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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

更新:2024-9-19 19:48:15    发布:大【dà】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lǐ】的是【shì】2024年延安职业技术【shù】学院单招章【zhāng】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shēng】专【zhuān】业、招生计【jì】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延安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继续贯【guàn】彻落实【shí】国务院【yuàn】考试招生制度改革【gé】实施意见,确保我院2024年示范【fàn】高职【zhí】院校【xiào】单【dān】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chēng】“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xué】院和考生的合【hé】法权益,按照教【jiāo】育部【bù】及我省有关规定【dìng】,结合【hé】我院办学及招生工【gōng】作实际,制【zhì】定本招【zhāo】生章程。

第二【èr】条  我【wǒ】院单独【dú】考试招生工作,严格【gé】实施阳【yáng】光工程,全面公【gōng】开【kāi】招生信息,落实“十公开”的工作要求【qiú】,接受学院纪检【jiǎn】部门和广【guǎng】大考生的全程监督,确保单独【dú】考【kǎo】试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保障单独考试【shì】招生【shēng】工【gōng】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zhǎn】。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延安职【zhí】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950;在陕招生代【dài】码【mǎ】:8142。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延安职业技术学院

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简介

延安职业技术学院【yuàn】是2005年【nián】起由延安10所大中【zhōng】专院校【xiào】先后【hòu】分三批合并而组建的【de】一所【suǒ】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xiào】,其【qí】前身是我党1937年【nián】在【zài】延安创立的第一所师范学校——鲁迅师范学校。

学院占地【dì】总面积764亩,其中,校本【běn】部占【zhàn】地525亩,技【jì】能【néng】培训中心占【zhàn】地59亩,师【shī】范校区【qū】占地【dì】157亩,农校校区占地【dì】12亩,附属小学占地11亩。学【xué】院内设10系2院1部共13个教学机构,下设5个附属单位。截至2023年【nián】10月底【dǐ】,全学院【yuàn】有教职工【gōng】1555人,其中学院877人,技【jì】能【néng】培训中心32人,中职教育中心143人,附属中【zhōng】学247人,附【fù】属【shǔ】小学207人【rén】,附属幼【yòu】儿园49人。

学【xué】院本部总建筑面积38.82万平方【fāng】米,其【qí】中教学行政【zhèng】用房15.81万平方【fāng】米,学【xué】生宿舍6.1万【wàn】平方米;固定资产总【zǒng】值约13.94亿元【yuán】,其中各类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50亿元;图书馆总面积【jī】2.7万【wàn】平方米,读者座位940个;馆藏【cáng】图书总【zǒng】量60万册,电子图书5万G;阅览室【shì】征【zhēng】订杂志377种,报纸35种。学院【yuàn】拥【yōng】有学报和院报两类【lèi】期刊,《延【yán】安【ān】职业技术学院学报》是经国家新【xīn】闻出版署批准【zhǔn】公【gōng】开发【fā】行【háng】的刊【kān】物,刊期为双月【yuè】刊,国内刊号为CN61-1472/G4,国【guó】际刊号为ISSN1674-6198。《延【yán】安职业技【jì】术学院报》是【shì】经国【guó】家新闻出【chū】版【bǎn】署【shǔ】批准,国内公开发行的刊物,刊期为月刊,国内统一刊号为CN61-0833/(G)。

自2005年合校建院【yuàn】以来【lái】,经过“十一五”的整合规范,顺利通过【guò】教育部人才培【péi】养工作【zuò】水平【píng】评估;“十二五”的巩固提升【shēng】,成功创建省级示范校;“十三五【wǔ】”的改革【gé】创新,成为国家优质校【xiào】建设单位;进入“十【shí】四五”,成【chéng】功跻身陕西省“双高计划”建设院校行列。

第【dì】五条 办【bàn】学【xué】地点:延安市枣园    邮编:716000

学校网址: https://www.yapt.edu.cn/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委【wěi】员会负责确【què】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shēng】工作中的【de】重【chóng】大事【shì】项【xiàng】,是【shì】单独【dú】考试招生工作的【de】领【lǐng】导机构。由院长【zhǎng】任主任,主管招生工作和考试工作的副【fù】院长任副主任,成员【yuán】由招生【shēng】就业处、教【jiāo】务处、党政【zhèng】办【bàn】公室、纪委、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学生处、安全保卫处、公共课部负责人【rén】及各【gè】系主任【rèn】组成。招生工作委员会下【xià】设单独考试招生办公【gōng】室和六个【gè】工作组【zǔ】,其责任部【bù】门和主要职责如【rú】下:

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主要职责【zé】:负责【zé】联系上级部门,负责与单独【dú】考试招生联盟校的联络、沟通工【gōng】作;负责协调校内相关部【bù】门【mén】做好单【dān】独考试招生组织【zhī】、落实【shí】工作;负责招【zhāo】生考【kǎo】试相关经费的使【shǐ】用安排。

宣传【chuán】组【zǔ】主要职责【zé】:党政办负责相关的宣传报道工作;招【zhāo】生就业处【chù】负责在网站、报刊、网【wǎng】络对单独【dú】考试招生工【gōng】作进【jìn】行宣传,负【fù】责网【wǎng】上咨询、电话咨询、考生及家长【zhǎng】到校咨询等工作。

考【kǎo】试工作组主【zhǔ】要职【zhí】责:教务处负【fù】责本校笔试及职业适应性【xìng】(技能)测试【shì】的考试组织、考【kǎo】务管理【lǐ】等相关工作。

招生录【lù】取组【zǔ】主【zhǔ】要职【zhí】责:招生就业处负责【zé】招生专业及计划的上【shàng】报工作;负责考【kǎo】生咨询【xún】、报【bào】名及现场确认等【děng】相关工作;负责公示预录【lù】取考【kǎo】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负责办【bàn】理【lǐ】相关录【lù】取手续【xù】及发放录【lù】取通知书等工作。

后【hòu】勤安全保卫组主要【yào】职责:后勤处负【fù】责后勤保【bǎo】障、服务【wù】工作;安全保卫处负责单【dān】独考试【shì】期间疫情防控、校【xiào】园秩序【xù】的维护【hù】及考【kǎo】生在校期间的安全工【gōng】作。

接【jiē】待服务【wù】组主要【yào】职责:党政办负责单独考试【shì】招生期间的用车【chē】保障;招【zhāo】生就【jiù】业处负【fù】责校园内各种标识的制作及布置工【gōng】作;负责校园【yuán】内【nèi】考生及家长的引导工作。

纪检【jiǎn】监察组【zǔ】主要职责:纪委负【fù】责单独考试招生【shēng】工作【zuò】的全程监【jiān】督;负责处理【lǐ】考生【shēng】和家长反映的【de】相关问题等工作。

第七条  学院【yuàn】招【zhāo】生工作委【wěi】员【yuán】会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根据国家【jiā】教育部【bù】、省教育【yù】厅、省教育考试院【yuàn】相【xiàng】关【guān】规定,组织实施【shī】学院【yuàn】招生工作委【wěi】员会【huì】的决定。学【xué】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gòu】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https://zsw.yapt.edu.cn/

招生咨询电话【huà】:0911-8262812;0911-8262811。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招生计划最终以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第九条  我院招生专业39个。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十条  报名对象

1.已参加2024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统考)报名的考生。

2.已参加2024年陕西省普【pǔ】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shì】(“三校生【shēng】”单招【zhāo】)报【bào】名的考生。

第十一条  符【fú】合报考条件的考【kǎo】生必须于2024年3月15日9:00至3月18日17:00,登录陕西省教育【yù】考试【shì】院门户网站(www.sneea.edu.cn)或【huò】陕西【xī】招【zhāo】生考试信息网【wǎng】(www.sneac.com),向我【wǒ】院【yuàn】提出入学申请。

第【dì】十二条  申【shēn】请我院的考生【shēng】,于【yú】2024年3月16日9:00至3月22日12:00,进【jìn】入【rù】延安职业技术学院【yuàn】招生信息【xī】网(https://zsw.yapt.edu.cn/),点击【jī】“分类考试专业确认入口”,按提示【shì】填报2个专业志愿、缴费、打印准考证

第十三条  测试

测试包括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满分600分。

1.文化素质测试

时间:2024年3月23日8:30—11:30。

所【suǒ】有考生均须参加【jiā】。示范性高【gāo】职院校联盟【méng】统【tǒng】一命题,在【zài】一【yī】份试卷上综合【hé】考核语【yǔ】文、数学、英语三科知识,每科100分,满分300分,考试时间为【wéi】180分【fèn】钟。

退役士兵免文化素质测试,按满分计入总成绩。

2.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

时间:2024年3月23日14:00—18:00。

普通高中毕业生和高中同等学力人员须参加职【zhí】业【yè】适应性测试。职业适【shì】应性测【cè】试【shì】满【mǎn】分300分。主【zhǔ】要甄别普【pǔ】通【tōng】高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力人员【yuán】职业性向,引导【dǎo】考生合理【lǐ】选择专【zhuān】业,促进考生【shēng】按照【zhào】自身兴趣特长健康成长

“三校生【shēng】”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满【mǎn】分300分,包括专业【yè】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néng】测试。专业能力【lì】测试满分100分,以教育部发布的【de】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zhōng】的核心专业知【zhī】识为基本依据,采取笔【bǐ】试考试,重点考查综合专【zhuān】业能力。技术技能测试满分200分,以教育【yù】部发【fā】布的【de】中职专业【yè】教【jiāo】学标【biāo】准中核【hé】心技术技能为基【jī】本【běn】依【yī】据,以操作考试【shì】为主【zhǔ】,充分【fèn】体现岗位技能、通用技【jì】术【shù】等内容。

第十四条  我院于2024年4月7日【rì】17∶00之前【qián】,将首次预录取考生【shēng】信息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shàng】管理平台报送省【shěng】教育考【kǎo】试院,并在我院招生网上【shàng】公【gōng】示【shì】预录取【qǔ】考【kǎo】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预【yù】录取【qǔ】专业、毕业学校等【děng】基【jī】本信息)。

首次预录【lù】取考生报到【dào】注册后,若我【wǒ】院招生计划仍有缺额,将【jiāng】进行【háng】递补【bǔ】预录取,公示计划时间为4月13日【rì】12:00前。

第十五【wǔ】条  我院首次预录取的考生,须于2024年4月【yuè】8日9:00至【zhì】4月12日17:00,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jiàn】,到我院9号楼220室【shì】进行【háng】报到注册,逾期【qī】视为自动放弃录【lù】取资格。递补预录取考生于 2024年4月15日9:00至4月17日17:00,持本【běn】人【rén】第【dì】二代居民身【shēn】份证原件,到我院9号【hào】楼220室进【jìn】行现场报到注册,逾期【qī】视为自动放弃【qì】录【lù】取资格。

第十六条 我院于9-19至19日,到省教育考试院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bàn】理【lǐ】正式录取备案手【shǒu】续。省教育考试院将在官方网站上【shàng】公【gōng】示我【wǒ】院正式录取新生名单,同时【shí】我【wǒ】院也将在招【zhāo】生网上进【jìn】行公示。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dì】十七条【tiáo】  考生总【zǒng】分由文【wén】化素【sù】质【zhì】测【cè】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技能【néng】)测试成绩组成。录取按照总分由【yóu】高到低进行,且职业适应性(技能)测【cè】试成绩分【fèn】值不低于总分【fèn】的50%。按照不低于实考【kǎo】人数3%的淘【táo】汰【tài】比【bǐ】例,确【què】定录取人数。录【lù】取专业【yè】均满【mǎn】足考生一志愿。

第十八条  招生监督

学院纪委为单独考试招生的校内监督机构。

第十九条  各【gè】专业的考生身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颁【bān】布的《普【pǔ】通高【gāo】等学校招生体检工【gōng】作【zuò】指导意见【jiàn】》及【jí】有关补【bǔ】充规定执行【háng】。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dì】二十条  我院严【yán】格按【àn】照陕西省发改委、教【jiāo】育厅有关文【wén】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zhǔn】。我院2024年学费标准为:艺术类专业10000元/生【shēng】・年;一般专业6500元/生·年【nián】。

第八章  学生资助政策

第二【èr】十【shí】一条  学【xué】院建立了以国家【jiā】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fèi】减【jiǎn】免【miǎn】等多种方式【shì】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xīn】生入学报到时【shí】开通【tōng】“绿色通道”,保证【zhèng】家庭经【jīng】济困难学【xué】生【shēng】顺利入学【xué】。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学院奖学金:800元/年;

国【guó】家【jiā】助学金:特【tè】别【bié】困难3800元/年,一般困难2800元/年,退役士【shì】兵3300元/年。

第二十【shí】二条  勤工助【zhù】学:学【xué】校【xiào】为贫困生提供劳动岗位【wèi】并发【fā】放报酬。

第二十三条  助学贷【dài】款:我【wǒ】院【yuàn】属于【yú】陕西省教育【yù】厅确定【dìng】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tōng】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qǐng】生源地助学【xué】贷款,提供每【měi】人每年不【bú】超过16000元的助【zhù】学贷款。

第【dì】二十四条【tiáo】  服兵役学生【shēng】国家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最【zuì】高不超过16000元。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新【xīn】生入【rù】学后,学【xué】院在三个月【yuè】内【nèi】按【àn】照国家【jiā】招生【shēng】规定【dìng】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bú】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liù】条  本章程经我院招【zhāo】生委员会【huì】制定【dìng】,上报省教育【yù】厅审核【hé】通过后生【shēng】效。

第二十七条【tiáo】  本章程【chéng】未尽事宜【yí】以国家教育部及【jí】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shēng】有关政策规【guī】定【dìng】为准,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sh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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