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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郑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5:51:54    发【fā】布:大学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年郑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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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我校招工作顺利进【jìn】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shēng】的合【hé】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gòng】和国教【jiāo】育【y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yù】法》等法律、法规【guī】和教【jiāo】育部【bù】有关【guān】招生政策规定,结【jié】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dì】二条【tiáo】 我校招生【shēng】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dǎo】和监【jiān】督下,由学校招生办【bàn】公【gōng】室具体【tǐ】实施,同时接受考【kǎo】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郑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有限责任公司

学校简称:郑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英【yīng】文译名【míng】:ZhengzhouSoftwareVocationalAndTechnicalCollege

国标代码:14796招生代码:6374

办学类型:民办营利性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制:三年

办学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南海大道36号

颁发毕业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学历证

颁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郑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tiáo】 学校基本情况:郑州【zhōu】软件职业技术学【xué】院是经河南省【shěng】人民【mín】政府【fǔ】批准、教育部备案【àn】的民办营利性全日制普通【tōng】专科院校【xiào】。学院建立有“新一代信息技【jì】术、电商物流与【yǔ】现代服务贸易【yì】、文化数智传播”三大专业群,现有【yǒu】物联网应用技【jì】术、软件技术、大数据技术、信息【xī】安全技术应【yīng】用、人工智能技术【shù】应用、音乐表演【yǎn】、舞蹈表演、网络营【yíng】销与直播电商、跨境电【diàn】子商务【wù】、大数据【jù】与会计共10个专科【kē】专业,学科设置前【qián】沿【yán】,师资力量雄厚,教学条【tiáo】件【jiàn】优越【yuè】,硬件设【shè】施一【yī】流。学院积极响应国【guó】家“数字中国”发展战【zhàn】略、紧密对【duì】接【jiē】河南【nán】省“7+28+N”重点【diǎn】产业链群,构建“政府【fǔ】+行业+企【qǐ】业+学校+学【xué】生”五方合作共【gòng】赢的人才培养体【tǐ】系【xì】,致力于培养知行【háng】合一、德技双修、智情并【bìng】进,富有家国情怀和创新精神【shén】的高【gāo】素质技术技【jì】能人才。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根据教育【yù】部有关规定,学【xué】校成立招生【shēng】工作委员会,委员会【huì】下【xià】设招生领导小组,组【zǔ】长【zhǎng】由主管校长【zhǎng】担任。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zhāo】生【shēng】政策、拟【nǐ】定招【zhāo】生计划和讨论【lùn】决定招【zhāo】生重【chóng】大事宜。

第六条【tiáo】 招生工作的【de】常设【shè】机【jī】构是学校【xiào】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全校招生【shēng】的各项【xiàng】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专科【kē】招生专业及【jí】计划数以河南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招【zhāo】生计【jì】划为准。各【gè】专业招生【shēng】计【jì】划【huá】由学校【xiào】根据社会【huì】需【xū】求、教学资源【yuán】等多【duō】种因素统筹分配。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我校招生录【lù】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xué】校【xiào】负责,招办监【jiān】督【dū】”录【lù】取体制,在河【hé】南省【shěng】招生委员【yuán】会统一组织下进行【háng】。坚持公平竞争【zhēng】、公正选拔,按照国家考试招生规定的程序、要求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 学校【xiào】提档【dàng】比例按照河南省招【zhāo】生政策执【zhí】行。学校对投档考【kǎo】生按照“分【fèn】数优先【xiān】、遵循志愿”的原则依【yī】次录【lù】取【qǔ】考生。当遇到考生成【chéng】绩相同时,则【zé】按照语文【wén】、数学、外语、综合【hé】成绩依次排序录【lù】取。

第十条 学校各专业录取无单科【kē】分数和【hé】志愿【yuàn】分【fèn】数级差要求【qiú】,学校认【rèn】同河南省对【duì】考生【shēng】的加分【fèn】政策,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mén】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第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采用省统考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省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按照河南省统一【yī】投档规则,由高分【fèn】到低分择优依次录取。投档【dàng】排序成【chéng】绩计算办法为:考【kǎo】生文化课成绩×50%+考生【shēng】专业省统考成绩【jì】/300×750×50%;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chéng】绩×0.5+专【zhuān】业省统考【kǎo】成绩×1.25,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后仍相【xiàng】同的,同等条件下参照【zhào】语文、数学成绩排【pái】序方式从高【gāo】到低录取【qǔ】。

第【dì】十二【èr】条 根据【jù】教【jiāo】育部和卫生部等部门制【zhì】定的【de】《普通高等学校招【zhāo】生体【tǐ】检工作指导【dǎo】意【yì】见【jiàn】》和有关补充规定【dìng】,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核。对身体健康状【zhuàng】况【kuàng】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予【yǔ】录取。

第【dì】十三【sān】条 各【gè】专业考生【shēng】的应试【shì】外语语种不限,但考生入校后均安【ān】排英语【yǔ】教学。

第六章 招生录取

第十四条 考生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符合录取条件的,由学校按照录【lù】取规则录取。学校【xiào】根据考生报名通讯地址用EMS特快专递向考【kǎo】生邮寄【jì】录【lù】取通知书。考生【shēng】请【qǐng】按【àn】规定时间【jiān】到【dào】校报到【dào】。

第【dì】十五条 学校录取批次:学校【xiào】专科招生录取严格按照河南省【shěng】招生主管【guǎn】部【bù】门公【gōng】布的批【pī】次录取。

第七章 学费标准与奖助措施

第十六条 学校2024年收费标准如下:

各专业收费标准:15300元/学年/生

住宿费标准:1500元/学年/生

第十七条【tiáo】 学校【xiào】有完善的奖、助【zhù】学金制度,可帮助【zhù】家庭经济困【kùn】难学【xué】生顺利入校学习。以【yǐ】国家奖助【zhù】学金、学【xué】院奖【jiǎng】学金【jīn】、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绿色【sè】通道、勤工助学、减免学费、临【lín】时困难【nán】补助等方【fāng】式为【wéi】辅。具体项目及标【biāo】准如下:

1.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每【měi】年:一【yī】等4000元;二【èr】等3300元;三等【děng】2600元。

4.国家【jiā】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kuǎn】根【gēn】据【jù】学费【fèi】加【jiā】住宿费确定【dìng】,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5.学院综合奖学金,每年:一【yī】等1500元,二【èr】等700元,三等300元。学院【yuàn】综合助学金,每年:一等2000元,二等【děng】1500元,三等1000元。

6.勤【qín】工助学政【zhèng】策【cè】、学费减【jiǎn】免政策及【jí】临【lín】时困难补助政策,根据【jù】实际情况确定对家庭困难学生帮扶【fú】力度。

第八章 新生入学与复查

第十八条 学校按照省教育【yù】厅要求和工作部署【shǔ】认真开展新生【shēng】入学复查【chá】工作【zuò】。凡弄虚【xū】作假者,依据《国【guó】家教【jiāo】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hé】《普通高等学【xué】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lǐ】暂行办【bàn】法【fǎ】》等文件有【yǒu】关程【chéng】序和规定严肃处理。

第九章 毕业证书的发放

第十九条 学【xué】生在规定年【nián】限【xiàn】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gé】,达到学校毕【bì】业【yè】要求的,由学校颁发郑州软件职【zhí】业【yè】技术学【xué】院专科毕业证【zhèng】书(教育部学信【xìn】网【wǎng】统一电【diàn】子注册)。

第十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我校【xiào】招生工作接受省教育厅和社会的监督,招【zhāo】生过程中【zhōng】未委【wěi】托任何【hé】单【dān】位、中介机构或招生代理人员【yuán】参与我校招生宣【xuān】传及录取【qǔ】工作,考生【shēng】及家长务必提高【gāo】警惕,谨防上当受骗【piàn】,造成【chéng】经济【jì】损【sǔn】失。学校监察、督查部门全程参与【yǔ】监督招生工作,执【zhí】行“规范操作,严格管理【lǐ】,接【jiē】受监督”的原【yuán】则,做【zuò】到录取程序公【gōng】开,录取结【jié】果【guǒ】公开,监【jiān】督机制公【gōng】开。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èr】十一条 本【běn】章【zhāng】程若与【yǔ】国家法律、法规【guī】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guī】、上【shàng】级有【yǒu】关政【zhèng】策为准。

第二【èr】十【shí】二条 通信【xìn】地址和招生咨询【xún】方式:地址:郑州航【háng】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南【nán】海大【dà】道36号【hào】。

招生咨询电话:0371-62421300/62421302

邮政编码:451171

学校网【wǎng】址:https://www.zzsvtc.edu.cn/

监督电话:0371-86215087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郑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