后计入录【lù】取【qǔ】总分。报考美术类专【zhuān】业的考生【shēng】须【xū】获得省【shěng】美术类专业【yè】统考【kǎo】分。

(二【èr】)普通【tōng】类【lèi】专业录取总分=10 门合【hé】格【gé】性考试折算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政策加分【fèn】,对【duì】于符合录取条件的【de】考生,按照“分数优【yōu】先、遵循志愿”的原【yuán】则,根据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fèn】依【yī】次排序录取【qǔ】,如录【lù】取总分数相同,则依次按【àn】数学【xué】、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tóng】,按照综合素【sù】质评【píng】价【jià】择优录取。

(三)艺术类专业录【lù】取总分=10门合格性考试折【shé】算【suàn】成绩+艺术【shù】统考成【chéng】绩+综【zōng】合素质【zhì】面试成【chéng】绩+ 政策加分。对于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照“分数【shù】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录取总分【fèn】从【cóng】高分到低【dī】分【fèn】依次排【pái】序录取,如录取总分数相同【tóng】,则【zé】依次【cì】按数【shù】学【xué】、语文【wén】、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xiàng】同【tóng】,按照综合素质评价择【zé】优录取。

(四)政策加分

1.在服役期间【jiān】荣立二等功以【yǐ】上或【huò】被战区(原【yuán】大军区)以上单位授【shòu】予荣【róng】誉称号的退【tuì】役军人可加20分。

2.烈士子女,加20分。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10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5分。

5.合格性【xìng】考【kǎo】试等级优【yōu】秀类:10门合格性【xìng】考试等级均为合格,加【jiā】10分。

6.综合【hé】优秀类:高中阶段校级及以上的三好【hǎo】学生、优【yōu】秀团干、优秀学生干【gàn】部证书,加10分。

7.科技特长类:高中【zhōng】阶段获得的校级【jí】及【jí】以上【shàng】的学科、科技、创新、发明等大【dà】赛(含【hán】团体)大赛证;高【gāo】中阶段【duàn】获得的初【chū】级【jí】及以上的职业技【jì】能或发明专利证书,加10分。

8.体育特长类:具【jù】有【yǒu】县区级及以【yǐ】上的体育类比赛【sài】获奖或国家三级【jí】及以上运动员证书,加10分。

9.艺【yì】术【shù】特【tè】长类:具有县区级及【jí】以上的文艺、艺术大赛或社会【huì】艺术水平【píng】考级【jí】八级及以上证书【shū】,加10分。

注:6—9项加分项依据考生提供的证明内容及材料加分。

第一轮考生于9-21前将材料【liào】寄至江海【hǎi】职业技【jì】术学院招【zhāo】生处217办公室【shì】;

第【dì】二【èr】轮考生于9-21前将材料【liào】寄至江海职业【yè】技术学院招生处217办【bàn】公室【shì】;

(五)根【gēn】据江苏省考试院提【tí】供的考生合格【gé】性考试【shì】成【chéng】绩、综合【hé】素质评价,以及考生的政策加分情【qíng】况,我校按照【zhào】总分择优录【lù】取,全部满足考生第一【yī】专业【yè】志愿。

七、优惠政策

(一)校企合作班

校企合【hé】作班:7000元【yuán】/生·年、8000元【yuán】/生【shēng】·年、12000元/生·年(报考校企合【hé】作班需与企业签订协议,协议【yì】签订【dìng】相关事项【xiàng】和校企合【hé】作班学费具体请向学校咨询)

(二)奖助贷政策

1. 国家奖【jiǎng】学金:面向【xiàng】成绩【jì】优异,表现突【tū】出的学生【shēng】,每年评选一【yī】次,奖励金额8000元/生。

2. 国家励志奖学金:面向【xiàng】学习成【chéng】绩优【yōu】良、表现【xiàn】优良的【de】家庭贫困学【xué】生,每年评选一【yī】次,奖励金额5000元/生。

3. 国家助学金【jīn】:面向家庭贫困学【xué】生,每年评选一【yī】次,三个【gè】档次分别为2300元/生、3300元/生【shēng】和【hé】4300元/生。

4. 校设奖学金【jīn】:面向学【xué】习【xí】成绩优良、表现积极【jí】的学生,每年【nián】评【píng】选一次分别为一等奖学金(1600元/生)、二等【děng】奖学金(1000元/生【shēng】)、三等【děng】奖学金(600元/生)、优【yōu】秀学生干【gàn】部奖【jiǎng】(1000元/生)。

5. 生源地【dì】信用助【zhù】学【xué】贷款:被我校录取的学生【shēng】凭《录【lù】取通知书》和其他相关【guān】证明材料,均可当地办理生源地信用【yòng】助学【xué】贷款最高16000元【yuán】/生【shēng】·年。

八、监督机制

(一)学院纪检监察部门为提前【qián】招生的常设监督机构,全过程参与提前招生工作【zuò】,实【shí】施监督【dū】。招生工作严【yán】格执行教育【yù】部关于在高【gāo】校招生中【zhōng】实施“阳光【guāng】工程”的【de】各【gè】项【xiàng】要【yào】求,主【zhǔ】动接【jiē】受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jiè】的监【jiān】督。

(二【èr】)考生本人应【yīng】本着诚【chéng】信的原则,参加此次【cì】提前【qián】招生【shēng】,提供材料必须【xū】真实。如有弄虚【xū】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qǔ】消【xiāo】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

(三【sān】)招生录取【qǔ】工作在江苏省教育【yù】考试院【yuàn】统【tǒng】一领【lǐng】导【dǎo】下进行,由【yóu】江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zǔ】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九、招生违规处理

凡在【zài】提前招【zhāo】生中违规的考【kǎo】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jiāo】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guī】情况将报江苏省【shěng】教育考试院,记【jì】入【rù】高考诚【chéng】信电【diàn】子档【dàng】案【àn】。

十、联系方式

电话:18952733268 、18952733460、0514-87579903

监督电话:0514-87579919、18952733218

学院网址:http://www.jhu.cn

学院微信公众号: JHU_1999

邮编:225101

十一、本章程具体内容由江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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