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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高博职业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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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高博职业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简章

本文为大【dà】家整【zhěng】理的是【shì】2024年苏【sū】州高博软件技【jì】术职业学院高职提前招生【shēng】简章,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shēng】专【zhuān】业、招【zhāo】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4年高职提前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zhāo】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yì】见》,促进【jìn】职业院校【xiào】深【shēn】化【huà】教学改革,推进现【xiàn】代职业教【jiāo】育体系建设,探索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规【guī】律,根据教育部【bù】推进考试招生【shēng】制【zhì】度改革的【de】相关要求,以【yǐ】及《省教育【yù】厅关于做好江苏省2024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知》,制定我校2024年高职提前招生简章。

一、报名条件

已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míng】,且参加普通高中学【xué】业【yè】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zhì】、历史【shǐ】、地理、物【wù】理【lǐ】、化学、生物、信【xìn】息【xī】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bìng】取【qǔ】得成绩的考生。

报名护理专业合格性考试成绩需达到4合格。

二、报名方法及考试安排

(一)第一轮工作及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及志愿填报

(1)报名【míng】方【fāng】法:考【kǎo】生登录省教【jiāo】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的高职【zhí】院校【xiào】提前招生【shēng】申【shēn】请平台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9-21至8日17时。

(3)志愿填报:考生报【bào】考我校时最【zuì】多【duō】可填报6个【gè】专业志愿并明确专业【yè】调【diào】剂意【yì】向。

2、考试安排

(1)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安排: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

(2)校测安排:

我校第一轮招生校测安排时间为9-21。

校测【cè】报【bào】到地点:苏州高博软件技术职业学院【yuàn】招生办公室(苏州市【shì】高【gāo】新区科【kē】技城青山路【lù】5路)。

校测具体安排请在考前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3、第一轮录取报送

学校根据【jù】录取原则预录取,于9-21前将【jiāng】拟【nǐ】录取考生名单【dān】在学校网【wǎng】站上进行公示并通【tōng】过【guò】录取【qǔ】系【xì】统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二)第二轮工作及时间安【ān】排【pái】(如在【zài】第一轮中完【wán】成计划录【lù】取,则不再【zài】参加【jiā】第二轮)

1、报名时间及志愿填报

(1)报名方法:未被录取且【qiě】达到规定【dìng】成绩要【yào】求【qiú】的【de】考【kǎo】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的高职院校提【tí】前招生申【shēn】请平台进【jìn】行【háng】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9日9:00至15:00。

(3)志愿填报:考生报考我校【xiào】时最【zuì】多可填报6个【gè】专业志愿并明确【què】专【zhuān】业调剂【jì】意向。

2、考试安排

(1)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安排:由江苏省考试院统一组织。

(2)校测安排:

我校第二轮招生校测安排时间为9-21。

校测报【bào】到地【dì】点【diǎn】:苏州高博软件技术职业学院招【zhāo】生办【bàn】公室【shì】(苏州市高新区【qū】科技城青山路【lù】5路)。

校测具体安排请在考前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3、第二轮录取报送

学校根据录取原则预录【lù】取,于9-21前将拟录【lù】取考【kǎo】生名单【dān】在学校网站【zhàn】上进行公【gōng】示并通【tōng】过录取系统【tǒng】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àn】。

三、招生专业、计划数、及学费

招生专【zhuān】业(含专业名称【chēng】、专业代码【mǎ】、学制信息等【děng】)及招生【shēng】计划以江苏省【shěng】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下达为【wéi】准。

四、收费办法:

(1)学费:学费以江苏【sū】省发改委、江苏【sū】省教育厅审核公【gōng】布【bù】的收【shōu】费标【biāo】准进行收【shōu】费(文件【jiàn】依据【jù】:《省发展改【gǎi】革委 省教育厅关于优化民办高校收【shōu】费管理有【yǒu】关事项【xiàng】的通知【zhī】》(苏发改收费发[2023]677号))。

(2)住宿费:每【měi】学年1500元/生(文件依据【jù】:省物【wù】价局【jú】 省财政厅 省教【jiāo】育【yù】厅关于《高等学校社会化学【xué】生【shēng】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de】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苏【sū】财综[2002]162号))。

(3)代办费:每学【xué】年1000元/生,多退少补(文【wén】件依【yī】据:《江苏【sū】省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shōu】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7]270号【hào】)、《关于【yú】加强全省【shěng】普【pǔ】通高等学校【xiào】学生健康体检【jiǎn】工作的通知【zhī】》(苏教【jiāo】体【tǐ】艺[2018]8号【hào】))。

(4)我校不收取江苏省提前招生校测考试费用。

(5)收费【fèi】标准最终以上级收费主管部门备案【àn】审【shěn】批或【huò】出台的相关文件为准。

五、选拔方法

主要依据考生学【xué】业水平合【hé】格性考试折算成绩【jì】、校测成绩(校测为【wéi】非必测项,可不参加【jiā】),按照向社【shè】会【huì】公布的录【lù】取【qǔ】规【guī】则【zé】,择优录取。

六、考生成绩评定办法

(一)综合成绩评定办法

1、综合成【chéng】绩的构成:综【zōng】合成绩=学业【yè】水平合格性考【kǎo】试折算成绩+综【zōng】合素质评价折算成绩【jì】+政策性加分。

2、学业水平合【hé】格【gé】性考【kǎo】试成绩【jì】折【shé】算方法:合格科【kē】目【mù】成绩合格计【jì】5分,合格科目成【chéng】绩【jì】不合格计2分,10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shì】科目成绩累加为该项成绩,最高分为【wéi】50分【fèn】。

3、政策性加分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2)在【zài】服役期间荣【róng】立【lì】二等【děng】功以上或被战【zhàn】区(原大【dà】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róng】誉【yù】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

(3)归侨、华【huá】侨子女、归侨子女【nǚ】和台湾省【shěng】籍考生(含【hán】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shí】加【jiā】5分投档。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加分政策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最终公布的为准。

(二)校测成绩评定办法
校测成绩设定总分为100分,采用面试考核形式,由我校成立面试工作组,主要考核考生的语言表达、创新【xīn】思维、反应能【néng】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zhì】。从【cóng】我校面【miàn】试题库中随机抽题,由面试【shì】工作组【zǔ】当场打【dǎ】分和评【píng】分。

考生【shēng】未参加校测则无该项【xiàng】成绩。无校测成绩的考生仍可按【àn】照我【wǒ】校录取原则参【cān】加我校的【de】录取【qǔ】,报考我校的考生如不能参加校测【cè】,请与我【wǒ】校【xiào】招生办公室【shì】的【de】工作【zuò】人员确认,确认电话请详【xiáng】见我校招生【shēng】网。

未参加我校统一【yī】组织的【de】校测,但符【fú】合下【xià】列条件之一【yī】、且向我校提【tí】供证明材料【liào】的考生,校【xiào】测成绩按80分计。

1、获得校级【jí】及以上的“三好学生”、“优秀学【xué】生干部”、“优秀团员【yuán】”等荣誉的【de】考生。

2、参加【jiā】教育部门、人社部门、或权威的行业协【xié】会【huì】组织的专业技能、创新【xīn】实践、学【xué】科【kē】竞赛等【děng】,获得县(市)级大赛三【sān】等奖及【jí】以上的考【kǎo】生。

3、艺术类考级达八级及以上的考生,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等级运动员资质的考生。

4、在思想品德【dé】方【fāng】面有突【tū】出表【biǎo】现,获得校【xiào】级及【jí】以上表彰或所在中【zhōng】学推荐的考生。

5、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合格达到5门的考生。

上述前四项需要报名考生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第四项如果没有证请提供【gòng】学校的证明【míng】,参加第一轮的【de】考生请最迟于9-21向【xiàng】我校招【zhāo】生办公室【shì】提供【gòng】有关材料【liào】,参【cān】加第二轮的考生请最迟于9-21向我【wǒ】校招生办公室【shì】提【tí】供有关材料【liào】。第五项不需考生提供有关材料,由我校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yuàn】提供的【de】学【xué】业【yè】水平合格性考试结果来【lái】判【pàn】定。

七、录取原则

1、以考生校测成绩【jì】、综合成绩、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shì】折算【suàn】成绩【jì】为先后顺【shùn】序,由高分到【dào】低分进行排序,择【zé】优录取。

2、在上述录取原则中如出现同位次的考生且我校无法同【tóng】时录【lù】取【qǔ】,则以考生【shēng】参加校测【cè】、享受加分政策、未【wèi】参加校测但【dàn】符合【hé】校测成【chéng】绩【jì】按80分计、未参【cān】加校测【cè】为顺序作【zuò】为录取指导。

3、在如上【shàng】两则【zé】录取原则下仍有【yǒu】同等考生,则以语文、数学、外语、物【wù】理、历史、化学、政治、生物、地理【lǐ】、信息【xī】技术为顺【shùn】序,对应科目【mù】的合【hé】格性考试成【chéng】绩折算分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依次录【lù】取。

八、学历证书

我校提前招生属国家计划内招生,录取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毕业后颁发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同样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文凭。

九、专业调整

我校【xiào】根据学生【shēng】实际【jì】情况、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wéi】内可给【gěi】入学学生【shēng】免费调整一次专业,调整原则详见【jiàn】我校招生网【wǎng】。

十、体检要求

参加【jiā】江苏省高校招生统【tǒng】一【yī】体检,符合高校招生【shēng】体检指【zhǐ】导意见【jiàn】要求,符合教育【yù】部规【guī】定【dìng】的相关专业的身【shēn】体要求。如考【kǎo】生体检不合格,则【zé】录取无效。

十一、奖励资助政策

序号奖励资助项目奖励资助金额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
3国家助学金2300-4300元/学年
4残疾学生补助减免学费
5征兵学生学费补助16000元/学年(最高不超过学费)
6综合一等奖学金2000元/学年
7综合二等奖学金1500元/学年
8综合二等奖学金1000元/学年
9三好学生500元/学年
10自强奖学金500元/学年
11先进集体奖1000元/学年
12优秀学生干部500元/学年

十二、申诉渠道

如考【kǎo】生对考试过程【chéng】或成绩有疑问,可以向我【wǒ】校【xiào】招生工作领导【dǎo】小【xiǎo】组反馈,联系电【diàn】话:0512-62833152

十三、监督机制

监督电话:0512-65110500

十四、章程解释

本章程由苏州高博软件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五、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国标14163 、江苏省代码1970

学校全称:苏州高博软件技术职业学院

学校性质:全日制统招大专

学院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青山路5号

学院网址:http://www.gist.edu.cn/

招生网址:http://zs.gist.edu.cn/

咨询电话: 0512-62833125  68836191

招生咨询QQ:1307664500

邮  编:215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