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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国药科大学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4:02:27    发布:大【dà】学【xué】生【shēng】必备网      纠错

2024年中国药科大学招生章程

本【běn】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nián】中国药【yào】科大学招生【shēng】章程,主要包【bāo】含招【zhāo】生计划、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中国药科大学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gēn】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yù】法》、《中华人民共和【hé】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guān】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chè】教育【yù】部“依法【fǎ】治招”工作要求,特制订本章程。

第【dì】二条 学校【xiào】全称为中国药科大学,是【shì】国家教【jiāo】育部直属全国重点【diǎn】大学【xué】,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办学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lù】童家巷24号(玄【xuán】武门校区);江【jiāng】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mián】大道639号(江宁校【xiào】区)。办学类型【xíng】:国家公办【bàn】全日制【zhì】普通【tōng】高等【děng】学校。

第三条 颁发证书: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国药科大学本科毕业证;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本科毕业生,颁发【fā】相【xiàng】应学科学【xué】士学位证【zhèng】书。中外合作【zuò】办学项目在满足规定条件后还【hái】可获得外方学校相【xiàng】应证【zhèng】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将全面【miàn】贯彻【chè】教育【yù】部有【yǒu】关文件精【jīng】神,本着【zhe】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shēng】德、智【zhì】、体【tǐ】、美、劳【láo】,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招生委【wěi】员会是招【zhāo】生【shēng】工【gōng】作的咨询和监督【dū】机构,学校本科【kē】招生工作领【lǐng】导小组是本科招生工作的决【jué】策机构。

第六条 学【xué】校本科招生办【bàn】公室是学校组【zǔ】织和实施【shī】本科招生工【gōng】作的常设【shè】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zuò】。

第七条 学校本【běn】科招【zhāo】生工作在学校【xiào】纪检监【jiān】察部门【mén】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xué】校【xiào】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bù】统【tǒng】一领【lǐng】导,按照“学校负责,省级【jí】招办监督【dū】”的【de】原【yuán】则,在各省(区、市)招【zhāo】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本校招生【shēng】录取工【gōng】作。

第【dì】九条 学校面向全国【guó】招【zhāo】生,根据【jù】“结合学【xué】校实际、优化生源结构、促【cù】进教育公平【píng】”的原则,确定分省【shěng】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shěn】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mén】向【xiàng】社会公布【bù】。

第十条 学校2024年专业设置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紧紧围绕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需求,所有专业均为医药和大健康方向【xiàng】,各招生【shēng】专业(类)详细介绍和说明请登【dēng】陆学【xué】校本科生【shēng】招【zhāo】生网查看。实施大【dà】类【lèi】招生的【de】专业按【àn】专业类招生,入【rù】校后在【zài】第【dì】一学【xué】年第二个学期,根据学校制定【dìng】的大类招生专业【yè】分流方案进行专业【yè】分流【liú】,第二【èr】学年【nián】第【dì】一学期进入专【zhuān】业学习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yù】部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将不超过本年【nián】度本【běn】科招【zhāo】生计划总数的1%作【zuò】为预【yù】留【liú】计划,用于【yú】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shēng】源【yuán】的【de】不平衡。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规范有序、质【zhì】量优先的原则【zé】。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jiā】分项目)提档【dàng】。专业录取时,对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bù】门确【què】认【rèn】的全国性高考【kǎo】加分项目【mù】,我【wǒ】校认可考生具备的所【suǒ】有【yǒu】加分项【xiàng】目中最高【gāo】一项加分,且最高不超过20分【fèn】。所【suǒ】有【yǒu】高考加分【fèn】项目及分【fèn】值不适用于2024年不安排分省【shěng】计划项目【mù】的招生录取。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xiào】调【diào】阅考【kǎo】生档案的比例原【yuán】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jì】划120%以【yǐ】内。按照【zhào】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105%以内。

第十三条 对进档考【kǎo】生按照分数优【yōu】先的原【yuán】则依据投档成绩安排录【lù】取【qǔ】专业,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在【zài】投档成绩相同【tóng】的情况【kuàng】下,文史【shǐ】类考【kǎo】生依次比较文【wén】综【zōng】、语文【wén】、外语、数学成绩【jì】,理工类考【kǎo】生依次比较理综、数学【xué】、语文、外语成绩,实施【shī】高考综合【hé】改革【gé】省份的考生【shēng】依次【cì】比较数学、语文【wén】、外语成绩。在专业【yè】招生规模【mó】允许的范围【wéi】内,学【xué】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zhì】愿情况适【shì】度调【diào】整专业【yè】招生计划安排。

第【dì】十四条 考【kǎo】生所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时,学校将根据【jù】各专业【yè】的录取情【qíng】况和【hé】体检限制【zhì】条件进行专业【yè】调剂。如【rú】果考生不服【fú】从调剂,则【zé】作【zuò】退档处【chù】理。

第十五条 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采取分数清的录取规则。

第十【shí】六条 按【àn】照顺序志【zhì】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yuán】不足的情况【kuàng】下,将按照考生【shēng】投档成【chéng】绩由高到【dào】低择优录取同【tóng】一批投档的非【fēi】第一志愿考生【shēng】,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hé】条件的非第【dì】一【yī】志愿【yuàn】考生生源仍【réng】不【bú】足【zú】,将征集志愿。按【àn】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wèi】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yuàn】仍不足则将剩余【yú】计【jì】划调剂到其他生源充足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huá】。

第十七条【tiáo】 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jiè】生一视同仁;学校所【suǒ】有招生专【zhuān】业无男【nán】女生比例【lì】限制【zhì】。

第十八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bān】、高校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jì】划考生的【de】录取【qǔ】工作【zuò】按照【zhào】教【jiāo】育部、各省(区、市)及学校文【wén】件规【guī】定的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 报【bào】考英【yīng】语专业的考生【shēng】限考英语语种【zhǒng】;报【bào】考其他专业的考【kǎo】生不【bú】限制外语语【yǔ】种,入学后外语【yǔ】教学为英语,非【fēi】英语语种考【kǎo】生请谨慎填报。

第二【èr】十条 体检标【biāo】准按教育部、卫【wèi】生部【bù】、中国残【cán】疾人【rén】联合会印发的《普通【tōng】高等学校招生【shēng】体【tǐ】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rén】力资源社会保障部【bù】、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bù】规范入【rù】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miàn】抗原【yuán】携带【dài】者入学和就业【yè】权利的通知》等【děng】有关要【yào】求执行。

特别提醒:根【gēn】据【jù】《普通高等【děng】学校招【zhāo】生体【tǐ】检【jiǎn】工作指导意见》,色盲色弱【ruò】的考生不能录取到学校药学【xué】相关专业,请考生谨慎填【tián】报。

第二十一条【tiáo】 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各【gè】省规定【dìng】投档【dàng】,考生在【zài】填报高【gāo】考【kǎo】专业志愿时,选【xuǎn】考科目必须符合学校相关招生【shēng】专业【yè】(类)的选【xuǎn】考科目【mù】要求。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èr】十二条 学校【xiào】按照教育部有关【guān】规定及江苏省发展和改革【gé】委员会核定标【biāo】准收取【qǔ】学费和住宿【xiǔ】费,本科专【zhuān】业学费详见学校【xiào】本【běn】科【kē】生招生网;校内住宿费为【wéi】1500元/学年,具体【tǐ】以实际住【zhù】宿安排为准。

第【dì】二十三【sān】条 药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shì】学校【xiào】与英国斯特拉斯【sī】克莱【lái】德大学(University of Strathclyde,Glasgow)合【hé】作办学,采【cǎi】用“3+1”培养模式【shì】(即3年【nián】国内+1年国外),国内学习阶段【duàn】学费为26400元/学年,国外学【xué】习阶段按照英方学校当年【nián】收【shōu】费标准执行。

临床药学(中外合作办学)专【zhuān】业【yè】是学【xué】校与英国曼彻斯特大【dà】学(The University of Manchester)合作办学,学制5年,采用“2+2+1”培养模式(即2年【nián】国内+2年【nián】国外+1年国内【nèi】),国【guó】内学习阶段学费为26400元/学年,国【guó】外学【xué】习阶段按照英【yīng】方【fāng】学校当【dāng】年收【shōu】费标准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rù】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xué】资格【gé】复查【chá】。复【fù】查不【bú】合格的学生,依【yī】据招生工作有【yǒu】关规【guī】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 学校在严格【gé】贯彻落【luò】实【shí】党和政府的【de】各项【xiàng】学生资助政策和文件精神基础上,建立【lì】“奖、贷、助、勤、补、免”六【liù】位一体【tǐ】的资助【zhù】与育【yù】人相结合的联【lián】动助学体系【xì】。

第【dì】二十六条 学校不会【huì】委托任【rèn】何中介机构或个【gè】人【rén】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bú】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yòng】。以学校名【míng】义进行【háng】非法招生宣传等活【huó】动的中介机构或【huò】个人,学校保【bǎo】留依法追究【jiū】其【qí】责任的权【quán】利。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83271319、83271422

传真电话:025-83245186

本科生招生网:http://zb.cpu.edu.cn

电子邮箱:zhaosheng@cpu.edu.cn

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药科大学本科招生办(cpuzsb)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25-86185570

第二【èr】十八【bā】条 本章程【chéng】由中国药【yào】科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shì】。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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