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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海事大学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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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海事大学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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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事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秋季统一高考
一、院校全称上海海事大学
二、就读校址临【lín】港校【xiào】区地址为上海市【shì】浦东新【xīn】区海港【gǎng】大道1550号(201306)。
三、层次☑ 本科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种类院校名称上海海事大学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海事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上海海事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gōng】作;上【shàng】海【hǎi】海【hǎi】事大学招【zhāo】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zé】学校秋季统一招生的日【rì】常工作【zuò】;上海海事大学纪检监【jiān】察部门是【shì】我校【xiào】招生【shēng】工作【zuò】的监督机【jī】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shì】教育【yù】委员【yuán】会核准【zhǔn】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xiào】发展定位与办【bàn】学条件,统【tǒng】筹考【kǎo】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shēng】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xiào】本年【nián】度分【fèn】省分【fèn】专业招【zhāo】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nǚ】比例限制。航海技术【shù】、轮机工【gōng】程、船舶电子电气工【gōng】程【chéng】专业,由于工作【zuò】性【xìng】质特【tè】殊,不适宜女生报考。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shěng】分专【zhuān】业招【zhāo】生计划、高【gāo】考改革省【shěng】市选考科目【mù】要求【qiú】等详见各【gè】省级招【zhāo】生主管部门【mén】(以下简称【chēng】省级招办)编印【yìn】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九、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一)以教【jiāo】育【yù】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huì】印【yìn】发的《普【pǔ】通高【gāo】等学校招生体检工【gōng】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hào】)及有关补【bǔ】充规【guī】定为【wéi】依据,考生须据【jù】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mán】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zhào】本校【xiào】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guān】退学与【yǔ】休学的规定执行【háng】。

(二)参照中华【huá】人民【mín】共和国国家标准《船【chuán】员健康检查【chá】要求》(GB 30035-2021),报考航海【hǎi】类【lèi】提【tí】前【qián】批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以下特【tè】殊录取要求:

1.航海技术专【zhuān】业:辨色【sè】力正常(无色【sè】盲无色弱),无复视【shì】;身高1.60米及以【yǐ】上;双眼裸视力均【jun1】能达到4.7(0.5)及以上,或双眼裸视力均【jun1】能【néng】达【dá】到4.0(0.1)及以上且矫正【zhèng】视力均能达【dá】到【dào】4.8(0.6)及以上。

2.轮【lún】机工程、船舶电子电【diàn】气工程专业:辨色力正常(无色【sè】盲无【wú】色弱),无复视【shì】;身高1.55米及以上;双眼裸【luǒ】视力均能【néng】达到【dào】4.6(0.4)及【jí】以上,或【huò】双【shuāng】眼裸视力均【jun1】能达到4.0(0.1)及【jí】以【yǐ】上且矫正视力【lì】均能达到4.6(0.4)及以上。

其他要求参照《船员健康检查要求》执行。

十一、录取规则

(一)依据普通【tōng】高等学校招【zhāo】生全【quán】国统一考【kǎo】试(秋季统一考试【shì】)成绩录取的规则【zé】:

1. 学【xué】校按【àn】照【zhào】教【jiāo】育部【bù】的有关规定【dìng】以【yǐ】及各省(区、市)各批次【cì】的投档模式和相关政策【cè】,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àn】的比例【lì】原则上控【kòng】制【zhì】在【zài】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规则:

(1)学校按【àn】投档【dàng】成绩分别从高【gāo】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考生志愿依次录取。各志愿【yuàn】之间【jiān】无级差【chà】。

(2)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的专业志愿清”的规则。

3.我【wǒ】校认可教【jiāo】育部和各【gè】省级招办【bàn】根据教育部相【xiàng】关规定给予考【kǎo】生的全国性【xìng】加分政策,不累计且最高不超【chāo】过20分【fèn】。政策性加分在专【zhuān】业录取时【shí】计入总分。

4.对【duì】投档到我校但未【wèi】进【jìn】入【rù】专业志愿【yuàn】、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yè】调剂【jì】的【de】考生作调剂录取【qǔ】。考生只在被【bèi】投【tóu】档的组内【nèi】的未录满专业【yè】予以调剂录取。学校将根据考生【shēng】综合情况在未录满的专业中【zhōng】予以调剂录取。对于【yú】不服【fú】从专业调剂的考生【shēng】予以退档。

(二)顺【shùn】序志【zhì】愿批【pī】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zú】时,省招办可在同批次录【lù】取【qǔ】控制分数线上,按非第一【yī】志【zhì】愿考生(包括征【zhēng】集志愿)人数不超【chāo】过招生【shēng】计【jì】划剩余数的120%进行【háng】投档;若生源仍不足,我【wǒ】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huá】调【diào】配至生【shēng】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qǔ】。

(三)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办规定为准。

(四)进档考生在同分条件下,上海、北京天津海南浙江山东考生依次比较数学、外【wài】语、语【yǔ】文成绩。其他外省市【shì】考生:文科(或“3+1+2”改【gǎi】革省份【fèn】历史组【zǔ】)按照语文、外语、数学为【wéi】序;理科(或“3+1+2”改【gǎi】革【gé】省份【fèn】物理组)按照数学、外语、语文为序,录取单科成绩优秀的考生【shēng】。

(五)艺术类专业录【lù】取时采用各省(区【qū】、市)专【zhuān】业考试【shì】和文化考【kǎo】试【shì】统一考试成【chéng】绩。同分【fèn】条件下【xià】,按照各省(区、市)的艺术类专业【yè】同分排【pái】序规则进行录取。

(六)特殊类型【xíng】招生规则:保送【sòng】生【shēng】招生项【xiàng】目【mù】按照已公【gōng】布的《2024年上海【hǎi】海事大学保送生招生简章》执行【háng】。

(七)省级招办另有特殊政策的,遵照省级招办政策执行。

十二、收费标准学费标准

(一)管理学【xué】、法学、经济【jì】学、文【wén】学类专【zhuān】业:每【měi】生【shēng】6500元/学年(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二【èr】)工学、理学类专业:每生【shēng】7000元/学年(沪发【fā】改价调〔2023〕21号);

(三)艺【yì】术类专业:每生13000元【yuán】/学【xué】年(沪【hù】发改价【jià】调〔2023〕21号)。

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nián】最高不超过1200元【yuán】(沪价费〔2003〕56号、沪财【cái】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hào】)。
十三、资助政策我校认真执行国家【jiā】和上海市相关学【xué】生【shēng】资【zī】助规定,被本【běn】校录取的家【jiā】庭经济困难学【xué】生可通【tōng】过“绿色通【tōng】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àn】规【guī】定申【shēn】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xué】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zhù】学贷【dài】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shū】困难【nán】补【bǔ】助和学费【fèi】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多种校【xiào】外奖【jiǎng】学【xué】金【jīn】、助学金。我校承诺【nuò】:确保【bǎo】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bú】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àn】照招生【shēng】“阳【yáng】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shēng】全程【chéng】接受本校纪【jì】检监察【chá】部【bù】门监督。

举报电话:021-38284080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s://www.shmtu.edu.cn

招生办【bàn】官网:https://admission.shmtu.edu.cn/

咨询电话:021—38284395

十六、其他须知

(一)在普通高【gāo】考【kǎo】录取环节【jiē】,学校在【zài】严格按【àn】照当年学校【xiào】招生章程【chéng】规定【dìng】的专业录取原则的前提下,将把上海【hǎi】考生的综合素质评【píng】价【jià】信息作为专业调【diào】剂录取的重要参考。

(二)我校在上海地区招生专业组【zǔ】1要求【qiú】考生外【wài】语成绩达105分(含【hán】)以上。

(三【sān】)航【háng】海类专业学生若毕【bì】业【yè】从事海船【chuán】船【chuán】员工作,工作【zuò】前须符【fú】合【hé】《船员【yuán】健康检【jiǎn】查要求》(GB30035-2021)相【xiàng】关要求,航海技术专业视力要求为:双【shuāng】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7(0.5)及以上,或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0(0.1)及以上且矫【jiǎo】正视力均【jun1】能达到4.9(0.8)及以上;轮机工程【chéng】、船舶电子电气工程【chéng】专【zhuān】业视力要求与录取【qǔ】要【yào】求一致。请考【kǎo】生【shēng】周知【zhī】。

(四)其他详见学校招生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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