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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西安欧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21:42:34    发布:大学【xué】生必备网【wǎng】      纠错

2024年西安欧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西安欧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西安欧亚学院2024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luò】实国务院考试招【zhāo】生制度改革【gé】意【yì】见,确保我院【yuàn】分类考试招生【shēng】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校高【gāo】职【zhí】综【zōng】合评【píng】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yáng】光工程,全面公【gōng】开招生信息【xī】,接受【shòu】学【xué】院【yuàn】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zōng】合评价招生工【gōng】作公平公【gōng】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西安欧亚学院

国标代码:12712,在陕招生代码:8037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本科)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kē】)。综合评【píng】价招生为高职(专科)办学层次

分类考试招生模式:高职综合评价招生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西安欧亚学院

种类【lèi】:综合评【píng】价招【zhāo】生属【shǔ】于学【xué】校高职(专科)招生【shēng】类型,发放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zhuān】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西安欧亚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以管理、经济为主,艺术、文【wén】学、教育、工学等协调【diào】发展的国际化应【yīng】用型普通本科高校。学院位【wèi】于西安市雁塔区东仪路8号,校园占【zhàn】地【dì】面【miàn】积961亩,总建筑面积37.44万平【píng】方米【mǐ】。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528人,其【qí】中本【běn】科【kē】生17906人【rén】,图书馆【guǎn】纸质图书【shū】239.61万册,电子图书258.48万册。

欧【ōu】亚【yà】学院是国家教【jiāo】育体制改革试点【diǎn】单位、国【guó】家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世界【jiè】银【yín】行国际金【jīn】融公司支持高校、陕西省高【gāo】校【xiào】教师培训基地。

学【xué】院【yuàn】设有会计学【xué】院、金融与数据【jù】科学【xué】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文【wén】化传媒【méi】学【xué】院、艾德艺术设计学院、人【rén】文教【jiāo】育学院、人居环境学院【yuàn】、信息工程学院、通识【shí】教育学院、职业教【jiāo】育【yù】学院等10个【gè】二级学院。我们通过教学内容【róng】创新【xīn】,结合行业特【tè】色,致力于培养拥【yōng】有【yǒu】行业前瞻技术的【de】毕业生,使其具备专业才能、终身学习能力和批判性思维,以应对全球化的工作环境。

欧亚多个专【zhuān】业引入【rù】先【xiān】进的教育【yù】模【mó】式和国际化【huà】的教学资源,与美国、英国【guó】、加拿大、法国【guó】、新【xīn】加坡、马来西亚等国际【jì】知名院校【xiào】都保持友好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办学关系,使学生完全融【róng】于【yú】这种国【guó】际化氛围。

按【àn】照陕【shǎn】西省教育厅办公【gōng】室(陕教发(2014)15号)文【wén】件,学院【yuàn】具备普通专【zhuān】升【shēng】本招生资质,凡陕西省普通高职【zhí】学【xué】生通【tōng】过专升本统考,可报考西安欧亚学院【yuàn】本科就读我校。

第五条  办学地点:西安市雁塔区东仪路8号

邮    编:710065

学院网址:www.eurasia.edu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负【fù】责确定【dìng】招【zhāo】生政策,决定招【zhāo】生工作重大事项,是综合评价【jià】招生【shēng】工作的领导机构。招【zhāo】生【shēng】委员【yuán】会【huì】由主任、副主任【rèn】及相关成员组成。

在【zài】学校【xiào】招生委员【yuán】会【huì】领导下【xià】,教务处【chù】负责制定综【zōng】合评价测评办法,招生办负责制【zhì】定综合评价招【zhāo】生章程等工作。专业设置与各专业计划投放由招生办牵头,教务处协助完成。

第七条 学校【xiào】招生委员【yuán】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gōng】室,根据【jù】国家教育部【bù】、省【shěng】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zhī】实【shí】施学院【yuàn】招生委员会【huì】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hé】个人【rén】私自【zì】从事招生工作

招 生【shēng】 信息网:http://zhaosheng.eurasia.edu

招生咨询电话:400—8877—369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bā】条  招生【shēng】计【jì】划最终以主管部门下达为【wéi】准。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九条 申请参加高【gāo】职综合评价招【zhāo】生的考生必须已参【cān】加2024年【nián】陕西省普通高校招【zhāo】生考【kǎo】试(高考统考【kǎo】)报名【míng】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jiāo】育单独招生考试【shì】(“三校生【shēng】”单独考试招【zhāo】生)报【bào】名,且【qiě】符合资格要求,并参加各市、县(区【qū】)组织的普【pǔ】通高校招生体检。

第十【shí】条【tiáo】2024年3月【yuè】15日9∶00至3月18日17∶00,考生根据各高职院【yuàn】校招生【shēng】计划【huá】和招生【shēng】章程,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zhàn】(网址【zhǐ】:https://www.sneea.cn)或【huò】陕西招生考试【shì】信息网(网址:https://www.sneac.com),依据【jù】本【běn】人意愿向相关高职院校提出入学申【shēn】请。

第十一条对普通【tōng】高中学生【shēng】入学申请【qǐng】者【zhě】考核依据为高中【zhōng】学业水平考【kǎo】试【shì】成绩【jì】和职业适应性【xìng】测试;对“三校生【shēng】”及其他不具有【yǒu】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考核依据为我校【xiào】组【zǔ】织的文化素质【zhì】测试和职【zhí】业技能测试;根据【jù】《陕西省退役士【shì】兵教育培训暂行办法》,对具有高中学历【lì】的退【tuì】役士兵【bīng】,免【miǎn】文化素质测【cè】试,录取时文化【huà】素质测试按【àn】满分计。

第十二条【tiáo】 申【shēn】请我校【xiào】的【de】考生于9-21、24日在我院进行现【xiàn】场【chǎng】测评【píng】,考生须携【xié】带【dài】本人第二代《居民【mín】身份证》原【yuán】件,确认报名信息,领取准考证,并参加相应专业类考核科目的测试,考试评价内容:

(一)普通【tōng】高【gāo】中毕业【yè】生。职业【yè】适应性【xìng】测试由各专业综合素质测试考评专家组【zǔ】分专业类逐一进【jìn】行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行为举止、语言表达、应变创新【xīn】、职【zhí】业理解四【sì】个方面。满分300分【fèn】,经测试小组【zǔ】评议【yì】后给出综合成绩。

(二)三【sān】校【xiào】生。文化素质测试【shì】采用【yòng】现场网测形式,考试内容依据《中【zhōng】等职业学校公共【gòng】基础【chǔ】课课程标准》制定,考试时间为9-21、24日14:9-21:00两场【chǎng】。满分300分,科目为:文化基【jī】础知【zhī】识测评,主要内容涉及中等【děng】职业教育阶【jiē】段语文、数学、英语【yǔ】课程基础知识。

职业技能测试【shì】采用“专【zhuān】业知识笔试+专业【yè】实际操作技能”的【de】形式,满【mǎn】分300分,由【yóu】各专业综合素质测试考【kǎo】评专家组进行测试,主要【yào】测【cè】试【shì】考【kǎo】生核【hé】心专业知识和【hé】实践操作能力,经测试【shì】小组评议后给【gěi】出综合成绩。

(三【sān】)具有高中学【xué】历【lì】的退役【yì】士兵。职业适应性【xìng】测试由各专【zhuān】业综合素【sù】质测试考评专家【jiā】组分专业类逐一进行【háng】面试,主要测试【shì】考【kǎo】生的行为举止、语言表【biǎo】达、应变创新【xīn】、职【zhí】业理解四个方面【miàn】。满分300分,经测试小组【zǔ】评议后给出综【zōng】合成绩【jì】。

考点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东仪路8号

第十三条我校于2024年4月7日9:00前【qián】,按照本校分【fèn】类考试【shì】招生章程中规定将【jiāng】考生文化【huà】素质【zhì】测试【shì】成绩和【hé】职业适【shì】应性(技能)测试成绩折算成【chéng】综合分,形成所有申请本校【xiào】并参加测试【shì】考生的成绩库,通过高【gāo】职院校分类【lèi】考试网上【shàng】管理平台报【bào】送省教【jiāo】育考试【shì】院。

第十【shí】四【sì】条我校于4月【yuè】7日17∶00,将【jiāng】预录【lù】取考生信息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shēng】网上管理平台报【bào】送【sòng】省招【zhāo】办【bàn】。并在我校招生【shēng】信息【xī】网上进行【háng】公示【shì】。首次报送【sòng】的预录取考生经报到注册后,若招生计【jì】划仍有缺额,在已【yǐ】上报成绩库的本校生源中【zhōng】进行递补预录取,递【dì】补预录取的考【kǎo】生须未到其他任何高职教育【yù】院校办理报到注【zhù】册手【shǒu】续,报送递补预录取考生【shēng】信【xìn】息的时间【jiān】为4月13日9∶00至4月14日【rì】17∶00。

第十五条  入学申请者于4月12日17:00前持本人第二代【dài】《居民【mín】身份【fèn】证【zhèng】》原件【jiàn】到我校注【zhù】册报到,逾期视为自【zì】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递补【bǔ】预【yù】录取的新生到【dào】校报到注册时【shí】间不得晚于4月17日17∶00。被多所高职教育院【yuàn】校预录取的【de】考生,只能自【zì】主选【xuǎn】定1所高职教育院【yuàn】校报【bào】到注册【cè】。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tiáo】  坚持公平竞争,公【gōng】正选【xuǎn】拔,德【dé】、智、体、美全面【miàn】考核,综【zōng】合评价多元选择【zé】,择优录取。

综合评价成绩总分为600分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

综合评价分数=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高中学业【yè】水【shuǐ】平成绩合计折算【suàn】后满分【fèn】为300分,职【zhí】业【yè】适应性测【cè】试结果由我院评判,满分为300分。如缺失高中学【xué】业水平成【chéng】绩,但确为【wéi】普通高中的学【xué】生,按高中同等学力【lì】人员对【duì】待。

(二)“三【sān】校【xiào】生”及【jí】普【pǔ】通高【gāo】中同等学力者的综【zōng】合评价总分为600分,文化基础测试【shì】满分为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300分。

(三【sān】)具有高中学历的退役士【shì】兵综合评价总分600分,职业【yè】适【shì】应性测试满分为【wéi】300分,免文化素质测【cè】试,录取时文【wén】化素质测【cè】试按满分计【jì】。

分数换算细则如下:

1.高【gāo】中学业【yè】水平成绩综合评分满分300分。其中【zhōng】A级【jí】计【jì】50分【fèn】;B级计45分;C级计40分;D级计35分【fèn】。

2.职业适【shì】应性【xìng】测【cè】试300分。主要分专业类测试考生的行为举止、语言表达、应变创新、职【zhí】业理【lǐ】解四个方面,经【jīng】测试【shì】小组【zǔ】评议后给出综合【hé】成绩。

3.职业【yè】技【jì】能【néng】测试【shì】300分。主要【yào】分专业知识笔试+专业实际操作技能两【liǎng】部分,分【fèn】值各占150分,详见下表:

1.普通类考生:

项目名称分值标准
高中学业水平(6项)300分

A级:50分   B级:45分

C级:40分   D级:35分

职业适应性测试300分参考第十二条

2.三校生:

项目名称分值标准
文化基础300分参照第十二条
职业技能测试300分参照第十二条

具有高中学历的退役士兵:

项目名称分值标准
文化基础300分参照第十二条
职业适应性测试300分参考第十二条

第十七条  对【duì】考生身体健康【kāng】状况的要求【qiú】,以《普通高等学院招【zhāo】生体检工作【zuò】指导意见【jiàn】》等有关【guān】规定为基本原则。对于高考体检【jiǎn】结果或学【xué】院体检【jiǎn】复【fù】查结果不符【fú】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shēng】,学【xué】校可取【qǔ】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也可按照规【guī】定调【diào】整【zhěng】其被预【yù】录取或录取【qǔ】的专业。

第十八条  我校对入学申请【qǐng】者按综合评【píng】价总分由高分到低分【fèn】排序的【de】办法进【jìn】行录【lù】取。

第十九条  我校以【yǐ】不低于实考人【rén】数的3%设定淘汰比例【lì】,按核算总分从高【gāo】分到低分【fèn】依次录取。核算总分平行时,按【àn】职业【yè】适【shì】应性(技能【néng】)测【cè】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qǔ】。

第二十条  专业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在预录取分数线以【yǐ】上,未被志愿专【zhuān】业录取的考生,按专业代【dài】号【hào】顺序调剂到其他缺额专【zhuān】业【yè】。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tiáo】我校严格【gé】按照陕西省【shěng】发改委、教育厅有关文件【jiàn】精【jīng】神确定收费【fèi】标准。

第八章    奖助措施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shì】并【bìng】举的奖励资【zī】助体系。在新生【shēng】入学报【bào】到时开通“绿色【sè】通道【dào】”,保证家庭经【jīng】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二条  国家资助。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国【guó】家助学金:一般【bān】困难每【měi】生【shēng】每年2800元【yuán】,特别困难每生每年3800元,退役士兵【bīng】每生每【měi】年3300元。

第【dì】二十三【sān】条【tiáo】  国家生源地【dì】助学贷【dài】款:家庭经济困难学【xué】生可【kě】在生源【yuán】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lǐ】国家生源地【dì】助【zhù】学贷款,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

第二十四条  服【fú】兵【bīng】役学【xué】生国家教育资【zī】助:每【měi】生每年最高【gāo】不超过16000元。

第【dì】二十五条  学院奖助【zhù】学金【jīn】。学院每年【nián】设立学生专项【xiàng】资助金【jīn】用于学院奖助学金,包括学术【shù】奖学金、产学【xué】研【yán】奖助【zhù】学金、对外【wài】交流奖学金、培训奖学金、新生入学奖【jiǎng】学金、学【xué】生行【háng】为奖励金、学生【shēng】生活补贴和贫困学生专【zhuān】项补助金等。

第二十六条  校内勤工【gōng】助学。勤【qín】工【gōng】助学:学校【xiào】为帮【bāng】助学生顺【shùn】利【lì】完成学【xué】业、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néng】力,组织开展勤【qín】工助学【xué】活动,按【àn】规【guī】定计酬发【fā】放。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七【qī】条  新生入【rù】学【xué】后,学校在【zài】三【sān】个月内按照国【guó】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yù】部【bù】有关规定处【chù】理。

第二十八条【tiáo】  本【běn】章程【chéng】经【jīng】我校招生委员会制【zhì】定,上报省教【jiāo】育厅审核后生效。

第【dì】二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jiā】教育部及陕西省【shěng】普通高校招【zhāo】生有【yǒu】关【guān】政策规定为准,西【xī】安欧【ōu】亚学院负责【zé】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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