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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铝业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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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铝业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山东铝业职业学【xué】院高职【zhí】单独招生和【hé】综合评价招生【shēng】章程,主要包【bāo】含【hán】学校概【gài】况、招生专【zhuān】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山东铝业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贯【guàn】彻落实教【jiāo】育部考试【shì】招生制度改【gǎi】革意见,确【què】保学校2024年【nián】单独考试【sh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háng】,根据山东省有关【guān】规【guī】定和【hé】山【shān】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hǎo】2024年高职(专科【kē】)单独考试招生和综【zōng】合评价招生【shēng】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chí】公平公【gōng】正、合理可行、育人为本、从实际出发的原则,结合学校【xiào】办学及招生【shēng】工【gōng】作实际【jì】,制【zhì】定【dìng】本招生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铝业职业【yè】学院单独考试【shì】招生和综合【hé】评价【jià】招【zhāo】生工作【zuò】。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chè】“公平竞争、公正【zhèng】选拔、公【gōng】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quán】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de】原【yuán】则。

第三【sān】条  学校招生【shēng】工【gōng】作接受【shòu】纪检【jiǎn】监【jiān】察【chá】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xué】校全称:山东铝业职【zhí】业学院  代【dài】码:13859

第五条学校校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南定镇山铝花园路8号

第六条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专科院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专科层次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领导小组

学校为【wéi】确保2024年【nián】单【dān】独考试招生【shēng】和综合评价招生工【gōng】作顺利【lì】完成,经研究决【jué】定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lǐng】导小组,全面负责单独考试【shì】招生和综【zōng】合评价招生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招生【shēng】工作的【de】规定、实施【shī】细则,协调处理招【zhāo】生【shēng】工作中的【de】有【yǒu】关【guān】问题。

第九条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shè】单独考试招生和【hé】综合评价【jià】招【zhāo】生工作办公室,全面负责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shēng】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gōng】作的组织与协调,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gōng】作【zuò】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科研处,成立【lì】履行其相【xiàng】应【yīng】职能的单独考试招生和【hé】综【zōng】合评价招生专【zhuān】项工【gōng】作【zuò】组:报名组、命题组【zǔ】、考试【shì】组、阅卷组、网【wǎng】络【luò】信息组、财务【wù】组【zǔ】、纪检监察【chá】组、保密【mì】组、招生录取组等。

第十条招生工作监督运行机制

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hé】评价招生考试在学院招生【shēng】工作领【lǐng】导小组的领导下【xià】进行,学院纪检【jiǎn】监察小组【zǔ】全程参与监督,自觉接受上级领导【dǎo】部门【mén】和社会【huì】的监【jiān】督【dū】。建【jiàn】立招【zhāo】生录取工作备案备查制度,加强对【duì】报名、考试、录取【qǔ】等关键环节工作的全程监督,及时受理涉【shè】及违【wéi】反招【zhāo】生政策【cè】、规【guī】定与纪律问题的投【tóu】诉和举报,予【yǔ】以查【chá】处,重大问【wèn】题向上级党委、纪【jì】委、检察部门报告;负责督察各职能部门工作落【luò】实情况【kuàng】,并予以通报。

进一步加【jiā】大招生信【xìn】息公【gōng】开力度,履行【háng】“十【shí】公开”要求,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bào】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kāi】、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第四章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tiáo】学校2024年安【ān】排【pái】单独考【kǎo】试招生计划860人【rén】(其中,普【pǔ】通类850人,退役军人【rén】类1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huá】1400人。分专业【yè】招生计划在学校官方网站另行【háng】通知。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最终以省教育厅下达的为准。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招生类型

单独考试招生:面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

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第十三条招生条件

(一)对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没有具体限制。

(二【èr】)思【sī】想政【zhèng】治品德和体检【jiǎn】要求,均按照《普通高【gāo】等【děng】学校招生【shēng】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各专业招收男女生的比例没有限制。

(四)考生【shēng】须通【tōng】过山东【dōng】省2024年普通高【gāo】校考试招生报名后【hòu】,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zhāo】生【shēng】。

(五)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fù】查【chá】,凡发现伪造【zào】材【cái】料取得报考资【zī】格者【zhě】、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jí】其他舞弊者,取【qǔ】消其入学资格,一【yī】律予【yǔ】以退回。

(六)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jià】招【zhāo】生的考生须于2024年【nián】2月 20日—23日,登录山东【dōng】省教育招生【shēng】考试院【yuàn】招生平台(网【wǎng】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报【bào】高【gāo】校和专业。其中,参加单独招生【shēng】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bào】专业,选报专业对【duì】应的专【zhuān】业【yè】类别应与本人【rén】春季【jì】高考报考的专业类【lèi】别一【yī】致。参加单独招【zhāo】生或综合评价招【zhāo】生考试的考【kǎo】生还须到报名【míng】学【xué】校官方网【wǎng】站缴纳文【wén】化素质考【kǎo】试【shì】等相关费【fèi】用【yòng】,缴【jiǎo】费【fèi】标准、缴费时间和方式提前在学院官网进行通知。我校2024年单【dān】独招生与综合评【píng】价招生考试费按照省【shěng】发改【gǎi】委、省财政厅要求收取。

第十四条考试方法

(一)单独考试招生

1.考核时间及地点

考核时间:2024年3月9-21日

具体考核时间以学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通知为准。

考核地点:山东铝业职业学院(威海校区)

2.考核方式

2024年学【xué】院【yuàn】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kǎo】核采用现【xiàn】场【chǎng】考试的【de】方式,如【rú】因特殊情况【kuàng】无法进行现场考试,学院将按上级【jí】主管部门的【de】要求进行【háng】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另【lìng】行通知【zhī】。

3.学校考试内容

(1)文化素质【zhì】测试。由我院统一组织笔试,包【bāo】括语文、数学、通【tōng】识【shí】知识【shí】、时事【shì】政治、心理【lǐ】、语言理解和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内容。

(2)专业技能测试。参加单独招生【shēng】(退役军人除【chú】外)考生须参【cān】加山东省【shěng】教【jiāo】育招生考【kǎo】试院统一组织的春季高【gāo】考统一考试招生【shēng】专业技能测试【shì】,春季高考【kǎo】技能测试【shì】时【shí】间及具体要求按照省【shěng】教育招生考试【shì】院要求执行。技能【néng】测试【shì】成绩由技能测试主考院校统一公【gōng】布,并【bìng】由省教育【yù】招生考【kǎo】试院将考生专业【yè】技能测试【shì】成【chéng】绩提供给学院【yuàn】,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zǒng】分。

4.考生综合评定成绩

采【cǎi】取“文化素质【zhì】+专业技能”的考核方【fāng】式(退役士兵考生除【chú】外【wài】)。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考试成绩230分【fèn】,文化素【sù】质【zhì】考试成绩200分,均以【yǐ】原始【shǐ】成绩计入总分。

5.退役【yì】军人类测试。参加单【dān】独招【zhāo】生【shēng】的退役士兵考生【shēng】不【bú】参加文化【huà】素质考试与专【zhuān】业技能考试,由学校组织素质测试。素质【zhì】测【cè】试采取闭【bì】卷【juàn】笔试的方式。全【quán】部为客观题,总分【fèn】200分。

素质测试考核【hé】内【nèi】容包括道德【dé】品质、人文常识、生【shēng】活常识、时事政治、职业【yè】价值【zhí】观、语【yǔ】言【yán】理解和【hé】表【biǎo】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学生学习以及未来从事某专业(职业)所具备的潜能等。

(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

1.考核时间及地点

考核时间:2024年3月9-21日

具体考核时间以学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通知为准。

考核地点:山东铝业职业学院(威海校区)

2.学校考核包括综合素质评价和素质测试。

(1)综合【hé】素【sù】质【zhì】评价。综合素质评价【jià】以山东省教育招生阳光数【shù】据管理平台下载的考生信息【xī】(含学【xué】业【yè】水平合【hé】格考试【shì】成绩【jì】)为【wéi】准,并依据有关信息对学生进行【háng】综【zōng】合素质评价【jià】。综【zōng】合素质评价考【kǎo】核包【bāo】括考生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sù】质档案材料研究分析和学【xué】业【yè】水平考试成绩【jì】(其中学业水平【píng】成绩=政【zhèng】治【zhì】+语文+数学【xué】+物理+化学+外语+历史【shǐ】+地理+生物【wù】+信息【xī】技术,学科成绩为合格的,得10分,不合格的,得【dé】0分。)研究分析两部分,每部【bù】分满【mǎn】分【fèn】100分,满分200分。学院组织【zhī】成立评【píng】分专家组在学院纪委监督下进行研究【jiū】分【fèn】析【xī】,采取集体评【píng】议【yì】方式对考生综合素质做【zuò】出客观【guān】评价,并根据评分标准【zhǔn】赋予一定分值。

(2)素质测试。素【sù】质测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全部为客【kè】观题【tí】,满分【fèn】200分。主要考核综【zōng】合能力【lì】、职业潜质等。综合能力【lì】主【zhǔ】要考察考生【shēng】的道德品【pǐn】质、交【jiāo】流与【yǔ】合作能力、解决问题【tí】能力和创【chuàng】新能【néng】力等【děng】;职业潜【qián】质主要考察考【kǎo】生对专业的了解程度、兴趣爱好【hǎo】、职业价值观【guān】、职业性格与报考专【zhuān】业(职业)的匹配程度,考生学习及将【jiāng】来从事【shì】对【duì】应职业【yè】所应【yīng】具备的潜能等。

3.考生综合成绩评定

考生综合【hé】成绩=综合【hé】素质评价【jià】成绩占60%+素质测试成【chéng】绩占40%。总分【fèn】为200分。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

1.录取【qǔ】原则:根【gēn】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招【zhāo】生【shēng】考试委员会要求,实行由学校负责,山东省教育招生【shēng】考试院监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zhèng】的原【yuán】则,择【zé】优录【lù】取。

2.根据各专业报考情况、各专业【yè】办学【xué】条件及师【shī】资、实训【xùn】等【děng】资源【yuán】情况【kuàng】,先划定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再分专业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低于录取分数线的不予录取。

对单独考试招生类考生和【hé】综合【hé】评【píng】价招生【shēng】类考生【shēng】,必须参加【jiā】我校组织的测试且有成绩,否则不予【yǔ】录【lù】取。

总【zǒng】成绩相同时,单【dān】独考试招生考生【shēng】依次按照专业【yè】技能测试成【chéng】绩、学【xué】校【xiào】测试成绩排【pái】序后择优录取;综合评价招生考生则按照学校【xiào】素质测试【shì】成绩、考生综【zōng】合素质评价成绩排【pái】序后【hòu】择【zé】优录取【qǔ】。

3.确定预录取名单:录【lù】取组【zǔ】根据考生考【kǎo】试成绩及考生身体状【zhuàng】况提出预【yù】录取名单【dān】,报学院【yuàn】单独考【kǎo】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gōng】作领导小【xiǎo】组审核。

4.公示预录取【qǔ】名单:在规【guī】定时【shí】间内学院单独【dú】考试招生和【hé】综合评价招生【shēng】工作领导小组将【jiāng】预录取考生名单在学【xué】校官【guān】网公【gōng】示。

5.在规【guī】定时间内【nèi】将预录取考生名【míng】单报山【shān】东【dōng】省教育招生考【kǎo】试院并办【bàn】理录取手续,发放录【lù】取通知

6.已【yǐ】被我校单独考试招【zhāo】生【shēng】和综【zōng】合评价招生录取【qǔ】的考生,不能再参加【jiā】山东省2024年春【chūn】季【jì】、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六章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收费、退费及奖助贷、绿色通道

(一)学校按照山【shān】东省发展改革委、山【shān】东省财政【zhèng】厅、山【shān】东省【shěng】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shōu】费。退【tuì】费按照国【guó】家和省相【xiàng】关规定执行。

(二)学校通过奖、贷【dài】、助、补、免等多【duō】种【zhǒng】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jīng】济【jì】困难学生可【kě】申请助【zhù】学贷款【kuǎn】、“绿色通【tōng】道【dào】”、奖助学【xué】金、学费减免【miǎn】、勤工【gōng】助【zhù】学等资【zī】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shēng】家庭【tíng】经济情况,按照【zhào】省财【cái】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dōng】省学生【shēng】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jí】学校相关规定执【zhí】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十七条新生报到和入学资格复查

(一)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yuàn】批准【zhǔn】的录取名单寄发录取通知【zhī】书,报到时【shí】间与春季、夏季统一招生考试录取【qǔ】新【xīn】生一致【zhì】。

(二)入学后,学【xué】院在三个月内按照【zhào】规定进行政治【zhì】、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rù】学【xué】资格【gé】复【fù】查。对复查中发【fā】现【xiàn】的在报名【míng】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huò】有【yǒu】其他违纪违【wéi】规【guī】行为的考生,将【jiāng】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kǎo】试【shì】院,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通过单独考试招生【shēng】和综合评价招【zhāo】生录取的新生,与春季、夏季统【tǒng】一招生考试【shì】录取的【de】新【xīn】生享【xiǎng】受完全相同的待【dài】遇。

第十八条学历证书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铝业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十九条咨询方式

学院官网【wǎng】:https://slxy.chinalco.com.cn/

咨【zī】询热线:0631—3793001  3793002

学校地址:山东省威海市南海新区金海路118号

邮编:264200

E-mail: 2022827391@qq.com

第二十条申诉渠道

我校单独【dú】考试招生【shēng】和综合【hé】评【píng】价招生考试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bù】门及【jí】社会监督,考【kǎo】生对考试【shì】成绩或录取有疑问的,可向纪检【jiǎn】监察部【bù】门反应相关问题【tí】,监督电【diàn】话:0631-3793093

第二十一条 其它

(一)学校不【bú】委托任何机构和个【gè】人办理招生相【xiàng】关事宜。对【duì】以我校名义【yì】进行非法招生宣传【chuán】等活动的机【jī】构或个人,学【xué】校保留依【yī】法追究其【qí】责任的【de】权利。

(二)本【běn】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guān】政策不一致【zhì】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宜【yí】,按【àn】上级有关规定【dìng】执行。

(三)本章程由山东铝业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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