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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京培黎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0:55:04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北京培黎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北京培黎【lí】职【zhí】业学【xué】院招生【shēng】章程,主要包含办【bàn】学类【lèi】型、办学层次、招生计【jì】划、报考条【tiáo】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学校地【dì】址等信息,以下是【shì】详【xiáng】细内容,希【xī】望对【duì】大家有所【suǒ】帮助。

北京培黎职业学院2024年统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章程制定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jiāo】育法【fǎ】》《中【zhōng】华【huá】人民共【gòng】和国高等教【jiāo】育法》等相关法律、教【jiāo】育【yù】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以下称招生省份)教育【yù】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北京培黎职业学院

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

学校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北京培黎职业学院

种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校址及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一号

第五条招生依据

学校【xiào】招生工【gōng】作严格贯【guàn】彻落实【shí】国【guó】家【jiā】教育方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quán】面考核、综合评价【jià】、择优录取,并接【jiē】受纪检【jiǎn】、监事会、考【kǎo】生【shēng】、家长及社【shè】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领导小组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第七条实施机构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我校招生的实施机构,负责处理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监督机构

学【xué】校党委纪检办公室和监事会【huì】作为招【zhāo】生监察【chá】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shī】监【jiān】督【dū】。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

学【xué】校严格【gé】执【zhí】行教育部【bù】和北京市教育行政部门【mén】核【hé】准的招生计划总【zǒng】数,根据近三年录取情况对新生数据进行分析,综合考虑报考生源数量、办学条件及毕业生就业状况,合理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学校无预留招生计划。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一条 招生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按照招生省份调档政策执行。

2.专业分配原则: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xù】投档【dàng】原则为“志愿优【yōu】先,遵循分【fèn】数”。考生所报【bào】专业志愿【yuàn】均未被录取【qǔ】的情况下,对【duì】于服从专业调【diào】剂的考生【shēng】,可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yè】;对于不服从【cóng】专【zhuān】业调剂的考生,作【zuò】退档处理。

3.加分政策【cè】:对考生加分的处理【lǐ】按招生省份的规定执行。学校认可【kě】招【zhāo】生省【shěng】份的加分投【tóu】档【dàng】的【de】政策和规则,按考生政策【cè】性照顾加分【fèn】后【hòu】的成绩【jì】录取。

4.高考改革省份相关要【yào】求:对于实行【háng】“选考【kǎo】科目【mù】”招生改【gǎi】革试点省份考生,按【àn】照招生省份的招生【shēng】工作【zuò】文件规定执行。

5.特殊类型招生的【de】录取规则【zé】:美术【shù】类考生须【xū】参加所在省统一组【zǔ】织的美术类专业课考试,文化课成绩【jì】、专业课【kè】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规【guī】定的高职【zhí】(专科)录取控【kòng】制分数线,按所在省投档原则以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体育类考【kǎo】生须参加【jiā】所在省统一组织的体育类专业课考试【shì】,文化课成绩【jì】、专业【yè】课成【chéng】绩均达到所在省【shěng】规定的高职(专【zhuān】科)录取控制分数【shù】线,按所在省投档原则以投档分数从高【gāo】到低【dī】择【zé】优【yōu】录取。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语种要求:不限。

2.单科成绩要求:单科成绩不做要求。

3.体检要求:所有考生均须参【cān】加身体健【jiàn】康状况检查,如实【shí】填写本人的既往病【bìng】史。依据教【jiāo】育部、原【yuán】卫生部【bù】、中国残疾人联合【hé】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zhāo】生体检工【gōng】作指导【dǎo】意见》有【yǒu】关规定【dìng】执行。

4.其他要求:商务日语、应用西【xī】班牙语、应用【yòng】德语、应用韩语是高收费【fèi】专【zhuān】业【yè】,只录取有专业志【zhì】愿的考生【shēng】,录取后【hòu】不能转专【zhuān】业,毕业后【hòu】出国留学,不参加国内专升本,最低开班人数4人。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

按照报备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的收费标准执行。

学费:23000-24000元/年,高收费专业60000元/年。

住宿费: 4800元/年(空调4人间)。

教材费:500元(多退少补)。

军训费:500元。

第十四条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jiā】助学金【jīn】、学校优秀学生和优秀【xiù】学生干部等奖助【zhù】学金,符【fú】合条件【jiàn】的学生可申【shēn】请享受。家庭【tíng】经济困【kùn】难【nán】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dài】款【kuǎn】,入学后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jīn】或参【cān】加学【xué】院勤工助学活动。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要求

录取新【xīn】生持《北京培【péi】黎职业学院录取通知书【shū】》和相关证【zhèng】件,在【zài】规定日期到校【xiào】报到,因故不能按期【qī】报到者,应以书【shū】面形式向学院【yuàn】请假,逾期【qī】者按【àn】自愿放弃【qì】入学资格处【chù】理。

学院在新生报到【dào】时【shí】对新生入学资格【gé】、身体健康状况、心理【lǐ】健【jiàn】康状况【kuàng】等进行【háng】初步审查,入学后由各主管【guǎn】部门进行复查,复查结【jié】果根据学【xué】院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联系电话、网址等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1号

邮编:100085

招生热线:(010)62956515、62956516、62956586、62956587

传  真:(010)62956587

网  址:www.bjpldx.edu.cn

第十七条 其它需要说明或解释的内容

本章程【chéng】适【shì】用于2024年学【xué】校【xiào】普通高考招生工【gōng】作,章程外或因政【zhèng】策变化带来的问题,由学院招【zhāo】生工作【zuò】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第十八条本章程解释部门

本章程由北京培黎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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