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招生章程>高职单招>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1:10:01    发【fā】布:大【dà】学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年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4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春【chūn】季高【gāo】考招【zhāo】生录取【qǔ】工作,维护学【xué】校和考生合法权【quán】益,根【gēn】据《中华【huá】人民共【gòng】和国【guó】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jiāo】育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gōng】作【zuò】遵循“公平竞争【zhēng】、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měi】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jià】、择【zé】优录取【qǔ】”的原则,并接受【shòu】纪检监察部门、考生【shēng】、家长以及社会各界【jiè】的监【jiān】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3718

第五条  学【xué】校【xiào】地址:广【guǎng】东省惠州市惠城【chéng】区马安镇新【xīn】乐路;邮政编【biān】码:516057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d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zhāo】生管【guǎn】理规【guī】定录取并取得【dé】本校【xiào】正式学籍【jí】的学生,在校【xiào】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hé】实践教学环节【jiē】,成绩合格,获得规【guī】定的学【xué】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bān】发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yè】证书。颁发证学校【xiào】名称:惠【huì】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pǔ】通【tōng】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者,视具【jù】体情况发【fā】放肄【yì】业【yè】证书或【huò】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yī】条  学【xué】校【xiào】招生委员会负责【zé】制定招【zhāo】生章程、招生计【jì】划、招生【shēng】办法并【bìng】组【zǔ】织实施,建立监督协调【diào】机制,处理春季高考招【zhāo】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惠州经济职业技术【shù】学院招生办【bàn】公室【shì】为【wéi】招【zhāo】生委员【yuán】会的执行机构,负责招生日常事【shì】务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lì】由校领导和【hé】纪检【jiǎn】监察部门组成的【de】招生监督小【xiǎo】组【zǔ】,对【duì】招生【shēng】工作实施监督。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zhuān】人负责处【chù】理考【kǎo】生【shēng】及家长的申诉、投诉等信访事【shì】项。

第四章 类型及计划公布

第十四条【tiáo】  本校春【chūn】季高【gāo】考招生含“依据普通高中【zhōng】学【xué】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下称“依学考录取”)、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zhāo】生录取(下称“3+证书”考试招【zhāo】生)等,具体分【fèn】专业招生【shēng】计划及要求以广东省招生办【bàn】公室【shì】编【biān】制【zhì】的《广东省2024年【nián】普通【tōng】高校春【chūn】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章 报考要求

第【dì】十五条  报考本【běn】校“依学考录取”的考生须符【fú】合广东省招生【shēng】委员【yuán】会《关于【yú】做好【hǎo】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zhāo】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zhāo】〔2023〕7号【hào】)规【guī】定的有关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广东【dōng】省2024年【nián】普通高【gāo】考【kǎo】报名及2024年【nián】1月广东省【shěng】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gé】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yǔ】3门科目考【kǎo】试。

体育类、美术与设计类考生须同【tóng】时参【cān】加2024年【nián】普通【tōng】高【gāo】等学校招生体育类【lèi】、美【měi】术与设计类相【xiàng】应术科统一考试。
本校“依学考录取”各招生专【zhuān】业有关要【yào】求详【xiáng】见《广【guǎng】东【dōng】省【shěng】2024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lù】》(高中生版)。

第【dì】十六条  报考本校“3+证书”考试招生【shēng】的中职【zhí】考生【shēng】须【xū】符合广东省【shěng】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dōng】省2024年【nián】普通高校招生统【tǒng】一考【kǎo】试报【bào】名【míng】工作的通【tōng】知》(粤招〔2023〕7号)规定的有关普【pǔ】通高考报【bào】名条件【jiàn】,并参加广东省【shěng】2024年普通高考【kǎo】报名及广【guǎng】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děng】学【xué】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且取得拟报考专业要求的专业技能证书。

本校“3+证书”考试【shì】各招生【shēng】专业【yè】有关【guān】要求详见《广东省【shěng】2024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yī】招生专业【yè】目录》(中职生【shēng】版)。

第六章 录取办法

第十七条 按照【zhào】“学校负【fù】责,省【shěng】招【zhāo】办监督”的原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以考生【shēng】相应成绩为基本【běn】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制定“依【yī】学考录取【qǔ】”、“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规则【zé】。

第十八条  本校跨境电【diàn】子【zǐ】商【shāng】务专业同【tóng】时开设了联合培养专业,具【jù】体培养模式和收费标准详【xiáng】见【jiàn】本校招【zhāo】生网【wǎng】站。

第十九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qǐng】非【fēi】英语语【yǔ】种考【kǎo】生慎【shèn】重报考。

第一节“依学考录取”录取规则

第【dì】二十条  本校“依学考录取”分【fèn】普通类、体育【yù】类、美术与设计【jì】类,普通类根【gēn】据考生投档学考成绩总【zǒng】分排位情况【kuàng】、体育类及美术【shù】与【yǔ】设计【jì】类根据考生【shēng】投【tóu】档合成总分排位情况【kuàng】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zài】考生【shēng】符合专业要【yào】求的【de】基础上,按【àn】照“专业【yè】志愿优【yōu】先”原则,依据【jù】考生【shēng】所填报专业【yè】志愿按考生【shēng】投档(合成)总分从高【gāo】分到【dào】低分录取。当【dāng】考生投档(合成)总分相同时,按照【zhào】考生排位【wèi】择优【yōu】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参考综合【hé】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节“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  本校“3+证书”考试招生根据考生【shēng】统一【yī】文化科目考试投档总分排【pái】位情【qíng】况从高到低择优【yōu】录取。按照“专业【yè】志愿优先”原则【zé】,依据考生所【suǒ】填【tián】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dàng】总分排位【wèi】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当【dāng】考生【shēng】投【tóu】档总分【fèn】相同时,按照考生【shēng】排位择优录取【qǔ】。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yōu】先录取【qǔ】中职阶段就【jiù】读专业相关性较高的考生。

第三节 录取备案

第【dì】二十二条  学校将春季高考拟录取【qǔ】的【de】各专业考【kǎo】生名单报省招生【shēng】办【bàn】公室审核备案,并【bìng】根据省【shěng】招生办公室审【shěn】核通过的名【míng】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七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èr】十【shí】三条  学校【xiào】录取考生的体检标【biāo】准按照【zhào】教育部、卫【wèi】生部【bù】、中国残疾【jí】人联合会颁布的【de】《普通高等学校招【zhāo】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hào】)和【hé】《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zhāo】生【shēng】学生入【rù】学身体【tǐ】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yǒu】关问题的【de】通【tōng】知》(教【jiāo】学厅〔2010〕2号)的【de】有关【guān】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shēng】,若其生活能够【gòu】自理、符【fú】合【hé】所【suǒ】报专业要求,且达到有关录取标准,则【zé】予【yǔ】正常录取。

第八章 组织保障

第二十四条 学校深入实施高校招【zhāo】生“阳光工程”,构【gòu】建公开透明的招生【shēng】信息公开体【tǐ】系,将【jiāng】招【zhāo】生政策、考生报考资格和报考条件、招【zhāo】生【shēng】计划、录【lù】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sù】渠道和重大【dà】违规事件【jiàn】处理结【jié】果予以公开,让广大考生【shēng】和社会【huì】及【jí】时获取【qǔ】招生【shēng】信【xìn】息,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本【běn】校春季高考【kǎo】招生工作【zuò】健【jiàn】康有【yǒu】序【xù】进行【háng】。

第九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五条 经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shí】六条【tiáo】  新生报到时【shí】须核验【yàn】考生高中阶【jiē】段(含普通高中、中【zhōng】职、中专、职中、技校)毕业【yè】证【zhèng】书【shū】或同等学力证明,无【wú】相应证【zhèng】书证明将【jiāng】不予报到【dào】和注册。

第二十七条新生入学后【hòu】,学校按【àn】照教育部和广东省招【zhāo】生录取政【zhèng】策和【hé】学籍管理规【guī】定进行资格【gé】复【fù】查。对经【jīng】复查【chá】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yí】就读已录取【qǔ】专业者【zhě】,按有关学籍管【guǎn】理规定【dìng】办理,予以【yǐ】转专业或取消学籍【jí】。对在报名和考试【shì】过程中有【yǒu】弄虚作假或其【qí】他违【wéi】纪违规行为【wéi】者,将按规定取消学【xué】籍。

第十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  本校收费【fèi】标准按《广东【dōng】省发【fā】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guǎng】东【dōng】省人力资源和社会【huì】保障厅关于【yú】取消我省民办高【gāo】校【xiào】和民【mín】办中职【zhí】学校【xiào】收费备案以及住宿费【fèi】核准有关问【wèn】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657号)的有关要求执行【háng】。

普通类专业学费15500-170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yè】学费 16000元/生·学年;体育【yù】类专业15500元/生·学年;校企联合培【péi】养专业学费16500元【yuán】/生【shēng】·学年;住宿费1600-2000元/生【shēng】·学年【nián】。

第十一章 资助政策

第二十九【jiǔ】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jīn】、助学【xué】金、勤工助学等助【zhù】学措施按照教【jiāo】育部、广【guǎng】东省教育厅和【hé】学校相关规定【dìng】执行。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同【tóng】时【shí】制定了学校【xiào】的奖助措施,设立一、二、三【sān】等学校奖学金,为【wéi】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gǎng】位【wèi】。

第十二章 招生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条  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0752-3619806、3619808

传真:0752-3619777

电子邮箱:zsb@hzcollege.com

学校网址:https://www.hzec.edu.cn/

招【zhāo】生网【wǎng】址:https://www.hzec.edu.cn/zhaoshengban/

第三十一条  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 姚立锋

监督电话:0752-3256622

电子邮箱:ylf@hzcollege.com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zhāng】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yì】讨论审查通过,适用【yòng】于惠州经济【jì】职业【yè】技术学【xué】院2024年春【chūn】季高考招【zhāo】生工【gōng】作,自公【gōng】布之日起施行【háng】。

第三十【shí】三条 本章程由【yóu】惠州经济职业【yè】技术学院【yuàn】授权惠州经济【jì】职业【yè】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shì】解释【shì】。本章程若与国家和【hé】省规定【dìng】不【bú】一致的【de】,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相关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