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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西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9:53:33    发【fā】布:大学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年广西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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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dì】一条 为了【le】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招生【shēng】录取【qǔ】工作有序进【jìn】行,根据《中华人民共【gòng】和【hé】国【guó】教【jiāo】育【y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qū】招生考试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教【jiāo】育厅等上级部门【mén】的有关文件精神【shén】,结合我【wǒ】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qíng】况【kuàng】,特制定本章【zhāng】程。

第二条 学院基本信息

1.学院全称:广西科技职业学院

2.学院代码:14312

3.办学性质:民办高等职业教育

4.办学类型:民办高等教育学校

5.办学层次:专科

6.学 制:三年

7.学院主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三条【tiáo】 学院成立招【zhāo】生工作领导【dǎo】小组,贯彻落【luò】实教育部【bù】及广西壮族自治区【qū】教育厅【tīng】有关政策,研究制【zhì】定招生章程和【hé】招【zhāo】生政【zhèng】策,领导、组织【zhī】招【zhāo】生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lǐ】招生【shēng】工【gōng】作中的重大问题,确【què】保招【zhāo】生录取工作顺【shùn】利进行。领导小组下【xià】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处【chù】理日常招生宣传和新生录取工作。

第【dì】四【sì】条 学院成立招【zhāo】生工作监察组【zǔ】,监督招【zhāo】生办公室和招生录【lù】取人员【yuán】遵守国家招生政策【cè】法律法【fǎ】规的情况,实施招生“阳光【guāng】”工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zuò】程序【xù】的【de】合法性,负责考生的【de】来电、来访、申诉、投【tóu】诉的处理,负责监察招生【shēng】录取【qǔ】全过【guò】程,接受社会监督【dū】。

第三章 招生对象和招生计划

第五条 广西科技职业学院计划【huá】面向全国【guó】各地招收全日【rì】制高职【zhí】新生,具【jù】体招生科类、专业、人【rén】数【shù】、缴费标【biāo】准等【děng】请【qǐng】参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shì】招生主管部门【mén】公布的招生计划信息【xī】。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严格【gé】执行【háng】国家教育部以及【j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zhāo】生政策的【de】原则与规定,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按考生德【dé】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zhèng】、公开【kāi】、择优录【lù】取。统【tǒng】考招生的【de】录取,根【gēn】据各【gè】省、自治区、直【zhí】辖市的专【zhuān】科【kē】批【pī】次安排【pái】,按生源省区划定的同类同批次录取分数线,参【cān】加相应批次的招生;单独【dú】招生、对口招生的【de】录【lù】取【qǔ】,按【àn】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的招生【shēng】简章相【xiàng】相关规定执行。

第【dì】七【qī】条 学院实行远程网上录取【qǔ】,对于填报广西科技【jì】职业学院【yuàn】志愿的考生,达到生源省区划定的同类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进档到我院的考生,实行“分【fèn】数优先,遵循志【zhì】愿”的【de】录取原则进行录取,根据专业计划按总成【chéng】绩由高【gāo】到低依【yī】次【cì】检【jiǎn】录。专【zhuān】业录取【qǔ】过程中,总成【chéng】绩相【xiàng】同【tóng】时,按考生生源【yuán】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què】定的投档同分排【pái】序【xù】规则执行,优先【xiān】录【lù】取高排【pái】位的考生。考生所有【yǒu】专业【yè】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fú】从专业调剂【jì】,则在全部【bù】有专业志愿【yuàn】考生录取分档完毕【bì】后,再将【jiāng】所有未录取且【qiě】服从专【zhuān】业调【diào】剂的考生按从高【gāo】分到低分排【pái】序调剂到其他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fú】从【cóng】调剂的,作【zuò】退档处理。根据【jù】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tí】下,为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各专业计划数【shù】可适【shì】当调整。护理专业严格按照教育厅下【xià】达的【de】计划数执行,不【bú】调整专【zhuān】业间计划数,录满为【wéi】止【zhǐ】。

第八条 无男女生比例和民族类别限制。

第九【jiǔ】条 录取体检要求【qiú】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cán】联联合印发的《普【pǔ】通【tōng】高【gāo】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条【tiáo】 新生入学后【hòu】,学院将在【zài】3个月内进【jìn】行【háng】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gé】者,学【xué】院将视【shì】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qǔ】消【xiāo】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zuò】假者,一【yī】律取消【xiāo】其入学资格【gé】。

第五章 学生管理

第十一条 新生入【rù】学后,按【àn】照《广【guǎng】西科技职业学院【yuàn】学生学籍【jí】管理规定》取得学【xué】籍,学【xué】生在规【guī】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本专业培养计划规定【dìng】的全部课程【chéng】,成绩合格,颁发【fā】国家教育部承认学【xué】历的普通【tōng】高等【děng】专科学校毕业证书,盖“广西科技职业学院”印章。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二条  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依据上级部门批复最新标准执行

(一)学费

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学费(元/学年)
1520301药学313500
2530601工商企业管理317100
3440502建设工程管理316300
4520201护理313500
5530802现代物流管理316800
6540101旅游管理317100
7510205大数据技术317300
8500211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317300
9530605市场营销316300
10510203软件技术317800
11550101艺术设计316300
12540106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316300
13440406建筑消防技术316300
14510202计算机网络技术317800
15590202人力资源管理310300
16530701电子商务316800
17510307智能互联网络技术317300
18510301现代通信技术310300
19500408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317100
20460301机电一体化技术317000
21530302大数据与会计317000
22530207国际金融317100
23520416中医康复技术313500

备注:学费按照学年制标准收费,学制为三年。

(二)住宿费:普通宿舍1700元/学年,公寓【yù】楼宿【xiǔ】舍【shě】2300元/学年【nián】,公【gōng】寓楼宿舍2900元/学年(电梯房),一房【fáng】一厅公寓宿舍(电梯房)按【àn】学期收取,2900元每学期。住宿费按照实际住【zhù】宿【xiǔ】楼栋及房型标准收费。

(三)学【xué】生在校期间服务性【xìng】收费和代收费项目遵循自愿原则,依据【jù】《广西【xī】壮【zhuàng】族自治区民【mín】办【bàn】学【xué】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桂发改收费【fèi】规〔2019〕1145号文件执行:第一年教材费【fèi】800元/年(多【duō】退少补),新生体【tǐ】检【jiǎn】费100元,军训用品费300元。

第七章 助、奖学办法

第十【shí】三条 符合条件者经申请【qǐng】审批可获得【dé】相【xiàng】应【yīng】类别的助【zhù】、奖学金。

1、生【shēng】源地助学贷款:学【xué】校【xiào】全日制家庭经济【jì】困难的【de】在校生可【kě】自愿【yuàn】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申【shēn】请生源地【dì】信用助学贷款,贷款【kuǎn】额度为每【měi】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yuán】/学年。

2、国家奖学【xué】金:学【xué】校全日【rì】制二年级【jí】以上【shàng】(含二年级)成【chéng】绩优异、创新能力强、综【zōng】合素质【zhì】高的在校生可参评国【guó】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měi】生8000元/年。

3、国家励志奖【jiǎng】学金:学校全【quán】日制二【èr】年级以上(含二年【nián】级)品学兼【jiān】优、创新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家庭经【jīng】济困【kùn】难的【de】在【zài】校生可参评国家励【lì】志奖学金,奖【jiǎng】励标准为每生5000元【yuán】/年。

4、广西自治区政府【fǔ】奖学金【jīn】:学【xué】校全日制成绩优异【yì】、专业技【jì】能强、综【zōng】合素质高的【de】在校生可【kě】参评自治区人民政府【fǔ】奖学金,奖励标准为【wéi】每生5000元/年。

5、国【guó】家助【zhù】学金:学习勤【qín】奋、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的全日制在校生【shēng】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biāo】准分为两档,其【qí】中一等【děng】助学金【jīn】为每【měi】生【shēng】4300元/年,二等助学金为每【měi】生3300元/年,三等助【zhù】学金为每生【shēng】2300元【yuán】/年,

6、服兵役高【gāo】等学【xué】校学【xué】生国家【jiā】教育资助【zhù】应征入【rù】伍学费补偿、代偿;退役士兵【bīng】学费减【jiǎn】免;资助标准:本专【zhuān】科每【měi】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

7、中职【zhí】升高职学费补助。对中等职业学校【xiào】毕业升入高等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jì】困【kùn】难全日制【zhì】高职高专【zhuān】学生实行【háng】学【xué】费【fèi】补助,补助【zhù】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yuán】按学【xué】期发放。

8、求职创业补贴:建【jiàn】档【dàng】立卡贫困户及家庭经【jīng】济困难(毕业年【nián】度家庭属于低【dī】保、在校期间有国家助【zhù】学贷款或【huò】特【tè】困人员)和残【cán】疾的毕业生,在毕业当年可享受政府发放的一次性的求职创业补贴。

第八章 新生入学

第十四条 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规定的【de】日【rì】期到我院【yuàn】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dào】又无请【qǐng】假手续的,取【qǔ】消入学资格。

第九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1—7519166、7519001

传 真:0771—7519012

网 址:www.gxkjzy.com

邮 箱:gxkjzyxy@163.com

学院地址:广西崇左市扶绥县同正大道680号

邮政编码:532100

第十六条 本章程【chéng】由【yóu】广西科技职【zhí】业【yè】学院招生办【bàn】公室【shì】负责解释。未【wèi】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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