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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9:56:14    发布:大学生必备【bèi】网      纠错

2024年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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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guǎn】理,做到【dào】依法治招,根据《中华人民共【gòng】和国教育法》、《中华【huá】人【rén】民共【gòng】和国高等【děng】教【jiāo】育法》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yù】厅有【yǒu】关文件精【jīng】神,结合广西理工职【zhí】业技【jì】术学院【yuàn】招【zhāo】生工作的实际【jì】情况,制定本章程【chéng】。

第二【èr】条 招生工作【zuò】遵循“公平竞【jìng】争、公正选【xuǎn】拔、公开【kāi】程序【xù】、全面考核、综合【hé】评【píng】价、择优录取”的原则【zé】,按照国家招生政策的规定和自治区招【zhāo】生考试委员会制定的招生程序进行。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xué】校全【quán】称:广西理【lǐ】工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14170。

第四条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高职,学制3年。

第六条【tiáo】 学校地址:广西崇左【zuǒ】市壶【hú】兴路339-1号,邮编【biān】:532200。

第【dì】七条【tiáo】 学【xué】生【shēng】在规定的年限内【nèi】,修完教育教学【xué】计划规定的内容,成绩【jì】合格【gé】或者修满相应的学分,学校将【jiāng】授予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tōng】高等学【xué】校专科毕业证书,学校名【míng】称为广【guǎng】西理【lǐ】工职【zhí】业技术学院。通过【guò】职业资格考核的【de】,同【tóng】时获得相应的职业【yè】资格证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xué】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dǎo】小组,贯彻落实教育部【bù】及广西壮族自【zì】治区教【jiāo】育厅有关政策,研究制定招生【shēng】章程和招生【shēng】政策,领导【dǎo】、组织招生【shēng】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diào】处理招【zhāo】生工作中的重大【dà】问【wèn】题【tí】,确保招生录取工作【zuò】顺利进行【háng】。

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是【shì】学校组织【zhī】和实施招【zhāo】生工作的【de】常设机【jī】构,其主【zhǔ】要职责是执行国家【jiā】和学校【xiào】制定的招生【shēng】政策、规【guī】定,组织关于招【zhāo】生改革的调研,做好招生宣传和【hé】录取工作,协调处理招生过程中的具【jù】体事宜【yí】。

第十条【tiáo】 学校招生【shēng】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wén】媒体【tǐ】、考生和其家长【zhǎng】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dū】。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具体招【zhāo】生专【zhuān】业、人【rén】数、缴【jiǎo】费【fèi】标准等请参阅【yu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zhǔ】管部门公【gōng】布的招生【shēng】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tiáo】 学校招生工【gōng】作严格执【zhí】行国家教育部以及各【gè】省、自治【zhì】区、直辖市招生【shēng】政策的原则与【yǔ】规定,招【zhāo】生录取工作实【shí】施“阳光工程”,按【àn】考【kǎo】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zhèng】、公开、择【zé】优录取。

统考招生的【de】录【lù】取【qǔ】,根据各【g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专科批次安排,按生源省区划定【dìng】的同类同批【pī】次录取分数线,参加相应批次的招生,所有招生均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shí】三条 录【lù】取采用“分【fèn】数优先”录取规则,考生投【tóu】档到【dào】学校后【hòu】,根据【jù】考生【shēng】投【tóu】档【dàng】成绩(含加分)从高分【fèn】到低分,依次按考生专业志愿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shè】分【fèn】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shí】,按考【kǎo】生【shēng】生源地省级【jí】招生主管【guǎn】部【bù】门【mén】确定【dìng】的投档同【tóng】分【fèn】排序规则执行。进档考生如果所填报的专业【yè】志愿均无法满足,对服【fú】从【cóng】专业调剂者,则在全部有【yǒu】专业志愿考生【shēng】录取分【fèn】档完毕后,再【zài】将【jiāng】所有【yǒu】未录【lù】取且服从专业调剂者按从高【gāo】分到低分【fèn】排序调剂到其他【tā】尚未录满的【de】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diào】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kuàng】和考生志愿,在【zài】确【què】保【bǎo】公平【píng】公正【zhèng】的前【qián】提下,为满足考生【shēng】的【de】第一专【zhuān】业志愿【yuàn】,各专业计划数可适当调整。

第十五条 外语要求:不限制。

第十六条 录取无男女生比例和民族类别限制。

第六章 新生入学及待遇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xué】校按按【àn】照有【yǒu】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不符【fú】合招生录取【qǔ】条【tiáo】件【jiàn】者,取消入学【xué】资格。

第十八条【tiáo】 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的【de】所【suǒ】有类型学生,其开【kāi】学时【shí】间、学【xué】历、毕业证【zhèng】书、收费【fèi】标准、奖助学金等待遇【yù】全部相同。

第十九条 学校建立【lì】了完【wán】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家庭经济【jì】困【kùn】难新生每年可申请最高16000元生源地【dì】助学贷款;学校还开【kāi】辟有新【xīn】生【shēng】入学“绿色通【tōng】道【dào】”,家庭经【jīng】济困【kùn】难学生可先入学,后缴费【fèi】;在【zài】校生可申请国家助学【xué】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勤工俭学补助金等。

第二十【shí】条 学生【shēng】在规定年【nián】限内【nèi】,修完教育教学计划【huá】规定内【nèi】容,成绩合格【gé】,颁【bān】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pǔ】通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盖“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印章。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依据上级部门批复最新标准执行:

(一)学费

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学费(元/年)
1420301工程测量技术310800
2420307无人机测绘技术310800
3420307无人机测绘技术(南方测绘班)313800
4430301光伏工程技术310800
5430601材料工程技术310800
6430705装配式建筑构件智能制造技术310800
7440102建筑装饰工程技术310800
8440106建筑室内设计310800
9440301建筑工程技术310800
10440306土木工程检测技术310800
11440501工程造价310800
12440502建设工程管理310800
13440504建设工程监理310800
14440601市政工程技术310800
15460103数控技术310800
16460104机械制造及自动化310800
17460113模具设计与制造310800
18460205制冷与空调技术310800
19460301机电一体化技术310800
20460301机电一体化技术(植保无人机班)311800
21460305工业机器人技术310800
22460306电气自动化技术310800
23460306电气自动化技术(英特尔工业缺陷检测班)311800
24460702新能源汽车技术310800
25480103家具设计与制造310800
26500201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310800
27500210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310800
28500211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310800
29500606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310800
30510106移动互联应用技术(科大讯飞班)313800
31510201计算机应用技术310800
32510201计算机应用技术(英特尔数字应用班)311800
33510201计算机应用技术(科大讯飞班)313800
34510202计算机网络技术310800
35510202计算机网络技术(英特尔数字应用班)311800
36510205大数据技术(科大讯飞班)313800
37510209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科大讯飞班)313800
38520802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310600
39530302大数据与会计310600
40530302大数据与会计(英特尔数字应用班)311600
41530501国际经济与贸易310600
42530601工商企业管理310600
43530701电子商务310600
44530701电子商务(电商直播学院)311600
45530704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电商直播学院)311600
46530802现代物流管理310600
47540106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310600
48540202烹饪工艺与营养310600
49550105服装与服饰设计310800
50550106环境艺术设计310800
51550113广告艺术设计310800
52550117人物形象设计310800
53570312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313800
54590302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310600

备注:学费按照学年制标准收费,学制为三年。

(二)住宿费

1.壶兴校区:

所有宿舍配备空调、热水、洗衣机、组合柜、独立卫生间等设施设备。

公寓式(4人一室):2000元/人.年。

公寓式(6人一室):1900元/人.年。

公寓式(8人一室):1700元/人.年。

2.城北校区:

所有宿舍【shě】配备空调【diào】、热【rè】水、洗衣【yī】机、上床下桌【zhuō】、独立卫生间等设施设备【bèi】。

公寓式(6人一室):2000元/人.年。

公寓式(8人一室):1800元/人.年。

(三)学生在校期间【jiān】服务【wù】性【xìng】收费和代【dài】收【shōu】费项目遵循自愿原则,依据《广西壮族【zú】自治区民【mín】办学【xué】校收【shōu】费管理暂【zàn】行【háng】办法》内容及【jí】标准执收,主要收费项目及收费【fèi】标准:

1.教材【cái】费:600元/学年(预收费项目【mù】,按【àn】实际领用教材费【fèi】用结算,多退【tuì】少补)。

2.服装费:225元(含军训服,校服T恤,实习实训服)。

3.新生入学体检费:65元(含肺结核筛查费用)。

4.人身意外保险:一次性300元(3年,100元/年)。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shí】二【èr】条【tiáo】 学校以往有【yǒu】关【guān】招生工作【zuò】的要求、规定如与【yǔ】本章程相【xiàng】冲突,以本章程为【wéi】准;本章程若有【yǒu】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zhì】之处,以国【guó】家和【hé】上级【jí】有关政策【cè】为准。未尽事宜,按上【shàng】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广西崇左市壶兴路339-1号;

邮政编码:532200;

学校网址:http://www.gxlgxy.com;

咨询QQ:1761479551/3063131381;

电子信箱:gxlgxyzsb@163.com;

联系电话:0771-7962088、7962028;

传真:0771-7847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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