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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甘孜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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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甘孜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本文【wén】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甘孜职【zhí】业学【xué】院单招章【zhāng】程【chéng】,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yè】、招生计划【huá】、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甘孜职业学院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tiáo】 根【gēn】据《中华人民共和【hé】国教育法【fǎ】》《中【zhōng】华【huá】人民共和国高【gāo】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hé】国职【zhí】业【yè】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四川省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高职单招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sān】条 学校名称:甘孜职业【yè】学院;国标代码:14767;主管部门:甘孜州【zhōu】人民政【zhèng】府【fǔ】。

第四条【tiáo】 办学层【céng】次【cì】:高职【zhí】专科;办学类型:公办;颁发学历【lì】证书的学校名称:甘孜职业学院;证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办学地点:校本部:四川省甘【gān】孜藏族自治【zhì】州泸定县燕子沟镇【zhèn】南【nán】磨大道1号;姑咱【zán】校区【qū】(藏医学、藏药学专业):四川【chuān】省甘【gān】孜藏族自治【zhì】州康定【dìng】市【shì】姑咱镇鱼【yú】通路117号。

第六条 学【xué】校【xiào】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gōng】平【píng】、公正、公【gōng】开原【yuán】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huì】监【jiān】督机【jī】制,强化招考行为规范【fàn】,严格实【shí】施招生“阳光工程”。

第七条 学【xué】校【xiào】成立高【gāo】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负【fù】责全面贯【guàn】彻【chè】落实四川省招考委、四川省【shěng】教育厅高职单招的【de】相关政策【cè】、办法及要求,研究制定学【xué】校高职【zhí】单招【zhāo】工【gōng】作方案,执行有关招生工作的【de】决定。

第八条【tiáo】 学校成立由【yóu】纪检监察【chá】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的纪【jì】检监【jiān】督小组,全【quán】程监督高职单招录【lù】取工【gōng】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的高职单招【zhāo】计划包括【kuò】普高类和中职类,招生【shēng】专业【yè】及计划以【yǐ】省教【jiāo】育考试【shì】院公布为准【zhǔn】。

第十条 我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shēng】体检【jiǎn】工作指导【dǎo】意见》及有关【guān】补【bǔ】充规定;体检不符合专业相关要求的考生,应慎重填报。鉴于医疗【liáo】卫生服【fú】务工作的特殊性,色觉异常【cháng】(色盲或色【sè】弱)考生将不能被录取至藏医【yī】学、藏药学专业【yè】,学校建议残疾考生【shēng】谨慎【shèn】填报【bào】医学【xué】类、药【yào】学类专业。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一条 高职【zhí】单招录【lù】取工作在四川【chuān】省教【jiāo】育考试院【yuàn】统一组织下进行【háng】,执行“学校负责、招【zhāo】办【bàn】监督”的录取原【yuán】则。

第十二条 学校【xiào】认可四川省规定【dìng】加分政策,依据加【jiā】分以后【hòu】形成的投档成绩进【jìn】行录【lù】取。

第十三【sān】条  对进档【dàng】考生【shēng】的专业安【ān】排,实行分【fèn】数优先的原则,从高【gāo】分到低分进行录【lù】取,专【zhuān】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dàng】成绩相同时,按四川省确定【dìng】的高职单【dān】招【zhāo】同分【fèn】排序【xù】规则【zé】进行录【lù】取。

第十【shí】四条 录取专业【yè】时,考生所报专【zhuān】业志【zhì】愿无【wú】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yè】调【diào】剂者【zhě】,从高分【fèn】到低【dī】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duì】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kuàng】的【de】要求,执行《普通高等【děng】学校招【zhāo】生体检工作【zuò】指导意见》及有【yǒu】关【guān】补【bǔ】充规定。

第十六条 拟申请放弃【qì】录取资格的已投档考生须【xū】在4月12日12:00前以书面形式【shì】向我【wǒ】校提【tí】出申请;申请内容【róng】须注明拟放弃【qì】录取资格考生【shēng】的【de】姓名、高考报名号、身份证号、拟【nǐ】录取专业、拟放弃录取资格【gé】原因等,并在【zài】申【shēn】请书上附加身【shēn】份证照片,拟放弃录【lù】取资【zī】格考生【shēng】及其监护人还需手【shǒu】写签字盖指【zhǐ】纹印,申请书完成【chéng】后以照片形式发【fā】送至邮箱(8093364@.qq.com),我校将根据接收到的申请【qǐng】书办理【lǐ】放弃录【lù】取资格手续;因放弃录取资格【gé】、违【wéi】规【guī】违纪等导致的【de】计【jì】划空缺,我校将不再【zài】进行递补。

按照《四川【chuān】省【shěng】高等教育【yù】招生考试委员会【huì】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fā】<四川省2024年高等【děng】职业教育单【dān】独考【kǎo】试招生实施【shī】办【bàn】法>的【de】通知》(川【chuān】招考委【wěi】〔2023〕67号)文件规定,我校2024年高职单招招收保【bǎo】送及免试生,且申请考【kǎo】生【shēng】须符【fú】合学校2024年高职单【dān】招招生专业及专业类别要求。

第五章 收费办法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gé】按照省发展【zhǎn】改革【gé】委、教【jiāo】育厅、财【cái】政【zhèng】厅、省市场监管局有【yǒu】关政【zhèng】策执【zhí】行。服务性收【shōu】费和【hé】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yuán】则收取。

第十八【bā】条 学生的【de】国家教【jiāo】育【yù】资助项目和【hé】资助标准严【yán】格【gé】按照【zhào】教育部、财政部、省教【jiāo】育厅、省财政厅、省退役军【jun1】人事务厅等部门有关政策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考生被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按我校【xiào】有关要【yào】求和规【guī】定的期限到【dào】校办理【lǐ】入学手【shǒu】续。未【wèi】经请【qǐng】假或请假逾期【qī】者,除【chú】因【yīn】不可【kě】抗力等正当事由【yóu】外,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hé】格【gé】的【de】新生,将按照【zhào】有关【guān】招生规定进行处【chù】理,直至取消【xiāo】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我【wǒ】校未委托【tuō】任何中介机构或个【gè】人进行招生【shēng】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yòng】。以我校名义【yì】进行【háng】非法招【zhāo】生宣传等活动的【de】中介机【jī】构和个人,我校【xiào】保留依【yī】法【fǎ】追究责任【rèn】的【de】权利。

第二十一条 鉴于藏【cáng】医学【xué】、藏【cáng】药学【xué】专业的【de】特殊性【xìng】,考生须具备较为良好的藏【cáng】语文基础,学【xué】校建议无藏语文【wén】基【jī】础的考生慎重【chóng】填报藏医学【xué】、藏药学专业。

第二十二条 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 四川省泸定县燕子沟镇甘孜职业学院

邮政编码:626100

招【zhāo】生咨询电话:(0836)6665011   17738950434

学校网址:www.scgzzyxy.com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学校教务处(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