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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7:34:40    发【fā】布:大学生必备【bèi】网      纠错

2024年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江苏财经职业技【jì】术学【xué】院提前招生章程,主【zhǔ】要包含学校【xiào】概况、招生专业【yè】、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4年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提前招生规范及要求,保证学校提前招生工作顺【shùn】利开展,切实维【wéi】护【hù】考生合【hé】法权益,依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gāo】职院校【xiào】提前招生【shēng】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等【děng】有关要求,结【jié】合【hé】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江苏财【cái】经职【zhí】业技术学【xué】院【yuàn】;办学地址:淮【huái】安市清江【jiāng】浦区枚乘东【dōng】路8号;招生代码【mǎ】:1352。

第三条 学校简【jiǎn】介:江苏财经【jīng】职业技【jì】术学院是省属公【gōng】办全日制普通【tōng】高等学校,省级示【shì】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江【jiāng】苏省中【zhōng】国特【tè】色高水平高职【zhí】学校,江苏财经职业教【jiāo】育集团理事长单【dān】位,教育部示范性职业【yè】院校教育集【jí】团培育单位、全国高职院校【xiào】创【chuàng】新【xīn】创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江苏【sū】省【shěng】智【zhì】慧校园示【shì】范校。目前在校生一万【wàn】余人【rén】,招生专业30余个。

第四条 凡被我校正式录取考生,入学后完成规定课程学习,符合学校毕业生管理相关规定,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证颁发学校: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提前招生工作接受上级教育行政及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监督,在【zài】学校招生工作【zuò】领导小组领导下【xià】,由学生【shēng】处、教务处等【děng】相关机【jī】构具体组织实施【shī】。

第六条 学校提前招生工作坚【jiān】持【chí】“公开【kāi】、公平、公【gōng】正”的原则【zé】,全面实施【shī】招生阳光工【gōng】程【chéng】,提前招【zhāo】生的每一【yī】个工作环节接受学校纪委再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dì】七条 根【gēn】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kuàng】,统筹考虑【lǜ】高考改革、生源数量、地【dì】区【qū】协调【diào】等【děng】因素,综合分析近年【nián】本【běn】省招生专业【yè】、招【zhāo】生计划编制等情况,确【què】定学校提前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数以省级招生【shēng】主管部【bù】门正【zhèng】式公布为准。

第四章  报名考试

第【dì】八条报名【míng】条件:江苏省【shěng】内【nèi】已参【cān】加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考【kǎo】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shù】学、外【wài】语、思【sī】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xìn】息技【jì】术10门科目的【de】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10门合格性【xìng】考试科目中【zhōng】,须有6门及以上达【dá】到合格。

第【dì】九条 体检【jiǎn】要求:考生身体状况按【àn】《普通【tōng】高【gāo】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jiàn】》及相【xiàng】关规定【dìng】要求执行。新生入校后将进行体检复【fù】查,不【bú】合【hé】格者,学校【xiào】将报上级【jí】主【zhǔ】管部门备案,直至取消其入【rù】学资格。

第十条 报名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网址:gk.jseea.cn)

2.报名时间:第一轮3月9-21日;第二轮9-21

3.报【bào】名【míng】程序:由考生本人在上述规【guī】定【dìng】时【shí】间【jiān】内登录江苏省教【jiāo】育考试院门户网【wǎng】站进行网上报名。

第十一条 考核

1.考核组织:

(1)报名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测。

考试方式:笔试;

考试内容:高中阶段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

考【kǎo】试费用【yòng】:校测费用为60元(考试费【fèi】用【yòng】按【àn】照苏价费【2007】423号文件【jiàn】有关规定收取【qǔ】),打印准考证时网上支付(微信或支付宝缴纳);

考试时间【jiān】及地点【diǎn】:第一轮考试【shì】时间【jiān】为【wéi】9-21;第二轮考试时间9-21;考试【shì】地点为江苏财经职业【yè】技术学院;

(2)报考高速铁路客运乘务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面试,面试合格方可录取在相应专业,面试时间及面试方案另行公布。

(3)报考其他【tā】专业的考生【shēng】,视报名【míng】情况,另行【háng】制定和公布校测工作【zuò】方案【àn】。

2.考核分值:

(1)校测分值:

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分值分别为100分,总分300分。

(2)折算分值【zhí】:以江苏省普通【tōng】高中学业水平合格【gé】性考试【shì】结【jié】果为赋分【fèn】依据,折合总【zǒng】分300分。具体【tǐ】赋分办法见下表:

科目物理类赋分(合格)物理类赋分(不合格)历史类赋分(合格)历史类赋分(不合格)
语文70407040
数学70407040
外语70407040
物理3015105
历史1053015
地理105105
思想政治105105
化学105105
生物105105
信息技术105105

第十二条 违规处理

对违规的【de】考生【shēng】视情节轻【qīng】重【chóng】,报【bào】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直至取消【xiāo】录取【qǔ】资格。对违规的工作人员,按教育部【bù】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fǎ】》处理【lǐ】。

第十三条 日程安排

报名、考试等日程安排详见下表。

时间内容
3月9-21日

第一轮志愿填报:网址:gk.jseea.cn

考生提出【chū】申【shēn】请,填报6个【gè】专【zhuān】业【yè】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截止时【shí】间为3月8日17:00。

9-21前省教育考试院公布合格性考试成绩。
9-21第一轮校测。
9-21前政策性加分考生名单及加分项公示。
9-21前报考【kǎo】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yè】的考生参加专业面试【shì】。公示专业面试合【hé】格名【míng】单。
9-21前完成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赋分及成绩汇总等工作。
9-21前第一轮拟录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9-21前第一轮正式录取名单网上开放查询。
9-21前公布未完成的招生专业和计划。
9-21

第二轮志愿填报:网址:gk.jseea.cn

未被【bèi】录取且符合条件的【de】考【kǎo】生提出申请,考生可填报6个专【zhuān】业并明确专业【yè】调【diào】剂【jì】意向,截【jié】止时间为4月9日【rì】15:00。

9-21第二轮校测
9-21前第二轮拟录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9-21前第二轮正式录取名单网上开放查询。
9-21前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加分政策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gōng】以上【shàng】或被【bèi】战区【qū】(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de】退役军人,录取【qǔ】时加【jiā】20分。

3.归侨、华侨子【zǐ】女、归侨【qiáo】子【zǐ】女和台【tái】湾省籍考生(含台【tái】湾户籍考生【shēng】),录取时加5分。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

第十五条录取规则

1.考生录取总分=考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分数+校测分数。

2.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录取总分,择优录取。

3.坚【jiān】持【chí】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考【kǎo】生【shēng】录取总分采取【qǔ】“分数【shù】优先”的方式确定考生录【lù】取专业。

4.同分【fèn】考生首先参考语【yǔ】数外【wài】三门【mén】合格情况,再同分参考首选科【kē】目合格情况【kuàng】,仍同分参【cān】考【kǎo】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择优【yōu】录取【qǔ】。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六条 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shì】院审核批准【zhǔn】后【hòu】,在【zài】学校【xiào】招【zhāo】生信息网公布,考生可登【dēng】录http://zs.jscj.edu.cn查询录取结果。

第十七条 学生学费根据【jù】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依据苏【sū】价费〔2014〕136号)按学【xué】年收取(币种【zhǒng】:人【rén】民币【bì】):文科类【lèi】专业4700元,工科类专【zhuān】业5300元,艺术类专业6800元。

第十八【bā】条【tiáo】 《江苏【sū】省物价局【jú】江苏省财【cái】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yìn】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shēng】公寓收【shōu】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要【yào】求,学生公寓按不同【tóng】住宿条【tiáo】件核收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800-1500元。住宿费标准如有【yǒu】调整,具体【tǐ】收费标准以省发【fā】改委省【shěng】教育厅出【chū】台的【de】相【xiàng】关文【wén】件为【wéi】准【zhǔn】。

第十九条 奖励与助学

1.奖学金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yuán】/人•年【nián】)、国【guó】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校【xiào】设奖学【xué】金(400-1200元/人【rén】•年)以及翔宇励【lì】志奖【jiǎng】学金等系列奖(助)学金。

2.对【duì】家庭【tíng】经济困难【nán】学生【shēng】,学校通过国【guó】家助学金(2300-4300元/人•年)、学校困难补助、勤工【gōng】助学岗、求职补贴等多种途径予以资助。

3.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开通“绿色通道”。

4.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七章 附则

第二【èr】十【shí】条 按规定【dìng】,被我校提前正【zhèng】式录【lù】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tǒng】一高考和其【qí】他任何其他形式的录【lù】取。

第二十一条 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考生可到学校学生处进行现场咨询

2.电话【huà】咨询【xún】:400-883-2686(免长途话【huà】费)0517-83858666

3.网上咨询:http://zs.jscj.edu.cn

4.微信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jscjzyjsxy

5.Q Q咨【zī】询:297329171(郑老师)153605476(周老【lǎo】师)

第二十二【èr】条 考生申诉渠道:电话【huà】:0517-83858866;邮箱:jw@jscj.edu.cn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chéng】由江【jiāng】苏财【cái】经职业【yè】技【jì】术学院学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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