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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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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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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2024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fǎ】权益【yì】,根据【jù】《中华【huá】人民共【gòng】和国教育法》《中【zhōng】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jié】合山东工程职业【yè】技术大学【xué】招生工【gōng】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dìng】本【běn】章【zhāng】程【chéng】。

第【dì】一条  本章程适【shì】用于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普【pǔ】通高等教育【yù】招生【shēng】工作【zuò】。

第二条  山东工程职业【yè】技【jì】术大学招生【shēng】工作遵循“公平【píng】竞争、公【gōng】正选【xuǎn】拔【bá】、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miàn】考核、综合评价【jià】、择优录取【qǔ】”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工程【chéng】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工【gōng】作接受纪检【jiǎn】监察【chá】部【bù】门、新【xīn】闻媒体、考【kǎo】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de】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sì】条  学校全称【chēng】:山东工程职业技术【shù】大学     代码:13356

第五条【tiáo】  学校地址:山【shān】东【dōng】省济南【nán】市经十东路6196号

第六条【tiáo】  学校办学类型:民办本科层次【cì】职业学【xué】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山东工【gōng】程职【zhí】业技术【shù】大学成立【lì】了以【yǐ】学校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zuò】领【lǐng】导【dǎo】小组。领【lǐng】导小组负责制定【dìng】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jué】定招生工作【zuò】重大事宜。

第八条  山东【dōng】工程职业技术【shù】大学招【zhāo】生办公室是组织【zhī】和实施【shī】招【zhāo】生录取及其相关工【gōng】作的常设【shè】机构,具【jù】体负责山东工程职业技【jì】术大学【xué】普通高等教育【yù】招生录取工【gōng】作,其主要职责有:

1.严格执【zhí】行教【jiāo】育部【bù】有关【guān】招【zhāo】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及【j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zhāo】生委员会的政策规定,自觉【jiào】接受【shòu】学校纪委、考生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jiān】督【dū】;

2.按照山【shān】东【dōng】省【shěng】教【jiāo】育厅核准的【de】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biān】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huá】,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shēng】宣传、咨询等服务工【gōng】作,客观地向【xiàng】考生和家长【zhǎng】介【jiè】绍本校情况【kuàng】和录取规则;

4.公【gōng】平、公正地完成招生录【lù】取工作【zuò】,并【bìng】负责协调和处理录【lù】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wèn】题【tí】;

5.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dì】九【jiǔ】条  招生专【zhuān】业通过各【gè】省级招生【shēng】主管部门、学校【xiào】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shì】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按照教育部核定【dìng】的、各生源省【shěng】(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2024年分省分【fèn】专【zhuān】业招生计【jì】划执行。招【zhāo】生计划通过各【gè】省级招生主管【guǎn】部门、学校【xiào】招【zhāo】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xíng】式【shì】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二条  男女比例【lì】:报考各专业不限【xiàn】男女比例。

第十三条 考【kǎo】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gé】。 对【duì】考生体【tǐ】检身【shēn】体健康要求【qiú】:执行【háng】《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四条  录取批次【cì】:按照各省招生【shēng】主管【guǎn】部门安【ān】排进【jìn】行。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

1.执【zhí】行【háng】教育部、各【gè】省教育【yù】招生部门关于2024年招生的各种文【wén】件规定。

2.在高考成绩达【dá】到【dào】同批次最低【dī】录取控【kòng】制【zhì】线【xiàn】的考生中,学校【xiào】按照【zhào】省级招生主管【guǎn】部门规定【dìng】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dìng】。

3.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按照专业组进行投档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专业组所包含的专业中录取,即:投【tóu】档考生【shēng】按投【tóu】档成绩由高【gāo】到低,依次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当考【kǎo】生投【tóu】档成绩达不到所【suǒ】报专【zhuān】业【yè】分【fèn】数【shù】时,如果考生服从【cóng】专业调剂,则根据投档成绩调【diào】剂到招生计划【huá】尚未完成的专业【yè】,直至录满。对【duì】于所报【bào】专业均【jun1】录满且不服从【cóng】专业调【diào】剂的考生【shēng】,做退【tuì】档【dàng】处理。

4.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gé】的【de】省【shěng】份,按照平【píng】行志【zhì】愿【yuàn】进行录取的省份,以“分数【shù】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lù】取。志愿间不【bú】设分数【shù】级差【chà】,无相关科【kē】目的成绩要求。

5.春季高考考生录取按照山东省春季高考有关文件执行。

6.在【zài】确【què】定录取资格时,考生【shēng】的【de】各【gè】种加分【fèn】、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fèn】,无单科【kē】成绩要求。学校在招【zhāo】生录【lù】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xiān】考虑高中学业水平【píng】考试成绩高的考生。

7.录取【qǔ】结果【guǒ】的公布渠道:各省【shěng】招生【shēng】主管部【bù】门网站、电话查询、学校招生信【xìn】息网、录取通知等。

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  学费标【biāo】准按【àn】照《山东省【shěng】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shěng】财政厅【tīng】 山东省教【jiāo】育厅关于规范【fàn】完善高校学费收费【fèi】政策的通知》(鲁发改【gǎi】价格〔2023〕559号)文件执行。退费【fèi】按照国家和【hé】省相关【guān】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通过奖【jiǎng】、贷、助、补、免【miǎn】等【děng】多种资助方式帮【bāng】助学生完【wán】成【chéng】学业【y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lǜ】色通道”、奖【jiǎng】助学【xué】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xiàng】目。资【zī】助条件和标【biāo】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tíng】经济情【qíng】况,按照省财政厅、省【shěng】教育厅【tīng】等5部门印发【fā】的《山东省学生【shēng】资助资金【jīn】管理【lǐ】办法》(鲁【lǔ】财科教【jiāo】〔2022〕17号【hào】)以及【jí】学校相关【guān】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jun1】须参【cān】加【jiā】由学校组【zǔ】织的身【shēn】体健康状况【kuàng】检【jiǎn】查和入【rù】学资格【gé】复查,如发现伪【wěi】造材料取【qǔ】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tì】者或体检【jiǎn】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dì】十九条  按照教学【xué】计划的要求,修完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bān】发山东工【gōng】程职业技术【shù】大学【xué】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学历证书【shū】,对符合学【xué】士学【xué】位授【shòu】予条【tiáo】件的本科【kē】生【shēng】颁发【fā】山东工程职业技【jì】术【shù】大学学士学位证【zhèng】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tiáo】  学【xué】校不委托任何机【jī】构和个人办理【lǐ】招生相关事宜。对【duì】以山东【dōng】工【gōng】程职业【yè】技【jì】术大【dà】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xuān】传【chuán】等活动的机【jī】构【gòu】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shí】一条  本章程若有与【yǔ】上级【jí】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yǐ】国家和上级有关政【zhèng】策为准。未尽事【shì】宜【yí】,按【àn】上级有关规【guī】定【dìng】执行。

第二【èr】十二条  本章程由山东工程职业技术【shù】大【dà】学负责【zé】解【jiě】释。

第【dì】二十三条  联系方【fāng】式【shì】 0531-80958070

80958080   80959333

网 址:http://www.suet.edu.cn/

电子邮箱:sdgczsb@163.com

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6196号

邮政编码: 25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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