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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武汉工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23:05:46    发【fā】布:大学【xué】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武汉工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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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贸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招工作的顺【shùn】利进行,规范招生【shēng】行为,维【wéi】护考生合法权【quán】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rén】民【mín】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jiāo】育部【bù】有关规定【dìng】,结合学校【xiào】具体情况,特制【zhì】定本【běn】章程。

第二条  武汉工贸职业学院是由湖北省人民政【zhèng】府【fǔ】批准,教【jiāo】育部备案设立【lì】的民办全日制普通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yè】院校【xiào】。

第三【sān】条  学院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guó】普通【tōng】高等学校【xiào】统一招生考试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录取条件的考生。

第四条  学院【yuàn】校址:湖北【běi】省武【wǔ】汉市洪山区鲁磨路【lù】568号(邮编430074)。国家标准代码:12369。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学院成立【lì】招【zhāo】生领导小组【zǔ】和招生监【jiān】察领导小组【zǔ】,下设招生办【bàn】公室(设在【zài】招生就业处)。招生工【gōng】作领导【dǎo】小组由院领导、招生【shēng】办公室负责人、相关【guān】职能部门负【fù】责人组成。

第六条  招生【shēng】领导【dǎo】小组其职责是全面贯【guàn】彻落实国家招生政策【cè】和有关【guān】规定,具体负责招生【shēng】工作的组【zǔ】织与实【shí】施【shī】。

第七条【tiáo】  招生办【bàn】公室【shì】是组织和【hé】实施招生【shēng】工作【zuò】的常设机构,具【jù】体负【fù】责学院招生的【de】日常工作。学院招生【shēng】相关工作不【bú】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办。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xué】院【yuàn】招生【shēng】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gōng】开选拨、德智体【tǐ】美全面考【kǎo】核【h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qǔ】的原则。

第九条  学院在尊重考生志愿的基础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遵循分数优先原则。对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de】省份,进档考【kǎo】生的专业安排遵循志【zhì】愿优先,再分【fèn】数优【yōu】先的原则【zé】。

第【dì】十条  学【xué】院招生无男女性别限制,外语语种为英语,不进【jìn】行口试,学院【yuàn】对【duì】考生健康【kāng】状况【kuàng】的要【yào】求按《普通【tōng】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zhǐ】导意见【jiàn】》及相【xiàng】关补充规【guī】定执行。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新生入学【xué】后【hòu】,学【xué】院将在三【sān】个月内进行全面的【de】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者【zhě】,学院将【jiāng】视【shì】情节【jiē】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

第十二条  各专业学制均为三年。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等各方面达到专科毕业要求者,由武汉工贸职业学院颁发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shí】三条  学院对优【yōu】秀学生实行奖学金【jīn】制度;对家庭贫【pín】困的学生实行助学【xué】金制【zhì】度【dù】,对要求【qiú】办理国家助学贷【dài】款手续【xù】的学生提供方便【biàn】。目前学【xué】院设【shè】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第十四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等均按湖北省物价部门批准标的标准执行。

第十五条  联系方式

招生联系电话:  027—50528956

传        真:  027—87513916

网        址:http://www.whgmxy.edu.cn

第十六条  其它

第一款  我院各省(自治区、直辖【xiá】市)的【de】录取批次、录取时【shí】间,按【àn】照生源【yuán】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zhāo】生主管【guǎn】部【bù】门的有【yǒu】关【guān】规定执行。

第二款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rì】起执【zhí】行。本章【zhāng】程【chéng】如【rú】有与国【guó】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zhāo】生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jiā】或【huò】各省(自【zì】治区【qū】、直辖市)招生【shēng】主管部门制定的【de】招【zhāo】生政策为准。。

第三【sān】款  本章程由武汉工贸职业【yè】学院招生领导小组【zǔ】负责解【jiě】释【shì】。

第四款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