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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武昌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7:45:25    发布:大学生必备【bèi】网      纠错

2024年武昌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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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学校2024年招生工作顺利进【jìn】行,根【gēn】据《中华人民共和国【guó】教【jiāo】育法》、《中华人民【mín】共和【hé】国高等教【jiāo】育法》和【hé】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èr】条 本章程适用【yòng】于武昌职业【yè】学院【yuàn】专科(高职【zhí】)招生工作

第三条 武昌职业学院【yuàn】招生工【gōng】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zhì】体美劳【láo】全面考核、综合评【píng】价、择【zé】优录【lù】取。

第四条 武【wǔ】昌职业学院招生【shēng】工作【zuò】接受纪【jì】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tǐ】、考生及其【qí】家长与社会各【gè】界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武昌职业学院

第六条 学校代码:湖北省代码C608

第七条 学【xué】校地【dì】址:武汉市江夏区【qū】五里界街中【zhōng】洲大道98号

邮编430202

第八条 办学层次与类型:民办普通职业高等院校

第九条 学校基本情况

武【wǔ】昌职业学院是经【jīng】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bù】备【bèi】案的全日制普通职业高【gāo】等院【yuàn】校,是中国人民【mín】解【jiě】放军陆军、海军、空军、火箭军、武警部队、战略支援部队和军委国防动员部定向军士培养院【yuàn】校。学校位于武【wǔ】汉【hàn】光谷腹地,汤【tāng】逊湖【hú】畔。近年来,学校办学影响力持续扩大,教【jiāo】育教【jiāo】学成果显著【zhe】,先后【hòu】获【huò】得全国【guó】教育网络系统“示范单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lǐ】“优胜【shèng】单【dān】位”、 2017年【nián】湖北省民办“网络【luò】影【yǐng】响力十佳高校【xiào】”、 2017年“高职院【yuàn】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示范【fàn】案例【lì】50强”。近年来,荣获教【jiāo】育部、省级多【duō】项【xiàng】教学【xué】成果奖【jiǎng】。

学校秉承“厚德强能、励志创新”的校训精神,在长【zhǎng】期的【de】办学实践中,形成了【le】 “育人为本,质量立校【xiào】,特色【sè】强校【xiào】,和谐兴【xìng】校”的办学理念,“德育为先,素质为重,能力为【wéi】本【běn】,工学结合”的教【jiāo】学理念。

学校【xiào】占地面积2106.57亩,在校学生1.5万余人。现有教学【xué】科研及辅助用房【fáng】140027平方【fāng】米,校【xiào】内实训室【shì】85个【gè】,校外【wài】实【shí】训基地200多个。2017年【nián】,新【xīn】建【jiàn】无人机、工业机器人、钢琴等实训室19个,改建实【shí】训【xùn】室(中心)2个【gè】,与阿里巴巴、京【jīng】东、东风【fēng】乘用等320余家知名企业【yè】达成校企合作协议【yì】。

学【xué】校【xiào】现【xiàn】共【gòng】设军士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yuàn】、学前教育与外国语【yǔ】学院等【děng】16个教学管理【lǐ】单位,现开设有通信技术、学前教育、无【wú】人【rén】机等42个【gè】专业。其中,省级品牌【pái】特色专业5个、国控专业3个,涵盖电子信息工程技【jì】术【shù】、航空【kōng】电子【zǐ】设【shè】备维修等7大特色专业群,形【xíng】成【chéng】了专业结构与区【qū】域重点产业布局相【xiàng】适应【yīng】、高素质技术技【jì】能型【xíng】人才培【péi】养与部队技能人才需求相协调发展的格局【jú】。

目前,学校紧紧围绕【rào】国家发【fā】展战略对职业【yè】教育发展的新要求,贯彻落实国家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拓【tuò】宽办学【xué】渠道【dào】,提高人才【cái】培养质量。力争将【jiāng】学校建设【shè】成【chéng】为整体【tǐ】办【bàn】学实力、水平、社会影响力位于【yú】湖北省同类院校的前列,成为特色鲜明、湖北【běi】知名、全国有影【yǐng】响的高等职业院校【xiào】。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专业

第十条【tiáo】 2024年,我校共设有【yǒu】建筑工程技术、工【gōng】程造【zào】价、机电一体化技术、无人机应用【yòng】技术、无人【rén】机测绘【huì】技术【shù】、工业机【jī】器人技术【shù】、空中乘务、通用航空【kōng】器维修、飞机电子设备【bèi】维修、机械制造及自动化、电子【zǐ】信息工程技术、物联网应【yīng】用【yòng】技术、移动互联【lián】应用技【jì】术、计算机网【wǎng】络技术【shù】、软件技术、大数据技术【shù】、云计算技术应用、信息安全技术应用、现代【dài】通信技【jì】术【shù】、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大数据与会计【jì】、电【diàn】子商务【wù】、现代物【wù】流管理、酒【jiǔ】店管理与【yǔ】数字化【huà】运营、数字媒体艺术设计【jì】、广告艺术【shù】设计、室内艺术【shù】设计、早期教【jiāo】育、学前教育【yù】、小学英语教育、跨境电子商务、运动【dòng】健康指【zhǐ】导、高尔夫【fū】球运动与管理、党务工作等共34个【gè】招生专业【yè】,面【miàn】向全【quán】国31个省(直辖市、自【zì】治区【qū】)招生。

第十一条 经【jīng】湖北省教育厅批准【zhǔn】,我【wǒ】校【xiào】计算机网络【luò】技术专业与武汉工程科【kē】技学院计算【suàn】机科学与【yǔ】技术专业开展专本衔接【jiē】培【péi】养,湖【hú】北省本科线下【xià】10分可【kě】报考。录取后,前三【sān】年在我校【xiào】计算机【jī】网络技术专业就【jiù】读【dú】,就读期间不得转专业,达到毕业要求后,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高职教育阶段学习期【qī】满【mǎn】,参加相应考核成绩合【hé】格,后两年进入【rù】武【wǔ】汉工程科技【jì】学院【yuàn】相应专业就读。

第十二条 学校招【zhāo】生【shēng】计划【huá】通过省【shěng】级招【zhāo】生主管部门网站【zhàn】、各省官方志愿填报指南、学校官方网站、学校招生简章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三条【tiáo】 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bù】和【hé】湖北省【shěng】教育厅、湖【hú】北省教【jiāo】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遵照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háng】其相关投【tóu】档【dàng】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zhì】愿【yuàn】”原则接【jiē】收投档【dàng】,第一次填报志愿的【de】投档考生不足时【sh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后续)志愿【yuàn】考生【shēng】。对【duì】未实行平行【háng】志愿的【de】省份,按【àn】照“志愿优先,从【cóng】高分到低分录【lù】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yī】志【zhì】愿报考本院的考【kǎo】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bú】足时,再录【lù】取【qǔ】后续志愿考生,以此类推。若同【tóng】批【pī】次同【tóng】科类出现同分情况【kuàng】,依次对比【bǐ】语文、数【shù】学、外语成绩,录取分数较高者。

2.对享受加分照【zhào】顾政【zhèng】策的考生,我校【xiào】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dìng】的【de】投档成绩,学校【xiào】无任何自【zì】主加分政【zhèng】策。

3.对部分缺额专【zhuān】业,根据考生成绩【jì】和【hé】志愿情况进行调剂录取【qǔ】。对无【wú】法满足本人【rén】专【zhuān】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yè】调剂者,学校作退【tuì】档【dàng】处理。

4.考生选考科目应符【fú】合我校招生专业(类【lèi】)规定【dìng】的选【xuǎn】考【kǎo】科目,我校将根据考生【shēng】投档成绩【jì】,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sù】质评【píng】价信【xìn】息进行录取【qǔ】。对于实【shí】行新高考改革的省份,我校的录取工作按有关省市文件规定执行。

5.专业选择遵循考生意愿,外语语种【zhǒng】不限【xiàn】,男女比例不限【xiàn】。对于提【tí】前批录取【qǔ】的士官类专业,按国家相关部门规定【dìng】执【zhí】行【háng】。

6.专业教学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7.普通类【lèi】考生体检要求按教育【yù】部《普【pǔ】通高【gāo】等学校招【zhāo】生【shēng】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标【biāo】准执行。

第十五条 特色专业招生要求

定向培养军士招生要求

1)2024年参【cān】加普【pǔ】通高等【děng】学校【xiào】招生【shēng】全国统一考试的【de】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

2)年龄不超过20周岁(9-21以后出生),未婚。

3)志愿至少服现役满5年。

4)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第十【shí】六条 录取结果经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mén】审【shěn】核后,通【tōng】过省教【jiāo】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学校官方网站【zhàn】等向【xiàng】社【shè】会公【gōng】布。

第五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七条 武昌职业【yè】学院成立2024年招生工作委员【yuán】会,以【yǐ】学校主要领导【dǎo】为【wéi】主任,分管招生【shēng】校领导任常【cháng】务副主任,其他校领导任【rèn】副【fù】主任【rèn】,职能【néng】部门和有招【zhāo】生专业【yè】的二级学院负责人【rén】为成员。主要职责【zé】是:制定【dìng】招生章程,审核招【zhāo】生【shēng】计划,确定【dìng】招生政策和录取规则,审核招生宣传资料【liào】,受【shòu】理考生申诉,决策其他重大【dà】事项【xiàng】。

第十八条 招【zhāo】生处是学【xué】校实【shí】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jī】构,具【jù】体负责学【xué】校的日【rì】常招生工作。该【gāi】部【bù】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委【wěi】员会负责。

第十九条 学校【xiào】纪检【jiǎn】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shí】施全程监【jiān】督,确保【bǎo】招生工【gōng】作顺利进行【háng】。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shí】条 收费项目和标【biāo】准按照国【guó】家有关法律【lǜ】法【fǎ】规确定,按照【zhào】学校官网公【gōng】示的结果【guǒ】执行。

第七章 其它

第二十一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按学【xué】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入【rù】学手续。因【yīn】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提前向学校请假。未请【qǐng】假或【huò】者请假逾期【qī】的,除因【yīn】不【bú】可抗力等正当【dāng】事由【yóu】以【yǐ】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每学期【qī】开学时,学【xué】生【shēng】应当按【àn】学【xué】校规定办【bàn】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的,应当【dāng】履【lǚ】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guī】定缴【jiǎo】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家庭【tíng】经【jīng】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或者其他【tā】形【xíng】式资助,办【bàn】理有【yǒu】关手续后注【zhù】册。

学校按照【zhào】国【guó】家有【yǒu】关规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教育救助,完善学【xué】生【shēng】资助【zhù】体【tǐ】系,保【bǎo】证学生不【bú】因家庭【tíng】经济困难而放弃学业。

第二十三条【tiáo】 学【xué】生修业期满,各科【kē】成绩合【hé】格,学【xué】校颁发学历证书。颁发【fā】学历证书的【de】学校名称及证【zhèng】书【shū】种类:武昌【chāng】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tōng】高等【děng】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dì】二【èr】十四条【tiáo】 学校【xiào】不委托【tuō】任何外部【bù】机构和【hé】个【gè】人【rén】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武昌职业学【xué】院名义进行【háng】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外部机构或个【gè】人,学校保留依【yī】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wǔ】条 本章程【chéng】未【wèi】尽事宜,按上级【jí】相关部门有关规定执【zhí】行。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武昌职业学院解释。

第二十七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招【zhāo】生电话:027-81335088(全年)81335151/81335252/81335353/81335656/81335757(9-21月)

学校网址:https://www.wczy.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