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招生章程>普通高考>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5:05:23    发布:大【dà】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福建生物工程【chéng】职业【yè】技术学【xué】院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办学类【lèi】型、办学层次、招生【shēng】计划、报考条件、录取【qǔ】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学校地址等信息,以下是详细【xì】内容,希【xī】望对大【dà】家有所帮【bāng】助。

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根据《中【zhōng】华人民共【gòng】和【hé】国教【jiāo】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huá】人民共【gòng】和国【guó】职【zhí】业教育法【fǎ】》和教育部、省【shěng】招委会【huì】、省教育【yù】厅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招生【shēng】工作的顺利【lì】进行,规范招生行【háng】为,维护考生合法【fǎ】权益,结【jié】合本【běn】校【xiào】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zhāng】程。

第一条 学校全称、办学类型

学校全称: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制:三年

学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洪山桥中店42号(邮编350007)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第二条 专业及计划

2024年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bù】为准。分专业招生人数详【xiáng】见招【zhāo】生所在【zài】省(直辖市【shì】、自治区)当年公

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

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四条 录取规则

1.各省【shěng】份以公【gōng】平、公正、公开为原【yuán】则,全面【miàn】实施高校招【zhāo】生“阳光工程”,以全国普通【tōng】高等学【xué】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jì】为依据,德智体美劳全【quán】面衡量,在考生【shēng】思想政【zhèng】治品德考【kǎo】核合格的【de】前【qián】提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政策,按投档成绩【jì】从【cóng】高分到低【dī】分择优录取【qǔ】。

2.福建省根据专业平行志愿原【yuán】则,按【àn】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他省份遵循该【gāi】省投档录【lù】取原则,我校根据各省教育【yù】考试【shì】院提供的考【kǎo】生【shēng】名单,按【àn】照“分数【shù】优先、遵循【xún】志愿”且“所有【yǒu】专业调剂考【kǎo】生的优【yōu】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其他【tā】考生指有专【zhuān】业【yè】志愿的考生【shēng】)”的录取原则【zé】进行择【zé】优录取。若考生无【wú】法录取到所填报的专业,服从【cóng】专业调【diào】剂的考生,只调剂到该专业组内【nèi】未【wèi】完成计划【huá】的专业;不服【fú】从调剂【jì】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bù】及【jí】各省【shěng】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dìng】加分录取。

4.对同分排序录取时,执行各省(区、市)同分排序规则。

第五条 体检要求

对考生的【de】身体健康要求【qiú】,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gōng】作【zuò】指导意见》(教学【xué】〔2003〕3号【hào】)及有关补充规【guī】定执行。

1.对于患有《普通高等【děng】学【xué】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款中所列疾病者的【de】考【kǎo】生,学校不【bú】予录【lù】取。

2.患【huàn】有轻度色【sè】觉异【yì】常(俗称色弱)、色觉【jiào】异常II度(俗称色盲)的,学校中【zhōng】药【yào】学、药学、护理、老年保健【jiàn】与管理、康【kāng】复治疗技术【shù】、中医康复技术【shù】、健康管理、中【zhōng】医养生保健等专业不予录取。

3.新生报到【dào】后学【xué】校将组织身体复查,如发【fā】现身【shēn】体状况【kuàng】与考生高考体检不【bú】符、隐瞒身体疾患者,按《普通高等学校体【tǐ】检工作指导【dǎo】意见》规【guī】定不能录取【qǔ】,学校将作退学【xué】处理。

第六条 录取查询

录【lù】取工作【zuò】结束后经学校招生工【gōng】作领【lǐng】导小组确定的【de】拟录【lù】取【qǔ】考生名单上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并在【zài】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shù】学院官网上公布。确认【rèn】录取后学校将寄【jì】发福【fú】建生物工程【chéng】职业技【jì】术学院2024年新【xīn】生录取通知【zhī】

第七条 收费标准

1.收费标准

学费依据《福建省【shěng】物价局【jú】、福【fú】建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公办学校高职高专学费标准有关问【wèn】题的复函》闽【mǐn】价费〔2012〕356号文【wén】件标【biāo】准【zhǔn】执行学费【fèi】:非医药卫生类专业收费标准为6000元/生【shēng】·年,医【yī】药卫生【shēng】类专业收费标【biāo】准为6600元/生·年。

住宿费根据物价管理部门的批【pī】复文件实行“先【xiān】预【yù】收【shōu】后据实结【jié】算”的方式收取【qǔ】,实际收【shōu】费标准依据【jù】不同【tóng】住宿条件按550—1200元/生·年收取。

2.退费办法

严【yán】格按【àn】照【zhào】《福建省【shěng】物价【jià】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shěng】教育厅关【guān】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zuò】有关【guān】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fèi】435号)文【wén】件规【guī】定执行。

第八条 奖、助学金制度

学【xué】校建立【lì】完善【shàn】的奖助体系【xì】,涵【hán】盖国【guó】家【jiā】助学金、生源地【dì】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xué】、学费减免【miǎn】、临时困难补【bǔ】助、绿色通道等,保【bǎo】障家【jiā】庭经济困难学【xué】生顺利完成学业。优秀学生可参评国家【jiā】奖学金、国家【jiā】励志奖学金等国家奖学【xué】金【jīn】、助学金和校【xiào】级【jí】奖学金,其中【zhōng】国【guó】家奖学【xué】金奖励金额为8000元,国家励志奖【jiǎng】学金奖励金额【é】为5000元【yuán】,学校奖【jiǎng】学金奖励金额【é】为1600~3000元。

第九条 转专业及学历文凭

考生入学后,依据《福建省【shěng】教育【yù】厅关于规范普通高【gāo】等学校【xiào】学生转专业工作【zuò】的指【zhǐ】导意见》(闽教学〔2014〕13号)及《福建生物【wù】工【gōng】程【chéng】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zhuān】业管理办【bàn】法(试行)》(闽生【shēng】工院〔2022〕131号)相关【guān】要求可申请办理,符【fú】合文件规定者,经审定后方【fāng】可转专【zhuān】业。

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属国家计划内统招生,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取得国家承认【rèn】学【xué】历并【bìng】经教育部【bù】电子注册【cè】的普【pǔ】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第十条 监督和保证

1.学【xué】校【xiào】成【chéng】立招生工作【zuò】领【lǐng】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制定招生政策、招生实施办法和【hé】工作细则,讨论决定【dìng】招生重大事【shì】宜。

2.学校严格执【zhí】行教育【yù】部和教育【yù】厅关于招【zhāo】生【shēng】工作的各项【xiàng】政策和规定,增强【qiáng】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jiān】督【dū】,维【wéi】护考【kǎo】生合法权益和学校招生工作的信誉。

3.学校招生工作在【zài】学【xué】校监察部门的监督【dū】下进【jìn】行,确保我校招【zhāo】生【shēng】工作的公平公【gōng】正。申诉电话:0591—83741907,来信地址:福【fú】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xué】院(邮编:350007)。

第十一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fjvcb.cn

微信公众号: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咨询:QQ(787185524、1935512677)

热线电话:0591-88074133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章【zhāng】程仅适用于福建生物工程职业【yè】技术学院2024年普【pǔ】通高考招生【shēng】工作。

2.本章程由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相关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