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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府新区通用航空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16:13:29    发【fā】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天府新区通用航空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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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新区通用航空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shēng】的合法权益【yì】,贯彻公平【píng】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规【guī】范【fàn】学校招工作,保证【zhèng】招生【shēng】工作的顺利进行,根【gēn】据【j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huá】人民共和国高等【děng】教育法【fǎ】》《中华人民【mín】共和【hé】国职业教【jiāo】育法》等相关【guān】法律和教育部【bù】、四川省普通高校【xiào】招生工作的相【xiàng】关政策【cè】和要求,结合学【xué】校【xiào】实际,制定本章程【chéng】。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全称:天府新区通用航空职业学院

第二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三【sān】条【tiáo】 办【bàn】学性质: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pī】准、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招【zhāo】生计划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děng】学【xué】校。办学属性为非营利性【xìng】。

第四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种类: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所有课程,获得毕业要【yào】求【qiú】的学分,符【fú】合毕业条件者由学校颁发教育部【bù】电【diàn】子注册【cè】的普通高等学【xué】校专科毕【bì】业证【zhèng】书【shū】。颁【bān】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天府新【xīn】区通用航空职业学院。

第【dì】五【wǔ】条 办学地【dì】址【zhǐ】:四川省天府新区天府大道二段666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wěi】员会,负责编【biān】制学校【xiào】招【zhāo】生计【jì】划、制定招考【kǎo】办【bàn】法和录取标准、对预【yù】留计划的使用原则和措施等【děng】重【chóng】大【dà】事【shì】项进行民主决策和监督。

第七【qī】条 学【xué】校设立招【zhāo】生【shēng】办公室。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hé】实施招生工【gōng】作【zuò】的【de】常设机构,是【shì】组【zǔ】织【zhī】和实施学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招生【shēng】录取工作【zuò】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学校普通【tōng】高等教育专科招生与录取的【de】日常工【gōng】作。

第八条 学校设立【lì】招【zhāo】生工作监察【chá】小组,负责监督招生【shēng】录取政策的贯彻执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de】合法【fǎ】权【quán】益【yì】,对招生【shēng】录取过【guò】程中【zhōng】的各种违纪、违规【guī】与违法案件提出处理意【yì】见【jiàn】或建【jiàn】议,并对处理结果【guǒ】予以公【gōng】示。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dì】九条【tiáo】 计划编制原则:学【xué】校根据根据当年国家和省市招生政策,结合【hé】办学条件、专业【yè】结构【gòu】、生源【yuán】质量、社会【huì】需求、就业情【qíng】况等科学【xué】合【hé】理编制【zhì】本年度招生【shēng】计划,报教育主【zhǔ】管部门审批后向社会公布。

第十【shí】条【tiáo】 计划使用【yòng】及调整:具体招生专业和分专业招生【shēng】计划以各省(市、自治【zhì】区)招生办公室或教育【yù】考试院公布【bù】的【de】为准【zhǔn】。因生【shēng】源不足而调【diào】减回来的已投放到各【gè】省(市、自治区)的【de】招生计【jì】划,学校【xiào】按照集体议【yì】事、集体决策的原则,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yán】究后,根据生源情【qíng】况【kuàng】将计划增投到【dào】生源好的省份。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tiáo】 严【yán】格执行教育部及有关省【shěng】(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规定,贯彻实施高校招生【shēng】“阳光【guāng】工【gōng】程”,按照德、智、体【tǐ】、美、劳全面发【fā】展【zhǎn】要【yào】求,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de】基本【běn】原【yuán】则择优录【lù】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jiǎn】监【jiān】察部门、考生【shēng】、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二条【tiáo】 学校根据各省【shěng】(直【zhí】辖市、自治【zhì】区)生源情况和相关规定确定【dìng】调档【dàng】比例。

第十三条 执行国【guó】家和各【gè】省(自【zì】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jiā】、降分政策【cè】。按【àn】照加、降分以后形成【chéng】的投档【dàng】成绩进行录取和安排【pái】专【zhuān】业。

第十四条 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yuán】则【zé】。当考生填报【bào】的【de】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对服【fú】从专业调【diào】剂者,从高【gāo】分【fèn】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yè】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实行平行志愿的【de】省【shěng】份,录【lù】取【qǔ】未满额【é】时,参加征集【jí】志愿。实行非平【píng】行志愿填报方【fāng】式的省份,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zhì】愿报考我【wǒ】校【xiào】的考生,在【zài】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é】的情况下,接收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第十六条 除特殊注明的专业【yè】外,学校不限考【kǎo】生【shēng】应试外语语种【zhǒng】。因【yīn】我校专【zhuān】业以【yǐ】及【jí】双语教【jiāo】学的需要【yào】,学生进校后均以英【yīng】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jiāo】学,非英语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请慎重考虑。

第十七条 学校对考生身【shēn】体【tǐ】健康状况的【de】要求,执行《普通高等【děng】学校招生体检工作【zuò】指【zhǐ】导意【yì】见》及【jí】有关补充【chōng】规定。新生入【rù】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tiáo】件【jiàn】或发现有【yǒu】舞弊【bì】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对报考【kǎo】我校的【de】往【wǎng】届生和应【yīng】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lì】限制。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fèi】标准严格【gé】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tīng】、财政厅【tīng】、省市【shì】场监【jiān】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fèi】按照规【guī】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zì】愿、不得【dé】营利的【de】原则收取。

第二十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jiā】助【zhù】学金、校级奖助学金【jīn】、生源【yuán】地助学贷款【kuǎn】、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全方位资助体系【xì】,多渠道【dào】保障【zhàng】贫困【kùn】学生完成【chéng】学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严格执【zhí】行国家【jiā】招生政策,未委托任何【hé】中介机构或个人进【jìn】行招生录取工【gōng】作,不收取任何与招【zhāo】生录【lù】取挂钩的【de】费【fèi】用。对于【yú】冒用学校名义【yì】进行【háng】招生活动的中介机【jī】构【gòu】和个人,学校保留依法【fǎ】追【zhuī】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èr】条【tiáo】 本章程若【ruò】与【yǔ】国家法律【lǜ】、法【fǎ】规、规章、规范和上【shàng】级有【yǒu】关政策相【xiàng】抵触,以【yǐ】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学校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四川省天府新区天府大道二段666号

邮政编码:620564

咨询电话:028-36859992

学校网址:http://www.ausedu.cn

电子邮箱:thxyzsc@163.com

第二十四条 本【běn】章程由天府新区通用航空职业【yè】学院【yuàn】招生办【bàn】公室【shì】负责【zé】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