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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铝业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6:57:20    发【fā】布:大学生【shēng】必备网      纠错

2024年山东铝业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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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铝业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学校2024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jìn】行,根据山【shān】东省有关规定和2024年【nián】有关招生【shēng】政策规定要求,坚持“公平公【gōng】正、合理可行、育人【rén】为【wéi】本【běn】、从实际出发【fā】”的【de】原则,结合学校办学及招【zhāo】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zhāo】生章【zhāng】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铝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shān】东铝业职业学院【yuàn】招生工【gōng】作贯彻【chè】“公平竞争、公正选拔【bá】、公【gōng】开程【chéng】序、德智体美劳全面【miàn】考核、综合【hé】评价、择【zé】优录【lù】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铝业职业学院【yuàn】招生工【gōng】作接受纪检监察部【bù】门【mén】、新闻媒体、考生及其【qí】家长以及社会【huì】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xué】校全称:山【shān】东铝业职业学院【yuàn】  代码【mǎ】:13859

第五【wǔ】条 校址:山【shān】东省淄博市张【zhāng】店区南定镇山铝【lǚ】花园路8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tiáo】 山东铝业职业学院【yuàn】成【chéng】立以院长【zhǎng】为【wéi】组长【zhǎng】的招生工【gōng】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shēng】计划,讨论决【jué】定招生工作重大【dà】事宜。

第九条 山【shān】东铝【lǚ】业职业【yè】学【xué】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guān】工作的常设【shè】机构,具体负责【zé】本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dì】十条 山东铝业职业学院纪检【jiǎn】监察部门对招生工【gōng】作【zuò】实施监督【dū】、检查【chá】。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2024年学院面向山东、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安徽福建广西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黑龙江共17个省(自治【zhì】区)招生,根据【jù】发展【zhǎn】规划、办【bàn】学条件、专业发展、生【shēng】源状况【kuàng】和社会需求分【fèn】配招生【shēng】计划,各省【shěng】(自治区【qū】)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yǐ】实际公布【bù】的各省报考指南为【wéi】准。

第【dì】十二条 招生专业通过各【gè】省级【jí】招生主管部门、学校【xiào】招生简章【zhāng】、学【xué】校招生【shēng】网站等形式向【xiàng】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 学制:三年

第五章  招生条件和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招生条件

根据学院专业设置及要求【qiú】,不限制外语语种【zhǒng】,且各【gè】专业【yè】录【lù】取均无【wú】男女比例【lì】限制。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kāng】要求【qiú】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shēng】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wén】件规定。新生入学后进行体【tǐ】检【jiǎn】复查,凡【fán】发现伪【wěi】造材料取得报考资【zī】格者、冒【mào】名顶替者【zhě】或体检舞【wǔ】弊及其他舞弊者,取【qǔ】消其入学资格,一律予以退回。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

1.学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原则实【shí】行远程网上录取。录【lù】取工作由【yóu】学校负责,接受【shòu】山【shān】东省教【jiāo】育【yù】招生考试院【yuàn】和学校纪检监察部【bù】门的监督。

2.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执行相【xiàng】关省区的投档【dàng】规定,实【shí】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de】原则录取。对于进【jìn】档考生,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shēng】考【kǎo】试成【chéng】绩从高分【fèn】到【dào】低分录取【qǔ】。

3.对未实行【háng】平行志愿【yuàn】的省【shěng】区,按照考生报【bào】考学校的志愿先后录【lù】取。即先录【lù】取【qǔ】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shēng】,若第一志愿不【bú】满【mǎn】时,再录取【qǔ】后续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4.按“专业志愿优先,从高分【fèn】到低分”的原则确定【dìng】录取专业。若第一【yī】专业志【zhì】愿考生满【mǎn】足某专业计【jì】划,则本专业不【bú】再【zài】录取第二、三【sān】专业志愿【yuàn】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shēng】不能满足某专业计划要【yào】求,则【zé】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kǎo】生,以【yǐ】此【cǐ】类推。当考生无法录取【qǔ】到【dào】所报考专业志愿【yuàn】时,若考【kǎo】生服【fú】从【cóng】专业调剂【jì】,学【xué】校根据成绩从【cóng】高【gāo】分【fèn】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ruò】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

5.春季高考专业:按专业从【cóng】高分【fèn】到低分依【yī】次【cì】录取。在招生录取【qǔ】和安排专业时,相同【tóng】条件下优先考虑技能考试【shì】成绩高的【de】考【kǎo】生。

6.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

7.新生录取后由我院签发录取通知,并通过【guò】邮政部【bù】门直接寄发给考生。录【lù】取结【jié】果将【jiāng】通【tōng】过各省招生办公室规定的【de】渠【qú】道及时【shí】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8.其它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 收费、退费标准

学费标准按照【zhào】《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yuán】会 山东省财政厅【tīng】 山东省【shěng】教【jiāo】育厅【tīng】关【guān】于规【guī】范完善高校学费收【shōu】费政策【cè】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文件执行。退费【fèi】按照国【guó】家和省相关规定【dìng】执行。

第十七条 奖助贷、绿色通道

学校通【tōng】过奖、贷、助【zhù】、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shì】帮助学生完【wán】成学业【yè】。家庭经济困难【nán】学生可申请助学【xué】贷款、“绿色通道”、奖【jiǎng】助【zhù】学【xué】金、学费减免【miǎn】、勤工助学【xué】等资【zī】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yóu】学校根据学生家【jiā】庭经济情况,按照【zhào】省【shěng】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fǎ】》(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xué】校【xiào】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类别

第十八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铝业职业学院

第十九条 证书类别: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附则

第二十条【tiáo】 新生【shēng】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guī】定进行入学复【fù】查,对复【fù】查【chá】不合格【gé】的学生,取消入【rù】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咨询方式

学院官网:http://www.shlzhj.net/

咨询热【rè】线:0631—3793001  3793002

学校地址:山东省威海市南海新区金海路118号

邮    编:264400

第二十二条 申诉渠道

我院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xué】校纪检【jiǎn】监察【chá】部门及社会【huì】监督,考生对录取有疑问的,可向纪【jì】检监察部门【mén】反映相关问【wèn】题,监【jiān】督电话【huà】:0631-3793093

第二十三条 其它

1. 学【xué】校不委托任何机【jī】构和【hé】个人办理招【zhāo】生相关【guān】事宜【yí】。对以我院名义【yì】进【jìn】行非【fēi】法招生【shēng】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xué】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 本【běn】章程由山东铝业职业【yè】学院【yuàn】负【fù】责解释。若【ruò】有与国家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的有关政策为【wéi】准。未【wèi】尽事宜,按【àn】上级有关【guān】规定【dìng】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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