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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21:02:27    发【fā】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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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招生章程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工作的通【tōng】知》(教【jiāo】学〔2024〕2号)要【yào】求【qiú】,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决定组织实施【shī】2024年高职招生工作。为【wéi】确保学校【xiào】招生工【gōng】作的顺利进行【háng】,切实维护学校和【hé】考【kǎo】生的合法【fǎ】权益,维护好考试招生工作秩序【xù】,严格多样化人才【cái】选拔【bá】标准,根据教【jiāo】育部【bù】和湖【hú】北省高等学【xué】校招生的有关【guān】规定,特制定【dìng】本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章程仅适用【yòng】于【yú】湖北国土资源职【zhí】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职业【yè】教【jiāo】育考试招生【shēng】。

第二条 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招生工作【zuò】贯彻“公平竞争、公正【zhèng】选拔【bá】、公开程【chéng】序,德【dé】智体美劳全【quán】面考【kǎo】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zé】。

第三条 湖北国土资源职业【yè】学院招生【shēng】工作接受纪检监察【chá】部门【mén】、新闻媒体、考生及其【qí】家长以及社【shè】会各界的【de】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3800

湖北省招生代码:C531

第【dì】五【wǔ】条 学校【xiào】地址: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hàn】南)育才路399号

邮政编码:430090

第六条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类型:普通专科高等学校

第七条  招生层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

第八条  湖北国土资【zī】源职业学院成立招生工作【zuò】领导小组,以【yǐ】学校主要领导为【wéi】组【zǔ】长【zhǎng】,学校【xiào】纪委记和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yuàn】负【fù】责人为【wéi】成员。主【zhǔ】要职责【zé】是:全【quán】面【miàn】负【fù】责学校【xiào】招生工作,研究招生【shēng】政【zhèng】策,确定招生专业和计划,拟定实施方案,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 湖北国土【tǔ】资源职业【yè】学院招生办公室【shì】是组织和【hé】实施招生【shēng】工作的常设机【jī】构,具体负【fù】责招生的日常工作【zuò】。

第十条 湖北【běi】国土资源职业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zhāo】生工作工【gōng】作【zuò】实施监【jiān】督【dū】。

第十一条 湖【hú】北国土【tǔ】资源职业学院【yuàn】是经国家教育【yù】部批准独立设【shè】置,湖【hú】北省教育厅主管【guǎn】、湖【hú】北省地质局直属【shǔ】的国家公办全日【rì】制【zhì】普通高【gāo】等学校。学校是国内少有、湖北省唯【wéi】一的自然资源类高职院校,湖北省高水【shuǐ】平高职【zhí】建设学校、湖北省高水平高职专【zhuān】业【yè】群建【jiàn】设学校,教育部国土资源行指委【wěi】“水工环地【dì】质【zhì】勘【kān】查与测【cè】量”专业教学指导委员【yuán】会主【zhǔ】任单位,世【shì】界技能大赛【sài】中国集训基地,全国现【xiàn】代学徒制试点【diǎn】单位,湖北省高【gāo】技能人才培【péi】养基【jī】地,湖北【běi】省园【yuán】林式【shì】学校、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职业教育园区牵头【tóu】学校,武【wǔ】汉市高技能【néng】人才培养基地,武汉市【shì】平安校园。建【jiàn】校以来,学【xué】校培【péi】养了数万【wàn】名优秀毕业生,为全国自【zì】然资源行业【yè】发展和区【qū】域经济建设提供了【le】有效【xiào】的技术【shù】支【zhī】持和人才保障,被誉为“全国【guó】自【zì】然资源行业【yè】高技能人才的摇篮”。

第三【sān】章    招生对象、计划及【jí】收【shōu】费标准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2024年面向湖北、山西内蒙古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北河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24个省(区、市)招生。

第【dì】十三条  招生计划:各批【pī】次、各类别的【de】招生专业及计【jì】划以湖【hú】北省教育【yù】厅和当地省(区、市【shì】)教育厅审核公布的为准,考生可【kě】在我校招生网https://zsxx.hbgt.edu.cn或当【dāng】地省【shěng】(区、市【shì】)招【zhāo】生报考指南查阅。

第十四条  收费标准:执【zhí】行湖北省物【wù】价局核定的【de】收费项目和标【biāo】准。各专业【yè】具【jù】体收费标准在我校招生网https://zsxx.hbgt.edu.cn和《新生入【rù】学须知》上进行公布【bù】。如因故退学或【huò】提前【qián】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   填报志愿及录取

第十五条  填报志愿:志愿填【tián】报采用网上填报【bào】方【fāng】式,安排在高【gāo】等职业教育考试招【zhāo】生录【lù】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具体时【shí】间、填报方式等相关事项由当地省(区【qū】、市)招生主管部门确【què】定【dìng】并公布)。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mǎn】额,我校参加当地【dì】省(区、市)志【zhì】愿【yuàn】征集工作。

第十【shí】六条  录取原则:根据国家教育部【bù】和【hé】湖【hú】北省教育【yù】厅的要求,综合考虑招生计划【huá】、专业培养【yǎng】要求和【hé】考生成绩【jì】,严格按照国家有关【guān】规定标【biāo】准,从高分【fèn】到低分择优录【lù】取。

1.男女生比例:我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2.外【wài】语语种要【yào】求【qiú】:我校各专业不【bú】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wài】语统一【yī】为英【yīng】语。

3.录取体检【jiǎn】标准:我校按教育部、卫生部和【hé】中国【guó】残疾【jí】人联【lián】合会制定的《普【pǔ】通高等学院【yuàn】招生【shēng】体检工作指导【dǎo】意见》执行。

4.分类【lèi】投档【dàng】:湖北省乡【xiāng】村振兴【xìng】专项计划【huá】只招收湖北省扶贫办建档立【lì】卡的贫困户【hù】考生(包括【kuò】普通高中生和中职毕业生),考生应填报乡村振兴专项计划专业志愿。

5.同分录取规则:考【kǎo】生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wén】数学两科之和、语【yǔ】文或数学单科最高【gāo】成绩、外【wài】语单科成绩、首选科【kē】目单【dān】科成绩、再【zài】选科目单科【kē】最高成【chéng】绩【jì】、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dī】排序;如仍相同,比较考生【shēng】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zhě】优先【xiān】。

第十七条  学校5个二级学【xué】院2024年招生【shēng】专业【yè】:自【zì】然【rán】资【zī】源与地理信息【xī】学院(含国土资源调查【chá】与管理、地质调查与【yǔ】矿【kuàng】产【chǎn】普【pǔ】查、宝玉石鉴定【dìng】与加工、首饰设计与工艺【yì】、工程测量【liàng】技术、摄【shè】影【yǐng】测量与遥感技术【shù】、测绘地【dì】理信息技术、地籍测量与土地【dì】管【guǎn】理 、国土空间规划与测绘、导【dǎo】航【háng】与位置服务【wù】);环境与工程学院(含工程地质勘【kān】查、水文【wén】与【yǔ】工程地质、地【dì】质灾害调【diào】查【chá】与防治【zhì】、岩土工【gōng】程【chéng】技术、工【gōng】程造【zào】价、建【jiàn】筑工程技术、工程安全评价与监理);汽车与机电学【xué】院(含机电一体化技【jì】术 、工业机器人技术、新能源汽车【chē】技【jì】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汽车智能技【jì】术、智能网【wǎng】联汽车【chē】技【jì】术);信息与【yǔ】传媒学【xué】院(含云计算技术应用、物【wù】联网应用技术【shù】、大数据技术、软件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财经商务学院【yuàn】(含会计【jì】信息【xī】管理 、电【diàn】子商务、旅游管理、网络营【yíng】销与直播电【diàn】商)。

第十八条  录取查询:录取结束后学【xué】校在【zài】招生网(https://zsxx.hbgt.edu.cn)上公布【bù】各批次、各类别、各专业录【lù】取名单供考【kǎo】生【shēng】查询。考生也可在当地官【guān】方省【shěng】级【jí】招生信息网查【chá】询。

第五章   资助及奖学金政策

第【dì】十九条  资助政策:符合条件的【de】学【xué】生均可享【xiǎng】受湖北省及国家相关【guān】资助【zhù】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xué】生可【kě】以在规定的时间申请生源地信用助【zhù】学【xué】贷款;入【rù】学以后可以申请国家助【zhù】学金;大二以上年级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学生还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符【fú】合条件的退役士兵按国【guó】家有关政策【cè】申请学费减免资助【zhù】,资【zī】助【zhù】金额按学【xué】校实际收取学费标【biāo】准执【zhí】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nián】限内修【xiū】完教【jiāo】育教【jiāo】学计划规【guī】定内容,成绩【jì】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yóu】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pǔ】通【tōng】高等教育【yù】全日制专科【kē】毕业证书

第【dì】二十一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录取工作全程【chéng】监督,严格按【àn】照【zhào】向【xiàng】社【shè】会公【gōng】布的招生方案进行,接受社会的【de】监【jiān】督,确保录【lù】取工【gōng】作公平、公开、公正。 监督举报电话:027-84730276。

第二【èr】十二条  学校【xiào】不委托任何【hé】机构和个人办【bàn】理招生相关事宜,没有【yǒu】派出任何机构和招生代理。对【duì】以湖北国土资【zī】源职业【yè】学院名【míng】义进【jìn】行非【fēi】法招生宣传等活【huó】动的机构或【huò】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jiū】其责任的【de】权利【lì】。

第二十三条  学校【xiào】以往有【yǒu】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guī】定【dìng】如与本章程相冲突【tū】,以本章程【chéng】为准;本章程若有与【yǔ】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zhī】处,以国【guó】家和上级有【yǒu】关【guān】政策为准【zhǔn】。

第二【èr】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àn】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咨询方式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huà】:027-84731188   84732288   84733388

咨 询QQ:800866531

学校网址:https://www.hbgt.edu.cn

招生信息网【wǎng】网【wǎng】址:https://zsxx.hbgt.edu.cn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育才路399号

邮政编码:430090

第二十六条【tiáo】  本章程【chéng】由湖北国土资源职【zhí】业学院负责解【jiě】释【sh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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