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招生计划>高职单招>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

2024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计划

更新:2024-9-21 15:18:43    发【fā】布【bù】:大【dà】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计划

本【běn】文为大家【jiā】整理的是2024湘潭医卫职【zhí】业【yè】技术学院【yuàn】单招【zhāo】计【jì】划,主要包含招生专业、各专业招生人数等信息,希望对大家有【yǒu】所帮助,如【rú】有变【biàn】动或【huò】异议,请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招生计划

2024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计划

单招录取

第二十五条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kǎo】生(第一【yī】类考生【shēng】)、 中职考生【shēng】和往届普通【tōng】高中【zhōng】考【kǎo】生【shēng】及同等学力考生(第二类考生) 的类别确定及普【pǔ】通高【gāo】中学业水平合【hé】格性【xìng】考试【shì】成【chéng】绩的认定以 省教育考试【shì】院提供的数【shù】据为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píng】合格性 考【kǎo】试有效成【chéng】绩不全的【de】应届普通高中毕【bì】业考生必须按照中职 考生和往【wǎng】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tóng】等学力【lì】考【kǎo】生的要求【qiú】参加文化 素质测试及录取。

第二十六条 单【dān】招【zhāo】录取【qǔ】首先对报考单列计划的考生(第 三类、第四类、第【dì】五【wǔ】类考【kǎo】生)进行录取【qǔ】,单列计划只【zhī】录取第 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如有剩余单【dān】列计划则转为普通类【lèi】计划录【lù】 取第一【yī】类、第【dì】二类考生【shēng】。

第二【èr】十【shí】七条 普通类考【kǎo】生【shēng】分类别分专业招【zhāo】生计划以实 际参考的考生【shēng】人数为基数,按专业计划数除以【yǐ】该专业参考【kǎo】总 人数再【zài】乘【chéng】以各类别参考人【rén】数的计算【suàn】公式列出各专【zhuān】业第一【yī】类 考【kǎo】生(具有 2023 年普【pǔ】通高【gāo】中【zhōng】学业水平合格【gé】性考试【shì】有效成绩)、 第二类考【kǎo】生(含【hán】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hé】格【gé】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quán】 的应届普通【tōng】高中考生)的实际【jì】录取计划数。例如,某专业招 生计划共【gòng】 100 人,单列计【jì】划已录【lù】取 5 人,剩【shèng】余计划 95 人录 取第一类、第二【èr】类学生,如第一【yī】类考生、第二类考生一志【zhì】愿 实际参【cān】考的【de】人【rén】数分别为【wéi】 150、50 人,根据同比例公式计算可 得第一类、第二类【lèi】考生的计划数为【wéi】 71、24 人。第一【yī】类考【kǎo】生【shēng】计【jì】划数【shù】计算公【gōng】式:95/(150+50)×150。各类别各专业【yè】计划 确定后,录取过程中不再调整和追加【jiā】。

第二十八条 单招录取工作按照【zhào】“学【xué】校负责、招办监督” 的原则进行。各类【lèi】别录取时,按照分数【shù】优先【xiān】、遵循志愿【yuàn】的原【yuán】 则进行。各类别按照以下顺序【xù】进行:

1.退役军人考生【shēng】。按【àn】考生职业技【jì】能【néng】测试综合成绩从高【gāo】分 到低分【fèn】进行录取,录【lù】完为止。

2.其【qí】他社会【huì】人员(农民【mín】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zhí】业农 民和企业在岗人【rén】员【yuán】):按考生职业【yè】技能测试综合成绩从【cóng】高分 到低分进行录取【qǔ】,录完为止。

3.艺术体育特长生。依据考生所填【tián】报项目按综【zōng】合成绩从【cóng】 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具体规则详见《湘潭医【yī】卫职业技术【shù】学 院 2024 年艺【yì】术、体育特长【zhǎng】生高【gāo】职单【dān】招【zhāo】方案》。

4.普通【tōng】类考生。根据考生【shēng】综合【hé】成绩【jì】从高分【fèn】到低分,按照分数优先【xiān】、遵循【xún】志愿的原【yuán】则进【jìn】行录【lù】取,录满为止。如遇生源 不足,则对服从调剂考生按综合成绩从【cóng】高分到低【dī】分调【diào】剂录【lù】取。

第二【èr】十九【jiǔ】条【tiáo】 对于末位同【tóng】分的考生【shēng】,依据【jù】以下排序原则 进【jìn】行录取【qǔ】。同分排序【xù】规则为:考【kǎo】生总成绩相同时,应届普【pǔ】通 高中考生【shēng】则按语文、数学【xué】、英语的成绩顺序依【yī】次排列【liè】,中【zhōng】职 考生、往届普通高中及同等学力考生(含【hán】应【yīng】、往届)按文【wén】化 素质测【cè】试、职业技能测试的成绩依次排列。

第三十条 为【wéi】保【bǎo】障生源质量,我校提【tí】前确定录取合格标 准【zhǔn】,未合格【gé】的不予录取。合【hé】格【gé】标准是: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kǎo】 生文化素质成绩【jì】≥200 分【fèn】;中【zhōng】职考生和【hé】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 同【tóng】等学【xué】力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180 分【fèn】。

第【dì】三十一条 我校将【jiāng】通过【guò】官网(www.xtzy.com)发布【bù】单 招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需在我校规定【dìng】时间内【nèi】办理相关【guān】录 取确认【rèn】手续。逾期未确认【rèn】者,视为自动放【fàng】弃录取处理。

第三十二【èr】条 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dé】参加本【běn】年度统一高【gāo】 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zhāo】生考【kǎo】试。单招录取【qǔ】的学生【shēng】不得【dé】转学【xué】,特 殊情况需转专业的,按有关【guān】规定在当年单招专业【yè】范【fàn】围内申请【qǐng】。

第三十三【sān】条【tiáo】 农民工等其他社会【huì】人员考【kǎo】生须录取到【dào】指 定专业,不得转到其【qí】他专【zhuān】业。社会人【rén】员考生录取后,高【gāo】职院【yuàn】 校按照【zhào】《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hǎo】扩招后【hòu】高职教育教学管【guǎn】理工 作的指【zhǐ】导意见》(教职成【chéng】厅函〔2019〕20 号【hào】)及省【shěng】教育【yù】厅有 关文件规定,按照相对集中全日【rì】制教学【xué】的原则进行管理和培 养。

第【dì】三十四条【tiáo】 单招第一志【zhì】愿录取结【jié】束后【hòu】,如有【yǒu】剩余专业 计划,我【wǒ】校将向社【shè】会【huì】公布【bù】有缺额的专【zhuān】业及计划【huá】数,并【bìng】组织第【dì】 二志愿报考我【wǒ】校且未被第一志愿录取考生举行【háng】考试。第二志 愿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yǔ】第一志愿的【de】相关规定一致。

相关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