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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邵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1:02:32    发布:大【dà】学生必备【bèi】网      纠错

2024年邵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邵阳职【zhí】业技术学院招生章【zhāng】程,主要包【bāo】含办学类型、办【bàn】学层次【cì】、招生计【jì】划、报考条件【jiàn】、录取规【guī】则【zé】、收费标准、奖助学【xué】金、学校地址等信息,以【yǐ】下是详细内容【róng】,希望对大家【jiā】有所帮助【zhù】。

邵阳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gēn】据《中华人民共【gòng】和【hé】国【guó】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hé】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fǎ】规及教育部有【yǒu】关规【guī】定【dìng】,结合学校(院)招生【shēng】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邵阳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学院路

主管部门:邵阳市人民政府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国标代码:12600

院校代码:4715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邵阳职业技术学院 。证种类: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

第四条【tiáo】 学校招生【shēng】工作遵循【xún】“公【gōng】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kāi】透明”的原则,坚【jiān】决执【zhí】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lǜ】要求,严格【gé】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tiáo】 学校简介:邵阳职【zhí】业技术学院是经湖【hú】南省人民政府批准、 教育【yù】部备案的公办【bàn】全日制【zhì】普通【tōng】高【gāo】等学校【xiào】,是湖南省楚【chǔ】怡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wèi】,是全【quán】国工商联【lián】产教【jiāo】融【róng】合示范实训基地。

第六条 学校招生类别:普通【tōng】类【lèi】、职高【gāo】对口类、单独【dú】招生类【lèi】(限【xiàn】湖南)。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学【xué】校招生工作【zuò】领导小组【zǔ】负【fù】责研究【jiū】决定本校【xiào】招生政策、招生【shēng】规【guī】模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组织实施招生日常工作。

第【dì】八条【tiáo】 招【zhāo】生录取期间,学校【xiào】纪律检查监察【chá】室对招【zhāo】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chá】,确保规范有序、公【gōng】平【píng】公正。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gōng】作严格执行教【jiāo】育部和省教【jiāo】育厅政策规【guī】定【dìng】和纪律要求,学校【xiào】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yuán】进行合作,没有委托社会机构招生。凡【fán】是有社会机构和个【gè】人宣传与【yǔ】我校有合【hé】作【zuò】、可【kě】以通过“内部指标【biāo】”方式【shì】确保考生录【lù】取【qǔ】的,考【kǎo】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yìng】,遭受【shòu】相【xiàng】关损失的可向【xiàng】公安机关反【fǎn】映。

第十条【tiáo】 我校将严格遵照【zhào】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执行招生工作,对于【yú】违反招【zhāo】生【shēng】纪律和招生【shēng】政策【cè】的考【kǎo】生及【jí】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jiāo】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xiào】招【zhāo】生违规行为【wéi】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suǒ】确定的程序和【hé】规定进行处理。欢【huān】迎考生、家长【zhǎng】及社会【huì】对我【wǒ】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2024年面向湖南、广东贵州西藏山东等5个省【shěng】份招【zhāo】生,计划数【shù】为【wéi】2029人。学校结【jié】合国【guó】家、湖南省政策【cè】导向【xiàng】,根据社会【huì】和经济发展的需求,统筹考虑各地区普通高考和单独招生生源数量和【hé】质量、促进教育公平【píng】等因素,制定分地区分专业招生【shēng】计划(详见年【nián】度招【zhāo】生计划表),报省教育厅招【zhāo】生考试【shì】部【bù】门向社【shè】会【huì】公布。学校不预留计【jì】划。

第四章 招生专业(类)及录取要求

第十二条 我校2024年共设【shè】置【zhì】26个招【zhāo】生专业【yè】。分专业招【zhāo】生计划及学费标准如下表,各【gè】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2024年湖南省物价主管【guǎn】部【bù】门审核为准。高考(对口升学)录取时,应往【wǎng】届生同等待【dài】遇,专业无男女生【shēng】比【bǐ】例【lì】限制【zhì】,招生类别不限制【zhì】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xiào】后【hòu】均以英【yīng】语【yǔ】为【wéi】公共外语教学内容【róng】安排【pái】教学。

二级学院专业学制计划数学费(元/年)
建筑工程学院工程造价三年455060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三年815060
建筑工程技术三年805060
生物工程学院动物医学三年1503300
宠物医疗技术三年503300
药品生产技术三年555060
现代农业技术三年303300
艺术创意学院广告艺术设计三年846050
电子商务三年1403850
服装与服饰设计三年506050
财会工商学院大数据与会计三年1383850
金融服务与管理三年503850
旅游管理三年815060
现代文秘三年553850
电梯工程学院电梯工程技术三年1375060
物联网应用技术三年235060
机电一体化技术三年1505060
建筑消防技术三年225060
汽车与智能制造学院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三年635060
新能源汽车技术三年1085060
工业机器人技术三年965060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三年235060
信息技术学院计算机网络技术三年768580
计算机应用技术三年1455060
软件技术三年758580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三年225060
总数2029

注:具体【tǐ】在【zài】各省【shěng】的招生专业及相关类别,待我校【xiào】分省分【fèn】专业计划确【què】定后,以各省招【zhāo】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wéi】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sān】条【tiáo】 依据教育部最新颁【bān】布的《教育【yù】部关于做好普通高【gāo】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精【jīng】神,按照【zhào】“学校【xiào】负责、招办监督”原则【zé】,在【zài】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zhǔ】管部门统一组织下,开展招生录取工【gōng】作。

第十【shí】四条 学校坚【jiān】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yōu】”的录取原则,认可各省【shěng】(自【zì】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zhǔ】管部门、招生考试【shì】机构有【yǒu】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规【guī】定【dìng】,按各省(自【zì】治【zhì】区、直辖市)教育行【háng】政【zhèng】主管【guǎn】部【bù】门、招【zhāo】生【shēng】考试机构提【tí】供的投档成绩(含全国性高考加分)提【tí】档。

第【dì】十五条 学校录取是在各省招生委【wěi】员会划定的【de】录取【qǔ】最低控制【zhì】分数线上,根据各省考试院规定设置投档比例。

第十六条 对于进档考生,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lù】取原则【zé】按照投档【dàng】成【chéng】绩从高到低择优进【jìn】行录【lù】取。投档分总分相同的考【kǎo】生【shēng】,依据位【wèi】次顺【shùn】序录【lù】取【qǔ】,考生位【wèi】次根据按各省位次排序原则【zé】产生。考【kǎo】生所有专【zhuān】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shí】,若服从专业调剂【jì】,则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gāo】到低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mǎn】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jì】,或服从专业调【diào】剂【jì】但各专业计划【huá】已录取满【mǎn】额的作退档处理【lǐ】。对不符合国【guó】家招【zhāo】生有关规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录取结束后不【bú】再【zài】退档。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sè】通道”。家【jiā】庭经【jīng】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根据国家有关【guān】规定申请国【guó】家【jiā】助学贷款。

第十八条 特【tè】殊情【qíng】况需转专业的, 按照《邵【shào】阳职【zhí】业技术学【xué】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等【děng】相关规定【dìng】,在我校当年【nián】招生【shēng】专业范围内转换。

第十九条【tiáo】 录【lù】取考【kǎo】生的体检标准【zhǔn】按照教育部【bù】、原卫【wèi】生部、中国残疾人【rén】联合会颁布的【de】《普通高等【děng】学校招生【shēng】体检工作指导【dǎo】意见》及有【yǒu】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shí】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xiǎng】政【zhèng】治品【pǐn】德考核【hé】和身体健康状况【kuàng】检查均采用考生【shēng】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shí】所【suǒ】采集的信息,学【xué】生对提供的信【xìn】息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3个【gè】月内,学校【xiào】按照【zhào】招生政策规【guī】定对新生报名【míng】资格、身【shēn】心【xīn】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lù】取【qǔ】资格【gé】、优惠资格及相关【guān】证【zhèng】明【míng】材料等【děng】进行复查【chá】复核。对复查复【fù】核发【fā】现的问题,学【xué】校将集中研究处理【lǐ】,凡属弄虚作假【jiǎ】者,一经查实,取消【xiāo】其入学资【zī】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二条 本【běn】章程【chéng】通过“阳光高考【kǎo】”平台和【hé】学校官网向社会【huì】发布,对于【yú】各【gè】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zhāng】程【chéng】为【wéi】准。

第【dì】二【èr】十三【sān】条 本章程适用于【yú】我校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释权【quán】属于邵阳职业技术【shù】学院。如遇【yù】上【shàng】级招生政策调【diào】整【zhěng】,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zhǔn】。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四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学院路梅子井

邮政编码:422004

招【zhāo】生咨询电话:0739-5301928、0739-5301616

招生咨询邮箱:syzyedu@126.com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www.syzyedu.com

监督投诉电话:0739-890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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