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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简章

更新:2024-9-21 21:02:47    发布【bù】:大学生【shēng】必备网      纠错

2024年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简章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四川工商职业技术【shù】学【xué】院单招简【jiǎn】章,主【zhǔ】要包含学校概况、招【zhāo】生专业、招生【shēng】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tiáo】 根据《中华人【rén】民共和国教【jiāo】育法》《中华【huá】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yù】法【fǎ】》《中华【huá】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yù】法【fǎ】》以及教育【yù】部【bù】有【yǒu】关规定、贯彻四川省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kǎo】试招生(以下简称高【gāo】职单招)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高职单招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国标代码及主管部门

学校全称: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2762

主管部门: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第四条 学校层次、办学类型、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证种类

学校层次:专科(高职)

办学类型:公办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办学地点

校本部:四川省都江堰市天府大道聚源段8号

四【sì】川工商职业技【jì】术学院都江堰电子【zǐ】商【shāng】务学院【yuàn】:四川省都江堰市上阳街【jiē】357号(电【diàn】子商务、跨境电子【zǐ】商务、市场营销、连锁经营【yíng】与管理专业第二【èr】学【xué】年将转入办学【xué】地点【diǎn】就读)

第六条 学校【xiào】高职单【dān】招工作坚持【chí】公【gōng】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quán】自我约束【shù】、社会【huì】监督机制,强化招考行【háng】为规范,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第七条 学【xué】校成立高【gāo】职单招工作【zuò】领导小组,负责全【quán】面贯【guàn】彻落实四川省招考【kǎo】委、四川省教【jiāo】育厅高【gāo】职单招的【de】相关【guān】政【zhèng】策、办法及要求,研究制定【dìng】学校高职单招【zhāo】工作方案【àn】,执行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

第八条 学校【xiào】成立由纪检监【jiān】察【chá】部【bù】门负责人为组长【zhǎng】的纪检监督【dū】小【xiǎo】组,全程监督高职单招录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dì】九条 学校的【de】高职单招计【jì】划包括普高类【lèi】和中职类,招生专业及计【jì】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gōng】布为准【zhǔn】。

第十条 个别招生专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根据【jù】《食品安【ān】全【quán】法》的相关要求【qiú】,患【huàn】有不得从事食品行业的相关【guān】传染【rǎn】疾病患者,慎【shèn】报【bào】考【kǎo】我校食品生物技术、食品【pǐn】检验检测技术、食【shí】品智能加工技术、酿酒技术等相关专业。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gōng】作指导意见》,我校食品【pǐn】生【shēng】物技术、食品检验检测技【jì】术、食【shí】品智能加工技术【shù】、酿酒技术、材料工【gōng】程技术、环境工程【chéng】技术等涉及化学【xué】实验【yàn】较多的专【zhuān】业【yè】,以及对色彩辨识【shí】度有较高【gāo】要求的艺术类专业对患有色盲、色弱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四章 录取

第【dì】十一条 高【gāo】职单【dān】招录取工作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yuàn】统一组织【zhī】下进行,执行“学校【xiào】负【fù】责、招办【bàn】监督”的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tiáo】 学【xué】校认可四川省规【guī】定加分政策【cè】,依【yī】据加分以后形【xíng】成的投档【dàng】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三【sān】条  对进档【dàng】考生的专业安排【pái】,实行【háng】分数优先【xiān】的原则【z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专业【yè】志愿之间【jiān】不设分数【shù】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四【sì】川【chuān】省确定【dìng】的高职单【dān】招【zhāo】同分排【pái】序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录取专业【yè】时,考生【shēng】所报专【zhuān】业【yè】志愿无法满足时【shí】,对服【fú】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dào】低【dī】分调剂到未录满【mǎn】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dàng】处理。

第十【shí】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zhí】行《普通【tōng】高等学校【xiào】招生体检工【gōng】作指导【dǎo】意【yì】见》及有【yǒu】关补充规定。

第十六条 放弃录取办法

考生可在【zài】4月10日17:00后登录四川【chuān】省【shěng】教育考试【shì】院官方网站(https://www.sceea.cn)查询本【běn】人【rén】投档情况。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zài】4月12日12:00前本人持【chí】身份【fèn】证原件到我校招【zhāo】生就业处办理放弃录取相关手续【xù】,逾期一【yī】律不【bú】予办理。在拟【nǐ】录取名单【dān】公示期【qī】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空出【chū】的【de】计【jì】划缺额不再替【tì】补【bǔ】录取。

考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第【dì】十七条 按【àn】照《四【sì】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guān】于印发<四【sì】川省【shěng】2024年【nián】高等职业【yè】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实【shí】施办法【fǎ】>的通知》(川招考委〔2023〕67号)文件规【guī】定,我校2024年【nián】高职【zhí】单【dān】招招收保送及免试【shì】生,且申请考生须符合学校【xiào】2024年高职单招招【zhāo】生专业及专业类别【bié】要求。

第五章 收费办法

第十八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fèi】标准严格【gé】按照省发展改革【gé】委、教育厅、财【cái】政厅、省市【shì】场监【jiān】管局有关政策执【zhí】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guī】定的项目,坚持学生【shēng】自【zì】愿、不【bú】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十九条 学【xué】生【shēng】的国【guó】家教育【yù】资助项目和资助标【biāo】准严格按照教育【yù】部、财【cái】政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退役【yì】军【jun1】人事务厅等部门有关【guān】政策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考生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第二十一条 高职单招录取考生不得转专业。

第二十【shí】二条 考生被录取后【hòu】,持录取通知书,按我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de】期限到【dào】校办【bàn】理入【rù】学手【shǒu】续【xù】。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chú】因不【bú】可【kě】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愿放弃入【rù】学资格。新生入校后【hòu】,学【xué】校统【tǒng】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zuò】。凡复查不合格【gé】的新生,将按照【zhào】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zhì】取消入【rù】学【xué】资格。

第二十三条 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都江堰市天府大道聚源段8号

邮政编码:611837

招生咨询电话:028-87290498,87297199

学【xué】校【xiào】网址:https://zsjy.sctbc.edu.cn/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yóu】四川工商【shāng】职业【yè】技【jì】术学【xué】院招生【shēng】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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