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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文理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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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文理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湖南文【wén】理学院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办学【xué】类型、办学【xué】层【céng】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jiàn】、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jīn】、学【xué】校地址等信息【xī】,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dà】家有所帮助。

湖南文理学院2024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rén】民【mín】共【gòng】和国教育【yù】法【fǎ】》《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fǎ】》等法律【lǜ】法规【guī】及教育部有关【guān】规定,结合学校招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文理学院

办学地点: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本科

院校国标码:10549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文理学院。证种类:达到本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xún】“公【gōng】平竞【jìng】争、公【gōng】正选【xuǎn】拔、公开透【tòu】明”的原【yuán】则,坚决【jué】执行【háng】招生【shēng】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校是国家“产教融【róng】合工【gōng】程应【yīng】用【yòng】型本【běn】科规划【huá】高校”、省“双一流”高水平应用特【tè】色【sè】学院。2020年起,调入湖【hú】南【nán】省本科一【yī】批【pī】录取高校。现有18个教学院、1个独立学院,69个本科专业,已建成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地理科学等7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等“国”字号专业,以及生物科学等30余个省一流本科专业、省特色专业等“省”字号专业。现有教职工1550人【rén】,其中【zhōng】,教授149人,博【bó】士470人【rén】,在校【xiào】全日制本【běn】科生28000余人【rén】。经过六【liù】十六年的发展【zhǎn】,学校【xiào】凝练了“博【bó】学弘文、明理求真”的校训,形成【chéng】了“尚善尚知尚行、爱【ài】国爱校爱人”的校风。

第六条 学校招生类别: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中外合作办学、职高对口、楚怡工匠计划、公费定向师范生(含优师专项)、基层农技特岗、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南疆单列计划、面向新疆吐鲁番地区援疆扶贫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等招生类别。最终招生类别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为准。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qī】条 学校招生【shēng】工作领导小组【zǔ】负责研究决定本校招生规模确定、政策【cè】制订等【děng】重大事项,学校【xiào】招【zhāo】生【shēng】就【jiù】业处【chù】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de】日常工作。

第八条 招生录【lù】取【qǔ】期间,学校纪【jì】委、监【jiān】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录【lù】取工作进行【háng】全程监【jiān】督检查【chá】,确保规【guī】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dì】九条【tiáo】 学【xué】校招【zhāo】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hé】省教【jiāo】育【yù】厅政策规定和纪律【lǜ】要求,学校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jí】人员【yuán】进行合作,没有委托社【shè】会机构【gòu】招生。凡【fán】是有社会机构【gòu】和个【gè】人宣【xuān】传与我校有【yǒu】合【hé】作、可以通【tōng】过“内部指标【biāo】”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de】,考生【shēng】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zhǔ】管部门反映【yìng】,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fǎn】映。

第十条【tiáo】 我校将严格执行招【zhāo】生政策和【hé】招生纪【jì】律【lǜ】,对于在招生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yuán】,按《国家【jiā】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jiāo】育部令【lìng】33号【hào】)和《普通高等【děng】学校招生违规【guī】行【háng】为处理暂【zàn】行【háng】办法》(教育部令36号【hào】)所确定的【de】程序和规【guī】定【dìng】进【jìn】行【háng】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招生【shēng】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2024年面向31个省份招【zhāo】生【shēng】,根据上级【jí】主管部门下达的招【zhāo】生计划,结【jié】合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jiàn】、生源情况、学【xué】科发展和社会对人才的需求【qiú】等【děng】因素,会同【tóng】有【yǒu】关部【bù】门编制分省、分【fèn】专业招生计【jì】划,经学校会议研究【jiū】,报【bào】上级【jí】主管部门审核备【bèi】案,并【bìng】在学校【xiào】招生网上公布。

根据有关规定,做好招生【shēng】计划预【yù】留【liú】(不超过年度招生总计划的1%)及【jí】使用【yòng】。预留计划使用将严格【gé】执行教【jiāo】育【yù】部【bù】及省【shěng】教育【yù】厅的相关规定,坚持【chí】公开透明的原则,按程【chéng】序审批,用于调节各地【dì】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录取要求

第十二条 学校2024年招生专业见下表:

学院专业名称学制学费
标准
改革省份
选考科目要求
非改革省份
文理科要求
文史与法学学院汉语言文学(师范)44000不提科目要求文史
电子商务及法律45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法学45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新闻学46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历史学(师范)44000历史文史
外国语学院日语445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商务英语445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英语(师范)44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师范)44000思想政治文理兼招
教育科学学院小学教育(师范)44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学前教育(师范)45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地理科学(师范)44000地理文理兼招
地理信息科学45900地理文理兼招
旅游管理45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经济与管理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45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会计学45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市场营销45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金融工程45000物理理工
数理学院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45900物理、化学必考理工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45900物理、化学必考理工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44000物理、化学必考理工
物理学(师范)44000物理、化学必考理工
信息与计算科学44500物理、化学必考理工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45900物理、化学必考理工
化学(师范)44000物理、化学必考理工
化学44500物理、化学必考理工
环境工程45900物理、化学必考理工
制药工程45900物理、化学必考理工
机械工程学院机械电子工程45900物理、化学必考理工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45900物理、化学必考理工
计算机与电气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45900物理、化学必考理工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45900物理、化学必考理工
软件工程45900物理、化学必考理工
通信工程45900物理、化学必考理工
网络工程45900物理、化学必考理工
自动化45900物理、化学必考理工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生物科学(师范)44000物理、化学必考理工
农学43600物理、化学必考理工
食品科学与工程45900物理、化学必考理工
水产养殖学43600物理、化学必考理工
动物科学43600物理、化学必考理工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城乡规划559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风景园林459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土木工程45900物理、化学必考理工
医学院卫生检验与检疫47500物理、化学必考理工
药学47500物理、化学必考理工
医学检验技术47500物理、化学必考理工
美术与设计学院美术学(师范)45400不提科目要求艺术综合
环境设计48000不提科目要求艺术综合
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428000不提科目要求艺术综合
音乐舞蹈学院舞蹈编导46000不提科目要求艺术综合
音乐学(师范)45000不提科目要求艺术综合
体育学院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459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体育教育(师范)44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国际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418000物理、化学必考理工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中外合作办学)418000物理理工

说明:1.具体在各【gè】省【shěng】的招生【shēng】专业及相关类【lèi】别要求等,待我校【xiào】分省【shěng】分专业计划确定后,以各【gè】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de】为【wéi】准。

2.各专【zhuān】业学费标【biāo】准最终按照湖【hú】南省发改委、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nán】省教【jiāo】育厅核定的收【shōu】费标准执【zhí】行。

3.其他特殊类型的招生按相关省市的政策执行。

第【dì】十三条 英【yīng】语、商务【wù】英语专【zhuān】业要求考生为英语语种【zhǒng】考【kǎo】生【shēng】,英语口语不作要求。英语专业的高考英语单科成【chéng】绩按150分满分计算不【bú】低于110分,商务英语专业的高考英【yīng】语单科【kē】成【chéng】绩按150分满分计算【suàn】不【bú】低于【yú】95分。

其他专业不【bú】限制外【wài】语语种,进校后主要以英语为公【gōng】共外语教【jiāo】学内容【róng】安排【pái】教学。

第十四条 我校分别【bié】与加拿【ná】大菲莎河谷大学、美国科罗【luó】拉多州立【lì】大学【xué】普韦布洛【luò】分校【xiào】、韩国牧园【yuán】大学【xué】合作举办信息管理与【yǔ】信息系统、机械设计制造及其【qí】自动化、视【shì】觉传达设计中外合【hé】作办学【xué】本科教【jiāo】育项目。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shōu】填报了该专业【yè】志愿的考生,不接受未填报该专业志愿的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信息【xī】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和机械设计制【zhì】造及其自动化专业【yè】1/3以【yǐ】上专业课【kè】程是外教【jiāo】全英文授【shòu】课。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避免【miǎn】后续【xù】就业困难。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开设韩语课,部分课程为韩语授课。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jù】各【gè】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kuàng】确定调阅【yuè】考【kǎo】生档案的【de】比例。顺【shùn】序志愿投档【dàng】的批次【cì】,调【diào】档比【bǐ】例控制在120%以内,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第【dì】十六【liù】条 认可各省(直辖【xiá】市、自【zì】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有关【guān】政策性【xìng】加分。

第十【shí】七条 进档考【kǎo】生按分数【shù】优先、遵循志【zhì】愿【yuàn】的原则安排【pái】专【zhuān】业,不设【shè】专业级差。投档成绩相同的情【qíng】况下,按生源省【shěng】份同分排序规则录【lù】取,生【shēng】源【yuán】省份没有统一同【tóng】分排【pái】序规则的,优先录【lù】取语文、数【shù】学和外语三科总分高【gāo】的考【kǎo】生,若语文【wén】、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也相同【tóng】,则依次【cì】按语文【wén】、数学、外【wài】语的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十【shí】八条 艺术类专业【yè】录取规则:高考文化成【chéng】绩、专【zhuān】业统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直【zhí】辖市、自治区【qū】)划定的艺术类相应层【céng】次最【zuì】低录【lù】取控制分数线,投【tóu】档比例、投档方式、艺【yì】术类专业与省级统考【kǎo】科类【lèi】对应关系等【děng】按生源地省级教育【yù】主管部门规【guī】定执行。

1.进档考生若投档【dàng】成【chéng】绩为文化成【chéng】绩和专业成绩的综合【hé】分【fèn】,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fèn】到低分择优【yōu】录【lù】取。

2.进【jìn】档考生若投档成绩未计算综合分【fèn】的,综【zōng】合分【fèn】计算公式为:综合分【fèn】=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kǎo】成绩【jì】×70%,按【àn】综合分【fèn】从高分到低【dī】分择优录取。

3.在综【zōng】合分相【xiàng】同的情况下,优【yōu】先录取专业成绩【jì】高的考生,专业【yè】成绩也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高【gāo】考语文、数学【xué】、外语【yǔ】单科【kē】成绩从高分到低分【fèn】择【zé】优录取。

第十【shí】九条 体【tǐ】育类专业录【lù】取规则: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成【chéng】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划定【dìng】的体育类相应【yīng】层次最低【dī】录取控【kòng】制分数【shù】线,投档比例、投档方【fāng】式等按生源地省级教育【yù】主【zhǔ】管部门规【guī】定执行。

1.进档考【kǎo】生若投档成绩为【wéi】文化成绩和专业【yè】成【chéng】绩【jì】的综合分,则按投【tóu】档成绩从【cóng】高【gāo】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进档考生若投档成绩未计算综合分的,综合分计算公式为:综【zōng】合分=文化成绩(含政策【cè】性加【jiā】分)+专业统【tǒng】考成绩,按综合分【fèn】从高分到低【dī】分择【zé】优录取【qǔ】。

3.在综合分相同的情况【kuàng】下,优【yōu】先【xiān】录取专业【yè】成绩高的考生,专业成绩【jì】也【yě】相同的情况下,依次【cì】按高考【kǎo】语文、数学、外语单【dān】科成绩从高分【fèn】到低分择优录【lù】取。

第二十条 个别省份对录取【qǔ】原则有特别规定的【de】,按生【shēng】源省份【fèn】政【zhèng】策执行。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fàn】围内按【àn】专【zhuān】业志愿排【pái】队录取”的录取规【guī】则。

第二【èr】十一条 高考综【zōng】合改革【gé】省【shěng】(直辖【xiá】市、自【zì】治区)的进档考生的综合素质评【píng】价按照教育部有关【guān】规定执【zhí】行。

第二十二【èr】条 学校【xiào】在依照【zhào】录取原则【zé】分配专业时,当考生所【suǒ】报【bào】专业已满额,若服【fú】从专业调剂,则【zé】调剂到【dào】其【qí】他符合条件的未满额专业【yè】;若不服从专业【yè】调剂的,则做退【tuì】档处理。录取结束后【hòu】不再退档【dàng】。

第【dì】二十三【sān】条 公【gōng】费定向师【shī】范生(含优师专项)、基层农技特岗、楚怡工匠计划、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cáng】就业、少数民族【zú】预【yù】科班等【děng】招生【shēng】类别的招生【shēng】录取工作按教育【yù】部和各省【shěng】(直辖市【shì】、自治区)教育主管【guǎn】部门【mén】有【yǒu】关政【zhèng】策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shí】四条 进校【xiào】后【hòu】转专业按照《湖南【nán】文理学院学【xué】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修订【dìng】稿【gǎo】)》(校政字﹝2023﹞53号)文【wén】件执行。

第二【èr】十五条 为激励学生全面发展,帮助他【tā】们顺【shùn】利【lì】完成学业,学校设【shè】有国家奖【jiǎng】学金【jīn】、国家【jiā】励志奖学【xué】金、国【guó】家助【zhù】学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jīn】,并对家庭【tíng】经济困难学生提供【gòng】以下【xià】资助措施:协助办【bàn】理生【shēng】源地助【zhù】学【xué】贷【dài】款;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wèi】;对家【jiā】庭临时发生变故的学【xué】生【shēng】提供临时困难补助;争取社会团体或【huò】个人的捐助;对符合条【tiáo】件的困【kùn】难毕业【yè】生,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申报发【fā】放求职补贴。

第二十六条 录【lù】取考【kǎo】生的体【tǐ】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wèi】生部、中【zhōng】国残疾人【rén】联合会【huì】颁布的《普通高【gāo】等【děng】学【xué】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dǎo】意见》及有关补充规【guī】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录取【qǔ】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jiàn】康状况检【jiǎn】查均【jun1】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kǎo】试或对【duì】口招生考【kǎo】试时所采集的信【xìn】息,学生对【duì】提【tí】供【gòng】的【de】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rù】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政【zhèng】策【cè】规定对新生报名资【zī】格、身心状【zhuàng】况、录【lù】取手【shǒu】续及程序、录取【qǔ】资格、优惠资格及【jí】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chá】复核。对复【fù】查复核发现【xiàn】的问题【tí】,学校将集【jí】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shí】,取消其入学【xué】资【zī】格。对于【yú】弄【nòng】虚作假情【qíng】节【jiē】严【yán】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九条【tiáo】 本章程【chéng】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对【duì】于各种媒体节【jiē】选公布的章程内【nèi】容,如【rú】理【lǐ】解有误,以学校公布【bù】的完整招【zhāo】生章程为【wéi】准。

第三十条【tiáo】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xiào】2024年普【pǔ】通高校招生。其【qí】解【jiě】释【shì】权属于学校【xiào】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如【rú】遇上级招生政策调整【zhěng】,以公布的最新政【zhèng】策为【wéi】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三十一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洞庭大道3150号

邮政编码:415000

招生咨询电话:0736-7186057,7186059

招【zhāo】生信息发布网址【zhǐ】:https://zj.huas.edu.cn

监督投诉电话:0736-7186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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