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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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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2024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chè】落【luò】实国务院考试【shì】招生制度改革意见【jiàn】,确保【bǎo】我校综【zōng】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jìn】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quán】益,严格按照教育【yù】部、省教育【yù】厅和【hé】省招办有关【guān】政策【cè】规定【dìng】,结合学校发【fā】展【zhǎn】规【guī】划,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gōng】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xī】,接受学【xué】校纪检部门【mén】和广【guǎng】大考生的【de】全程监督,保障【zhàng】综【zōng】合评价招【zhāo】生【shēng】工作公【gōng】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国标代码【mǎ】:13123  在陕招生代码:8035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综合评价招生为高职(专科)办学层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种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简介

陕【shǎn】西国际商贸学院位于西安市西咸新区沣西新城,1997年由步长制药投【tóu】资创【chuàng】办,2008年【nián】经教育部批准【zhǔn】升【shēng】格为本科院校,2015年通过教【jiāo】育部【bù】本科【kē】教学合格评估【gū】。2017年【nián】获【huò】批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单【dān】位。先后【hòu】荣获陕西省文明【míng】校园、陕【shǎn】西省平安校园、陕西高【gāo】等学【xué】校先进基【jī】层党【dǎng】组织、全【quán】国【guó】五四红旗团委、第五批陕西【xī】省示范性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机构。

学校【xiào】坚持立德【dé】树【shù】人根本【běn】任务,发挥“企【qǐ】业办学、协同育人、强【qiáng】商兴药、服务地方”的办学【xué】优势,创新“三结合【hé】,五赋能”的【de】人才【cái】培养模式,主动对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xū】求及行业产业【yè】需【xū】求,形成了以药为【wéi】特色、以商为【wéi】主【zhǔ】干的【de】多学【xué】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现有【yǒu】招生专业本科33个【gè】、高【gāo】职19个【gè】,拥有国家级一流专业1个,省级一流专业6个,省级创新创业教育【yù】改革试点学院2个,省级【jí】人才培养模【mó】式创新【xīn】实验区3个,省级实验【yàn】教学示范中心【xīn】(虚拟仿真【zhēn】中【zhōng】心)6个,入选【xuǎn】校企合作【zuò】双【shuāng】百计划1项、入选【xuǎn】“双【shuāng】百工程“产学研一体化示范【fàn】基地【dì】1个。

学校围绕区域经【jīng】济社会发展、行【háng】业和【hé】企业需求积极【jí】开展【zhǎn】科【kē】学研究。拥有【yǒu】陕西省生物医药创新技【jì】术院士专家工【gōng】作站、陕西【xī】省中药产【chǎn】业技术创新服务共享平【píng】台、陕西高【gāo】校中药绿色制【zhì】造技术协同创新中心、陕【shǎn】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jī】地【dì】—健【jiàn】康文化研究【jiū】中心、陕西【xī】省【shěng】中药制药关键技术重点研究室、陕西高校中药质量【liàng】标志物创新团队、西咸经济高【gāo】质量发展研【yán】究新型【xíng】智【zhì】库等特色鲜明的省厅级科【kē】研平【píng】台和【hé】团队21个。获【huò】批【pī】省级以【yǐ】上科研项目391项【xiàng】,厅局【jú】级以上科【kē】研成【chéng】果奖31项,获批【pī】国家授权发明专利21件【jiàn】。

学校积极拓展与国外优秀【xiù】大【dà】学的交流与合【hé】作,引进海外优质教【jiāo】育资源和管理【lǐ】模式,培养国际化、创新型人才【cái】。已与英国、加拿大、法国、新加【jiā】坡、韩国、马来西亚【yà】、泰国等【děng】多【duō】国【guó】高【gāo】等【děng】学校【xiào】建立了长【zhǎng】期合作【zuò】关系,为有意愿出国留学的学生提供了平台。

学校2015年招收普通专【zhuān】升本,凡陕西【xī】省普通【tōng】高【gāo】职学生【shēng】通过专升本统【tǒng】考,可报考陕西国际商贸学院【yuàn】。

第五条 联系方式

办学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统一西路35号

邮     编:712046

学校网址:https://www.csiic.edu.cn/

招生官微:sxgjsmxy2014

咨【zī】询电话【huà】:029-33814555  33813555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jué】定招生工作【zuò】重【chóng】大事项。综合评价招生【shēng】工作【zuò】的领导机【jī】构,由校长、教学副校长、分管副【fù】校长【zhǎng】、招生【shēng】就业处、教务处、二级学院、党【dǎng】政办【bàn】公室、党委工作部、后【hòu】勤处、纪委监【jiān】审【shěn】室等部门组成。招生就业处【chù】负责综合评价招生工作【zuò】的组织【zhī】实施,教【jiāo】务【wù】处负责【zé】制定测【cè】评考核标准【zhǔn】及组织测评考【kǎo】试,二级学院配合相【xiàng】关部门做好【hǎo】综【zōng】合评价考试招生工作【zuò】,党政办【bàn】公【gōng】室负【fù】责【zé】协调各部门工作,纪委【wěi】监审室全程监督招生工作。

第七条 学【xué】校招生委【wěi】员会办公【gōng】室【shì】设在招生【shēng】就业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shěng】教育【yù】厅、省招办相关【guān】规【guī】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shēng】委员会决定。学校【xiào】不委托任何中介机【jī】构和个【gè】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 招生计划最终以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第五章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九条 申请参【cān】加高职综合评价【jià】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cān】加2024年陕【shǎn】西省普通高【gāo】校招生考试(高考统考)报名【míng】或陕西【xī】省普【pǔ】通高校职【zhí】业教育单独招生【shēng】考试【shì】(职教单【dān】招)报名,且符合【hé】资格要求,并参加各市、县(区)组织【zhī】的普通高校招【zhāo】生【shēng】体检。

第十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24年3月15日9∶00至3月18日17∶00,登【dēng】录陕【shǎn】西省【shěng】教育考试【shì】院门户网站【zhàn】(网址:https://www.sneea.cn)或陕【shǎn】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zhǐ】:https://www.sneac.com),向我校提出入学申【shēn】请。

第【dì】十一条 对普通高中学【xué】生入学申请【qǐng】者考核依据为高【gāo】中学业水平考【kǎo】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xìng】测试;对【duì】“三校【xiào】生”及其他不【bú】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考核依【yī】据【jù】为我校组织的文【wén】化素【sù】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根据《陕【shǎn】西省【shěng】退役【yì】士兵教育培【péi】训暂【zàn】行【háng】办法【fǎ】》,对具【jù】有高中学历的【de】退【tuì】役士兵【bīng】,免文化素质测试。测试内容如下: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职业适应性测试分专业类采用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专业适应能力、应变能力、道德修养。

(二)三校【xiào】生。文化【huà】素质测试采用笔试,考试时间【jiān】2024年3月19日14:9-21:30。考【kǎo】试内容依据【jù】《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chǔ】课课程标准》制【zhì】定。

职业技能测试【shì】包括【kuò】专业能力测试和【hé】技术技【jì】能测试。专业能力测试采取笔试【shì】考【kǎo】试,重【chóng】点【diǎn】考察综合专业能【néng】力;技术技能测试以“面【miàn】试+实践操【cāo】作”,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dá】能力、职业技能、应变能力【lì】、道德修养。

具有高中学历的退【tuì】役士【shì】兵【bīng】。职业适应性测试【shì】分专业【yè】类采【cǎi】用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yán】表【biǎo】达能力、专业适【shì】应能力、应变能力、道德修养【yǎng】。

考点地址:西安市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统一西路35号

第十二条申请我校的【de】考生于9-21至19日进【jìn】行现【xiàn】场确【què】认,现场确认须考生【shēng】携带【dài】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zhèng】》原件,确认报名信【xìn】息,签订“考试诚信承诺【nuò】书”,领取我校综合评【píng】价考【kǎo】试准考证,参加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和文化素质测试。

第十三条 我校职业适【shì】应性【xìng】(技能【néng】)测试时间9-21至19日,文化素质【zhì】测试时间9-21(14:30—16:30)。

第十四条 2024年4月7日9:00前按【àn】照我【wǒ】校综合评价考试招【zhāo】生章程中规定【dìng】的对考【kǎo】生文化素【sù】质测【cè】试【shì】成绩和职业【yè】适【shì】应【yīng】性(技能)测试成【chéng】绩的综合评价【jià】办法,形成所有申请本校并参加相应测【cè】试考生的【de】最终成绩库,并通过高职【zhí】教育分类考试招【zhāo】生网上管【guǎn】理平台报送省招办。

第【dì】十五【wǔ】条 我校于2024年【nián】4月7日17:00前【qián】将【jiāng】第一【yī】轮预录取【qǔ】考生名单通过【guò】陕西招生【shēng】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píng】台报送省招办。首【shǒu】次报送的【de】预录【lù】取考生经报到注册后,若招生【shēng】计划仍【réng】有缺额,我【wǒ】校将在已【yǐ】上报成绩库【kù】的本校生源【yuán】中进行递补【bǔ】预录取,递补【bǔ】预录【lù】取的考生须未到其他任何高职教育院校办理【lǐ】报到注册手续,报送递【dì】补预录取考生信息的时【shí】间为4月13日9:00至14日17:00。

第十六条  2023年4月12日17∶00前【qián】,安【ān】排首次预录取【qǔ】的新生报【bào】到【dào】注册,递补【bǔ】预【yù】录取的新生到校【xiào】报到【dào】注册时间【jiān】不晚于【yú】4月17日17∶00,考生须持本【běn】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我校或在当【dāng】地我校设立的【de】注册点办理报到注册相关手续。规定时间【jiān】内未报到注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fàng】弃【qì】我【wǒ】校【xiào】录取资格。

第六章录取规则

第十【shí】七条 坚持公平竞争【zhēng】,公【gōng】正选拔,德、智、体、美、劳全【quán】面考核,综合评【píng】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

综合评价成绩总分为600分,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

按照“高中学业【yè】水【shuǐ】平考试成【chéng】绩300分+职业适应【yīng】性测试成绩【jì】300分”。

其中高中学【xué】业水【shuǐ】平考试【shì】成【chéng】绩按照A=50分,B=45分,C=40分【fèn】,D=35分规则,6科【kē】高中学业水【shuǐ】平考试成绩(不【bú】含通用【yòng】技术)折算总成绩【jì】为考生文【wén】化素质测试成绩【jì】,满分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300分【fèn】。参加全省艺术类【lèi】专业【yè】课统考并取得合格【gé】成绩的艺术【shù】类考生【shēng】,可将统考作【zuò】为艺术【shù】类专业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并【bìng】参加相应艺术【shù】类专业【yè】的预录取。如【rú】缺失【shī】高中学业水平成绩【jì】,但确为【wéi】普通高中的学生,按高【gāo】中同等学力【lì】人员对待。

(二)“三校生”和高中同等学历人员

按照“文化素质测试成绩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300分”。

职【zhí】业技能测试包【bāo】含【hán】专业能【néng】力测试【shì】和技术技能测试【shì】。其中,专业能力测试采【cǎi】取笔试考试,重点考察综合专业能力【lì】,分值100分【fèn】;技术【shù】技【jì】能测试以“面试+实践【jiàn】操作”,主【zhǔ】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道德修养、岗位技能等【děng】,分【fèn】值200分【fèn】。

(三)具有高中【zhōng】学【xué】历的退役【yì】士兵。职业【yè】适应性测试满分为300分,免文化【huà】素质测试,录取时文【wén】化素质测试按300分【fèn】计【jì】。

第十八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qiú】,以《普通【tōng】高等学【xué】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yì】见【jiàn】》等有【yǒu】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对于高考体检【jiǎn】结【jié】果或【huò】学校体【tǐ】检【jiǎn】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yào】求的考生,学校【xiào】可取消【xiāo】其被预录取或【huò】录取【qǔ】资格。

第十九【jiǔ】条 我校以不低于实【shí】考人数的3%设定【dìng】淘汰比例【lì】,按核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fèn】依次录取。核算总分平行时,按【àn】职【zhí】业适【shì】应【yīng】性(技【jì】能)测试从【cóng】高分到低【dī】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专业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在预录取分数线以上【shàng】,未被志愿专业录【lù】取的考【kǎo】生,按专业代【dài】号【hào】顺序调剂到其他缺额专业。

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shí】一条 我校【xiào】严格按照陕西省发改【gǎi】委、教育厅有【yǒu】关文【wén】件【jiàn】精神确定收【shōu】费标准。

第八章学生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tiáo】  学校建【jiàn】立【lì】了以国【guó】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dài】款、勤工助学【xué】、困难补【bǔ】助、学费减免【miǎn】等多种方【fāng】式并举的【de】奖励资助【zhù】体【tǐ】系。在新生入【rù】学报到时开通【tōng】“绿色通道”,保证家庭【tíng】经济困难新生顺利【lì】入学。

一、国家资助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jiā】助学金【jīn】:一般困难每生【shēng】每年2800元,特别困难每生每年【nián】3800元,退役士【shì】兵【bīng】每生每年3300元。

国家【jiā】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kùn】难学生可【kě】在生源【yuán】地县区【qū】学【xué】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家【jiā】生源地助学【xué】贷款,每生每年不超过【guò】16000元。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二、学校资助

勤工助学:学【xué】校为【wéi】帮助学生顺利完【wán】成学业、培养学生自立【lì】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zēng】强学生【shēng】社【shè】会实践能力,组织【zhī】开展【zhǎn】勤工助学活动【dòng】,按规定计酬发【fā】放。

学校奖学金:优秀【xiù】学生、优【yōu】秀学生干部一【yī】等3000元、二等2000元、三【sān】等【děng】1000元;优秀共青【qīng】团员、优秀同青团干【gàn】部500元;校级优秀【xiù】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shēng】干部500元;省级优秀毕【bì】业【yè】生、省级优【yōu】秀毕【bì】业生干部1000元。

企业奖学金:如【rú】步长奖学金、爱迪尔奖【jiǎng】学金等【děng】,金额【é】1000—5000元【yuán】不等。

新生入学绿色【sè】通道:确属家【jiā】庭经济困难新生可办理缓【huǎn】交手续先【xiān】行入学【xué】报到。

同一家庭子女来校就读:一次性资助每生300元。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shí】三条 新【xīn】生入【rù】学后,学【xué】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zhāo】生规定对其【qí】进行【háng】入学资格复查【chá】,资格复查不【bú】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yǒu】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shí】四条 本章【zhāng】程上报【bào】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在学校招【zhāo】生网站【zhàn】(https://zs.csiic.com)公布。

第二十五条【tiáo】 本章程未尽事宜【yí】以教育部及【jí】陕西省【shěng】普通高校招【zhāo】生有关【guān】政策规定为【wéi】准,陕西国际商贸学院负责【zé】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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