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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北黄冈应急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20:44:34    发布:大学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年湖北黄冈应急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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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黄冈应急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d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hé】国教育法》《中华【huá】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fǎ】》等相关法律【lǜ】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为更【gèng】好地贯彻教【jiāo】育【yù】部“依法治【zhì】招”的要求,深【shēn】入实【shí】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学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以【yǐ】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gōng】作【zuò】顺利进【jìn】行,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tiáo】  学校招生【shēng】工作坚持【chí】公平、公正【zhèng】、公开的原【yuán】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kǎo】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dì】三条  本章程所涵盖的招生类型【xíng】包括【kuò】普通【tōng】高等【děng】学校招生全国【guó】统一考试的学生和湖北省技能高考考试的学生。

第四【sì】条  学【xué】校招生工【gōng】作接受纪【jì】检监【jiān】察部门、新闻【wén】媒体、考生和家长,以【yǐ】及社会各【gè】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tiáo】  学校名称:湖北黄冈【gāng】应【yīng】急【jí】管理职业【yè】技术学院

第六条  湖北省院校代码:C552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八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校

第九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十条  学【xué】校地址: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南【nán】湖路【lù】11号

邮政编码:438000

第十一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国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学校【xiào】成立招【zhāo】生工作领导小组,以学【xué】校主要领导为组长【zhǎng】,学校纪【jì】委记和分管【guǎn】招生工作校领导任副组【zǔ】长,职能部【bù】门和有招生专【zhuān】业的系部【bù】负【fù】责人为成员【yuán】。主要职责是【shì】: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gōng】作,研究招【zhāo】生政策,确定招生专业和计【jì】划【huá】,拟定【dìng】实施方案【àn】,决定招生【shēng】工作的【de】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chù】是组【zǔ】织和【hé】实施高职招【zhāo】生工作及其相关【guān】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湖北黄冈应急管理职业【yè】技【jì】术学【xué】院招【zhāo】生的日常【cháng】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tiáo】  学校根【gēn】据高【gāo】等职【zhí】业教育改革发展实际,统【tǒng】筹湖北省【shěng】和地方经济【jì】社会发展【zhǎn】需求、产业【yè】发展趋【qū】势和【hé】城乡、区【qū】域协调发展以及学校发展规【guī】划、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确定并申报年度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学校在省教【jiāo】育【yù】厅核定【dìng】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有关文【wén】件精神和学校实【shí】际办学条【tiáo】件【jiàn】,结合【hé】近【jìn】年分省(自治区、直辖市【shì】)分【fèn】专业【yè】招生计划(以下简【jiǎn】称来【lái】源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hé】理【lǐ】地编制年度招生来源计划。

第十六【liù】条  学校实【shí】行专业招生计划的动【dòng】态调整机制【zhì】。对产业【yè】发展趋【qū】势好且报考率高【gāo】的专【zhuān】业,适当【dāng】增加招生计划;对个【gè】别社会需【xū】求量【liàng】小、学生报考少的专业【yè】,减少其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思想政治【zhì】品德考核和【hé】身【shēn】体【tǐ】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生,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xiá】市【shì】)投【tóu】档规则,在符合【hé】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根据【jù】考生【shēng】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shí】八条  录取考生专业调整按学【xué】校相关文件执行。通过“3+2”分段制转段、高【gāo】职单【dān】招录取考生不得【dé】申请转专【zhuān】业。技能高【gāo】考考生原则上只【zhī】允许在报考专【zhuān】业大【dà】类之【zhī】中调整。

第【dì】十【shí】九条【tiáo】  在考生所【suǒ】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duì】服【fú】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zhěng】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diào】剂者,作退档处【chù】理。

第二十【shí】条  所有【yǒu】专业【yè】均不设男女比【bǐ】例。应急救援技【jì】术专业建议女生慎重【chóng】报考。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hòu】三个月内【nèi】,学校将根据有【yǒu】关要求进行【háng】入【rù】学资格复查。凡发现有弄虚【xū】作假者,严格按照有关规【guī】定处【chù】理。

第二十二【èr】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状况要求按【àn】照教育部、卫【wèi】生部【bù】、中国残疾【jí】人联合会【huì】制定的【de】《普通高等【děng】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jiàn】》及有关【guān】补【bǔ】充规定执行。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学校按【àn】照湖北省【shěng】物价局核准的标准【zhǔn】确【què】定【dìng】学费和住【zhù】宿费标【biāo】准。各专业学【xué】费标准为:5000元/年。学【xué】校【xiào】根据住【zhù】宿条件的不【bú】同收取不同标准【zhǔn】的住宿费,一般为【wéi】1080-1320元【yuán】/人/年【nián】。教材由学校代为【wéi】订购【gòu】,学生入学【xué】时【shí】预交教材费,毕业前多退少补。

第【dì】二十四【sì】条【tiáo】  学校为成绩优异【yì】的学生设立【lì】奖学金。根据【jù】教育部和湖北省教【jiāo】育厅有关规定【dìng】,品学兼优的学生可【kě】获【huò】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jiā】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学校【xiào】另外【wài】设立校内一【yī】、二、三等奖学【xué】金。

第二十五条  学【xué】校对新生入学设【shè】有“绿【lǜ】色通道”。家庭【tíng】经济困难的新生可【kě】在生源地申【shēn】请办理生源地【dì】信用助学贷款,学生【shēng】持《生源地信用【yòng】助学贷【dài】款【kuǎn】确【què】认回执函》线上【shàng】申请绿色通道。家庭经【jīng】济特别困难,又暂【zàn】未办理生源地贷【dài】款的新生,可持相【xiàng】关证【zhèng】明材料(精准【zhǔn】扶贫手册、低【dī】保证【zhèng】等)向新生所在系部申请办理【lǐ】学【xué】费缓交【jiāo】手续。

第二【èr】十六条【tiáo】  学校招生信息【xī】通过学校官网、官微对外【wài】发【fā】布、公示。

第二【èr】十【shí】七条 学校【xiào】不委托任何【hé】组【zǔ】织或【huò】个【gè】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bú】收取国【guó】家规定外的任【rèn】何【hé】费用【yòng】。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组织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fǎ】追究【jiū】其【qí】责任的权利。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13-8877668  咨询【xún】QQ:3693712428

学校网址:http://www.hbpem.com

电子邮箱: 694121041@qq.com

通信地址: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南湖路11号

邮政编码:438000

第【dì】二十九【jiǔ】条【tiáo】  本章【zhāng】程【chéng】若与【yǔ】国家【jiā】和【hé】生源省【shěng】(自治区、直【zhí】辖市)的规定不一致,以【yǐ】国家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策、规定为准。

第三十【shí】条 本章程及未尽【jìn】事宜【yí】由【yóu】学【xué】校【xiào】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其授权单位(招生就业处【chù】)负责解释【shì】。

第【dì】三十【shí】一条 本章程自印发之日起生效。学校原有的【de】关于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简章与本章程相【xiàng】冲突时,以本章程为【wéi】准【zhǔ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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