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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计划

更新:2024-9-21 9:18:43    发布:大【dà】学【xué】生必备网      纠错

2024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计划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湖南城建职【zhí】业技术学院单招计划,主要【yào】包含【hán】招生专业、各专【zhuān】业招生人数【shù】等信息,希【xī】望【wàng】对大【dà】家有所帮助,如有变动或异议,请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招生计划

我校2024年单【dān】招总计【jì】划数【shù】为2600人,其中包含单列计划的退【tuì】役军人【rén】15人【rén】、其他【tā】社会人员20人、体育特长生15人。本校2024年招【zhāo】生专业【yè】共【gòng】26个【gè】。分专【zhuān】业单招计划及学费标准如下表,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2024年【nián】湖南省【shěng】物【wù】价主管部【bù】门审核为准。

专业组专业名称计划数

学费

(元/年)

专业组一城乡规划505060
建筑动画技术(BIM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方向)307500
建筑动画技术(建筑可视化方向)407500
建筑工程技术3105060
建筑材料工程技术954600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957500
装配式建筑工程技术504600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804600
工程造价3105060
建设工程管理1204600
建筑经济信息化管理804600
现代物业管理804600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404600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2004600
给排水工程技术504600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504600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504600
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技术504600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504600
市政工程技术1804600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1804600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404600
道路工程造价804600
空间数字建模与应用技术504600
专业组二建筑设计507500
建筑室内设计1407500
风景园林设计507500
单招总计划2600——

单列计划【huá】及专业说明。根据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单列计划纳入我校【xiào】单招总计划【huá】,且【qiě】均包【bāo】含【hán】在各相关专业【yè】的招生计划内【nèi】,未录【lù】满的计划【huá】自动【dòng】转为普通类计划【huá】。

1.退【tuì】役军人【rén】计划  15人【rén】,考生可在上表专业范围内自【zì】行选择【zé】报考,但每个专业【yè】最【zuì】多录取10人。

2.其【qí】他社会人员【yuán】(农【nóng】民工、下岗失业【yè】人【rén】员、新型职【zhí】业【yè】农民和企业在岗人员)计划20人【rén】,其中建筑工【gōng】程技【jì】术专业10人; 工程造价专业5人;道路与桥【qiáo】梁工【gōng】程技术专业5人。

3.体【tǐ】育特长生【shēng】招生计划15人,考【kǎo】生【shēng】可在上表单招专业范围内自行选择【zé】报考专业,但每个专业最多录取特【tè】长【zhǎng】生【shēng】 10人。

录取规则

第二十五条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第一类考生)、中职考生和【hé】往【wǎng】届普通高中考生【shēng】及同等学力【lì】考【kǎo】生(第二类考【kǎo】生【shēng】)的【de】类别确定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píng】合格性【xìng】考试成绩的认定以【yǐ】省教育考试【shì】院提供的数据为依据。普通高中【zhōng】学业水【shuǐ】平合格【gé】性【xìng】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de】应届普通【tōng】高中毕【bì】业考【kǎo】生必须按照中职【zhí】考生和往届【jiè】普【pǔ】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kǎo】生的要求参加【jiā】文化素【sù】质测试及录取。

第二十【shí】六【liù】条单招录取【qǔ】首先【xiān】对报考单列【liè】计划的考生(第三类、第四类【lèi】、第五类考【kǎo】生)进行录取,单列计划只录取第一志愿报【bào】考的考生【shēng】,如有剩【shèng】余单列计划则转为普通类【lèi】计【jì】划录取【qǔ】第一类、第二类考生。

第二十七条普【pǔ】通类考生分类别分专业【yè】招生计划以【yǐ】实际【jì】参考的【de】考生人数为基数【shù】,按专业【yè】计划数除【chú】以该专业参考【kǎo】总人数再【zài】乘以各类别【bié】参考【kǎo】人数的计【jì】算公【gōng】式列出各专业第一【yī】类考生(具有2023年普【pǔ】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shì】有效成绩【jì】)、第二类【lèi】考生(含普【pǔ】通【tōng】高中学业水【shuǐ】平合【hé】格【gé】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的实【shí】际录取计划数。例如,某【mǒu】专业招生计划【huá】共100人,单【dān】列计划【huá】已录取5人,剩余【yú】计【jì】划95人录取第一类、第二类学生,如【rú】第一类考生、第二类考生一志愿实【shí】际参【cān】考的人数【shù】分别为【wéi】150、50人,根【gēn】据同比例公式计【jì】算可得第一【yī】类【lèi】、第【dì】二类考生【shēng】的【de】计划【huá】数为71、24人。第一类考生计划数【shù】计算公式:95/(150+50)×150。各【gè】类别各专【zhuān】业【yè】计划确定后,录【lù】取过【guò】程【chéng】中不再调整和追加。

第二十八条单招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bàn】监督”的原则【zé】进行。各类别录取时,按照分【fèn】数【shù】优【yōu】先的方【fāng】式进行。各【gè】类别按照以【yǐ】下顺序进行。

1. 退役军人考生。按考【kǎo】生职业【yè】技能测试综合成绩【jì】从高分【fèn】到低分进行录取【qǔ】,录完【wán】为【wéi】止。为避免个别专业扎【zhā】堆报【bào】考,造成给后续普通【tōng】类考【kǎo】生计【jì】划【huá】不【bú】足,各专业录取退【tuì】役军人考生的人数不超过10人。

2. 其他社会人员(农民工、下岗【gǎng】失业人【rén】员、新型职【zhí】业农民和企【qǐ】业在【zài】岗人【rén】员):按考生职业【yè】技能测试综合成绩从高分【fèn】到【dào】低分【fèn】进行录取【qǔ】,录完【wán】为止。

3. 体【tǐ】育特【tè】长生。依据考生所填报项目【mù】按综合成绩从高【gāo】分到【dào】低分进行录取,具体【tǐ】规则详见《  湖南城建职【zhí】业技术学院2024年体育【yù】特长生高职单招【zhāo】方案【àn】》。为【wéi】避免个别专业【yè】扎【zhā】堆报考,造成后续普通类考生计划不足,各【gè】专业【yè】录取特【tè】长生考生的【de】人数不超【chāo】过10人。

4. 普通类考生。根据各专业分类别招生计划【huá】数,依【yī】据考生所填报专【zhuān】业按综合【hé】成绩从【cóng】高【gāo】分到低分进【jìn】行录取,录满为止【zhǐ】。如遇生【shēng】源不【bú】足,则对【duì】该【gāi】专【zhuān】业所对应【yīng】专业组内未录取且服从【cóng】调【diào】剂的考生按综合成绩【jì】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录取【qǔ】。

第二十九条对【duì】于末位同【tóng】分的考生,依【yī】据【jù】以【yǐ】下排序【xù】原【yuán】则进行录取。同分排序规则为:第一、二【èr】类考生:文【wén】化【huà】素质考试总分、语文、数学【xué】、英语。第三、四【sì】类考生【shēng】:末位同分考生参加【jiā】加试。

第【dì】三十条为保障生源质量,我校【xiào】提前确定录取合格【gé】标准,未【wèi】合格的不【bú】予录【lù】取。合格【gé】标准是:一类【lèi】考生300分(满分【fèn】600分),二类考生【shēng】200分(满分600分),三、四【sì】类考【kǎo】生100分(满分300分)、五类考生【shēng】300分(满【mǎn】分600分)。

第三十一条我校将通过【guò】官网【wǎng】(https://zsw.hnucc.com/index.htm)发【fā】布单招拟录取名单【dān】,拟【nǐ】录取考生【shēng】需在我校规定【dìng】时间【jiān】内办【bàn】理相关录取确认手续。

第三十二条 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hé】普通高校对口【kǒu】招生考试。单【dān】招【zhāo】录取的学生不得转【zhuǎn】学,特【tè】殊情【qíng】况需【xū】转【zhuǎn】专业的,须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在本校当年单【dān】招专业范围内转换。

第三十三条农民工等其他社会人【rén】员考生须录取到指定专业,不得转到其他【tā】专业。社会人员【yuán】考生录【lù】取【qǔ】后,高职院校按照【zhào】《教育【yù】部办公【gōng】厅关于做【zuò】好【hǎo】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xué】管【guǎn】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hán】〔2019〕20号)及省教【jiāo】育厅有【yǒu】关文件【jiàn】规定,按照相对【duì】集中【zhōng】全日【rì】制教学的原则进行【háng】管理和培养。

第三十【shí】四条单招第一志愿【yuàn】录【lù】取结束后【hòu】,如有剩余专【zhuān】业计划【huá】,我校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bìng】组织第【dì】二志愿报考我校且【qiě】未被第一志愿录取考生举行考【kǎo】试。第二【èr】志愿考试要求【qiú】及录【lù】取规则等【děng】与【yǔ】第【d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