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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西安外事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更新:2024-9-19 17:35:15    发布:大学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年西安外事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西安外事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西安外事学院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校“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以下简称“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lì】进行【háng】,维护【hù】学校和考【kǎo】生【shēng】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xī】省有关规定,结合我【wǒ】校实际【jì】,制定【dìng】本章程。

我校分【fèn】类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gōng】开招生信息【xī】,接【jiē】受纪检部门【mén】和社会各界的全程监【jiān】督,保障招【zhāo】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fàn】有序【xù】地【dì】开【kāi】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西安外事学院

国标代码:12713

在陕招生代码:8039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cì】:本【běn】科、高职(专科【kē】),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为高职(专科【kē】)办学层次

学制:三年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西安外事学院

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条 学校【xiào】简介:西安外事【shì】学院创建于1992年,是国【guó】家教育部【bù】批准【zhǔn】成立的【de】普通本科院校。学校立足陕【shǎn】西、服务中西【xī】部、面向全国、辐射“一带一路”,建设【shè】特色【sè】鲜【xiān】明的国际化、应用型、综【zōng】合【hé】性、高【gāo】水平本科大学,创办百年名校。

学校【xiào】地处国【guó】家级【jí】高新区——西安【ān】高【gāo】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kāi】设44个本【běn】科专业,高职专业【yè】26个,形成了以文学、艺术、教育、管理【lǐ】、经济、工学、医【yī】学、农【nóng】学【xué】等多学【xué】科协调发展【zhǎn】的【de】学科专业体系。

学校坚持以立【lì】德树人为【wéi】根【gēn】本,以提高教【jiāo】育教学质【zhì】量为核心,创新协同育人机制,构建七方育人体系,让每个学生【shēng】都【dōu】能得到充分【fèn】的发展,培养具【jù】有健【jiàn】康体魄与健全人【rén】格【gé】、家国情怀与国【guó】际视【shì】野【yě】、实践【jiàn】能力与【yǔ】创新精神、自强乐用与奉献意【yì】识,德【dé】智体美劳全面【miàn】发展的应用型人才。

经过30余年的发展【zhǎn】,始终坚持依法治校、教授治学、民主管【guǎn】理【lǐ】、开放【fàng】合【hé】作,探索实施中【zhōng】国特色现代民办大学制度,获【huò】得长【zhǎng】足发展【zhǎn】。先后入选教育部首批【pī】“全国党建【jiàn】工作示范高校”、首【shǒu】批“‘一【yī】站式’学【xué】生社【shè】区综合【hé】管理模式建设试点高校”、首批“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xiào】”、数据【jù】中国【guó】“百校工程”培【péi】育【yù】院校、中华【huá】优【yōu】秀传统文化古琴传承【chéng】基【jī】地;荣获民政部全国先【xiān】进社会组织、全省先进基层党组【zǔ】织【zhī】;被陕西省评为【wéi】“一流学【xué】院建设单位【wèi】”、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gé】综合试【shì】点单位、就业先进单位;理事长【zhǎng】、校长黄藤与北大、复旦、南【nán】科大等大【dà】学校长【zhǎng】同获“中【zhōng】国好校长【zhǎng】”殊荣,学校发展模式【shì】被哈【hā】佛大学商学院【yuàn】列为教学案例。

第四条 办学地点:西安市雁塔区鱼斗路18号

邮 编【biān】:710077 学校网址:www.xaiu.edu.cn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lǐng】导委员会由学【xué】校【xiào】校级【jí】领导、校党委、纪检委【wěi】、教学【xué】与研究部、学生工作部【bù】、行政部、保障部【bù】以及各二级学院等部门【mén】负责同志组成,是高职【zhí】分类【lèi】考试招【zhāo】生工作的领【lǐng】导机构【gòu】。主要负责制【zhì】定招【zhāo】生【shēng】政策【cè】,决定【dìng】招生工作重大事项【xiàng】。教学与研究【jiū】部负责工作的【de】具体组织实施,会【huì】同【tóng】各二级【jí】学【xué】院做好文化基础【chǔ】和职业技能性测【cè】试;纪检委主要负责全程【chéng】监督招生、考试、录取的【de】公平公正;其他部门积极配【pèi】合做好宣传报道、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工【gōng】作。

第六条 学校【xiào】招生工作【zuò】领【lǐng】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xué】校【xiào】招生办【bàn】公室,根据国【guó】家教育部【bù】、省教育【yù】厅【tīng】、省教育考试院【yuàn】相关【guān】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工作。学校不【bú】委托【tuō】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zì】从事高【gāo】职分类考试考试招生工【gōng】作。

招生信息网:http://zsw.xaiu.edu.cn

招生【shēng】咨询电话:400-0019-888、029-88513888

监督电话:029-88751205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招生计划最终以教育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八条 符合申请【qǐng】条件【jiàn】的考生必须【xū】于2024年3月15日9∶00至3月18日17∶00,根据【jù】我校高【gāo】职分【fèn】类考【kǎo】试【shì】专项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chéng】,依据【jù】本人【rén】意愿登录陕【shǎn】西省【shěng】教育考试院门户网【wǎng】站【zhàn】(网址:https://www.sneea.cn)或陕西【xī】招【zhāo】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s://www.sneac.com)向我校【xiào】提出【chū】入学申请。

第九条 我校于9-19、9-19,根据我【wǒ】校公【gōng】布的具体考试时间安排文化素质考试【shì】和职业【yè】技能考试【shì】。考生须携带本人第【dì】二代《居【jū】民身份【fèn】证【zhèng】》原件,确【què】认报【bào】名信息,领取【qǔ】我校测试科目准考证参加测试。

文化素质采取笔试形式,考试当天仅开设一场;职业技能测试采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段内均可参加测试。

面【miàn】试【shì】时【shí】间:09:9-19:00、15:9-19:00,笔试:14:9-19:30。

第【dì】十条 我【wǒ】校高【gāo】职【zhí】综合评价招生采取“文化素质【zhì】测【cè】试+职业技【jì】能测试”考试方【fāng】式,其中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使【shǐ】用高【gāo】中【zhōng】学业水【shuǐ】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hé】素质评价【jià】结果【guǒ】。我校根据【jù】高职院校【xiào】分【fèn】类考试【shì】网【wǎng】上管理平台,获取普通【tōng】高中毕【bì】业生学【xué】业水平考试成绩和【h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不再另行组织【zhī】测试【shì】。参加高【gāo】职综合评【píng】价【jià】招【zhāo】生的“三校生”及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shì】成绩【jì】和综合素质评【píng】价【jià】结果不合格【gé】的考生,须参加我校【xiào】组织的文【wén】化素质测试,考试内容【róng】依据《中等【děng】职业学校公共基【jī】础课课程标准》制定。

退役【yì】士兵:凡具有高中学历【lì】的【de】退役士兵【bīng】的考生,根【gēn】据9-19公布实施的【de】《陕【shǎn】西省退【tuì】役士兵教育培训暂行办法【fǎ】》予以免除【chú】文【wén】化素质测试。

技能拔尖人才:申请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的,应当参加当年高考报名,符合我省普通高等职业教【jiāo】育【yù】分【fèn】类招生【shēng】考【kǎo】试【shì】的报名条件【jiàn】,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获得【dé】由教【jiāo】育部【bù】主办【bàn】或联办【bàn】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sān】等奖【jiǎng】及以上奖项【xiàng】,或由【yóu】省级教育【yù】行政【zhèng】部门主办【bàn】或联办的【de】省级【jí】职业院校技能大【dà】赛一等奖【jiǎng】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shēng】。(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gé】的在职在岗中【zhōng】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三)获得县级及县级【jí】以上【shàng】人民政府授予的【de】劳动模范荣誉称【chēng】号的在【zài】职在岗【gǎng】中等职业【yè】学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de】考【kǎo】生,予以免除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shì】,综合成绩按【àn】照满分【fèn】进行核算。

文化素质考试采【cǎi】取【qǔ】闭卷方式综【zōng】合考核语文、数学和英语,命题依据现行普通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kǎo】试大【dà】纲命制;职【zhí】业技能测试主要【yào】考核考生的专业能力【lì】测试和技【jì】术【shù】能力【lì】测【cè】试。专业能【néng】力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de】中【zhōng】职专业教学标【biāo】准【zhǔn】中的核心【xīn】专业知识为基本依据,采【cǎi】取笔试形式,重点考察综合专【zhuān】业能力。技【jì】术技能【néng】测试以【yǐ】教【jiāo】育部发布的中【zhōng】职专【zhuān】业教学标【biāo】准【zhǔn】中【zhōng】核心技术技能【néng】为【wéi】基本依据,以面试操作考试为【wéi】主,充【chōng】分体【tǐ】现岗位技能、通【tōng】用技术等内容。

第十一【yī】条 我校于2024年4月【yuè】7日9∶00前【qián】,按照本校分【fèn】类考试招生章程中规定【dìng】的对考生文【wén】化素质测【cè】试成【chéng】绩及职业适【shì】应性和职业【yè】技【jì】能测试成绩的综合评【píng】价办法,形成最终成绩库,并通过【guò】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zhāo】生网上【shàng】管理平台报送省教育考试【shì】院,并在我校招生网根【gēn】据【jù】考【kǎo】生综合成绩进【jìn】行排名,同时对【duì】预录【lù】取学【xué】生名【míng】单(包括考生姓名、录取专业、毕业【yè】学校等【děng】基本信息【xī】)进行公示【shì】。

我【wǒ】校报【bào】送预【yù】录取考生【shēng】于2024年4月12日17∶00前,首次【cì】报到注册后【hòu】,如招生计划仍【réng】有缺额,前期参加【jiā】我校考试,学院已【yǐ】向省招【zhāo】办报送成绩【jì】库并且未到其他【tā】学【xué】校【xiào】办理【lǐ】报到【dào】注册手【shǒu】续的学生,可到【dào】我校进行【háng】递补预【yù】录取。我校于4月13日9∶00至4月14日17∶00前将递补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shì】招【zhāo】生网上管理【lǐ】平台报送省招办,并将递补【bǔ】预录取学【xué】生名单(包括考生姓【xìng】名、录【lù】取专业、毕业【yè】学校等基本信息)在本【běn】校网【wǎng】站上进行公示。递补预录取考生报到注册截止时间【jiān】为4月17日17:00。

我校的文史类专业只可【kě】预录取【qǔ】高考统【tǒng】考报考科【kē】类为文史类、艺术(文【wén】)类的考【kǎo】生;理工类专业只可预录取高考统考报考科类为理工类、艺术(理)类、体育(理)类的考生;艺术(文)、艺术【shù】(理)类专【zhuān】业只可预【yù】录取【qǔ】高考统考报考相应科类的考生【shēng】,其中我省艺术【shù】类专业【yè】课省级统考专业,只可预录取【qǔ】已参加【jiā】2024年我省艺术类专业课统考且合【hé】格的考生【shēng】;职【zhí】教单招【zhāo】专业【yè】只可预录取报名【míng】参加【jiā】职教单招【zhāo】考生。

第十二条 新生到校报到注册必须持【chí】本人第二代居【jū】民身份证,进行现【xiàn】场确认【rèn】。逾期【qī】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zī】格【gé】。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高职分类考试成绩满分为450分。

考试【shì】方式:文化素【sù】质+职业技能【néng】测试,文【wén】化【huà】素质总分150分,职业【yè】技【jì】能测试总分300分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和三校生。

1、文化素质成绩

(1)普通高中毕业生【shēng】按照学业【yè】水平考试成【chéng】绩等级折算:其【qí】中A级150分、B级120分、C级100分、D级60分;

文化素质成绩=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总和÷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总数

(2)高中同等学【xué】力人员和三【sān】校【xiào】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课考试,满分为150分【fèn】;职【zhí】业技【jì】能成绩【jì】参加学校测试,满分【fèn】为300分。

2、职业技能成绩

普通【tōng】高中毕业生、高中同等学历和“三校生”需全部参加职业【yè】技【jì】能【néng】测试

1、职业技能成绩参加学校测试,满分为300分。

2、对于符【fú】合免【miǎn】试条件的技能【néng】拔【bá】尖人才免试录取;对于获得相关职业资【zī】格证书【shū】、职业技能证书的人员,报【bào】考相【xiàng】关【guān】专业免于【yú】职【zhí】业技能测试。

第十【shí】四条 对考生【shēng】身【shēn】体健康【kāng】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zhāo】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学校【xiào】提出【chū】特【tè】殊【shū】身【shēn】体【tǐ】健康要【yào】求【qiú】的专业,考生【shēng】必【bì】须依据自身健康状况,按照【zhào】要求填报。对于【yú】高考体检结果或学校体【tǐ】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qián】述【shù】规定【dìng】或要求的考生【shēng】,学校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

第十五【wǔ】条 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zé】:学校【xiào】按核【hé】算总分从高分到低【dī】分依次排名,按【àn】照不【bú】低于3%的淘【táo】汰率进【jìn】行录【lù】取,录取过程【chéng】中满足考生专业志愿需【xū】求,计划录【lù】满为止。各专业计划人数【shù】由学校招生【shēng】工作委员会根【gēn】据【jù】各【gè】专业【yè】录取人数情况进行适当调【diào】整。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 我校严格按照抄送陕西省发改委和陕西省教育厅的学费标准执行。

第八章 奖、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十七条 学校新生【shēng】报【bào】到注册时开【kāi】通“绿色通【tōng】道”,保证【zhèng】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shùn】利入学。

第十八条 根据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相关规定,在校学习期间,可申请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奖【jiǎng】励【lì】特【tè】别优秀学生,每学年评选,奖【jiǎng】励标准【zhǔn】每人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jīn】:奖励【lì】资【zī】助品【pǐn】学【xué】兼优的【de】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学年评选,奖励标准【zhǔn】每人每年5000元。

国家【jiā】助【zhù】学【xué】金:资【zī】助家庭经济【jì】困难的全日制本【běn】专科生(不含退役士【shì】兵学【xué】生),平均资【zī】助标准为每生每【měi】年3300元。具【jù】体分为两档:家庭【tíng】经济特别【bié】困难的学【xué】生每生每年3800元。一般困难的学【xué】生每生【shēng】每年28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shēng】全部享受国家助学【xué】金,资助标准为每【měi】生每年3300元。

服兵役高【gāo】等学校学生国家【jiā】教育资【zī】助:每生每年最高不【bú】超过16000元。

勤工助学:学生在【zài】学校【xiào】的组织【zhī】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guò】自己的劳【láo】动取【qǔ】得合【hé】法报酬,用于【yú】改善学习和【hé】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

生源地【dì】信用助学贷款:我校属于陕【shǎn】西【xī】省【shěng】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yuán】地【dì】助学贷款的普通【tōng】高校【xiào】,家庭经济【jì】困难【nán】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本专科生【shēng】每生每年可申请最【zuì】高【gāo】不超过16000元助【zhù】学贷款。

第九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xiào】在三【sān】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guī】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gé】复【fù】查,资【zī】格【gé】审查不合【hé】格者,按照教育部【bù】有关规定处【chù】理。

第二十条 本章程未【wèi】尽事宜以国家教育【yù】部及陕西省【shěng】政策规定为准,由【yóu】学院招生【shēng】工作领【lǐng】导【dǎo】小组负责【zé】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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