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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湖南民族职业学院单招计划

更新【xīn】:2024-9-21 9:55:51    发布:大【dà】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湖南民族职业学院单招计划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湖南民族职业学【xué】院【yuàn】单招计划,主要包含招生专【zhuān】业、各【gè】专业招生人数【shù】等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bāng】助,如有【yǒu】变动或异议,请以各省市教育【yù】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招生计划

我校2024年单招总计划数为【wéi】3000人,其中包含单【dān】列【liè】计划的退役军人20人。本校【xiào】2024年招生专业共21个【gè】。分专业单招计【jì】划及学费标准如【rú】下表,各专业最终学【xué】费标准以2024年湖南省【shěng】物价【jià】主【zhǔ】管部门审核【hé】为准。

专业组专业名称计划数

学费

(元/年)

专业组一音乐教育803500
舞蹈表演507500
学前教育1903500
早期教育1203500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1205460
专业组二美术教育703500
服装与服饰设计2808250
艺术设计2608250
动漫设计1808250
室内艺术设计2608250
专业组三旅游管理1504600
商务英语603200
大数据与会计803500
市场营销1203850
跨境电子商务1603850
软件技术1808580
移动应用开发1205060
数字媒体技术1205060
现代通信技术1605060
智能互联网络技术1205060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1205060

注:各专业计划数由教育厅最终下达计划数为准。

单【dān】列计划及专业说【shuō】明。根据省教育厅政策规【guī】定,单【dān】列计划纳入我【wǒ】校单招总计划,且【qiě】均包【bāo】含【hán】在各相关专【zhuān】业的招生计划内,未录满的【de】计划自动转为普【pǔ】通【tōng】类计【jì】划。

退役军人计划【huá】20人,考【kǎo】生可在上表专【zhuān】业范围内自行【háng】选【xuǎn】择报【bào】考,但每个专业最【zuì】多【duō】录取5人。

录取规则

第二十五条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kǎo】生(第一【yī】类考生)、中【zhōng】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zhōng】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第二类考生)的类【lèi】别【bié】确定及普【pǔ】通【tōng】高中【zhōng】学业水平合【hé】格性考试【shì】有效【xiào】成绩的认定以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数据为依据。普通高中【zhōng】学业水【shuǐ】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yīng】届普通高【gāo】中毕业考生必须按照【zhào】中职考生【shēng】和往届普通高中【zhōng】考【kǎo】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的要【yào】求参【cān】加文【wén】化【huà】素质测试及录【lù】取。

第二十六条单【dān】招录取首先对报考单列计【jì】划的考生(第三类)进行录取【qǔ】,单【dān】列计【jì】划只录【lù】取第一【yī】志愿报考的考生【shēng】,如【rú】有剩余单【dān】列计划则【zé】转为普通类计【jì】划【huá】录取第一类、第【dì】二类考生。

第二十七条普通【tōng】类【lèi】考生分类别分【fèn】专业招生计划以【yǐ】实【shí】际参考的考生人【rén】数【shù】为基数,按专业计划数除以【yǐ】该专业参考总人数【shù】再【zài】乘以各类别参考人数的【de】计算公式【shì】列出各专业第一【yī】类考生(具有【yǒu】2023年普【pǔ】通高中学业水平【píng】合格性考试【shì】有效成绩)、第二类考生的【de】实际录取计【jì】划数。例如【rú】,某专业招【zhāo】生计划【huá】共100人,单列【liè】计划【huá】已【yǐ】录【lù】取5人【rén】,录取【qǔ】第一类、第二类学生,如【rú】第一【yī】类考生、第【dì】二类考生一【yī】志愿实际【jì】参【cān】考的人数分别为【wéi】150、50人,根据同比例公式计算可得第一类、第二类考生的计【jì】划【huá】数为71、24人。第一类考生计【jì】划数【shù】计算公式:95/(150+50)×150。各【gè】类别各专业计划【huá】确定后,录取过程【chéng】中不再调整和追加。

第二十八条单招录取工作按【àn】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de】原则进行。各类别录取时,按【àn】照【zhào】专【zhuān】业志愿优先的【de】方式进【jìn】行【háng】。各类别按照以下【xià】顺序【xù】进行。

1.退役军人考【kǎo】生。按考【kǎo】生职业【yè】技能测试综合【hé】成绩从【cóng】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qǔ】,录完【wán】为【wéi】止。为避免个别专业扎堆报考,造【zào】成【chéng】给后续普通类考生计划不足,各专业【yè】录取退役军【jun1】人考生的人【rén】数不超过【guò】5人【rén】。

2.普通类考生。根据各专业【yè】分类别【bié】招生计划数,依据【jù】考生【shēng】所填报专业【yè】按综【zōng】合成绩【jì】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wéi】止。如遇生源【yuán】不足,则【zé】对该专业所对应【yīng】专业组内未【wèi】录取【qǔ】且【qiě】服从调剂的考生按综合【hé】成绩从高【gāo】分到低【dī】分进行调剂录取。

第二【èr】十九条对于【yú】第一类、第二【èr】类【lèi】末位同分的【de】考生【shēng】,依据以下【xià】排序原则进行录取【qǔ】。同分排序【xù】规则【zé】为:科目顺序依次【cì】为语文、数学、外语、职业技【jì】能测试总分。

第三【sān】十条【tiáo】为保【bǎo】障【zhàng】生源质量,我校提前确定录取合格标准,未【wèi】合格的不予录取。合格标准是:职【zhí】业技能测【cè】试总【zǒng】分不低于120分。

第三十一条我校将通【tōng】过【guò】官网(https://zsc.hnvc.net.cn)发布单招【zhāo】拟【nǐ】录取名单【dān】,拟录【lù】取考生需在我【wǒ】校规定时间内办【bàn】理相关录取确认【rèn】手续。

第三十二条 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转专业。

第三十【shí】三条退役军人考生须录取【qǔ】到指定专业【yè】,不得转到其他【tā】专业。退役军人考生录取后【hòu】,我校按照【zhào】《教育部办【bàn】公厅关于做【zuò】好扩招【zhāo】后高职【zhí】教育教学管【guǎn】理工作的指【zhǐ】导意见》(教【jiāo】职成厅函〔2019〕20号)及【jí】省教育【yù】厅【tīng】有关文件规定,按【àn】照相对【duì】集中全日制【zhì】教学的原则进【jìn】行管【guǎn】理和培养。

第三【sān】十四【sì】条单招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如有剩余专业计划,我校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zhuān】业及计划数,并组织第二【èr】志愿报考我校且【qiě】未【wèi】被第【dì】一志愿录取考生举行考试【shì】。第【dì】二志愿考【kǎo】试【shì】要【yào】求及录取【qǔ】规则【zé】等与第一【yī】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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