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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22:53:49    发【fā】布【bù】: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主要包含招生专业、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jù】《中华人民共【gòng】和国教育法》、《中【zhōng】华【huá】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fǎ】》等法【fǎ】律法【fǎ】规【guī】以及教育【yù】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jīn】年【nián】普【pǔ】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的【de】招【zhāo】生工【gōng】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 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民办高等职业学校

层次:专科

第四条 吉林城市职业【yè】技术学院【yuàn】凯旋北【běi】路校【xiào】区:吉林省长春市【shì】宽城区兰【lán】家镇广【guǎng】宁村委会凯【kǎi】旋北路7666号

吉林城市【shì】职业技术【shù】学【xué】院兴工路校区:吉【jí】林省长春【chūn】市宽城区兰家镇广宁村委会【huì】兴工【gōng】路1343号

第二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五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

第三章 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费收取标准

专科(高职)专业:

1、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2、动车组检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3、空中乘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4、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5、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6、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7、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8、大数据与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9、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10、酒店管理【lǐ】与数字化【huà】运营专业【yè】:学费标准为每生每【měi】学年11800元

11、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12、园林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13、数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14、智能焊接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15、汽车技术【shù】服务与营销专业:学【xué】费标【biāo】准【zhǔn】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16、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17、金融科技应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18、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19、婴幼儿托育服【fú】务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měi】学【xué】年11800元

20、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21、汽【qì】车检测与【yǔ】维修技术专【zhuān】业,学费标准为每【měi】生每学年13800元

22、新能源装备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23、智能网联汽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400元

24、汽车制【zhì】造【zào】与试验【yàn】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wéi】每生每学年14400元

25、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26、软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27、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28、智能控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29、卫星通【tōng】讯与导航【háng】技术【shù】专业:学【xué】费标准为每生【shēng】每学年14400元

30、护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31、医学美容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32、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33、人物形象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34、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35、室内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36、游戏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zhù】学金、国家助学贷【dài】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zī】助【zh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此外,校【xiào】内【nèi】资助【zhù】还设立奖【jiǎng】学金、学费减免、勤工俭学、临时困难补【bǔ】助等资助项目。

第八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jiā】庭经【jīng】济困难学生可在【zài】家庭户籍所在地【dì】的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办理生【shēng】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rù】学【xué】时【shí】,家【jiā】庭经【jīng】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rú】暂时筹集不齐【qí】学费和住宿费,可在报到期间,通过高【gāo】校开设【shè】的“绿【lǜ】色通道【dào】”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家庭【tíng】经济困难学生【shēng】向【xiàng】学【xué】校提出申请,由高【gāo】校资助部门根据学【xué】生具【jù】体【tǐ】情况【kuàng】开展困难认定,采取【qǔ】不同措施给予资【zī】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条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shí】一条身【shēn】体及健康状况要求:执行【háng】教育部、国家卫生【shēng】健康委【wěi】员会、中国残【cán】疾人【rén】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děng】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录取规则:

(一)遵【zūn】循原则。学校招生录取【qǔ】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gōng】开程序的【de】原则。执行国【guó】家教育【yù】部和各省、自治【zhì】区、直【zhí】辖市【shì】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cè】,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guān】规定【dìng】。以考生【shēng】填【tián】报【bào】的志愿高考文化课【kè】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tǐ】美【měi】全面【miàn】考核【hé】,择【z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shòu】各【gè】省、自治【zhì】区、直辖【xiá】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de】监督【dū】。

(二)投档比【bǐ】例【lì】。按照顺序【xù】志愿【yuàn】投档的【de】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dàng】案的比例【lì】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de】批【pī】次,调档比例原【yuán】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shēng】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的,按生源省份投【tóu】档【dàng】比例要【yào】求【qiú】执行。

(三)专业录取。对按【àn】顺序志愿【yuàn】投档的【de】省份【fèn】,首先录【lù】取院校第一志愿考生,当【dāng】院校【xiào】第一【yī】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专业计划录取其他志愿【yuàn】考生。对【duì】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fèn】,首先【xiān】录取先投档的考生,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录【lù】取后投档的考生。对【duì】进【jìn】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zhuān】业清”原则予以【yǐ】录取,根据考【kǎo】生专【zhuān】业【yè】志愿,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zé】优录【lù】取;不能满【mǎn】足【zú】其进第一【yī】志【zhì】愿的【de】,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lù】取,仍不能【néng】满足的按其【qí】第三【sān】专业【yè】志愿录取【qǔ】,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yǒu】专业志愿均不能【néng】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de】考生,将【jiāng】其调录到录【lù】取未满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cóng】专【zhuān】业调剂,作【zuò】退档处理。

(四)优先级别。进档考【kǎo】生【shēng】投档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xù】及分【fèn】数从高【gāo】到低排序。1. 实行“3+1+2”模式高考改革的省份,进档【dàng】考生投档分【fèn】数相【xiàng】同【tóng】时【shí】,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dī】排【pái】序,依次为数学、语文、外语、首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的再选科目【mù】、单科次高成绩的再【zài】选科目。 2. 实行“3+3”模式高考【kǎo】改革的省份,进档【dàng】考生投档成绩相【xiàng】同时,按单【dān】科顺序【xù】及分数【shù】从【cóng】高【gāo】到【dào】低【dī】排【pái】序,依次为【wéi】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最高成绩的【de】选考【kǎo】科目、单科次高成绩【jì】的选考科目、单科第三高成绩的【de】选考【kǎo】科目。 3. 非高【gāo】考改革的省【shěng】份,进【jìn】档考生投【tóu】档成绩相同时,按【àn】单科【kē】顺序及分数从高到【dào】低排序,文史类【lèi】依次为语【yǔ】文、外语、文【wén】综合、数学【xué】,理工类依【yī】次为数学【xué】、外语【yǔ】、理综【zōng】合、语文。其中如【rú】个【gè】别专业生源计【jì】划【huá】不足【zú】时,服从专业【yè】调剂【jì】的考生按成绩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专业;对所报志愿未被【bèi】录取且不服从调【diào】剂的考生,将作退【tuì】档处理。

(五)照【zhào】顾加分项【xiàng】。对享受政【zhèng】策性加分【fèn】或【huò】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教育部【bù】有【yǒu】关文件精【jīng】神【shén】和考生所在省招生【shēng】委员会的【de】有关【guān】规定执【zhí】行。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进行排序,优先录取实考分高的考【kǎo】生。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jlcsxy.com

通讯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凯旋北路7666号

联系电话:0431—81929700、82632888

联系人:陈晓媛

第十【shí】四条 本【běn】章程【chéng】无特别要求未尽【jìn】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