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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自贡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

更新:2024-9-21 19:30:41    发布:大学【xué】生必备【bèi】网      纠错

2024年自贡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

本文为【wéi】大家整【zhěng】理【lǐ】的【de】是2024年自【zì】贡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zhuān】业、招【zhāo】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自贡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gēn】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jiāo】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děng】教育法》《中【zhōng】华人【rén】民共和国职业【yè】教育【yù】法》以及教育部【bù】有关【guān】规定【dìng】、贯彻四川省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高职单招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自贡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4768

学校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学校层次:专科(高职)

办学类型:民办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自贡职业技术学院

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办学地点: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外北环路1号

第六条 学【xué】校高职单【dān】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强【qiáng】化招考行【háng】为【wéi】规【guī】范【fàn】,严格实施【shī】招【zhāo】生“阳光【guāng】工程”。

第七条 学校成立【lì】高职【zhí】单招【zhāo】工作领导小组,负【fù】责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招考委、四【sì】川省教育厅【tīng】高职单【dān】招【zhāo】的相关政【zhèng】策、办法及要求,研究制【zhì】定学校【xiào】高职单招工作方【fāng】案,执行有关招生工作【zuò】的决定。

第【dì】八条 学校成立由【yóu】纪【jì】检监察部门负【fù】责【zé】人为组长的纪检【jiǎn】监督小组,全程监督高【gāo】职单招录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的高职单招计划包【bāo】括普高【gāo】类和中【zhōng】职类,招生【shēng】专业【yè】及计划【huá】以省【shěng】教育考试院公布为【wéi】准。

第十条 医学【xué】类和护【hù】理类专业对色觉异常II度【dù】(俗称【chēng】色盲)考生不予录【lù】取。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一条【tiáo】 高职单招【zhāo】录取工作【zuò】在四川【chuān】省教育【yù】考试院统【tǒng】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xué】校【xiào】负责、招办监督【dū】”的录取原则。

第十【shí】二条 学校认可【kě】四【sì】川省【shěng】规定加分政策,依据【jù】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chéng】绩进行【háng】录取。

第【dì】十三条  对进档【dàng】考生【shēng】的专业安排,实【shí】行分数优【yōu】先的原则【zé】,从高分到低【dī】分进行录取,专业志愿之【zhī】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xiàng】同时,按四【sì】川【chuān】省确定的【de】高职单招同【tóng】分【fèn】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四【sì】条 录取专【zhuān】业时,考生所【suǒ】报【bào】专业志愿无法满【mǎn】足【zú】时【shí】,对服从【cóng】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mǎn】专业;对不服从专业【yè】调剂【jì】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shí】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zhuàng】况的要求,执行【háng】《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六条 拟【nǐ】申【shēn】请放弃录取资格【gé】的已投【tóu】档考生,考生须【xū】在2024年【nián】4月10日17:9-21月12日12:00前【qián】亲自到我校招生处办【bàn】理并提交【jiāo】《自愿放弃录【lù】取申请书【shū】》原件(内容【róng】包含姓【xìng】名、考生号、身份证号、联系电【diàn】话、放【fàng】弃录取原因【yīn】、考生签字【zì】并按手印、考生手【shǒu】持身【shēn】份证照片)等材料,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qǔ】申【shēn】请【qǐng】。联系电话:15184468730

第五章 收费办法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biāo】准【zhǔn】严格按照【zhào】省发展改革【g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jú】有关政策【cè】执【zhí】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dìng】的项目【mù】,坚持【chí】学【xué】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zé】收【shōu】取。

第【dì】十八条 学生的国家【jiā】教育资助项目和资助【zhù】标【biāo】准【zhǔn】严格【gé】按照教育部、财政部、省【shěng】教育厅、省财【cái】政厅、省退【tuì】役军人事务厅等部门有关政策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tiáo】 考生被录【lù】取后,持录取通知【zhī】书,按【àn】我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xiào】办理入学手续。未经【jīng】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yīn】不可抗力等【děng】正当事由外【wài】,视为自【zì】愿放弃【qì】入学【xué】资格。新生入校后【hòu】,学校【xiào】统一进行新生【shēng】复查【chá】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guān】招生规【guī】定进【jìn】行处理,直【zhí】至取消入学资格【gé】。

第二十条 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 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外北环路1号

邮政编码:643000

招生咨询电话:0813-5843998

学校网址:https://www.zgzyjsxy.com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自贡【gòng】职业技【jì】术学院招生处负【fù】责解释【sh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