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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6:58:44    发布:大学生必【bì】备【bèi】网      纠错

2024年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为确保【bǎo】2024年高职院校【xiào】分类考试招生【shēng】(以下简称“高职分类招【zhāo】考”)招生【shēng】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kǎo】生合法【fǎ】权益,根据【j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jiāo】育法》《中华人民共【gòng】和国高等教育法【fǎ】》《中华人民【mín】共和【hé】国职业教育法【fǎ】》和教育部、省教【jiāo】育厅有【yǒu】关规定,结【jié】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校全称、办学类型

学校全称: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制:三年

学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洪山桥中店42号(邮编350007)

第二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1.专业:中医养【yǎng】生保健【jiàn】、中药【yào】学、药学、生物制药技术、药品经【jīng】营与管理、食品检【jiǎn】验检测技术、食品【pǐn】质量与【yǔ】安全、生物产品检【jiǎn】验检疫、康复【fù】治疗技术、中医【yī】康复【fù】技术、医【yī】疗器械维【wéi】护与管理、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健康管理、护理、老年保健与管理。

2.计划【huá】:具体【tǐ】招生专业和计【jì】划数以省教育厅批准或者省【shěng】考【kǎo】试院汇总公布为【wéi】准。

第三条 录取方法

1.2024年高职分类招考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dàng】录取【qǔ】模式。设【shè】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批次。常【cháng】规志愿【yuàn】和征求志【zhì】愿原【yuán】则上【shàng】均按招生【shēng】计划数【shù】的100%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dàng】。学校【xiào】将按投档到我校的【de】考生依【yī】投档成绩,按专业【yè】志【zhì】愿平行的原则录取。根据我省招生政【zhèng】策和学【xué】校招生章程规定【dìng】的录取规则确定拟【nǐ】录【lù】取【qǔ】考生名单【dān】,报省教育考【kǎo】试院审核、录取【qǔ】。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24年【nián】普通高考

2.凡【fán】报考我【wǒ】校2024年高职分类招考的普通高中类考生,其福建省普通【tōng】高中学业【yè】水平【píng】合格性考【kǎo】试成【chéng】绩(含政策加分)需达到省【shěng】定的最低【dī】录取控制【zhì】分数线,且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zé】优录【lù】取。考【kǎo】生在填报专科【kē】批次常【cháng】规志愿时,须先【xiān】行【háng】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

3.凡【fán】报考【kǎo】我【wǒ】校2024年高【gāo】职分类招考的中职学校【xiào】类考生,依【yī】据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xué】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参考学【xué】生综合素质评【píng】价择【zé】优录取【qǔ】。学【xué】业水平考试成绩使用其【qí】在2023年【nián】6月参加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公【gōng】共【gòng】基【jī】础知识(德【dé】育、语文、数学、英语)和专【zhuān】业基础知识的【de】合格性、等级【jí】性考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shì】成【chéng】绩(含政策加【jiā】分)应达【dá】到省定的专科【kē】最【zuì】低录【lù】取控【kòng】制分数线。

4.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先按【àn】符【fú】合【hé】录取照顾政策【cè】同等优【yōu】先进行排【pái】序【xù】。中职学校【xiào】类考生再按专【zhuān】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科目成绩从高分【fèn】到低分顺序【xù】进【jìn】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普通高中类【lèi】考【kǎo】生再【zài】按语文、数学、外语【yǔ】、思【sī】想【xiǎng】政治【zhì】、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kē】目成绩【jì】从高分到低分【fèn】顺序【xù】进【jìn】行排序确【què】定考生位【wèi】次。如【rú】果仍然同分,则认可录取系统的投档【dàng】结果。

第四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shēng】的身体健【jiàn】康要求,根据《普通高等学【xué】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xué】〔2003〕3号【hào】)及有关【guān】补充【chōng】规定执行【háng】。

1.对于患有【yǒu】《普【pǔ】通高等学校招【zhāo】生体检【jiǎn】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款中【zhōng】所列疾病者的考生【shēng】,我校【xiào】不予录取【qǔ】。

2.患有【yǒu】轻度色觉异常(俗【sú】称色弱)、色觉异常II度【dù】(俗称色【sè】盲)的,我校中药【yào】学、药学、护理、老年【nián】保【bǎo】健与管【guǎn】理、康复治疗【liáo】技术、中医康复技术、健康管理、中【zhōng】医养【yǎng】生保健等专【zhuān】业不予录取。

3.新生报到后学【xué】校将组织【zhī】身体复查,如【rú】发现身体【tǐ】状况与考【kǎo】生高考体检【jiǎn】不符、隐瞒身体疾患者【zhě】,按《普通高等【děng】学校【xiào】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guī】定不能录取,学校将作退【tuì】学处理。

第五条 收费标准

1.收费标准

依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公办学校高职高专学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闽价【jià】费【fèi】〔2012〕356号文【wén】件标准执行学【xué】费:非【fēi】医药卫生类专业收费标【biāo】准为6000元/生·年【nián】,医药卫生类专业【yè】收费标准为【wéi】6600元/生·年。住宿费根据物价管理【lǐ】部门的批复【fù】文件实行“先预收后【hòu】据实【shí】结【jié】算【suàn】”的【de】方【fāng】式收取,实际收费标准依据不同【tóng】住宿【xiǔ】条件【jiàn】按550—1200元【yuán】/生·年收取。

2.退费办法

根据《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yuàn】学生【shēng】学杂【zá】费【fèi】收缴管理暂行办法》(闽【mǐn】生工院〔2016〕208号)文件【jiàn】执【zhí】行。

第六条 转专业及学历文凭

考生入学后,需依【yī】据《福建【jiàn】省教育【yù】厅关于规范普【pǔ】通高等学【xué】校学生【shēng】转专业工作【zuò】的指【zhǐ】导意见【jiàn】》(闽教学〔2014〕13号【hào】)及《福【fú】建【jiàn】生物工程职【zhí】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bàn】法(试行)》(闽生工院〔2022〕131号)相关要求【qiú】申请办理,符合文件规定【dìng】者,经审定后方【fāng】可转专【zhuān】业。

高职分类招考录取的学生属国家计划内统招生,符合毕业条【tiáo】件的学生,将取得国家承认学【xué】历并经教育【yù】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gāo】等【děng】学校毕业证书,颁发证学校名称: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第七条 监督和保证

1.学校【xiào】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xiǎo】组,加强对招生工作【zuò】的领【lǐng】导,制定【dìng】招生政策、招生实【shí】施办法和工【gōng】作细则【zé】,讨论【lùn】决定招生重大事宜【yí】。

2.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hé】教育厅关【guān】于【yú】招【zhāo】生工作的各【gè】项政策和规【guī】定,增强透明【míng】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hù】考生【shēng】合【hé】法权益和学校招生工作【zuò】的信誉。

3.学校招生工【gōng】作【zuò】在学校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háng】,确保我校招【zhāo】生【shēng】工作【zuò】的公【gōng】平公【gōng】正。申诉电话:0591—83741907,来信【xìn】地【dì】址:福建生物【wù】工程职业技术【shù】学院(邮编:350007)。

第八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录【lù】取工作结【jié】束后经【jīng】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xiǎo】组确【què】定的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bào】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并在【zài】福建【jiàn】生物工程职业技【jì】术学院官网【wǎng】上公布。确认录取后学校【xiào】将【jiāng】寄【jì】发福建【jiàn】生物工程职业技【jì】术学【xué】院2024年新生录【lù】取通知书。

第九条 奖、助学金制度

学【xué】校建立完善【shàn】的奖助【zhù】体系【xì】,涵盖国家助学金、生源【yuán】地信【xìn】用助学【xué】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临时【shí】困难【nán】补助、绿色通道等,保障家庭经济困【kùn】难学生顺利完成【chéng】学【xué】业。优秀学【xué】生可【kě】参评国家奖学金、国【guó】家励志奖学金等国【guó】家【jiā】奖学金、助【zhù】学金和校级奖学金,其【qí】中国家奖【jiǎng】学金奖励【lì】金额为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xué】金【jīn】奖励金额为5000元,学校奖学金奖励金额【é】为1600~3000元【yuán】。

第十条 招生章程的解释

1.本章程仅适用于福建【jiàn】生物工程【chéng】职业【yè】技术学院【yuàn】2024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shì】招【zhāo】生工作。

2.本章程由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学 校 网 址 :http://www.fjvcb.cn/

招生咨询电话:0591—88074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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