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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保险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0:30:45    发布:大学【xué】生【shēng】必备【bèi】网      纠错

2024年保险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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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hé】国【guó】教育法【fǎ】》《中【zhōng】华人民共【gòng】和国高【gāo】等【děng】教育法》等【děng】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guān】规定,结【jié】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保险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长沙市天心区中豹塘路196号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院校国标码:12596

办学类型: 公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de】学院名称: 保险职【zhí】业学院【yuàn】   证种类: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xué】院招生【shēng】工作遵循【xún】“公平竞争【zhēng】、公正选拔、公开【kāi】透明”的【de】原【yuán】则,坚决执【zhí】行招生政【zhèng】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gé】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dì】五条 学院【yuàn】简介:保险职业【yè】学院【yuàn】创办于1986年,前身为中国保险管理干部学院,2003年【nián】改制为【wéi】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xiào】。学院隶属中【zhōng】国【guó】人寿保险(集团【tuán】)公司,教育业务由湖南省【shěng】教【jiāo】育厅管理【lǐ】,是教育部人才培养水【shuǐ】平评估优秀学校【xiào】,保险专业国家教学标准【zhǔn】制定【dìng】副【fù】组长单位,保险实【shí】务【wù】专业国家【jiā】教学标准制定主【zhǔ】持单【dān】位,中国保险学会常务理事单位,全国【guó】金融【róng】五四红旗单位,全国金融系统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中国【guó】保监【jiān】会【huì】文明单位,湖南省【shěng】文【wén】明高【gāo】校,湖南省第【dì】一批“平安高【gāo】校”,湖南省高校学生【shēng】思想政【zhèng】治教【jiāo】育研【yán】究与实【shí】践先进单位。

第六条 学院招生类别:普通类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学院招生【shēng】委员会负责研【yán】究决定本院【yuàn】招生规模确【què】定、政策制订【dìng】等重【chóng】大【dà】事项,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组织【zhī】实【shí】施的日【rì】常工作。

第八【bā】条 招生录取【qǔ】期间,学院纪委对招生录取工【gōng】作进行【háng】全程监督检【jiǎn】查,确保规范有【yǒu】序【xù】、公平【píng】公正。

第九【jiǔ】条【tiáo】 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yù】部和省【shěng】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yào】求,学院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rén】员【yuán】进行合作,没有委托社会机构招生。凡是有社会机构【gòu】和个人宣传与我院有合作【zuò】、可以【yǐ】通【tōng】过“内【nèi】部指【zhǐ】标”方式确保考【kǎo】生录取的,考【kǎo】生可【kě】第一时间向教育【yù】主管部门反【fǎn】映【yìng】,遭【zāo】受相关损失【shī】的可向公安机关【guān】反映【yìng】。

第十条 我院将严格执【zhí】行招生政策和【hé】招生纪【jì】律,对【duì】于在招生【shēng】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yuán】,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lǐ】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pǔ】通高等学校【xiào】招生违规【guī】行为【wéi】处【chù】理【lǐ】暂【zàn】行【háng】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suǒ】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kǎo】生、家长及社【shè】会对我院招生工作进行监【jiān】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yī】条 学院按照教育【yù】部及各省教【jiāo】育招生考试部门的文件【jiàn】精神实施招生【shēng】计划和【hé】招【zhāo】生专业的管【guǎn】理。面向湖南【nán】、河北浙江内蒙古辽宁吉林等省份【fèn】招生。具体分省【shěng】及分专【zhuān】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shēng】管理【lǐ】部【bù】门【mén】最终公布为准。

第四章 招生专业(类)及录取要求

第十【shí】二条【tiáo】 学【xué】院2024年招生专【zhuān】业(含方向)共14 个【gè】。分专业学费标【biāo】准【zhǔn】如下表,各专【zhuān】业【yè】最终学【xué】费标准以2024年湖【hú】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

二级学院专业名称学制

学费

(元/年)

金融保险学院保险实务三年5500元/年
保险实务(车险查勘定损)三年5500元/年
保险实务(培训讲师)三年5500元/年
保险实务(人伤理赔)三年5500元/年
保险实务(核保核赔)三年5500元/年
金融服务与管理三年5000元/年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三年5000元/年
财经商贸学院大数据与会计三年5000元/年
电子商务三年5000元/年
跨境电子商务三年5000元/年
商务管理三年5000元/年
康养护理学院护理三年6500元/年
健康管理三年5000元/年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三年5000元/年

注:1.以【yǐ】上为2024年【nián】各专【zhuān】业学费收费【fèi】标准,除保【bǎo】险实务【wù】专业(含方向)和护理【lǐ】专【zhuān】业【yè】外,其他专业如果选拔进入订单班,则【zé】学费标准【zhǔn】上【shàng】浮10%。如【rú】有变动【dòng】将按湖南省物【wù】价局和湖南省教育厅新【xīn】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新高考改革省份【fèn】,首选【xuǎn】科【kē】目物理、历史均可,再选科目【mù】无要求。非新高考改【gǎi】革【gé】省份,文、理均可。具【jù】体分省份、分专【zhuān】业、分类别招生计划以【yǐ】各省招生考试机构【gòu】公布的为准。

第十四【sì】条 外语语种要求:考试语【yǔ】种不限,但学【xué】院仅以【yǐ】英语作为基础外【wài】语安排教学【xué】,无其他加试要【yào】求。

第十【shí】五【wǔ】条 学院各类别、各专【zhuān】业不【bú】限男女【nǚ】比例。护理【lǐ】专业,根据用人单位招聘需【xū】求,男【nán】生一般应在1.68m以上,女【nǚ】生一般应在1.58m以上【shàng】,请达不到条件的【de】考生【shēng】慎重报考,避免后【hòu】续就业困难。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shí】六条【tiáo】 严格【gé】遵循公【gōng】平、公正、公开的【de】原则,根据各【gè】省招生计划按100%设置投档比例。对于已进档考生【shēng】,按照“分数优先【xiān】,遵循【xún】志愿”的原则,不设【shè】专业级差,分专业录取。投档分数相同【tóng】,新【xīn】高考改革省份按同【tóng】分【fèn】排位进行【háng】分专业【yè】录取【qǔ】,如果仍【réng】相同,再依次比较【jiào】语文成【chéng】绩、数【shù】学成绩、外语成绩;非高考【kǎo】改革省份当【dāng】投【tóu】档成绩(含【hán】小数部【bù】分)相同,再【zài】依次比较语【yǔ】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

第【dì】十七【qī】条【tiáo】 当根据“分数优先【xiān】,遵循【xún】志愿”的原则出现考生所报专【zhuān】业志愿无【wú】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考生成绩从【cóng】高到【dào】低调【diào】剂到其【qí】它未能录取满【mǎn】额的【de】专业;若【ruò】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对不符合国家招生【shēng】有关规定的考生作【zuò】退档处理。录取结【jié】束后不再退【tuì】档。

第【dì】十【shí】八条 学院执行考生【shēng】所在地省级招生【shēng】委员会制定【dìng】的有关加【jiā】(降)分政【zhèng】策。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已录取的新生根据【jù】学【xué】院有关规定享有相关转【zhuǎn】专业政策。学【xué】院建立【lì】奖、助【zhù】、贷、勤、补【bǔ】资助体系【xì】。在院期间,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xué】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xué】院奖学金【jīn】;家庭【tíng】经济困【kùn】难的学生【shēng】可根据政策申请国【guó】家【jiā】一、二、三【sān】等【děng】助学金【jīn】并可在生源【yuán】地教育局申办国家助【zhù】学贷款;对【duì】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nán】的学生【shēng】,学院可提供勤工俭学岗位;我院【yuàn】各【gè】订单企【qǐ】业和爱心企业还设有各类专项奖学金。

第二【èr】十条 录取考生【shēng】的体检标准【zhǔn】按照【zhào】教【jiāo】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cán】疾人联【lián】合会颁布的《普【pǔ】通高等学校招【zhāo】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guī】定【dìng】执行。

第二十【shí】一条 录取考生【shēng】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shēn】体【tǐ】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yòng】考生【shēng】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kǎo】试时所【suǒ】采集的【de】信息,学【xué】生对提供【gòng】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d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nèi】,学院按照【zhào】招生政策规【guī】定对新生报【bào】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chéng】序【xù】、录取【qǔ】资格、优【yōu】惠资格【gé】及相【xiàng】关证明材料等进【jìn】行复【fù】查复【fù】核【hé】。对复【fù】查复核发【fā】现的问题,学院将【jiāng】集中研究处【chù】理,凡属弄虚作【zuò】假者,一【yī】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yú】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shè】嫌冒【mào】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dì】二十三条 本【běn】章程【chéng】通过“阳【yáng】光高考【kǎo】”平【píng】台和学院官网【wǎng】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de】章程内容,如【rú】理解有误,以学院公布的完整招【zhāo】生章程【chéng】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zhāng】程【chéng】适用于我院2024年普通高【gāo】校【xiào】招生。其解【jiě】释权属于保险职业【yè】学【xué】院招生办公【gōng】室。如遇上级招【zhāo】生政策调整,以公【gōng】布的最新政策【cè】为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五条 学院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长沙市天心区中豹塘路196号

邮政编码:410114

招生咨询电话:0731-82816999

招生咨询邮箱:2651807590@qq.com

招【zhāo】生信息发布网址【zhǐ】:http://zhaosheng.bxxy.com/

监督投诉电话:0731-82816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