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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更新:2024-9-21 21:23:04    发布【bù】:大学【xué】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zhí】业学【xué】院单【dān】招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zhāo】生计【jì】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gòng】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y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zhí】业【yè】教育法【fǎ】》以及教【jiāo】育部【bù】有关规定、贯彻四川【chuān】省【shěng】2024年高【gāo】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shì】招生(以下【xià】简称高职【zhí】单招)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高职单招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国标代码及主管部门

学校全称: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2963

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第四条 学院层次、办学类型、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

称、证种类

学校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民办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dì】五条【tiáo】  办学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qū】大【dà】道2000号【hào】

第六【liù】条 学校高【gāo】职【zhí】单招工作坚【jiān】持公平【píng】、公正、公【gōng】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dū】机制,强【qiáng】化【huà】招考行为规范,严格实施招生“阳光【guāng】工程”。

第七条 学校成立高职单招【zhāo】工作【zuò】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luò】实四川省招考委、四川省教育厅【tīng】高职单【dān】招的相关【guān】政策、办法【fǎ】及要求【qiú】,研究制【zhì】定【dìng】学校高职单招工作方【fāng】案,执行有【yǒu】关招【zhāo】生【shēng】工作的【de】决定。

第【dì】八【bā】条 学校成立由纪检监察【chá】部门【mén】负责人为组长【zhǎng】的【de】纪检监督小组,全程监督高职单招录取【qǔ】工作【zuò】。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tiáo】 学校的高职单【dān】招计划包括【kuò】普高类和【hé】中职【zhí】类,招生专业及计【jì】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

第【dì】十条 高职单【dān】招录取工作在四【sì】川省教育考试【shì】院统一【yī】组织下进【jìn】行【háng】,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学校认【rèn】可四【sì】川【chuān】省【shěng】规定【dìng】加分政策,依据加分以【yǐ】后形【xíng】成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第【dì】十二条  对【duì】进【jìn】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shí】行分数优先【xiān】的原【yuán】则,从高分【fèn】到低分进行录取,专【zhuān】业志愿之【zhī】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jì】相同【tóng】时,按四川【chuān】省确定的高【gāo】职单招同分【fèn】排序规【guī】则进行【háng】录取。

第【dì】十三条 录取专【zhuān】业时,考【kǎo】生【shēng】所报专业志愿无法【fǎ】满足时,对服【fú】从专业调【diào】剂者,从高分到低分【fèn】调剂到【dào】未录满专业;对【duì】不服【fú】从专业调【diào】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shí】四条 对考生身【shēn】体健【jiàn】康状况的要求,执行【háng】《普【pǔ】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dì】十五条 按照《四【sì】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shì】委员会 四川【chuān】省教育厅【tīng】关于【yú】印发<四川省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实施办【bàn】法【fǎ】>的通知》(川招考【kǎo】委〔2023〕67号)文件规定,我校2024年高职单招招收保送及【jí】免试生,且申请考生须【xū】符合学校2024年高职单招招生专业及专【zhuān】业类别【bié】要求【qiú】。

第十六条 已投档考生【shēng】若【ruò】要放弃录取资格,须在2024年4月12日12:00前由考生本【běn】人【rén】及监护人携【xié】带放弃录【lù】取资格申请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学校招【zhāo】生办公室【shì】现场办理相关【guān】放【fàng】弃【qì】录取手续,逾【yú】期不再接受放【fàng】弃录【lù】取【qǔ】申请。

第五章 收费办法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xiǔ】费标准严格按照省【shěng】发展改革委【wěi】、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yǒu】关政【zhèng】策【cè】执行。服务性【xìng】收【shōu】费【fèi】和代【dài】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zì】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十八条 学生的国家【jiā】教【jiāo】育资助项目和【hé】资助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教【jiāo】育厅、财政厅【tīng】、退役【yì】军【jun1】人事【shì】务厅【tīng】等部门有关政策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jiǔ】条 考生被录取【qǔ】后,持录取通知书,按我校【xiào】有关要【yào】求和【hé】规定的【de】期限到校办【bàn】理【lǐ】入学手续。未经请【qǐng】假或请假【jiǎ】逾期者,除因不可【kě】抗力等正当事由【yóu】外,视【shì】为【wéi】自愿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xiào】后【hòu】,学校统【tǒng】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fù】查不合【hé】格的新生,将【jiāng】按照有关招【zhāo】生规定进行处理【lǐ】,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大道2000号

邮政编码:611743

招生咨询电话:028-84628801

学校网址:www.scetop.com

第二【èr】十一【yī】条  本章程由四川托普信【xìn】息技术【shù】职业学院招生处【chù】负【fù】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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