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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电力大学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5:34:36    发布:大学生必【bì】备【bèi】网      纠错

2024年上海电力大学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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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电力大学招生章程(秋季统一高考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秋季统一高考)
一、院校全称上海电力大学
二、就读校址杨浦校区地址为上海【hǎi】市杨【yáng】浦区长【zhǎng】阳路2588号;临港【gǎng】校区地址【zhǐ】为上海市浦【pǔ】东新区沪城【chéng】环【huán】路1851号。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临港校区。  
三、层次█ 本科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种类院校名称上海电力大学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电力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上海电力大学本科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xué】校招生工【gōng】作;上海电力大【dà】学招生工作办【bàn】公【gōng】室是我校组织和【hé】实施【shī】招生工作的常【cháng】设机构,负责学【xué】校秋季统一招生的日【rì】常工作;上海电力大学纪委(监察专员【yuán】办【bàn】公【gōng】室)是我校招【zhāo】生【shēng】工作【zuò】纪检监察机【jī】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我校依据上海【hǎi】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de】年度招生规模,结【jié】合【hé】学校发展【zhǎn】定位【wèi】与办【bàn】学条件,统筹【chóu】考虑近年【nián】分省分专业招生【shēng】计【jì】划【huá】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lǐ】地编制学【xué】校【xiào】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shěng】分专业招生计【jì】划、高考改革【gé】省【shěng】市选【xuǎn】考科目要【yào】求【qiú】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xià】简称省级【jí】招办【bàn】)编印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hé】计划相【xiàng】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不【bú】超过学校本【běn】科招【zhāo】生总计【jì】划数的1%,用【yòng】于调节各地统考上【shàng】线生源的不平衡。

九、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英语专业高考外语考试语【yǔ】种为英【yīng】语,其【qí】他专业【yè】高考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各专业【yè】入【rù】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请外语考试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shèn】报。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教【jiāo】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guó】残【cán】疾人联合【hé】会印发的《普通【tōng】高等学【xué】校招生体检工【gōng】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yǒu】关【guān】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zhuàng】况。经复【fù】查,身体【tǐ】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yè】学习要求的考生,学【xué】校【xiào】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děng】学【xué】校学生管【guǎn】理规定【dìng】》和本校学籍管【guǎn】理【lǐ】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录取规则

一、依【yī】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shēng】全国【guó】统一考试【shì】(秋季【jì】统一考【kǎo】试)成绩录取的规则【zé】:

1.省级招办按我校在【zài】当地的【de】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bào】考我校的生源【yuán】从高分到低分(含加【jiā】分【fèn】)进【jìn】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bǐ】例由我校根据【jù】各省市实际生源【yuán】情况【kuàng】和省级高招【zhāo】办的投档模式【shì】及相关政策【cè】来确【què】定。

2.我校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各专业志愿间无级差【chà】分,即按照【zhào】考生高考文化投【tóu】档成绩从【cóng】高分到低【dī】分【fèn】依据考生专业志愿【yuàn】填报顺序【xù】录取。

3.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gè】省级【jí】招【zhāo】办根据教育部相【xiàng】关规定给予考【kǎo】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cè】。我校【xiào】原则上认可考生【shēng】具备的已【yǐ】计入投档成【chéng】绩的所【suǒ】有加分项中最高【gāo】分一项,且最高不超【chāo】过20分【fèn】。政策性加【jiā】分在专业录取【qǔ】时计入总分【fèn】。

4.高【gāo】考投档成绩相同情况:(1)对于高【gāo】考【kǎo】综合【hé】改革【g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认【rèn】可省级招办的投档【dàng】位序分(号、位次)。若该【gāi】省无投档位序分(号、位【wèi】次),同分排序的科【kē】目顺序【xù】依次【cì】为数学、外语、语【yǔ】文。(2)对于非高考综合改【gǎi】革试【shì】点省(自治区、直辖【xiá】市),文科同分排序【xù】的科目【mù】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yǔ】、数学【xué】;理科【kē】同分排序的科目顺【shùn】序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

5.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dàn】未进入专业志愿,并愿意服【fú】从专【zhuān】业调剂(含【hán】中外合作【zuò】专业)且身体【tǐ】条件符合【hé】学校招【zhāo】生要求的考生,学校根据考【kǎo】生投档成绩的高低依次调剂到计划【huá】未满额的专业中【zhōng】。以“院校【xiào】专业组”投档的省份,考生的专【zhuān】业【yè】调【diào】剂在考生所投档【dàng】的“院校专业组”内【nèi】进【jìn】行。对不服从专业【yè】调剂的考生,在所填报专业【yè】录取已【yǐ】满【mǎn】的情况下予以退档。

6.对于省级【jí】招办符合【hé】教育部有关规定的【de】特殊政策和要求,我校遵【zūn】照省级招办政【zhèng】策【cè】和要求执【zhí】行【háng】。

7. 内蒙古专业录【lù】取实行“招生计划【huá】1:1范围内按专业志【zhì】愿【yuàn】排队录【lù】取”的录取【qǔ】规则。

二、学校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通过【guò】征集志愿后投【tóu】档【dàng】,投【tóu】档人数按不超过公布招【zhāo】生计划的缺额数;若生【shēng】源仍不【bú】足,我校可以将剩【shèng】余的招生【shēng】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qǔ】。

三、高考【kǎo】综【zōng】合改革【gé】试点有关省市的录取规【guī】则和【hé】程序以省级招办规【guī】定为准。

十二、收费标准学费标准

1.理工类专业:每【měi】生【shēng】每【měi】学年最高不【bú】超过7000元。[沪发改【gǎi】价调〔2023〕21号]

2.文科类【lèi】专业:每生【shēng】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500元。[沪发改价调〔2023〕21号【hào】]

3.中外合作专业(中英【yīng】合作电【diàn】气工程及其【qí】自动化):每生【shēng】每【měi】学年最高不超过21000元【yuán】。[沪发改【gǎi】规范〔2018〕2号]

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nián】最【zuì】高不【bú】超【chāo】过【guò】1200元。[沪价费【fèi】〔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沪教【jiāo】委财〔2012〕118号]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rèn】真【zhēn】执行国家【jiā】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bèi】本【běn】校【xiào】录【lù】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guò】“绿色【sè】通道”申请入学【xué】,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xué】金、国家励志奖【jiǎng】学【xué】金、上海市奖学【xué】金、国家【jiā】助学金、国家助学【xué】贷款、勤工助【zhù】学【xué】岗位、特【tè】殊困难补【bǔ】助和学费减免等。同【tóng】时,学校还设立【lì】了奖学金、助学金及【jí】电力【lì】相关企【qǐ】业、社会团体、个人等各级各类资助。

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àn】照【zhào】招生“阳光【guāng】工程”的统一要求【qiú】,我校秋【qiū】季统【tǒng】一考试招生【shēng】全程接受本【běn】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监督。

举【jǔ】报电话【huà】: 021-61655040/021-35303361(暑假期【qī】间)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 http://www.shiep.edu.cn

本科招生网: http://zs.shiep.edu.cn

咨询电话:021-61655278

十六、其他须知各省市招生录取情况可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实时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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