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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汉中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20:37:11    发【fā】布:大【dà】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汉中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汉中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汉中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chè】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shēng】制度改【gǎi】革意【yì】见,依据《教【jiāo】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wán】善【shàn】高职院【yuàn】校分【fèn】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huà】普通高等学【xué】校考试招【zhāo】生综合改革实【shí】施【shī】方案的通知》(陕【shǎn】政发〔2022〕14号)和陕西【xī】省【shěng】教育考试【shì】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bàn】公【gōng】室《关于做好2024年【nián】陕西省普通高等职【zhí】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zhī】》(陕试普招【zhāo】〔2024〕1号)精神,确保我【wǒ】院2024年示范高【gāo】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dú】考试招【zhāo】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yuàn】和考【kǎo】生的合法权【quán】益,按照【zhào】教育部及【jí】陕【shǎn】西省有关【guān】规定,结合我院【yuàn】办【bàn】学【xué】及【jí】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èr】条我院单独考试招生【shēng】工作严格【gé】实施阳光【guāng】工程,全【quán】面【miàn】公开招生信息,落实【shí】“十公开”的工【gōng】作要求,接受学院纪检部门【mén】和广大【dà】考生的全程监督【dū】,以保障招生工【gōng】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dì】进行。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quán】称:汉中职业技【jì】术学院【yuàn】,国标代码:13949,在陕招生代【dài】码:8141。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汉中职业技术学院

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简介

学院【yuàn】是【shì】由汉中市人【rén】民政府举办的一【yī】所专科层次普通高等职业【yè】院【yuàn】校,是陕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xiào】。学院地处【chù】世【shì】界特色魅【mèi】力【lì】城【chéng】市、中国优秀旅游城【chéng】市、国家级历史文化名【míng】城、陕【shǎn】西【xī】省最【zuì】美城市——汉【hàn】中市,占地面【miàn】积730余亩,固定资产总值11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zhí】1.5亿元,全日制在校学生1.6万【wàn】余人,招生覆盖18个省份。

学院设有【yǒu】12个党政管理部门【mén】、5个直属机构、13个教学单位【wèi】、 2个【gè】教辅单位【wèi】,1所直属二级甲等【děng】附属医院、1所非直属【shǔ】三级综合附属医院【yuàn】。现开设【shè】有40个专【zhuān】业【yè】,陕西省省级“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2个。学院现有教职工和医务工作者【zhě】821人【rén】(不【bú】含非直【zhí】属附属医【yī】院),其【qí】中专任【rèn】教师746人,副【fù】高职【zhí】称以上133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313人。学院【yuàn】与与企业、行业合作共建稳定的校外实【shí】训基【jī】地240个【gè】,建有【yǒu】中央【yāng】财【cái】政支【zhī】持的职业教育实训【xùn】基地2个,省【shěng】级高等职业【yè】教育示【shì】范性实训基地4个,国家【jiā】级高【gāo】职教育创新发【fā】展【zhǎn】行动【dòng】计划生【shēng】产性实训基地1个,省【shěng】级“双百【bǎi】工程”产学【xué】研基地2个。

第五条 办【bàn】学地点:汉中市【shì】汉台区宗营【yíng】镇,邮政编【biān】码:723002。学院网址:http://www.hzvtc.cn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tiáo】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zé】招【zhāo】生录取工【gōng】作,决【jué】定【dìng】招生【shēng】工作重大事【shì】项【xiàng】,是【shì】示范高【gāo】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zuò】的领导机构,由院长担任组长,学院【yuàn】副院级领导为副组【zǔ】长,党【dǎng】政【zhèng】办、教【jiāo】科【kē】处、招就【jiù】处、纪委【wěi】综合室、组宣部、学工部(处)、计财处、保卫处以及各二级学院负【fù】责人组成【chéng】。党政办主要【yào】负责考试各环节的组织协调【diào】工作;教科处【chù】负【fù】责考试【shì】方案【àn】的制定【dìng】及组织实施工【gōng】作【zuò】;招【zhāo】就处主要负责考试报名【míng】,考生资格审查,招生计划编制上报及录取工作;纪【jì】委综合【hé】室【shì】主要负责考试各【gè】环节的【de】监【jiān】督【dū】检【jiǎn】查工【gōng】作;组宣部负责学【xué】院信息对外发布【bù】、网络舆情维护等工作;学生部【bù】(处)主【zhǔ】要负责招生考试期间考生的管【guǎn】理及【jí】组织工作;计财处主要负责与考试相关的经费保障工作;保卫【wèi】处主要负责试卷运【yùn】送【sòng】、保管及考场的安保等工作。

第七条 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根据【jù】国家教育【yù】部、省教育厅【tīng】、省【shěng】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学院【yuàn】招生工作委员会决定。学【xué】院不委托【tuō】任何中介机构【gòu】和个人私自【zì】从事招生工【gōng】作。

招生信息网址:https://zs.2249716.com/

招生咨询【xún】电话【huà】:0916-2890000  2999730  2617000  2617333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招生计划最终以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第五章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九条招生对象

申请参加我院示范单招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24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统考)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zhí】业【yè】教【jiāo】育【yù】单独招生考【kǎo】试(“三校生”单【dān】招)报名,并参加各县【xiàn】(区)招【zhāo】生办组织的普通高【gāo】校招生【shēng】体检。

第十条院校申请

2024年3月15日9∶00至3月18日17∶00,考生根据【jù】我院招生【shēng】计划和招生章程,登【dēng】录陕西省教育【yù】考试院门户网站(网【wǎng】址:https://www.sneea.cn)或【huò】陕西招生考试【shì】信息网(网址:https://www.sneac.com),依据本人意愿【yuàn】向我【wǒ】院提出入学申请【qǐng】。

第十一条填报志愿、确认信息

已向我【wǒ】院提出【chū】入学【xué】申【shēn】请的考生,于2024年3月15日9:00至【zhì】3月22日12:00登陆我院招【zhāo】生信息网站单独【dú】考【kǎo】试招生系统(报【bào】名【míng】入口:http://hzvtczs.zeruisys.com/Pro_BM/User/Login.aspx),填报专业志愿(每生限填3个专业志愿),阅读“考试诚信承诺书”,打印准考证。考生也可持【chí】本人二【èr】代身【shēn】份证原【yuán】件于上【shàng】述规定时间【jiān】来学院现场办理以【yǐ】上手续。

第十二条 考核测试

我院于【yú】9-21至【zhì】24日开【kāi】展考核【hé】测试,考核测试由【yóu】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bù】分【fèn】组成(考试【shì】地点:汉中职【zhí】业技术学院)。

1.文化素质测试

测试时间:3月23日8:9-21:30

所有考生均应【yīng】参加【jiā】文化【huà】素质测试。文化素质测【cè】试采用统考笔试形式进行,由【yóu】陕西【xī】省示【shì】范【fàn】高职院校联盟统一【yī】命题、统一【yī】考试时间、统一【yī】阅【yuè】卷,学院组织考试。采用1套试卷综【zōng】合【hé】考核考生【shēng】的语文、数学、英语,每科100分,总【zǒng】分【fèn】300分,普高生与三校生【shēng】采【cǎi】用不同试卷。

2.职业技能测试

①“普高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间:3月23日13:9-21:00

3月24日8:9-21:00

②“三【sān】校生”进行职业技能测【cè】试。职业技能测试【shì】由专业能【néng】力笔试【shì】和【hé】技术技能面试两部分组成。

专业能力笔试时间:3月23日14:9-21:30

技术技能面试时间:3月23日15:9-21:00

3月24日8:9-21:00

职【zhí】业适应性测试【shì】针对“普高生”进行,主要甄别【bié】普高生职业取向,引导考【kǎo】生合理选【xuǎn】择专【zhuān】业【yè】,采用面试的方式【shì】进行,总分300分【fèn】。

职业技能测【cè】试针对【duì】“三校生”进行,分为专【zhuān】业能力笔试和技术【shù】技能面试,其中【zhōng】专业【yè】能力笔试分值为【wéi】100分【fèn】,技术技能【néng】面【miàn】试分【fèn】值为200分,总分300分。

填报【bào】多个专业志【zhì】愿的考【kǎo】生,按第一志愿专【zhuān】业参加相【xiàng】应专业类测试考核【hé】。

我【wǒ】院认可【kě】考生【shēng】在其他示范【fàn】院校参【cān】加的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有【yǒu】意申【shēn】请报考我院的考生【shēng】,须于3月25日8:30至4月6日12:00到我院参加职业技能测试【shì】。

根【gēn】据2023年【nián】公布实施的《陕西省退役【yì】士兵【bīng】教育培训暂【zàn】行办法【fǎ】》规定,具有高【gāo】中学历【lì】的退役士【shì】兵,只需参加【jiā】职【zhí】业适应性【xìng】测试,免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按300分计算。

第十三条预录取

2024年4月7日17:00前,我院将预【yù】录取【qǔ】考生信息【xī】通过陕西省高【gāo】职教育分【fèn】类考试【shì】招生网【wǎng】上管理平台报【bào】送省招办,并在我院【yuàn】招生信息网上【shàng】进行公示。

若首次预录【lù】取考【kǎo】生经报到注册后,招生【shēng】计【jì】划仍有缺额,学院将对缺【quē】额计划专业组【zǔ】织递补预【yù】录取,递补预录【lù】取的考生必【bì】须为【wéi】未到其他院校【xiào】报到注册【cè】的【de】考生。

递补预录取时间:4月12日17:00至4月14日12∶00。

第十四条报到注册

被我院预录取的考【kǎo】生务【wù】必于【yú】2024年4月8日8∶30至【zhì】12日17∶00前,持【chí】本【běn】人第【dì】二代《居民身【shēn】份证【zhèng】》原件到我院报到注【zhù】册,进行现场确认【rèn】。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wǒ】院录取【qǔ】资格。

递【dì】补预【yù】录取考【kǎo】生于2024年4月【yuè】15日8:30至4月17日17:00,持报本人居民【mín】身份证原【yuán】件到我【wǒ】院【yuàn】报到注册,进【jìn】行现场确认。逾期视为自动【dòng】放弃【qì】我【wǒ】院录取资格。

第十五条录取备案

9-21至19日,我院到省招办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完成录取工作。

第六章录取规则

第十【shí】六条【tiáo】我院严格【gé】遵守教育部【bù】和省教育【yù】考试院【yuàn】有关招生录取【qǔ】工作的【de】政策和【hé】规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优先【xiān】录取在我院考点参加考核【hé】测试的考生。

第十七条【tiáo】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测【cè】试成绩【jì】+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普高【gāo】生【shēng】”和“三校生【shēng】”分别按总成绩从高【gāo】到低录取,均【jun1】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zhì】愿。

第十八条 我院根据招生计划【huá】、考试总分和报考【kǎo】人【rén】数划定【dìng】最低录【lù】取控制分数线,以不低于实考人数3%的淘汰比例确定录取人数。

第十九【jiǔ】条对考生【shēng】身体健【jiàn】康【kāng】状况的要【yào】求【qiú】以《普通高等学院招生【shēng】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wéi】基本原则。对【duì】于高考【kǎo】体检结果【guǒ】或学院体检复查【chá】结果【guǒ】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xué】院可【kě】取消其被预录取【qǔ】或录取资格,也【yě】可按【àn】照规定调【diào】整【zhěng】其被预录取或录取的专业。

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二【èr】十条 我院收【shōu】费标准严格【gé】按【àn】照陕西省发【fā】改委、教育厅有关【guān】文件规定执行。学费:一【yī】般专【zhuān】业6500元/生•年;住宿【xiǔ】费【fèi】:1000元/生•年。

第八章学生资助政策

第二十【shí】一条 学院实行【háng】“奖学金、助学金、生【shēng】源地【dì】助学贷【dài】款、困难【nán】补助、减免学费”等资【zī】助措施,在开学报到时开【kāi】通【tōng】“绿【lǜ】色通【tōng】道”,因【yīn】家【jiā】庭经济困难暂时无【wú】法交清学费的,可申请缓缴【jiǎo】学费【fèi】,先入学报到。

第二十二条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学院奖学金【jīn】:甲等奖学金3000元/年【nián】,乙【yǐ】等奖学金2000元/年【nián】;

国家助学金:特别【bié】困难3800元【yuán】/年,一般困【kùn】难2800元/年;退役士兵3300元【yuán】/年【nián】。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第二【èr】十三【sān】条【tiáo】 勤工助学:学【xué】院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zhù】学岗位【wèi】并根据【jù】表【biǎo】现发放报酬400-600元/月。

第二【èr】十四条 助学贷款:我院属于陕西【xī】省教育厅确定【dìng】的可以【yǐ】申请生源【yuán】地助学贷款的【de】普通高【gāo】校,家庭经济困难【nán】考生可向家【jiā】庭所在县(区)的【de】学生【shēng】资助管理中心申【shēn】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měi】人每年可申请不【bú】超过16000元的助学贷【dài】款。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xué】院将按照教【jiāo】育部相【xiàng】关规定对其进行入学【xué】资格复查,复【fù】查不合格者【zhě】,按照【zhào】教【jiāo】育部有关【guān】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běn】章程由我院招生委员【yuán】会【huì】制定,上报省教育厅【tīng】审核【hé】通过【guò】后生【shēng】效。未尽事【shì】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shǎn】西省普通【tōng】高校招生有【yǒu】关政策规定为准,由学院【yuàn】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