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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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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xué】院【yuàn】单招章【zhāng】程,主要包含学校【xiào】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gēn】据《中华人【rén】民共和国教【jiāo】育法》《中华【huá】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fǎ】》《中华【huá】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yù】法》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dìng】、贯彻四川省2024年高等【děng】职业【yè】教育单独【dú】考试招生(以下简【jiǎn】称高职单招【zhāo】)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4年高职单招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国标代码及主管部门

学校全称: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4409

主管部门:自贡市教育和体育局、自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第四条 学校层次、办学类型、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证种类

学校层次:高职专科学校

办学类型:公办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办学地点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仙市镇仙滩社区德铭路3号

第【dì】六条 学校高【gāo】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zhèng】、公开原则,健【jiàn】全自【zì】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zhì】,强化招考行【háng】为规范,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第七条 学校成立高职【zhí】单【dān】招工作领导【dǎo】小组【zǔ】,负责全面贯彻落实【shí】四【sì】川省【shěng】招考委、四【sì】川【chuān】省教育厅高【gāo】职单招的相关政策、办法及要求,研究制定学校高职单招【zhāo】工作方案,执【zhí】行【háng】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

第【dì】八【bā】条 学【xué】校成【chéng】立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zé】人为组长的纪检监【jiān】督小组,全程监【jiān】督高职单招【zhāo】录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dì】九条 学校的高职单招计【jì】划包括普高类和中职类【lèi】,招生专业及【jí】计划以省教育【yù】考试院公布【bù】为准。

第十【shí】条 因助【zhù】产专业【yè】的特殊性,建议男生慎报【bào】;建议报考护理、助产、医学【xué】美【měi】容技【jì】术【shù】专业的女生身高【gāo】158cm以上;建议报考护【hù】理、医学美容技术专业的男生【shēng】身【shēn】高168cm以【yǐ】上。

第四章 录取

第【dì】十一条 高职单招录取工作在四川省教育考【kǎo】试【shì】院统一组织下【xià】进行,执【zhí】行“学校负责、招办【bàn】监督”的录取【qǔ】原则。

第十【shí】二条 学校认可四【sì】川省规定加【jiā】分【fèn】政策,依【yī】据加分以后【hòu】形成的投档成【chéng】绩进行录取。

第【dì】十三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àn】考【kǎo】生的专业志愿顺序,实行分数优【yōu】先的【de】原则,从【cóng】高分到低分进【jìn】行录取,专业志愿【yuàn】之间不设分数【shù】级差。投档成【chéng】绩相【xiàng】同时【shí】,按四川省确【què】定【dìng】的高职单招同分排序【xù】规则【zé】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录取专业时,考生所报专【zhuān】业志愿无【wú】法满足时,对服【fú】从专业调剂【jì】者,从高分到低【dī】分调剂到未录满专【zhuān】业【yè】;对不【bú】服【fú】从专业【yè】调剂者,作【zuò】退档【dàng】处理。

第十五【w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zhuàng】况【kuàng】的要求,执行《普通【tōng】高等学校招生【shēng】体检工【gōng】作【zuò】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chōng】规定【dìng】。特别提醒:因学校专业的特殊性【xìng】,患有轻度色觉异常(俗【sú】称色弱)、色觉异常【cháng】II度(俗称色盲)的【de】考生,以下专【zhuān】业不予录取【qǔ】:护理、助产、医学美容技术【shù】、康复治疗技术、康复辅助器【qì】具技术、康复治疗技术(作【zuò】业治【zhì】疗)、康复治疗【liáo】技术(物【wù】理治疗)、言语听【tīng】觉康复技术【shù】、医【yī】学【xué】检验【yàn】技术【shù】、医学影像技术、眼视光技术【shù】、口腔医学技【jì】术、药学【xué】、中【zhōng】药学【xué】、药品经营与管【guǎn】理【lǐ】、药【yào】品生产【chǎn】技术、中【zhōng】药材【cái】生产【chǎn】与加工;患有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máng】)的考生,以下专业不予录【lù】取:卫生信息管理、智【zhì】能医【yī】疗装备技术。

第【dì】十六条【tiáo】 按照《四【sì】川省【shěng】高等教【jiāo】育招生考【kǎo】试【shì】委员会【huì】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yù】单【dān】独【dú】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川招考委〔2023〕67号)文件规【guī】定【dìng】,学校2024年高职单招招收保送及免试【shì】生,且申【shēn】请考生【shēng】须符合学校2024年高职单招招【zhāo】生专业及专业【yè】类【lèi】别要求。

第【dì】十七条 考生【shēng】可在4月10日17:00后登【dēng】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yuàn】官方网站【zhàn】(https://www.sceea.cn)查询本人投档情况。拟申请放【fàng】弃录取资格的已投档【dàng】考生,本【běn】人及家长须在4月12日【rì】12:00前携带本人及【jí】家长【zhǎng】签字的放【fàng】弃【qì】录【lù】取申请书和考生户口簿【bù】原件、身份证原件、身份证【zhèng】复印件到学校招生【shēng】就业处现场办理放弃录取手续【xù】;若考生因特殊【shū】情况无【wú】法到达现场,则应在规【guī】定【dìng】时【shí】间【jiān】前将申【shēn】请的相关资料【liào】(考生本人及家长手写签字并盖手印的放【fàng】弃录取申【shēn】请【qǐng】书照片、考生身份证正【zhèng】反面照片【piàn】、家长身份证正反面【miàn】照片【piàn】、户口簿家长和考生页【yè】照片、考生本【běn】人及家长签字【zì】及口述放弃录取申请【qǐng】书内【nèi】容全过程的正面录像【xiàng】视频。)打包【bāo】压【yā】缩发送【sòng】至学校招生就业处邮箱(邮【yóu】箱:515487567@qq.com)办理放弃录取手续,发送邮件后请【qǐng】务必来电【diàn】[(0813)8283555]确认【rèn】学校是否【fǒu】收到资【zī】料。逾期不再【zài】接受放弃录取申请,考生被【bèi】学【xué】校正【zhèng】式录取【qǔ】后【hòu】不得换录,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放弃后的名额不再进行补录。

第五章 收费办法及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xiǔ】费标准严【yán】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jiāo】育厅、财政厅、省【shěng】市【shì】场监【jiān】管局有关政策执【zhí】行。服务性收【shōu】费和【hé】代收【shōu】费按照【zhào】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zé】收取。

第十九条 资助政策

学生的【de】国家教育资助【zhù】项目和【hé】资【zī】助标准严格按照教【jiāo】育部、财政部、教【jiāo】育【yù】厅、财政厅【tīng】、退役军人事【shì】务厅等部门有关政策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考生被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xiǎng】受【shòu】同等待遇;考【kǎo】生被录取后,持录【lù】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xiào】办【bàn】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chú】因不可抗【kàng】力等正当事由外,视【shì】为自愿放弃【qì】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xiào】统一进【jìn】行新生复查工【gōng】作。凡复查不【bú】合格的新生【shēng】,将【jiāng】按照有【yǒu】关招生规定进【jìn】行处理,直至取【qǔ】消【xiāo】入【rù】学资格【gé】。

第【dì】二【èr】十一条 学校未委托【tuō】任何中介机构或【huò】个人进行招生【shēng】录取工作【zuò】,不收取国家规定外【wài】的任何【hé】费用。以学校名义进行【háng】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zhōng】介机构或个人,学校【xiào】保【bǎo】留【liú】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quán】利。

第二十二条 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仙市镇仙滩社区德铭路3号

邮政编码:643000

招【zhāo】生咨询电话:(0813)8283555、8283666、8283663

学校网址:www.svchr.edu.cn

第【dì】二十三条  本章【zhāng】程由四川卫生康复职【zhí】业学院招【zhāo】生【shēng】就业处负责解释【sh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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