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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云南交通运输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1:12:57    发布【bù】:大学【xué】生必备【bèi】网

2024年云南交通运输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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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交通运输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háng】,切【qiē】实维护学校和考生【shēng】的合法权益【y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fǎ】》、《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yǒu】关规定,结合学校实【shí】际,制定本招【zhāo】生【shēng】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将全面【miàn】贯彻落【luò】实【shí】教育部有关文件精【jīng】神,遵循【xún】“公平【píng】竞争、公正选拔、公【gōng】开程序,德智体【tǐ】美【měi】劳【láo】全面考核【hé】、综合评价、择优【yōu】录取”的原则【zé】进行,同时【shí】接受纪【jì】检监察部【bù】门、 新闻媒体【tǐ】、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dū】。

第三条 学校全称:云南交通运输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14621(国标代码)。

第五条 学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宁湖西路8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专科,学制为三年。

第九条 颁发证书:学生学完规定课程考核合格或修满规定学分后准予毕业,由云【yún】南交通运输职业学院【yuàn】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pǔ】通【tōng】高等学校专【zhuān】科毕业证【zhèng】(统一网上电子注册)。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学校成【chéng】立云南【nán】交通【tōng】运【yùn】输【shū】职业【yè】学院招生工作【zuò】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招生【shēng】工作【zuò】中的重要决策及有关工作,学校【xiào】招就处具【jù】体负责云【yún】南交通运输职业学院招【zhāo】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二条 云南交通运输职业学院招生录取过程接受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监督和指导。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十【shí】四条 招生计划【huá】分【fèn】配原则及办法:按【àn】照教育部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biān】制工作要求及【jí】云南【nán】省教育厅【tīng】对各省(区、市)招生计【jì】划规模统【tǒng】筹安【ān】排。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校实行计算机网【wǎng】上远程录取。严格【gé】执行国家【jiā】招【zhāo】生录取【qǔ】政策,落实“阳光【guāng】工程”,做到公开、公【gōng】平、公正,让考生和家长【zhǎng】放【fàng】心。

第十六条 平行志愿初次投档(或按顺序志愿投档的【de】第一志【zhì】愿)未录满时,可接收【shōu】征【zhēng】集【jí】志【zhì】愿(或按顺序志愿投档的非第一志愿【yuàn】)。

第十七条 同一投档批【pī】次【cì】中,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时充分尊【zūn】重考生专业志【zhì】愿,不设专业“级差”,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zhào】专【zhuān】业志愿【yuàn】先【xiān】后,从【cóng】高分【fèn】到低分择优录【lù】取【qǔ】。

第十八条 当【dāng】考【kǎo】生所【suǒ】填【tián】报的专业志愿【yuàn】无法满足时,如果考【kǎo】生服从专业【yè】调剂,学校根据【jù】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de】专业,直至录取【qǔ】额【é】满。所【suǒ】有专【zhuān】业【yè】志【zhì】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cóng】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对加分或降分要求【qiú】投档考【kǎo】生的招录【lù】:执行【háng】各省(市【shì】、区)的相关政策规定。

第二十条 空中乘务(500405)专业报考录取特别要求:

1.男生175~185cm;女生163~173cm。

2.五【wǔ】官端正、身材匀称、形象【xiàng】气质好,无明显的“O”型、“X”型腿【tuǐ】;身体裸露【lù】部位无明【míng】显疤痕、无纹身【shēn】。

3.年龄要求:年龄不超过20周岁,即9-21以后出生。

4.视力要求:无色盲、色弱、斜眼,矫正视力1.0以上。

5.口齿清楚、听力不低于【yú】5米,中、英文发音准确【què】,性格开朗【lǎng】、大方,心理素质【zhì】好,富有【yǒu】合作精神。

6.无【wú】精神病史及癫痫病史【shǐ】、肝功能正常、无肾炎【yán】、传染病【bìng】及各类慢性疾病,无久治【zhì】不愈的【de】皮肤病。

7.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无犯罪记录。

第二十一条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500406)专业报考录【lù】取特别【bié】要求:

1. 身高要求:男生170~185cm;女生160~175cm。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zhèng】,身【shēn】材匀称【chēng】,无明显的【de】“O”型、“X”型腿【tuǐ】,身体裸露部【bù】位无【wú】明显疤痕、无纹【wén】身。

3.年龄要求:年龄不超过20周岁,即9-21以后出生。

4.视力要求【qiú】:无【wú】色盲、色弱、斜眼,矫【jiǎo】正视力【lì】1.0以【yǐ】上;双眼视力功能异常,无其他可能影响安全履行职责的眼及【jí】其附属器的疾病、手术【shù】或创【chuàng】伤后遗【yí】症。

5.口齿伶俐,发音准【zhǔn】确,性格开【kāi】朗、大方,心理素质【zhì】好,富【fù】有【yǒu】合作精神。

6.无精神病【bìng】史及癫痫病史、肝功【gōng】能正常、无肺【fèi】结核等传染病【bìng】及【jí】各类慢性疾病,无【wú】久治【zhì】不愈的皮肤病。

7.本人及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

第【dì】二十二条 直升机驾驶技术【shù】(500404)专业报【bào】考录取特别要求:

第一、身体条件:满足中国民用航空局91部I类体检标准。

1.身【shēn】高:男生170cm—185cm,女【nǚ】生【shēng】160cm—172cm,腿【tuǐ】长不低于74cm;

2.体重:男生不低于50KG,女生不低于45KG。

3.一般条【tiáo】件:无先【xiān】天性【xìng】或后天性【xìng】功能及形态异常【cháng】;未进行过心【xīn】脏、肝脏、肾脏等器官移植;无恶性肿瘤;无手术【shù】后遗症等;无癫【diān】痫;无活【huó】动性肺结核【hé】;无肝硬化;无胆道【dào】系统结石;无使用【yòng】胰岛素控【kòng】制的糖【táng】尿【niào】病;

4.精神科:无器【qì】质性【xìng】精神障【zhàng】碍【ài】;无毒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酒精等的滥用【yòng】或【huò】依赖;

5.循环系【xì】统: 无冠【guàn】心病、严重的心【xīn】率失常、严重【chóng】的心脏瓣膜【mó】疾病或心脏瓣膜置换、无永久【jiǔ】性心脏起搏器植【zhí】入等;

6.传染病:无病毒性肝【gān】炎【yán】;无梅毒;无【wú】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AIDS);无人【rén】类免疫缺陷病【bìng】毒(HIV)阳性;

7.骨骼【gé】、肌肉系【xì】统【tǒng】:无可能影响安【ān】全履行职责的骨骼、 关节【jiē】、肌肉【ròu】或肌腱的疾病、损伤【shāng】、手术后遗症及功【gōng】能【néng】障碍;

8.耳、鼻、咽、喉及【jí】口【kǒu】腔:无难【nán】以治愈【yù】的耳【ěr】气压功能不良;无可能【néng】影响安全【quán】履行职责的耳、鼻、咽、喉、口腔疾病或【huò】功能【néng】障碍;

9.眼及其附【fù】属器:无视【shì】野异常;无色觉异常;无夜盲;无双【shuāng】眼视功能异常;无【wú】其他可【kě】能影响安全履行职责的眼及【jí】其附属器的疾【jí】病、手术或创伤【shāng】后遗【yí】症;

10.视力:裸眼【yǎn】视力不低于C字【zì】表0.1;若屈光不【bú】正,须【xū】佩戴矫正镜且不低于C字表0.7;若【ruò】眼睛做过屈光手术,手术方式必须【xū】为准分【fèn】子激光或飞秒激光进行的表层【céng】或【huò】板层角膜【mó】屈光【guāng】手术,且最终合格【gé】标准【zhǔn】以成都【dōu】民用航空医学中心视个体差异而定。

11.直系亲属无违法【fǎ】犯【fàn】罪记录,未参加邪教组织,飞行【háng】员【yuán】背景材料调查按【àn】照【zhào】民【mín】航总【zǒng】局民航发〔2007〕117号《民用【yòng】航空背景调查规定》进行;

第二、英语和数学基础良好。

第二十四条 民航运输服务报考条件

1.身高要求:女生160厘米及以上,男生170厘米及以上。

2.视力要求:无色盲、色弱、斜视。

3.听力、色【sè】觉、嗅觉【jiào】正常;五官端正,面部、手【shǒu】部、颈部【bù】、四肢【zhī】无明显疤【bā】痕。

4.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肝炎病史、各类慢性疾病等。

5.无口吃,吐字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学习能力。

6.年龄在20周岁以下(9-21以后出生)。

第二【èr】十五条飞机机电设备维修(500409)专业【yè】报考【kǎo】录取特别【bié】要求:

1.一般条件:身高不低于【yú】165厘【lí】米;具有正【zhèng】常【cháng】生理功【gōng】能【néng】,敏捷【jié】的反【fǎn】应能力,健康的体【tǐ】魄,良好的心理品质和【hé】社会适应能力,良好【hǎo】的抗压能力;无癫【diān】痫;无重大【dà】疾病。

2.精神科:无【wú】器质性【xìng】精神障碍;无【wú】毒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酒精等的【de】滥用或【huò】依赖;

3.骨【gǔ】骼、肌肉系统【tǒng】:无可能影响安全履行职责【zé】的【de】骨【gǔ】骼【gé】、 关节、肌【jī】肉或肌腱的疾病、损伤、手术后遗【yí】症及【jí】功能障碍;

4.眼【yǎn】及其附属器【qì】:无双眼视功能异常;无其他【tā】可【kě】能影【yǐng】响安全履行职责【zé】的眼及其附【fù】属器的疾病、手术或创伤后遗症【zhèng】;

5.满足【zú】中国【guó】民用航空局【jú】对相【xiàng】关【guān】岗位工作人【rén】员【yuán】的体检要求,如【rú】:没有“X”形腿或“O”形腿;视力(E型)表上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5,无【wú】色盲、色【sè】弱;听力正常,双【shuāng】耳辨别语言能【néng】力【lì】良好。

6.本人及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参加邪教组织;

7.英语和数学基础良好,熟练掌握书面和口头英语。

第二【èr】十六条 航【háng】海技术(500301)、轮机【jī】工程技术(500303)专业【yè】报考要求:

1.身高:航海技术【shù】160cm以上【shàng】,轮【lún】机工【gōng】程技术专【zhuān】业155cm以上【shàng】;五官端正、口齿【chǐ】清楚。

2.无色【sè】盲、无色【sè】弱、无复视,航海【hǎi】技术专【zhuān】业双眼裸视视力均【jun1】能达到0.1及以【yǐ】上【shàng】且矫正视力均能达【dá】到1.0及以上【shàng】;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双【shuāng】眼【yǎn】裸视视力【lì】均能达【dá】到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néng】达到1.0及以上【shàng】。

3.身体健康,四肢无残缺,无【wú】口吃,无心脏、血【xuè】管系统疾病,无【wú】神经系【xì】统疾病,无精神系统疾病,无【wú】其他慢【màn】性疾【jí】病和传染病。

4.其它项符合海员体检标准。

二十七条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500304)专业报考要求:

1.身高: 160cm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楚。

2.无色盲、无【wú】色弱、无复视,双眼裸【luǒ】视视力【lì】均【jun1】能达到0.1及【jí】以上且【qiě】矫【jiǎo】正视力均能达到1.0及以上。

3.身体健【jiàn】康【kāng】,四肢【zhī】无残【cán】缺,无口吃,无【wú】心脏、血【xuè】管系统疾病【bìng】,无神经系统疾病,无精神【shén】系统疾病【bìng】,无其他慢性疾病和传染病。

4.英语基础良好,熟练掌握书面和口头英语。

5.其它项符合海员体检标准。

二十八条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500113)专业报考要求:

1.女生身高160cm-175cm;男生【shēng】身高170cm-185cm;

2.双眼无色盲、色弱或弱视;

3.面部、颈部、手部等身体正常裸露部位不可有明显疤痕、纹身;

4.身体【tǐ】健康、听力【lì】正常、无慢性疾病、无器官【guān】性疾【jí】病、无【wú】精神病家族史;

5.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气质较好,语言表达能力较好。

第二十【shí】九条 学【xué】校对学生的体检要求【qiú】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zhōng】国残疾人联合【hé】会印发的《普通高【gāo】等【děng】学校招【zhāo】生体检工【gōng】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zhí】行。

第三【sān】十【shí】条 录取的【de】考生入学后,学校按国家招生【shēng】有关规【guī】定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fú】合【hé】招生条件或【huò】违规的考生,将取消其【qí】入学【xué】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监督方式

第三十一条 学费及住宿费严格按【àn】云南省发【fā】展【zhǎn】和改【gǎi】革委员会、云南省【shěng】财【cái】政厅【tīng】、云南省教育厅规定【dìng】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dì】三【sān】十二条 直升机驾驶技术专业【yè】:直【zhí】升【shēng】机驾驶员执照培训费【fèi】、考试专项费,需另行支付;未【wèi】填【tián】报该志愿【yuàn】的考生不调剂,不录【lù】取该专业。

第三十三条 纪检监督举报电话:0871-68710080。

第六章 学生奖、助学政策

第三十四条 党和政【zhèng】府在高等【děng】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了奖、助、贷、减【jiǎn】、免、补、勤等多种【zhǒng】形式有机结合的高【gāo】校学生资助【zhù】政策体系。学【xué】校通【tōng】过【guò】实施国家奖学金、国【guó】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fǔ】励志奖【jiǎng】学金【jīn】、国家助学金【jīn】、国家助学【xué】贷款【kuǎn】、服兵役【yì】高等【děng】学校学生国【guó】家教育资助【zh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绿色通【tōng】道”、勤工助学【xué】及校级奖【jiǎng】助学金等项目,激励、帮【bāng】助学生顺利完【wán】成学业并【bìng】成长成才。

第七章 学校招生办公室地址及联系方式

第【dì】三十五【wǔ】条 招【zhāo】生办公【gōng】室地址:云南【nán】省昆明市【shì】安宁市宁湖西路8号云南交通【tōng】运输职业学院招就处。

第三十六条 招生咨询方式:

学【xué】院【yuàn】招生热线:0871-68672604、68672620、68672619、68662080

传真:0871-68674308。

邮编:650300

网址:http//www.ynvct.com。

附  则

第三十七【qī】条 本章程如【rú】遇国家法律、法规、规【guī】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biàn】化【huà】后的规【guī】定为准。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由云南交通运输职业学院招就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