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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西能源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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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西能源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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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能源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fàn】招【zhāo】生行为,提高【gāo】生源质量,维【wéi】护【hù】考生【shēng】合法权益【yì】,根据《中华人民共【gòng】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fǎ】》等相关法律【lǜ】及教【jiāo】育部和【hé】山西省对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山西能源学院

第三条  学校代码:51189

第四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五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  录取通知签发人:山西能源学院院长

第【dì】九条  学校地址: 山【shān】西省【shěng】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63号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许坦西街28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院【yuàn】设立招生【shēng】工【gōng】作委员会,全面负责【zé】学【xué】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shēng】政【zhèng】策、规则和确定【dìng】招【zhāo】生计划,决定招生重大事项【xiàng】。

第【dì】十一条【tiáo】  学院招生【shēng】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构【gòu】、新闻媒体、考生及其【qí】家长【zhǎng】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二【èr】条  学院招生【shēng】办公室是组织和实【shí】施【shī】招【zhāo】生工作的常设机【jī】构【gòu】,设在教务部【bù】,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事务工【gōng】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

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规模由学院招【zhāo】生【shēng】委【wěi】员会研究决定【dìng】。根据本校定位、人才培养特【tè】色及其培养目标、办学条【tiáo】件和学【xué】院【yuàn】发展【zhǎn】目标等实【shí】际情况【kuàng】,统筹考虑【lǜ】各省(自治区【qū】、直辖市)生源情况、区【qū】域协调发展、毕业生就业状况【kuàng】,结合历【lì】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dìng】分省计划。学院执行【háng】教育【yù】部和山西省教育【yù】厅【tīng】核准备案的分省(自【zì】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shēng】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zhāo】生【shēng】机构公【gōng】布数【shù】据为【wéi】准。

第十四条  学院【yuàn】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zhǔ】管【guǎn】部门、学【xué】院网站等【děng】形【xíng】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  投档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tiáo】  投【tóu】档比【bǐ】例:根据各省【shěng】(市、区)生源情况确定投挡比例【lì】,原则【zé】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shí】六【liù】条  我院根据“注重特色、专业平【píng】衡、分数优【yōu】先,遵循志愿”的原【yuán】则进行录取,即按【àn】照考生所在省级【jí】招办投【tóu】档成【chéng】绩【jì】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yī】据【jù】考生志愿顺序录取,不设分数级差。若【ruò】出现考生投【tóu】档【dàng】成绩相同【tóng】时,按单【dān】科成绩依次由高分到低分择【zé】优录【lù】取,单科成绩排序【xù】的科目顺序【xù】是:理工类【lèi】考生为数学、语文【wén】、理科【kē】综合【hé】、外语;文【wén】史类考生为语文、数【shù】学、文科综合、外语。

当考【kǎo】生成绩【jì】无【wú】法满【mǎn】足其所【suǒ】填报的专业【yè】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diào】剂,学院根据录取【qǔ】原则和【hé】考生【shēng】的投【tóu】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zhāo】生计划尚未【wèi】完【wán】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diào】剂的考生,做退档处【chù】理。

第十七条  在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dàng】录取模式的省份,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kǎo】生,若第一志愿不满【mǎn】时,可以录取【qǔ】第二志愿及其他志【zhì】愿考【kǎo】生,不【bú】设志愿【yuàn】级差【chà】。

第十八条  实行高考综合改【gǎi】革的省份【fèn】,选考科目规定和录取原则【zé】按照当【dāng】地、当年招生录【lù】取相关【guān】规定执【zhí】行。

第【dì】十九条【tiáo】  对符合国家政【zhèng】策,享【xiǎng】受加【jiā】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zì】治【zhì】区、直辖市招办【bàn】的规定加分投挡,录【lù】取时承认加分。

第二十条【tiáo】  专升本类考生按照山西省高等【děng】学校招【zhāo】生委员会确定的专【zhuān】业【yè】类【lèi】别和专业分数线从高到低分类录取。

第六章  外语语种和身体要求

第二十一【yī】条【tiáo】  外语语种要【yào】求:我院外语公共课【kè】只开设英语教【jiāo】学,非【fēi】英语语种的考【kǎo】生在外语学习上需自行克服困难改学英语。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学【xué】院按照【zhào】教育部的【de】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体检【jiǎn】要求执行教育部统一印发【fā】的《普【pǔ】通【tōng】高等【děng】院校招生体检工【gōng】作指导意【yì】见【jiàn】》。

第七章  证书颁发

第二十三条  学【xué】生【shēng】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yù】教学计划【huá】规定内容【róng】,成【chéng】绩合格,达【dá】到毕业要求的,学【xué】院准予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shū】;符合【hé】学位授予【yǔ】条【tiáo】件的,学【xué】院颁发学位证书。

第八章【zhāng】  收费【fèi】标准与家【jiā】庭经济困难学生资【zī】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  学费标准【zhǔn】严格按照《山西省【shěng】发展和改【gǎi】革【gé】委员会  山【shān】西【xī】省财政厅【tīng】 山西省教【jiāo】育厅【tīng】关于调整公【gōng】办普通【tōng】高校本科学费【fèi】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晋【jìn】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文件)。

第二【èr】十五条  学【xué】院实行奖学金、助【zhù】学【xué】金、国家助学贷款【kuǎn】、勤工助学【xué】、特殊临时困难补助、退役士兵教育资助等资助【zhù】措施。在新生【shēng】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tōng】道”,保证【zhèng】家庭经济困难【nán】的学【xué】生顺利入学,家庭【tíng】经济困难学【xué】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xué】贷【dài】款【kuǎn】或参【cān】加学院提【tí】供的【de】勤工助学等【děng】工作。

第【dì】二十六【liù】条  凡符合资【zī】助条件或学院认定的【de】家庭经济困难【nán】的学【xué】生,均可【kě】提交资【zī】助申请,由学院三级机制【zhì】(班级、系院、学院)审核【hé】后确定【dìng】资助名单并给与资助。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七【qī】条  2024年各招生专业办【bàn】学地【dì】址均在山西【xī】省晋中市榆次区大学【xué】街63号【hào】。

第二十八【bā】条【tiáo】  招生录取【qǔ】结果由当地招生【shēng】管【guǎn】理部门和学院向社会公布,考生可登陆各地招生【shēng】管理【lǐ】部门网站和山西【xī】能源学【xué】院【yuàn】官网查询。

学院网址: https://www.sxie.edu.cn

咨询电话:0351—3175660

电子邮箱:zsyjygzb@sxi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