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吕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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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吕梁职业技术学院高考招生工作的【de】顺【shùn】利进行,规范招生【shēng】行为,提【tí】高生源质量,维【wéi】护学校和【hé】考生合法权【quán】益,依据《中【zhōng】华人民共和国【guó】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gāo】等【děng】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yǐ】及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zhōng】心有【yǒu】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2024年【nián】招【zhāo】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学院名称:吕梁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4500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形式:全日制
办学地址:山西省吕梁市孝义市湖滨路17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吕梁职【zhí】业技术学院设【shè】立由【yóu】学院领导及相关【guān】部【bù】门组成的【de】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shēng】计【jì】划,讨【tǎo】论决【jué】定招【zhāo】生重大【dà】事宜【yí】。
第四条 吕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校招生工作。
第五条 吕梁职业技【jì】术学院纪委等相关部门对招生工【gōng】作【zuò】实【shí】施监【jiān】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院根据省教【jiāo】育【yù】厅下达的招生计划【huá】,综合考虑地域【yù】、生源【yuán】质量、各【gè】省(自治【zhì】区、直辖市)高考【kǎo】报名人数、毕业生就业【yè】情况等因【yīn】素【sù】,在参考往年【nián】分省招【zhāo】生计划【huá】的基【jī】础上,按照“专业结构优【yōu】化分配,招生规模相【xiàng】对【duì】稳定【dìng】”的方法,制定学院分省【shěng】来源计划,并通过各省【shěng】级招生主【zhǔ】管部门【mén】、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shēng】公布。对【duì】预【yù】留计划的调整和使用【yòng】,根据有关省文【wén】件规定执行。
第七条 对报考【kǎo】率不足【zú】的高【gāo】考类【lèi】专业,可视具【jù】体情况将剩余计划按【àn】一定比例调整至【zhì】高考其他【tā】专业【yè】或调整至【zhì】对口类专业,对【duì】报考率不【bú】足的对口类专业【yè】,可视具体情况将剩余计划调整【zhěng】至对口其他专业或【huò】高考类专【zhuān】业。
第四章 录取原则及规则
第八条【tiáo】 学院【yuàn】依据教【jiāo】育部、省教育厅有【yǒu】关招生【shēng】工【gōng】作的规定【dìng】,本着公平、公【gōng】正、公开的原【yuán】则,在省【shěng】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招【zhāo】生【shēng】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dìng】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de】录取机制。
第九条 普通高考录取
1.坚【jiān】持“在思想政治品【pǐn】德考【kǎo】核和身体【tǐ】健康状况检查合格【gé】、统考成绩达【dá】到录取【qǔ】控制分数线的【de】考生中,结【jié】合学【xué】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yōu】录取【qǔ】”的原则录取学【xué】生。
2.考生体检标准严格执行教育部【bù】、卫【wèi】生部和中国【guó】残疾人【rén】联合【hé】会《普通高【gāo】等学【xué】校【xiào】招生【shēng】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guān】规定。
3.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yuán】则【zé】安排专业,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第二个【gè】专【zhuān】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zú】的,服从调【diào】剂,将根据分数调剂到相【xiàng】应专业。不服从调剂【jì】的做【zuò】退档【dàng】处理【lǐ】。
4.对加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照有关省文件规定执行。
5.新生入【rù】学后,3个【gè】月内进行【háng】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tiáo】件或弄虚作假者【zhě】,取消【xiāo】入学【xué】资格。
第十条 对口升学录取
1.实行“学校负责、省招考管理中心监督”的录取体制。
2.录【lù】取严格【gé】按照省招生考试管【guǎn】理【lǐ】中心【xīn】划定的最【zuì】低录取控制线,按志愿【yuàn】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lù】取。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三二分段”录取
“三二分【fèn】段”录取严【yán】格按【àn】照山西【xī】省教育厅、省【shěng】招办【bàn】有关三二【èr】分段招生录取的【de】各项规定,根据考生当年录【lù】取专业志【zhì】愿,按照考试分数从高【gāo】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学院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语种为英语。
第五章 招生专业设置及收费标准
第十三条 设置的专业【yè】经山西【xī】省教育厅【tīng】职【zhí】成处组织评审通过并在教育【yù】部【bù】备案。
第十四条 学费和住【zhù】宿费严格按【àn】照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zhěng】2000年高等学【xué】校学生收费标准的通知【zhī】》(晋教计【jì】财〔2000〕30号)和【hé】省物价局【jú】、省教育【yù】厅、省【shěng】财政厅【tīng】《关于【yú】规【guī】范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yè】学校【xiào】公寓【yù】收费的通【tōng】知》(晋【jìn】价费字〔2002〕250号)文件规定【dìng】的收费标准执【zhí】行【háng】。
2024年招生专业设置及学费标准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学制(年) | 科类 | 所在院系 | 学费(元/学年) |
1 | 园林技术 | 410202 | 三年 | 文理 | 经济系 | 4000 |
2 | 畜牧兽医 | 410303 | 三年 | 文理 | 经济系 | 4000 |
3 | 工程测量技术 | 420301 | 三年 | 文理 | 矿业工程系 | 4000 |
4 |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 | 420303 | 三年 | 文理 | 矿业工程系 | 4000 |
5 | 煤矿智能开采技术 | 420501 | 三年 | 文理 | 矿业工程系 | 4000 |
6 | 矿山机电与智能装备 | 420504 | 三年 | 文理 | 矿业工程系 | 4000 |
7 | 煤炭清洁利用技术 | 420505 | 三年 | 文理 | 矿业工程系 | 4000 |
8 | 氢能技术应用 | 430304 | 三年 | 文理 | 矿业工程系 | 4000 |
9 | 建筑室内设计 | 440106 | 三年 | 文理 | 电子信息系 | 4000 |
10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460104 | 三年 | 文理 | 机电系 | 4000 |
1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460301 | 三年 | 文理 | 机电系 | 4000 |
12 | 智能控制技术 | 460303 | 三年 | 文理 | 电子信息系 | 4000 |
13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460306 | 三年 | 文理 | 机电系 | 4000 |
14 | 煤化工技术 | 470205 | 三年 | 文理 | 矿业工程系 | 4000 |
15 | 酿酒技术 | 490105 | 三年 | 文理 | 经济系 | 4000 |
16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500211 | 三年 | 文理 | 机电系 | 4000 |
17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510102 | 三年 | 文理 | 电子信息系 | 4000 |
18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510201 | 三年 | 文理 | 电子信息系 | 4000 |
19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510202 | 三年 | 文理 | 电子信息系 | 4000 |
20 | 大数据技术 | 510205 | 三年 | 文理 | 大数据学院 | 4000 |
21 | 云计算技术应用 | 510206 | 三年 | 文理 | 大数据学院 | 4000 |
22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 510207 | 三年 | 文理 | 大数据学院 | 4000 |
23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510209 | 三年 | 文理 | 大数据学院 | 4000 |
24 | 现代移动通信技术 | 510302 | 三年 | 文理 | 大数据学院 | 4000 |
25 | 大数据与会计 | 530302 | 三年 | 文理 | 经济系 | 4000 |
26 | 电子商务 | 530701 | 三年 | 文理 | 经济系 | 4000 |
27 | 旅游管理 | 540101 | 三年 | 文理 | 经济系 | 4000 |
注:园林技术、畜【chù】牧兽医两【liǎng】个专【zhuān】业在吕梁职业技术【shù】学院的产业学院——吕梁市农业学校就读,地【dì】址:山西【xī】省吕【lǚ】梁市【shì】离【lí】石区滨河北东路40号。
第六章 奖贷助情况
第十五条 奖学金设置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奖项。国家奖学金【jīn】:8000/生/学年;国家励【lì】志【zhì】奖学金:5000/生/学【xué】年【nián】。
第十六条 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措施
国家助学金(学生享有4000元、3300元、2600元不等额度【dù】的助【zhù】学金);学生可【kě】以【yǐ】申请国家【jiā】生【shēng】源【yuán】地助学贷款;学【xué】校设【shè】有勤工助【zhù】学岗位;毕业生可申请求职创业补贴【tiē】(1200元/生)。原建档立卡【kǎ】贫【pín】困学生优先考虑国家励志奖学【xué】金,国【guó】家【jiā】助学金。
第七章 录取通知书
第十七条 学院执行由法人签发【fā】录取通知书的政【zhèng】策,学【xué】院法人:学【xué】院院长。
第八章 学历证书
第十八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wán】教育教学【xué】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yào】求【qiú】的,学校【xiào】应【yīng】当准予毕业,并在【zài】学生离校前发给毕【bì】业证书。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吕梁职业技术学院
第九章 附 则
第十【shí】九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4年度吕梁【liáng】职业【yè】技术学院高职(专【zhuān】科) 招【zhāo】生【shēng】工作。
第二十【shí】条【tiáo】 本章程自公布【bù】之日起执行。我院有【yǒu】关高职招生【shēng】工作的【de】政策【cè】、规定或宣传口【kǒu】径与本章程不一致的【de】,均【jun1】以本章程规定为【wéi】准。
第二十【shí】一【yī】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chéng】中【zhōng】我院咨询工作人员的【de】意【yì】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shí】二【èr】条 国家【jiā】招【zhāo】生政策调整时【shí】,以国【guó】家新的招生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tiáo】 本章【zhāng】程由【yóu】吕梁职业【yè】技术学院【yuàn】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学院网址:www.llzy.edu.cn
学院公众号:llzyjsxy2013
招生咨询电话:0358-7849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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